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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章莹颖绑架案发生在中国,举国关注,48小时破案概率有多大?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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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很多时候能不能破案,跟在中国和美国压根没什么关系。

章莹颖受害的UIUC所在的Champaign,就是一个标准的“美国大农村”,罪犯可以轻易地通过高速公路网,开到Illinois州和相邻各个州的任何地方。而你们知道,美国大部分的州内和州际高速公路,是没有任何收费站、关卡的公路网,警察如果想设卡逮捕,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唯一做法就是用极其有限的警车在可疑地点(很可能是巨大的一片位置)随机巡逻,然后在周边地区发送手机的Amber Alert,通知其他该区域的市民开车时注意——没了,没有其他任何手段了。

你要知道,不要说章莹颖同学,很多美国的小孩子被拐骗走了,第三方机构在各个场合(医院、餐馆、小超市等公共场合)张贴这些孩子们的照片,这些小孩子刚失踪,警方就开始调查可疑车辆群发Amber Alert,但这些孩子中的很多人依然至今下落不明。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在美国这么大范围的郊野高速公路,你把尸体扔在某个大山中,某个峡谷里,处理好所有的痕迹,理论上警方和任何人都不可能把你查出来的——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好比你在云南大山深处杀死一个人,你就永远失踪了,这个案件就永远是个迷案。

不要迷信现代化的技术,这些技术往往在大城市才更有用,比如很多人说中国警察之前某个案件多久内侦破,全程搜索几小时后嫌犯就落网了——其实一个道理,如果罪犯在纽约曼哈顿downtown劫持一个小姑娘,估计各个街区的摄像头、手机信号、航拍、警察、交通摄像头等早就把他曝光记录个底朝天。问题是,UIUC和外延的大片农田和高速公路网,显然没有给美国警方任何条件和线索去记录追踪嫌犯的去向。

悲观地说,如果嫌犯逃过了所有警察的巡逻和搜捕(事实上并不难),如果被永久非法囚禁,并且外界没有任何办法接触到章同学本人,可能此案会终将成为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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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有人不允许我就这样消失。

关于中文版报告的链接:

凤凰网:绑架杀害章莹颖的就是他!必须严惩凶手!还家人一个公道!


关于报告中的疑点(以个人观点证明我不是托,但肯定会有人认为我带节奏,见仁见智):

  • 6.09晚21:34分,副教授就章失踪向UIPD报案,至6.12日为止未见有判定车辆外的描述。从6.09晚21:34分至6.12晚20:10分,相信大部分人都会认可这是3*24小时。虽然这只是第一次简单盘问,但这时间足以说明至少在监控排查上,美国警方匮乏效率。而承认立案与否,在这个设定了48小时的提问里也只能是美国警方的送命题。
  • 6.12晚20:10分,简单盘问并调查嫌犯车辆,介绍中虽未有细致描述,可涉及14日的监控内容后,能推测两者互有关联(不过这也连带显露出美国车辆管理制度上的问题)。在这次调查中,警方对嫌犯车辆已做出应有判断,直至新的视频出现为止。但介绍中同样未提到此次盘问时,有调取嫌犯家附近的监控对其说辞求证。(这点或也与新出现的监控视频有关。)
  • 6.14日,重新在监控中发现车辆有天窗、车壳部位可能受损(应含其他)。对此FBI公布为是“新发现的监控视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同日法院批准车辆搜查令,于15日被执行。因此在6.12日至6.14日期间,嫌犯似乎是有权去清洗FBI管辖权限内的一切存在,无分车屋。
  • 6.15日,对汽车执行搜查令,并于18日将该车送至分局。
  • 6.16日,开始监视并“期待嫌犯与受害者再次接触”,在这种嫌犯已被调查、手机及涉案车辆也已开始取证的情况下,无法让人相信这监控确实有效,嫌犯会相信自己可以继续接触受害者,甚至可以说在12日警方的初次接触就已是敲山震虎。如果在12日之前就可以锁定嫌犯,这震慑力显然会非比寻常,这也是中国警方一直竭力保持的。所以这疑惑若未见有更合理的解释,就只能证明在30日执法部门所述的“相信章莹颖已经遇害”,是一句自6.15日起就开始被警方相对认可并隐瞒的真话,这或能证明他们在寻找章一事上可能存在拖延、消极和对外界线索的过度期待,我认为这些不很合理。

可以说这个报告的出现,即体现了美国警方某些地方令人无法理解的无能,又证明了美国法律在保护嫌犯践踏人权、保留涉案隐私上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因此对现有报道中,检方试图以死刑为恐吓让嫌犯开口这一点,我能理解但同时对检方抱以极大的同情。并且这报告仍在证明,美国警方对案件的重点,是专情于对凶手的绳之以法,虽然这并未有什么错漏,可将受害者生命的挽救、遗体的寻觅放到之后,我不能忍。毕竟中国在很多地方都一直在提倡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在国内媒体既往类似案件的评论区,会千篇一律的充斥着“枪毙、死刑”的言论,可这大多都是基于受害者已知生死的前提下发出的,或许这些评论让人产生了错觉,让美国感觉中国人迫切需求的只有破案效率和死刑。然而从往年美国的宣传、影视和民众的言论中可见美国人民十分注重家人和团聚,其实这一点中国也未能例外,甚至历史悠久(如中秋)、人尽皆知(如春节)、生死与共休戚相关(如清明),所以若美国对这点区别对待,我认为这即是种族歧视的表现。


家人无论发生了什么都是家人,对家人一无所知的恐惧是极其沉重的心情,有时这甚至会引发另一次生命的消失,这就是中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根源。至于“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种朴素价值观,在美国同样也有不少受害者家属要求过,因此我个人感觉中美人民在很多地方都是高度一致的,这让我十分期望在这两点上美国都能给予足够的理解、尊重和支持,而不是在前者中出现误解、无视和可能的消极态度。


对此前我说出的一些可见过激言论,我表示郑重的道歉(不涉及辱骂的我会保留以求自辱),但对于无能、偏袒和消极,我仍保留怀疑或坚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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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最后一次更新,因为我实在难以忍受某些人的丑恶。无论他们发再多消息,也都偏离了48小时破案概率这个大命题。


即便嫌疑犯被正式逮捕。可章她人呢?人呢?到现在为止都不能算结案,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中国破案就是这样。压力大到用枪顶脑门的也不是没有,虽然我也只是听闻,可你们谁又知道?


看看此问题下的某些人,嫌犯被捕意味着受害者毋论死活早晚能找到,这就是可以结案了?可破案的关键是受害者的生命,还是罪犯的出现?谁告诉我?你们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其中的谁愿意成为一句冰冷的尸体而不是更可能存活的人?救灾黄金时间、抢救黄金时间放到这里也一样适用!


章在你们眼里似乎只是这件案情的附加品!是因不是果,你们只在意如何解说美国警方如何破案,却并未对报告中的不合理之处发出疑问。而且这问题定义的48小时呢?谁能告诉我现在算48还是480?609-629是多少天?章的人或尸体又在哪里!?是不是还要一个480、或4800或根本就不再重要?


可以再一次肯定,在这次更新之前,我说的“美国警察不仅废物,还是蛇鼠一窝一丘之貉,因为他们连罪犯的人权都保障了,而且保障的还很好呢。”并没有什么错误。


任何一个国家的警察都不是神仙,很多时候他们的确无能为力。可我相信任何一个国家的受害者,都会在深渊渴盼着他们及时送抵的光明!所以破案的关键,永远在受害者而不是罪犯。


问题被你越带越偏!顺便别忘了优步,显然校友已经不可靠了,那更危险的优步也必须提。 在美国优步似乎是没有完善的前科排查,因为这既不民主也不人权。@zzhan zz



我个人其实很欣赏美国人民的任何一种优点,因为这与我所热爱地劳动人民的特质相似乃至几近一致。我也真诚地欢迎友好善良的美国人民来中国每一个城市感受下没有防弹衣的生活,虽然雾霾的味道没那么香甜,且可能会引发你们的哮喘……但那并不是每一天,而且中国的校园强奸率是非常低的。


另祝国内外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平平安安,哪怕是我眼中洗地的这些。

并且,虽然很渺茫但我却仍在希望能早日找到活着的章,以及真挚地盼望任何一个意图伤害他人的渣滓都出门被车撞死。


就这样吧。不再更新什么了。

++++++++++


挂个人。 @叫我光棍哥



(决定在文尾更新一件美国于2013年报道的市区绑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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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时间本答案点赞过四千,我心中是惶恐的。再一次感谢大家点赞之余,还想说一说对各答案的看法。


目前已见有(案发地点是一个大农村)、(美国人不愿在公共地区安装监控)、(美警水准强于澳警)、(受害者主动上车存在问题)、(嫌犯可能使用被盗车辆犯案)等多种偏题答案。


这不是大家想要的,都彻底偏离了“在中国48小时破案概率有多大”这一提问。这除了证明这些答案对中国刑侦效率所知无多以外,还能成为未来FBI在如此困顿艰巨却成功破案的鼓吹资本。


可惜即便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成功,这成功仍不是在捍卫受害者的生命,仍只是确保了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中国的人民警察是不会抱怨自己在多么困难的情况下办案的。而在这种办案效率下,也无法让我看到美国对公民人权的体现和维护。人权就不该是这种在没有人身安全保障下“对人民自由的必要保证”,命都没了,在棺材里谈什么人权和自由?


上述这些答案,只能说明美国警察不仅废物,还是蛇鼠一窝一丘之貉,因为他们连罪犯的人权都保障了,而且保障的还很好呢。


+++原答案

没得比,美国地方警察基本就是群废物,报警后可以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很低,比较有效率的也就是联邦或地方调查局这种大组织,稍微有点能耐的在地方都干不久,绝对会去调查局的。


至于国内……破案速度除了运气这一点以外,基本都有保障。2016年被绑架拘禁性侵的常州女大学生26小时就破案了,这能比?一小时算一耳光能把美国地方警察的牙都抽掉了。你要清楚一点,在美国警察仅仅只是一份工作,警方的渎职和受害者多寡没有直接关系。美国信奉的是有人的地方就有罪恶,因此罪恶无法杜绝,破案要求的就是‘公正严明和详实’而不是求速度,因为该死的人也必然会死,所以只需要事后把罪犯绳之以法就好。


我能肯定,这四天里至少有两天是在折腾权限问题,那些地方警察都是群团结到不行的小帮派呢。而且这件事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只能证明美国方面已经着手善后了,无论是FBI介入、宣布调高案情级别等等,都是擦屁股的行为。如果中方咬的紧了,全市全校降半旗这种事都能做得出来。


题主你以后要是去美国游玩,记得躲那帮街道巡警远一点,虽然不是全部,但其中不少都是穿着警服的垃圾,他们看帮派成员可比看见你这么个异乡游客更像亲人,因为他们辨别罪恶更多依赖的是熟悉和陌生,而不是光明与黑暗。


先谢谢大家和大V们的赞,再加个美国警方近期的新闻做助攻。前两天,2017年6月15日,LAPD(洛杉矶警方)两辆警车被盗后分别撞毁在两个地点。洛杉矶警方至今没有对自家吃饭的家伙如何被盗一事做出合理解释。

Three teenage suspects were in custody Thursday after they allegedly stole two police cruisers and led authorities on chases that both ended with crashes in South Los Angeles.

FOX 11 Los Angeles:youtube.com/watch? CBS Los Angeles:youtube.com/watch?


(补充更新)

(补充更新)

(补充更新)

2002年,米歇尔·奈特(Michele Knight)21岁,失踪;

2003年,阿曼达·贝瑞(Amanda Berry)16岁,失踪;

2004年,吉娜·德吉瑟斯(Gina DeJesus)14岁,失踪;


这三名姑娘,都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被绑架。直到2013年,阿曼达对911接线员说:“我被绑架了,我失踪了十年,我在这里,我现在有空(给你们打电话)了!”

'I've been kidnapped, and I've been missing for 10 years, and I'm here, I'm free now.'

于是,阿列尔·卡斯特罗绑架案(Ariel Castro kidnappings)得以浮出水面。


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如同美国其他州县一般,在历年的经济危机中频频遭受损失。西摩大道2207号作为受害者被困居所,哪怕有130平米之大,也多年无人问津,因为在周围邻里的眼中这只是一间‘毫无吸引力’的小房子。甚至可以说外表破旧不堪、门窗上钉着的大量木条也使得它更像是一栋废弃多年的危屋。


正是这样一间白昼里无人进出、墙上少个拆字的烂屋子,却经常在夜里可见人影依稀。或许在国内这样的情况是会被调查的,又或许干脆就会被拆掉。可在美国的克利夫兰,在这个人们彼此从不交流、人与人之间尊奉自由和他人隐私,彼此互不干扰的国度里,看到这些异象的人们更担心介入这种事情后会引发什么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卡斯特罗这个绑架犯被捕后,人们才开始热情的介绍起当年他们曾看到过的各种诡异景象:


有个路人提到,这屋子白天一直悄无声息,令人毛骨悚然;

有位邻居想起,他曾见有人在半夜送食物跟杂货到这里;

有围观者描述,那荒废的古屋在夜里灯火阑珊,似有人声;

还有人以亲戚为证,说他的姐妹曾看到楼上窗前曾出现过击打玻璃的人影;


可不管怎么说,这些异象没有结束这三名姑娘被长期监禁的命运,直到阿曼达拨出那个电话为止。另一些值得讽刺的事情也同样出现在此案件中:


  • 年龄最小的受害者吉娜曾被误人为是被父母丢弃,她的父母曾遭受警方的盘查和监视;
  • 年龄最大的米歇尔才是被父母遗忘的孩子。她的母亲一直认为她只是负气出走,所以仅仅是报了案,将其列入失踪人口名单便成功忘记了她的存在,甚至在事发后的初期拒绝采访、对她的归来也无动于衷;
  • 吉娜的好友阿尔琳也姓卡斯特罗,没错,她的父亲就是绑架犯。在阿尔琳于2005年泪流满面地对着寻人节目的镜头,恳求全美观众帮助她找到好友时,她的绑匪父亲却表示“从未关注过这些事情。”
  • 阿曼达为绑架犯卡斯特罗生了个孩子,到案发为止已经6岁了。但因为美国的人口普查问题,在2013年末或2014年初,即卡斯特罗被判入狱并自尽之后,这个孩子才被登记录入进系统,此前一直也是黑户(阿曼达报警时间是5月)。
  • 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广为传播的寻人通告中,不乏能见到这三名受害者的肖像照,可提供给阿曼达电话的查尔斯·兰辛最初却仅仅以为这是件家庭暴力。确实,十年的时间让她们的容貌改变了太多……
  • 2012年,一名在2007年因杀人获刑27年的囚犯罗伯特·沃尔福德(Robert Wolford)说他看到过阿曼达的尸体,并将警方带到了克利夫兰西区的一片空地上。但在警方搜索无果后,又因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又被判了四年半。

(受害者照片和维基链接:Ariel Castro kidnappings

(被打码的屋子就是2207号,周围并非‘荒郊野地’)

(2207号的对面住宅,即图右可以看到两个人,街上的车辆也足以证明此处并不荒芜。)


或许邻里的冷漠或许可以理解,但这样的屋子换做在中国市区,长达十年无人问津根本毫无可能。更何况那些被路人、邻居、群众看到的情形,巡警们应该也是看到过的,毕竟美国的警民比例远高于中国。


这不能让人认可美国的警察的能力,刑事重案的破案成功依赖受害者打电话这种事,在美国也已屡见不鲜。如果有人想要出国留学或旅游,我必须再三强调一句:“在美国请务必多加小心”,因为如果没人看到你被绑架,就只会成为失踪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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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一些“平安城市”系统做的比较好的城市里,知道车牌号,基本上案子就等于是破了。

因为车牌识别数据都是可以直接查询的,一个月之内一辆车的行动路线,分分钟给你画出来。在某些区域,甚至可以通过车牌监控实时跟你的车。

在这种强度的监控下,你能跑得了?

利益相关:真不是吹牛逼,我原来就是做这个的。


user avatar   yu-bai-wei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问题事实上涉及到中国警察和美国警察执法的侧重点不同。

美国警察擅长治安案件,尤其是那种无需破案、嫌疑人明确的案件:比如每年偷税几万美元的饭店老板啊,不服从警察还竖中指的游行群众啊,超速驾驶的啊还有在篮球场跳广场舞的大妈等等。催泪弹电击枪突击步枪装甲车一应俱全。

但是刑事案件什么的,美国警察的工作一般从被害人死亡(或者亲自去警局报案)开始。解救人质追踪嫌犯什么的,Cops表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相对的,中国警察擅长刑事案件。主要工作内容是拼命救人抓人。至于色狼流氓碰瓷大妈什么的,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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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我这个回答都要举报,真是好样的。

目前嫌疑人已经被抓获,推测章同学已经遇害,无论如何,都是个悲剧的结果。

---------------------------------------------------------以下原答案----------------------------------------------------------


从昨天看到话题,想到现在,还是给大家说个故事吧。


三年前,国内某三线城市,一名出租车司机失踪,第二天被发现死在一个偏辟的地方,附近很大一片范围内都没有摄像头。

根据现场判断,做案的不止一人,可能是初犯,年龄也不大。

从省队调警犬来支援,地毯式搜索,无果。调汽车行驶路线,然后查路线上所有监控,无果。

然后就开始动脑子了。

根据定位路线图,所有车辆非红绿灯停靠点附近的网吧宾馆,查该时间段下机记录,QQ下线记录,退房记录等,对有做案时间者逐一核对排查,还是无果。

到这时候也算是僵局了吧?并不是。

再进一步,办案人员借助跨系统的技术力量,投入大量人力,最终从空气中挖掘出了真相。(鉴于专业人士建议,最后一段处理掉了)

案件就此告破。

最后发现就是两个没钱上网的小孩子,想恐吓司机劫点钱,结果司机拼命反抗,最终伤人性命,也只到手几十块钱。



我知道知乎上很多人对警察有意见,但是我全国各地的朋友中有不少都是警察,我也不想为这个系统的黑暗面辩解,我只能说,一线办案人员,非常辛苦。他们的付出,无论是体力还是脑力,我认为是值得大部分人尊重的

而很多人对警察的不满,归结到底是两个原因导致的:人员不足,技术投入不足。

上述案件,当时折腾了办案人员一周,中层干部带头连轴转的加班,放在现在,第二天可能就搞定了。


所以我说了这个故事,要对大家说两点:

一:不要寄希望于在中国实行所谓“完美犯罪”,除非你认为你的智力和技术能力顶得上一个或者几个系统的集合,或者一辈子都生活在人迹罕至的所在

二:随着技术进步,犯罪的难度会不断增加,同理,在一个不断进步的国家,安全性也会不断增加。


今日的美国还是不是一个不断进步的国家,是个疑问。

但是假设这个案件在中国,驾驶员都被拍下来了却破不了案,简直就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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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评论区的几个主要分歧,我做出补充说明:

任何罪犯,无论犯罪计划规划设计的多么完美,理论上无懈可击,在实际施行过程中也不可能完美无瑕,这些瑕疵会随着技术的进步被不断放大。

既往的一些疑难案件无法侦破的,很多都是客观条件限制,随着社会进步,那些案件基本没有复制的可能

但是这种进步也需要付出代价,比如无处不在的监控,比如更大的警力投入。

很多人抱怨盗窃案件难以得到解决,如果说为了更好解决盗窃治安案件,把中国的警民比例提高2倍,我想没有人会支持吧。

那么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委托OCP生产铁甲威龙。

关于吴谢宇案,我上面也说了,真躲到荒无人烟的所在也是无解。你们觉得要花多大代价去搜捕他?如果他真的偷渡成功了呢?是不是应该就此加大边防投入?

从吴谢宇案也可以看出,国家机器还远没有强大到可以掌握每个人的行踪。我不知道拿吴谢宇案来批评中国警察办案能力的人,是不是期待着《1984》或者《少数派报告》那样的世界……




顺便,有人要求我把TA侮辱无辜死难者的言论挂出来(不知原评论是不是自己心虚给删除了)。


怎样,满意么?


user avatar   yuan-ye-64-7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前段时间美帝大公主在天朝的厂被政治斗争了,一些人又开始高调的吹美帝工会多么多么牛b,我朝没工会劳工待遇差。

有些有差距的地方我们要承认,但是天朝好的地方你也要吹啊。



天朝好的地方就是:警察也没工会。

我说的不是过节发礼品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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