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编辑了题目,把“花销”改为“转账款”,把题目内容内追回“花销”改为“款项”,把“花销该还吗”,改为“该如何认定”
因为我认为,这才是公平客观符合实际的题目,而不是为了引战引流蓄意采用“春秋笔法”。
在网上稍微检索一下就可以得知,小伙起诉追回的,不是“花销”,而是给与女方李某的“转账”,所以在本题目下信口以男方追回“共同吃饭娱乐消费”等费用的进行展开评论的,都属于“恶意引战信口瞎编”。
其次,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返还王某的,是一些“金额高达10000,5000,明显带有结婚目的彩礼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款项”。
而一些“520”,“1314”等小额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赠与,则不予以返还,该类金额也高达5万多了。说小王谈恋爱不真诚,白嫖的,也请点积口德。
因为这些是谈恋爱时候,不带有结婚为前提,而带有感情表达性质的感情性赠与,因此法院判决无需返还。
判决适当,于法有据,于情于理都很符合。
最后说一句:原题主 @封面新闻
作为一家媒体,报道、提问、回答的时候,请体现出你们的专业性、中立性、客观性。
跟着走野鸡自媒体博眼球的路线,只会越走越偏。
还望自重。
郭淮认为诸葛亮占领北原,就能断陇的结论,纯属YY。假定诸葛亮占领北原,就是下面这个局面:
所以,这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去陇右。
断陇,就是断绝陇道,切断陇右和关中的联系,以达到蚕食陇右的目标。
源于陇右和关中平原,都在黄土高原上,而陇右地势高于关中平原,两地之间主要靠谷道联系,所以连接陇右和关中,主要就是依靠2条谷道,一是陇山道,二是陈仓渭水道。
诸葛亮在一伐时,从祁山道出兵陇右,三郡投降诸葛亮,诸葛亮派马谡守住陇山道的西口-街亭,诸葛亮本人“称兵上邽”(《曹真碑》),亲自围住陈仓渭水道的西口-上邽(郭淮驻守)。
诸葛亮五伐,在关中断陇,即使断成功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诸葛亮压根就没有派兵去陇右。
在关中断陇,周边都是敌人,要守住开阔地几十公里,才实现断陇,完全是搞笑。
所以估计郭淮这种说辞,也许是为司马懿守不住渭南,而在后世补写的开脱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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