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卖国”
主要“罪名”:一、主张弛禁,破坏禁烟。二、英舰队到达大沽口外时,乘机打击禁烟首领林则徐,主张投降。三、主持广东中英谈判期间,不事战守,虎门危急时又拒不派援,致使战事失败,关天培战死。四、私自割让香港予英国。
第一项:1838年黄爵滋上奏主张严禁,琦善表示同意,且此后在1838年8月至11月间共起获烟土15万余两,足以否认其弛禁罪名。
第二项:琦善与林则徐交恶缺乏必要的史料依据。
第三项:据琦善奏折,他于1840年11月29日到广州,12月4日接印视事。12月26日接到义律的最后通牒,次日起4次增兵虎门。由此至1841年2月22日,共向虎门派兵3150名,另雇勇5800名,且有调拨火炮等情事。
第四项:1月14日,义律提出割占尖沙咀(即今九龙)、香港两地,琦善答以只能选择一处“寄寓泊船”,俟英方选定后,由他上奏请旨。而义律歪曲了琦善的意思,于1月16日照会琦善,声称将“以香港一岛接受”。这可以表明琦善确有允英人“寄居”香港之意,而无“割让”之举;且非为“私许”,实有请旨奏折。
形成原因:借中国传统史学的“忠奸的理论”为道光皇帝开脱;历史学家在客观叙述中融入主观感情色彩,用作宣传需要;历史学家内心热爱祖国,融入感情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