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的民族矛盾很严重
金朝建立后,多次将东北地区的女真人迁往中原。其中规模较大的就有三次:第一次发生在1134年,“起女真国土人散居汉地”,“令下之日,比屋连村,屯结而起”(《大金国志》卷8)。第二次是在1141年金宋和议达成之后,金熙宗以屯田军的形式,把女真、奚、契丹人迁至中原与汉人杂居。“凡屯田之所,自燕之南,淮陇之北俱有之,多至五六万人,皆筑垒于村落间”(《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8)。第三次是1153年,当海陵王完颜亮自上京迁都于燕京之时,“恐上京宗室起而图之,故不问疏近,并徙之南”(《金史·世宗本纪下》)。
这些女真人号为“猛安谋克”,即所谓女真屯田军,他们属于全民为兵的军事组织,金国迁徙他们到中原,目的是为了强化对中原汉族人的统治,利用女真百姓来监视镇ya汉人的反抗。由于是统治民族,处于生存优势地位,故人口增殖很快,人数很多,据大定二十三年(1183)的统计,共有猛安二百零二,谋克一千八百七十八,共为户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口六百一十五万八千六百三十六,可见仅仅进入中原的猛安谋克女真人就有600多万,东北本土的女真人还不包括在内
这些女真移民耕种的土地,绝大多数是用暴力甚至屠杀手段从汉民那里夺去的,许多汉人为此失去土地,沦为佃户,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同时女真猛安谋克户依仗本民族政权的保护和纵容,百般欺压侮辱汉人,强占汉民妻女,掠夺汉人产业,激起汉人的极大仇恨,女真人的南迁挤占了当地汉人的生存空间,大量的汉人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导致民族关系日趋紧张。
金末,蒙古大举南侵,金朝对中原地区的控制力因而大大削弱,汉、女真两族之间积压已久的矛盾终于彻底爆发,山东、河北等地汉族百姓乘机纷纷组成红袄军等义军,反抗金朝及女真人的统治,对女真人实行复仇性屠杀。《遗山集》载:“仇拔地之酷,睚眦种人(即女真人),期必杀而后已。若营垒,若散居,若侨寓托宿,群不逞哄起而攻之,寻踪捕杀,不遗馀力,不三二日,屠戮净尽,无复噍类”,元好问在这里所说的“拔地”,指的就是女真人大量掠夺汉人土地之事,说明土地之争是两族矛盾激化的根源。
红袄军的杀戮引起女真人的极大恐惧,为了躲过汉人的报复,许多女真人被迫隐去自己的民族身份,改汉姓而主动汉化了。女真猛安谋克户除一部分死于蒙古军之手,一部分隐瞒身份汉化以外,其余全部在汉、女真两族间的民族仇杀中被杀绝,可谓惨绝人寰,这实际上是一个长期受着侵略压迫残杀的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自发复仇行动
再简单介绍一下红袄军的原由:
红袄军是金末山东河北汉族起义军中影响最大的一支,一度发展到数十万之众,身穿红袄为标记,故名。金代自熙宗时猛安谋克人户南迁。金海陵王完颜亮以后,女真贵族与女真猛安谋克人户不断掠夺汉人的土地,造成北方膏腴之田皆为豪强与女真屯田军所占。汉人或者沦为佃户,耕种女真豪右之田,须预付两三年租课,或者被迫流亡。汉族农民与女真屯田军的矛盾更加激化。1214年,蒙古军进攻中都(今北京),金朝统治者逃往南京(今河南开封),深受括地之害而失去土地的农民,纷纷起义,从内部给金朝以沉重打击,大大加速了金朝的灭亡 。
金代前期,民族矛盾的焦点是女真人与南人(即北宋遗民)的矛盾。根据南宋人所总结的金初五个民族等级的状况,南人位居最下一等[59]。靖康耻、亡国恨,是南人与征服者之间矛盾的主要症结所在。然而当宋金双方订立绍兴和议,两国由战争转入和平之后,女真人与南人的矛盾便不再象过去那么尖锐了,南人的地位也有了明显的提升。更何况从北宋过来的那一代遗民日渐殂谢,年轻一代自幼生活在女真政权下,民族情绪远远不象他们的前辈那么强烈。被金人羁留多年的宋使宋皓对此深有感触,他在绍兴十三年(1143)南归时途经河北,当地父老就曾指着一群青年对他感叹道:"是皆生长兵间,已二十余矣,不知有宋。"[60]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有的民族矛盾淡化了,而女真人与汉人的土地争端则成为金代中后期民族矛盾的一个新的生长点。
如前所述,金代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规模的括地是大定十七年(1177)以后的事情,但是女真人与汉人之间的土地争端却由来已久。《金史·李石传》曰:"山东、河南军民交恶,争田不绝。有司谓兵为国根本,姑宜假借。石持不可,曰:‘兵民一也,孰轻孰重?国家所恃以立者纪纲耳,纪纲不明,故下敢轻冒。惟当明其疆理,示以法禁,使之无争,是为长久之术。'趣有司按问,自是军民之争遂息。"李石大定间先后任参知政事、尚书令,上面记载的这件事不知发生在何时,但我们知道李石卒于大定十六年(1176),所以此处所说的军民争田、相互交恶性的情况肯定是在世宗括地之前。对女真人和汉人的土地纠纷,朝廷上显然是有人偏袒女真人的,但身为渤海人的李石态度还算公正。
又据《金史·曹望之传》,曹在同知西京留守事任上时,曾上疏朝廷,"论山东、河北猛安谋克与百姓杂处,民多失业",同时他还建议说:"陈、蔡、汝、颍之间土广人稀,宜徙百姓以实其处,复数年之赋以安辑之。......州县与猛安事干涉者无相党匿,庶几军民协和,盗赋弭息。"身为汉官的曹望之话虽说比较委婉,但从中不难看出猛安谋克与民争地,致使百姓流离失所的事实;又"州县与猛安事干涉者无相党匿"云云,似乎也是在暗示有人袒护猛安谋克。曹望之任同知西京留守事是在他大定十二年(1172)担任户部尚书之前,因此这篇奏议反映的猛安谋克与州县百姓争地的情况无疑也是大定前期的事情。
大定以后,女真人与汉人的土地争端发展成为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土地争端已不仅仅限于中原各路,就是在东北地区猛安谋克与州县汉户也常常为土地纠纷而发生争论。明昌元年(1190),提点辽东路刑狱王寂出巡辽东各地,三月庚申,至咸平府荣安县,"以军民田讼未判为留再宿"[61]。另外王寂《拙轩集》卷二有一首题为《被檄平田讼,投宿兔山院留题》的五言律诗,也是他在辽东提刑任上的作品。又《拙轩集》卷一的一首七言,诗题为《漕副刘师韩自辽西按田讼回,仆率僚友迎劳于郊》,按章宗时辽东路转运司辖有东京、咸平、上京三总管府路,置司东京路辽阳府,而辽东路提刑司亦置司辽阳,所以我估计这首诗也应该作于王寂明昌间任辽东提刑之时。可见章宗时期女真人与汉人的土地之争已相当频繁。
在论及金代的土地争端时,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这就是女真人的围场和牧地。女真族虽然在建国之前已经有了农业,但传统的狩猎仍是他们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支柱。当女真人进入中原之后,尽管生活方式有了很大改变,狩猎不再是一种必要的经济手段,但他们仍旧乐此不疲,时人谓"虏人无他技,所喜者莫过于田猎"[62]。女真人从皇帝到普通百姓,秋冬时节的围猎活动都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围场就成为女真人和汉人发生土地争端的重要因素。
所谓"围场",是专门用于女真人围猎的场所,《金史》中屡屡见到象"禁侵耕围场地"之类的诏令。山后是金朝皇帝捺钵的主要场所,世宗时,右谏议大夫移剌子敬谓"山后禁猎地太广,有妨百姓耕垦"[63]。不仅捺钵围猎要占用大量田地,就连从都城至捺钵的沿途道路两侧也都被辟为猎地,世宗曾对臣僚说:"往岁清暑山西,近路禾稼甚广,殆无畜牧之地,因命五里外乃得耕垦。"。大定二十年(1180),世宗前往山后的金莲川驻夏,觉得沿途的耕地妨碍了游幸,遂下诏命括地:"白石门至野狐岭,其间淀泊多为民耕植者,而官民杂畜往来无牧放之所,可差官括元荒地及冒佃之数。"[65]
对于一般女真百姓来说,围猎是他们习武的主要手段。大定二十六年(1186),世宗谓"西南、西北两路招讨司地隘,猛安人户无处围猎,不能闲习骑射"[66]。金朝统治者对女真人的围猎活动相当重视,以至于不惜圈占大量耕地用作围场。《金史·完颜齐传》曰:"先是,复州合厮罕锅地方七百余里,因围猎,禁民樵捕。齐言其地肥衍,令赋民开种则公私有益。上然之,为弛禁。即牧民以居,田收甚利。"复州合厮罕关位于辽东半岛(今辽宁金县附近),这里本是农耕区,而居然有七百多里地被占为围场,于此可见围场的规模之大,占地之多。
女真人的牧地对耕地的蚕食也不可忽视。章宗明昌三年(1192)六月,尚书省奏:"南京、陕西路提刑司言,旧牧马地久不分拨,以致军民起讼,比差官往各路定之。凡民户有凭验己业,及宅井坟园,已改正给付。......两路牧地,南京路六万三千五百二十余顷,陕西路三万五千六百八十余顷。"[67]这段史料反映了牧地对汉族百姓的侵害,人们的私田乃至宅井坟园都被圈占为牧地,当然也就难免"军民起讼"了。其实,在河南、陕西这些传统的农业区内存在这样大量的牧地,本来就是不正常的现象。另外,女真人的畜牧活动也经常恣意侵害民田,据《金史·食货志》记载,大定间,"民桑多为牧畜啮毁,诏亲王公主及势要家,牲畜有犯民桑者,许所属县官立加惩断"。金代文献中常常见到女真人牧马糟践民田的记载,想必是一种极为普通的现象。
女真人和汉人有在关土地问题上的种种矛盾和冲突,使得这两个民族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张。到了金代后期,如何缓解猛安谋克与州县百姓的矛盾,便成了一个令金朝统治者非常头疼的问题。明昌三年(1192),章宗曾"以军民不和、吏员奸弊,诏四品以下、六品以上集议于尚书省,各述所见以闻"[68]。宣宗贞yòu@③三年(1215)殿试进士时,向新科进士刘炳提出四个最关紧要的现实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兵民杂居,何道可和?"刘炳对以"兵不侵民则兵民和"[69]。自章宗时起,金朝统治者为缓和女真人和汉丨人的紧张关系,采取了一些不寻常的措施。本来金朝为了防止女真人的彻底汉化,一向是不允许猛安谋克和州县民户通婚的,但明昌二年(1191)解除了这一禁令,是年四月,"尚书省言:‘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国家长久安宁之计'。从之"[70]。很显然,金朝试图以鼓励异族通婚的手段来调和日益尖锐的民族矛盾,但此次开禁可能还只是权宜之计。泰和六年(1206)十一月,"诏屯田军户与所居民为婚姻者听"[71],正式宣布开放猛安谋克与州县汉民之间的婚姻。
然而,所有这些努力几乎都是徒劳的。世宗、章宗时期两次大规模的括地运动在女真人与汉人之间制造了无法弥合的裂痕,尤其是承安五年由宗浩主持的六路括地,令广大汉族百姓对女真人生出刻骨仇怨。直到宣宗南迁以后,人们在谈起这次括地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时,仍说州县汉民与猛安谋克"相互憎疾,令犹未已"[72];"怨嗟争讼,至今未绝"[73]。贞yòu@③二年(1214),就在承安五年括地浪潮中深受其害的山东,爆发了声势浩大的红袄军起义,在探讨红袄军起义的原因时,下面这段史料经常为人们引用:
(山东)盗赋充斥,互为支党,众至数十万,攻下郡邑,官军不能制。渠帅岸然以名号自居,仇括地之酷,睚眦种人,期必杀而后已。若营垒、若散居、若侨寓托宿,群不逞哄起而攻之,寻踪捕影,不遗余力,不三二日,屠戮净尽,无复噍类,至于发掘坟墓,荡弃骸骨,在所悉然[74]。
这段文字对于我们认识和理解红袄军起义的确很有帮助。文中所说的"种人"就是指在金朝居于统治地位的女真人,所谓"仇拨地之酷,睚眦种人"云云,清楚地说明了土地问题正是导致这次起义的根本原因,在括地运动中失去土地的汉族人民,把主要的斗争矛头指向女真人,指向猛安谋克村寨[75]。
红袄军起义虽然没有能够推翻金王朝的统治,但它大大加剧了金末的社会危机,激化了民族矛盾,对于金的国运兴衰实在是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女真人与汉丨人的土地争端诚如元好问所言,是乃"系于废兴存亡者",元好问在谈到宗浩括地时,对它带来的严重后果给予了充分的估量:"武夫悍卒倚国威以为重,山东、河朔上腴之田,民有耕之数世者,亦以冒占夺之。兵日益骄,民日益困,养成痈疽,计日而溃。贞yòu@③之乱,盗贼满野,向之倚国威以为重者,人视之以为血仇骨怨,必报而后已,一顾盼之顷,皆狼狈于锋镝之下,虽赤子不能免。......其祸果有不可胜言者。"[76]作为一位金朝士大夫,元好问的认识堪称鞭辟入里。
对于金朝末年爆发的杀胡事件 ,女真人自己要负首要责任,首先且不说女真人在入侵中原时对汉族百姓大搞种族灭绝政策、到处屠城、疯狂屠杀无辜汉民,就拿金朝后期的“圈地运动”,则更是彻底断绝了广大汉族百姓的活路,这些都最终招致汉民猛烈的报复。
从“视之以为血仇骨怨,必报而后已”这句话,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当时中原汉民对女真人的刻骨仇恨,结果是对女真人的无区别大屠杀:“一顾盼之顷,皆狼狈于锋镝之下,虽赤子不能免”,这种百姓自发的大规模群体性报复,最终导致女真人要么被杀光,要么隐瞒民族身份主动汉化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