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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国民党为什么败多胜少?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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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军队的问题在于,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一支仍然处于现代化前期,中世纪末的军队。决定一支军队是否现代化的决定性因素,不仅仅是武器装备,而是人员的状态。国民党1927年4.12清党,不仅是重创了共产党,更对自己的基层组织形成了致命打击,很多加入国民党基层组织的先进分子同样因为减租减息、工农运动等原因遭到屠杀和清理,导致国民党的整个基层治理能力由现代国家一下倒退到了中世纪,在农村严重依赖地方乡绅地主、在城市严重依赖行会帮会,国民党的基层组织几乎就是浮在县一级,乡镇一级很薄弱,村一级根本没有。(所以说4.12蒋背叛了革命,并不是指他背叛了和两党的协议,而是他连自己组织和导师的社会改造理念也背叛了,沦为一个争天下的封建组织)。在征兵征粮等问题上,只能将很大部分权力让渡给非政府势力,而这些势力,在晚清时代就开始黑化和武化,对老百姓能做些什么,可想而知。在这种统治体系下的国军,几乎跟中世纪骑士部队一样,军官阶层是贵族子弟,士官阶层由兵油子,兵痞组成,士兵几乎等于奴隶。抗战后期,大批知识青年从军,素质有所改善,但抗战后不允许退伍,又基本上当逃兵跑了个80%……这样的军队对战场的控制力很低,因为官兵之间的不信任,很难派出小部队侦察和了解战场的状况,大部队只能依靠人的从众心理才能保持上级对下级的控制力,小部队远离主力必然因逃兵过多瓦解或哗变,主官又不敢把自己的精锐亲信损失过多或者离自己过远,以免失去对非嫡系的掌握。这种奴隶制军队使得他们对于离自己哪怕一公里的战场都了解很少。共军可以轻易的用游击队或者小部队游走在国军大部队周围隔绝其信息源,或者冒充大部队引诱对方作出错误判断。共方控制区普遍实施了土改,建立了村级党组织,进行了比较彻底的社会改造和教育,所以愿意搏命的基层军官和士兵大有人在。相比之下,共军虽然武器处于一战水平,但是部队组织构架,精神状态,战术水平比装备美国枪炮的国军高出不止一个时代,随着国统区统治状况的恶化,这种优势更明显。一句话,决定战争胜负的,始终是人。


另外,举个栗子,74师覆灭的两张战役态势图可以说明问题。虽然74师确实有孤军冒进的问题,但前出脱离友军战线距离并不多,从第二张图可以看出来,虽然共军8、9、4、1纵队对74师两翼迂回,一定程度上将其从蒋军战线中割裂出来,但真正致其死命的是6纵背后一击。而这个六纵战前在哪里呢?从第一张图上看,6纵,一个数万人的军级单位,居然在战前隐蔽在铜石,唐村,费县一带,与驻地泗水的蒋军3兵团部及其直属队部署地点几乎是比邻而居!……这就不能用疏忽或者对方伪装太好来解释了。原因就是——蒋军因为其统治区内无能和错误的统治,以及蒋介石个人处于典型无效独裁状态,已经丧失了一个近现代军事单位本该拥有的正常能力,因其内部阶级剧烈的分化,这个军事体系只能说是一支拿着二战武器的明末军队。

同样的栗子还有很多,也不仅限于蒋的嫡系,比如公认农村阶级矛盾比较缓和的山西,晋军的“亲训师”(阎锡山请日本降军训练),被徐向前打埋伏,共军开火距离阎军仅仅两百米,在对方处于四路纵队行军状态时杀伤其大部分有生力量。为什么?因为没有派出强有力侦察/掩护部队的能力,国民党军队离开大部队的视力所及范围几乎就是睁眼瞎。毛泽东带着中共中央,带着几个精锐连级警卫部队在陕北拖着胡宗南几十万大军转圈,几次与蒋军擦身而过,看似惊险,其实是强者对战弱者的自信和戏弄而已。原因就在于他是率领着一支现代化(思想层面可能比越战时期的美军还进化)的军队,对付一支拿着看似现代化的武器,实际水平处于中世纪末的军队。

文末再来配张张灵甫,说实话,张灵甫这种货色都有人吹,说明现在实在是个看脸的社会。74师/军在抗战中打得好,跟他关系不大,那是王耀武的本事,怎么就能往他一个团/旅级中干身上扯?解放战争中带着这么个王牌军,几天就完蛋,敌人几万人在背后也一无所知,可见其指挥水平。私德上来说,因为他个人怀疑妻子出轨,就枪杀发妻,后来被蒋介石改名放出,继续做官,可见其性格、人品大有问题。同一时期(38年),毛泽东亲自写信,主导枪毙了优秀红军干部、逼婚不成枪杀女学生的黄克功,一个私相授受,一个斩马谡,国共成败之势,不问可知。

——————追求学问的分割线——————

更新。另外,蒋军的后勤组织简直是军事史上的反面教材。抗战时期,日军长期在中国战场运作100万以上的马匹/骡,多数为驮载用。卡车虽然比不上美军,但华北地区3个兵站自动车队,六十个自动车中队就拥有4000辆卡车。反观蒋军,抗战前整个国统区的汽车保有量才1000余辆,大部分还是轿车,估计把修桃心状梧桐林和美龄宫的钱省下来,至少也能买500辆载重卡车。至于马匹更是可笑,蒋军的军马采购部门,整个抗战期间总共采购马匹不到十万匹,为日军运作量的1/10,大部分还是劣马。为了弥补马匹空缺,蒋军创造性的发明了一个物种:代马输卒。妥妥的把人当畜生。

(黑心军马采购部门发往前线的劣马)

(代马输卒)

说的是解放战争,为啥扯到抗战期间呢?因为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蒋军的后勤部门管理水平,理论水平,运作经验在长达14年的对日作战中基本没有进步,军需系统处于应付了事状态,后勤部只是各级长官的提款机,后勤首长不过是长官的私人而已。所以,内战期间,即便美国援助十轮大卡车(当时的黑科技)数万辆,收缴日军车辆16000辆(其中13400辆卡车),马匹上百万,各种美援,日制弹药堆积如山,但很难相信这样的后勤组织能在短短三年内有什么进步,能够把这些财富运用为军事上的优势。(事实上,蒋军也是在战役中大量使用空运补给,好阔气!!二战时德军在斯大林格勒被围,第三帝国举国之力拼命空运尚不能满足20万人的基本需要,一个装备、油料全靠美援的半吊子空军还能满足蒋军百万人的嘴巴肚子车子枪子?据蒋军国防部1948年统计,美援经费的42%消耗在了空运的飞机损耗、航空汽油等开支上,可见其败家水平)。具体到个人装备上,台湾有首歌,叫《爸爸的草鞋》,唱的就是在国军中以行军力强著称的52军,其下属25师被称为“千里驹”,连这样的部队都穿草鞋,蒋军的军需保障能力可想而知,对士兵的关心程度可想而知,官兵之间的感情可想而知

(国军士兵抗战期间全是草鞋行军)

而共方虽然是土八路出生,在照顾士兵上却要上心得多了。一个共方战士,一年能得到6双布鞋,一双胶鞋,若干袜子,行军时还会动员民工沿途设点,为部队换布鞋,解放区妇救会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纳鞋底,做袜子,而果军的排长却都需要自己打草鞋。穿过草鞋的都知道,新草鞋有很多草刺,又硬又尖,容易把脚背和脚趾打出条形伤口,长期穿会引起足部反复感染,而且草鞋是平底的,长期穿着行军会导致扁平足,使人失去长距离行走的耐力。

(新四军打据点,全是厚底布鞋,棉袜,绑腿)

士兵脚上这点小事,对于控制了全国政权的果民政府,只要稍微动动脑筋,哪有解决不了的道理?但就是让可怜的大部分蒋军士兵穿了近二十年草鞋。这种没良心,没责任心,没同情心的后勤系统,比起可以良好运作数万村组织,上百万支前民工队,战地银行系统的共方后勤,简直是全方位劣势。也真难为蒋军还腻腻歪歪的跟完全高出自己一个时代的共军坚持了三年。所以我说,果粉不要经常把果军抗日的功绩拿出来抹眼泪,那不是他们那个窝囊废T的功绩,而是因为中华民族面对席卷向民族的狂澜时迸发出来的勇气和高尚,争取到了自己生存的权力。蒋也好KMT也好,不过是适逢其会,说难听点叫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如果他们肯早点滚蛋,比如39年,比如豫湘桂大败后,把政权交给联合政府,中国人民付出的生命代价会小得多,中国的战后国际地位会高得多。(哈哈哈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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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真相党!国民党打过胜仗啊!华北的傅作义一直都是压着聂荣臻打的,只不过他后来起义了,肯定不会提当年的“辉煌历史”,中国又讲究“为尊者讳,为贤者隐”所以不怎么宣传这事。

三大战役前,解放战争主要可以分为华北战场、华东战场、东北战场、西北战场、中原战场,让我来挨个揭露!这里胜仗的定义是达成军事目的,给对方造成较大损失。共军主动后撤国军再“攻占”那种不算。

  • 华北战场:

这个必须放在第一个说,因为四野入关以前,华北的傅作义一直都是压着聂荣臻打的,阎锡山也让贺龙徐向前碰了不少硬钉子!共军在华北首先进攻绥远失利,其次在大同、集宁又失利,傅作义看准机会,偷袭张家口,聂荣臻完全没有防备,被迫紧急撤离了当时共军唯一一个大城市,连军工厂和部分生产好的军用物资都没有抢救出来。

中共中央转移到西柏坡之后,傅作义故技重施,想要偷袭石家庄。聂荣臻又一次毫无防备!幸好共军情报工作做得好,比如上文讽刺共军文章的作者阎又文其实就是共谍……中共中央只好祭出破坏己方道路迟滞敌军这种手段,甚至唱起了空城计,连续在广播报纸上宣传傅作义的“偷袭”行动,使傅误以为对方已有准备,没敢轻举妄动。

北平谈判之所以拖了许久,就是因为傅作义自视甚高,以为自己还有多种选择。因此毛泽东才要求林彪火速入关,和华北野战军合作,先消灭了傅作义王牌嫡系35军和104军主力,再迅速攻占天津。傅作义至此彻底服气投降。打35军的时候华北野战军杨成武还犯了大错,把35军从张家口放跑了,到新保安才堵上,幸好郭景云比较狂没快跑。

再说阎锡山,徐向前打运城就打了三次,军队损失比较大。后来打太原,计划三个月拿下,结果久攻不下,只好改成围困。半年之后,北京已经解放,绥远也签了协议,解放军在华北已经占有绝对优势,才由彭德怀指挥部队破城。

  • 华东战场:

陈毅一上来就在两淮吃了张灵甫74军的大亏,局面艰难。

随后粟裕也和74军打了一场硬仗,双方都付出了不小代价,都没有取得全胜,但是共军总算是稳住了地盘。

之后陈粟合兵,利用国军派系之争,机动作战,连续包围消灭孤立的敌军,直到孟良崮彻底解决掉老对手74军。但是随即的南麻、临朐战役粟裕也犯了轻敌的毛病,正面进攻胡琏的整编11师,最终吃了大亏。

这场战役给了国军一个错误的经验,在华野拿下济南之后,居然还认为共军像当年那样啃不下防御工事修筑完整的大集团美械军,造成淮海战役中央军主力全军覆没,蒋介石被迫下台。

  • 东北战场:

林彪一上来就打了个大败仗:四平保卫战。当时刚刚进入东北的共军来源复杂,装备不全,没有正规战经验,而对手新一军是美械中央军。最终林彪被迫放弃四平、长春,渡过松花江退守哈尔滨。黄克诚甚至认为毛泽东四平保卫战的决定根本就是错的。

然后林彪加紧剿匪,整顿内部,一点一点发动反攻,取得了一系列战役胜利。于是东野决定再次攻打四平,围城打援。但这一次四平战役又失败了,打援没有成功,围城也没有打下来。林彪又一次吃了亏被迫撤退。这次的对手陈明仁因为守住四平获得青天白日勋章。正是四平的失利让林彪在打锦州的问题上倾向于保守,和毛泽东起了争执。

当然啦,事实证明毛泽东是对的,之后就是四野完全压制东北国军的历史啦。

有意思的是陈明仁打胜仗后不久就因为派系斗争被解职架空,最后投共了。

陈明仁是投共高级将领中唯一一个升职的,55年评军衔,国军中将评为共军上将。

  • 西北战场

胡宗南的20万部队,完全是被彭德怀2.6万人耍着玩儿啊!彭德怀放弃了包括延安在内的大片地盘,但是胡宗南真的几乎没有打过胜仗

西北野战军打着打着都变成四川部队了……这不完全是胡宗南指挥失误啦,他在战场上对共军信息单向透明啊!陕甘宁是老区,人民不支持国军,共军设陷阱埋伏两天,国军都发现不了……共党又把西安渗透的和筛子似的,主要的三个间谍小组就覆盖了机要秘书、三青团领袖、军统头目、中统头目、军需后勤、电讯机要等等部门……真正做到了军事命令先发给共军,再传达到国军……

但是彭德怀也打过硬仗,打榆林吃了宁马的亏,后来太白山、兰州城对青宁二马都打的很惨烈。

  • 中原战场

刘邓在完全无后勤的情况下千里跃进大别山,重武器全部销毁丢弃,从被服粮食到枪械弹药全都缺乏,遇到敌军根本不敢硬拼,只能跑路。邓小平当时提出的主要方针就是“避战”。吃不饱,穿不暖,打不赢,这个时候军队纪律也开始松懈:

为了军需犯过错误:

部队太困难,打过白条:

士气更是下降:

中野在大别山建立根据地的努力不算成功,开始得到的20多个县城后来全丢了。但他们成功的吸引住敌人的视线,调动了国军南线超过一半的部队过来“清缴”,付出的代价是由12.4万人减员至5.84万人损失过半!到了淮海战役的时候,中野因为缺乏重武器,被迫发明了用油桶打炸药包的“没良心炮”。

所以说,国民党不是没打过胜仗,共产党也不是轻轻松松就打赢了!

朝鲜战争韩国部队是各方公认的最差部队,人家也不是一次胜仗也没打啊!我看过韩国官方出版的《韩国战争史》里面韩军的唯一大胜可是单列一章哦!(ps打败的还是王牌38军)

只不过共军在解放战争的发展曲线是单调递增哒,而国军……表现一向稳定……这也是为啥我不爱看抗战正面战场的历史,太憋屈,太绝望,即使有胜利也仿佛是偶然现象,之后还会有大败……

国军输在:

战略上缺乏谋划,反之共军有放弃延安、抢占东北、挺进大别山等等关键性的前瞻决断。

战术上缺乏总结,反之共军有运动战和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正确战术总结。国军打过胜仗,但是除了在口头上从没达到完胜,从未完全歼灭对方,自身往往也有不小损失。

张灵甫在发给整编第十一师师长胡琏的电报中曾说:“匪军无论战役战斗皆优于国军。数月来,匪军向东则向东,往西则往西。本军北调援鲁,南调援两淮,伤亡过半,决战不能,再过年余,死无葬身之地矣!”

政治上组织上更是天差地别,共军可以为了大局不顾自身损失全力援助东北或是南下大别山,国军派系众多见死不救;共军可以快速建立后方、吸收俘虏、向俘虏学习军事技术、总结经验、纠正错误、整顿内部、发展壮大,结果越打越强,而国军精锐损失了就很难弥补,对俘虏不是任意虐杀,就是运用不当,结果越打越弱,以至于国军许多将领都犯了轻敌之错,想不到几个月不见对方战力就比自己高了……

说国军没打胜仗就和手撕鬼子一样,都是对前辈牺牲的不尊重啊,我们的对手还是很强的。

只不过我们更厉害啦(*^▽^*)

最后推荐刘统的《华东解放战争纪实》《东北解放战争纪实》和《中原解放战争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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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不是没打过胜仗。

傅作义的部队,尤其是第35军,在平津战役之前纵横华北,从来没吃过亏。结果在平津战役中被杨罗耿兵团在新保安一举歼灭。

邱清泉兵团,在淮海战役之前也是指哪儿打哪儿,算得上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结果在淮海战役被全歼。

胡琏指挥的第十一军也是当年的王牌,每次与解放军作战基本都能取得胜利。结果交到黄维手上,在双堆集被歼灭。

陈明仁在血战四平的战斗中让林彪损兵折将。战斗结束后,东北局面刚刚好转陈诚就来摘桃子,用“浪费粮食”的罪名撤了刚刚打完胜仗的陈明仁。后来东北国军被全歼,不能说与此事没有一点关系。

孙立人指挥新一军的时候在东北也曾经打得林彪溃不成军,后来孙立人遭蒋介石猜忌被撤换。不久之后,新一军也就灰飞烟灭了。

所以说,国民党的军队不是没有能力击败解放军,之所以输了,可以说是非战之罪。军事以外的原因才是关键。

另一个明证就是,解放军中最精锐最能打的战士除了极少数经过长征的老战士之外,大多数是解放战士。所谓的解放战士就是被俘以后自愿参加解放军的原国民党军士兵。这些人在国民党手下的时侯战斗力并不突出,可是加入解放军以后就战力倍增。这一点非常说明问题。

当然,军事上的问题也不是没有。一个细节很能说明问题:

淮海战役时,刘伯承一眼看出宿县是一个要害,决定发动进攻抢占宿县(这个行动彻底改变了淮海战役的形式,是一个极其重大的决策)。在发动进攻的同时,刘邓致电中央军委进行请示。毛的复电是:以后碰到这种情况由你们自己决策,不要请示!

同样是在淮海战役,杜聿明临危受命,把几十万大军带出包围圈。出发之前详细向蒋介石解释了自己的行动计划,并再三和蒋介石确认,得到了蒋的首肯。蒋授权他“放手去干”。结果杜放手没两天,正领着几十万大军撒丫子跑路呢,蒋反悔了,派飞机空投手令给杜聿明,让他回过头去救黄维。看到手令,杜聿明长叹一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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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演奏。扒谱。作曲。——把这些当卖点。

这个不能说很low吧,但是震到外行的门槛非常非常低。有多低呢,让我用一个2010年的台湾节目来举例。

那时候刘谦和Lady Gaga 都刚红。这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台湾的二胡演奏家在大陆发展不顺利,钱花光了,就回去抱怨怀才不遇。然后说刘谦他们都是找关系之类的。

好吧,关系多少是有的,但是一个拉二胡的老头子,真的没什么卖点啊!那时候女子十二乐坊和一大堆模仿她们的女子乐团还在流行,满眼都是拉二胡的小姐姐。但刘谦好歹是一个当时没有的型,算填补了一个微妙的市场空白。

这不是重点,这期节目里,为了展现他精湛的二胡技术,他来了一段。是这样的:

文字复述一遍就是,制作人让他拉个特别的。他在后台听了别人手机上的《Bad Romance(罗曼死)》,并且这是他第一次听Lady Gaga。他就写了个小抄,然后上台演奏“拉拉啊啊啊——鹿嘛鹿嘛嘛啊——”这一句。

就这一句,现场嘉宾激烈鼓掌,纷纷表示太厉害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别人还补一句,这真是他第一次听哦,听了就会拉哦,超级厉害哦。

其实二胡家本人还挺谦虚的,说这个很简单,而且就一句……

但是,整个节目制作团队都认为这一部分真的能展现他的演奏技术,并且认为嘉宾捧场的话没什么大错,所以全部放送出来。这简直是……

基本上,任何乐器练习两年,都可以扒谱,就是听一遍就能演奏主旋律。

特别是流行音乐,为了让人传唱,一般曲调简单、重复性强、音高跨度不大。而且便于记忆。

能唱就能弹,是很基本的听音辨音能力。

这还是二胡,如果是钢琴的话,主旋律以外给随便配个和弦。一般外行和稍微学过一点其他乐器的人,听到华丽的和弦就跪了。其实都是套路,从莫扎特时代到现代摇滚,就那几个和弦,翻来覆去。

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人耳听上去和谐的音符组合,就那几个。

和其他乐器相比,钢琴因为演奏方法是手指按,特别容易弹出复杂的和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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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即兴演奏。

这就要说到为什么流行音乐特别洗脑,因为它们符合套路。

虽然即兴演奏可以高到很高,可是,大部分人所谓的“即兴演奏”,就是街头“用你的名字作藏头诗”的水平。“煮豆燃豆萁”这种水平的即兴发挥当然也有,但是一个时代也出不了几首。

因为套路到了这种地步,连乐队都可以即兴弹。演奏旋律的一翘尾巴,其他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

“即兴”到底有多即兴,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个千古绝问:“于谦老师的捧哏到底是不是事先对好的词?”

到底是不是呢?你要问,演员肯定希望观众认为是临场发挥。如果让观众知道都是剧情,就没意思了。

但是,东西好不好,和是不是临场发挥,一点关系都没有。号称即兴演奏,出来的东西平庸,没有任何意义。宁愿你在背后练一万遍,拿出来个像样的作品。

演奏和说话还不一样,说话会冷场,演奏……其实,弹得难听,比把猪肉做得难吃还难。陌生人也是可以突然即兴合奏的,弹出全新的东西没有任何难度。还是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只要尊重音符之间的物理规律,追求和谐很容易,追求出色就难了。

而这些规律蕴含在古往今来的所有曲子中,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练多了自然能掌握套路,就是所谓的“即兴”。其实是在引用典故。

随便弹个和谐的小曲,相当于写出一首押韵的诗。而且你手里有韵书。

怎么能让创作既平庸又花样百出,可以参考乾隆爷的四万多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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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作曲。

会作曲,相对于“创作歌手”,等于“做饭还行”相对于“开一家成功的餐厅”。

要把歌当做一个作品展现出来,里面需要的东西比“写出曲子”多太多了。一家餐厅走红,可能和饭菜质量关系都不大,因为位置、价格、跑堂的美貌等原因就红了。只写出个曲子,真的没什么。

很多答案里提到民谣,大概都是这个原因。明明作曲是即兴演奏的水平,就敢自称“创作型歌手”。所谓没文化,就是写的歌词里没一个典故,写的曲子里全是典故。

年轻人听了以前流行的车库摇滚、英伦摇滚,可能会受到激励,觉得这种水平也能全球走红,我也行。就好比性手枪乐队的贝斯Sid Vicious,据说他有一次诚恳地对另一个乐队的朋友承认,说自己其实不会弹贝斯,上台就是装个样子。

对方说:“当然了,我们都知道啊。”

这也能开创一个时代啊,我也有摇滚精神我也行。

人家是吸毒担当,你行吗?人家能妥妥地死在21岁,人设稳定,你行吗?(这个人最近唯一被提起的时候,是《娜娜》漫画里的莲以他为原型)

不卖曲子,卖情怀、卖号召力、卖性感度,你有吗?好好练练琴,练成门手艺奉养父母不好吗?

稍微会作曲,就去出张碟。这事儿又不赚钱,不知道图什么。我觉得,如果没自信开创一种新风格,就不用尝试作曲了。太阳底下没新鲜歌,也挺无趣的。

是不是因为这样啊,老年人最后都是在欣赏唱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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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一些问题:

1.是不是太极端了,照你说,90%的歌根本不应该存在?

在流行音乐这个领域,差不多。写来写去都是经典摇滚风,这个风格里啊,我觉得所有音符能组合的可能性,都被尝试过了。这个风格已经被穷举完了。我们通关了,暴力破解了,可以换一种风格了。

然而中国流行音乐还是以经典摇滚风为主。只能说有两种曲作者,知道自己在抄的,和不知道自己抄袭的。曲子这个东西,经常会不知不觉地抄了别人。当然,作曲没突破可能是因为市场不接受新风格,我不知道。

2. 具体说下“写曲子”和“创作歌手”到底有什么不同呗。

比如说吧,很多人会记得“深深打动我的一句歌词”。很少有人会说“我被一个曲子触动了”。这种情况却常常发生在民歌、古典音乐上。《欢乐颂》、《信天游》、《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等很多曲子,可以用音乐本身感动人,流行音乐很少这样。

并不是流行音乐一定不好,而是流行音乐里,歌手人设和歌词占的比重太大了。而古典音乐里,曲子是重点,连歌剧的剧情都不太重要。流行音乐里,虽然曲子是把歌词信息传送给听众的媒介,但是这个媒介很容易被光芒四射的其他东西掩盖。

同一个调子,凤凰传奇把《All Rise》翻唱成《月亮之上》,张韶涵把一个宗教歌翻唱成《寓言》,不可思议却毫不违和,就是歌手和歌词的魔力。同一首歌,某黑人唱了一辈子都不红,猫王一唱就红了——人设差距。70年代的庞克摇滚,一句调子敢唱满整首歌,还是被当做时代注脚——歌词有冲击性。

你写了个曲子,要填什么词?怎么抓时代脉搏?想引起谁的共鸣?编曲追求什么功能性(可以跳舞之类的)?歌手采用什么形象?你唱现场怎么样?这样的歌你一年能写多少?

“流行歌手”是一个职业,职业就有专业性,要在各个领域都拼过别人。“写歌”只是创作歌手人设的一部分,如果只会写歌,离完成一个商品差远了。除非你像周杰伦早期一样出色。

3. 评价一下周杰伦吧。

嗯……我觉得,周杰伦如果生在浪漫主义时期,也可以留下名。

但是他后期“百家布”式做专辑的方法,我非常不理解。

这个事情,没有必要厚古薄今,我觉得很多爵士钢琴家如果生在过去,都可以和肖邦拼个齐名.……

4. “我没学过音乐也会扒谱”,“我学了N年也不会扒肿么办”……

你们说的标准应该不一样吧。能被称为“扒谱”,应该是弹出的还是一个作品。不用每个音都一样,但听起来还是一首歌,不是干巴巴的五指钢琴啊。你得表现出一样的思想感情吧。

我的意思就是,听着弹其实不难,古时候人们都是这样学乐器的(并且是乐器正确的学习方法)。高大上的是演奏本身的质量,你是扒谱、背谱、看谱,没人在乎。但是,外行通常觉得看谱low,背谱高级,扒谱最厉害 ╮(╯_╰)╭

就像最开始那个电视节目,如果他神乎其技地演奏一段《二泉映月》,没人会觉得他厉害吧。Lady Gaga 就厉害了,这是什么世界?

知乎里有一个问题,一帮琴行教琴的,很认真地讨论,如果陌生人来让你表演一段,你应不应给他弹(还是端着让他先报名)。受不了,和外行这么认真,你把肖邦弹活了也收不到学生啦,来段AKB48、最近火的电视剧主题曲,围观群众一定觉得你是大师。(但其他琴师会装作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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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演奏。扒谱。作曲。——把这些当卖点。

这个不能说很low吧,但是震到外行的门槛非常非常低。有多低呢,让我用一个2010年的台湾节目来举例。

那时候刘谦和Lady Gaga 都刚红。这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台湾的二胡演奏家在大陆发展不顺利,钱花光了,就回去抱怨怀才不遇。然后说刘谦他们都是找关系之类的。

好吧,关系多少是有的,但是一个拉二胡的老头子,真的没什么卖点啊!那时候女子十二乐坊和一大堆模仿她们的女子乐团还在流行,满眼都是拉二胡的小姐姐。但刘谦好歹是一个当时没有的型,算填补了一个微妙的市场空白。

这不是重点,这期节目里,为了展现他精湛的二胡技术,他来了一段。是这样的:

文字复述一遍就是,制作人让他拉个特别的。他在后台听了别人手机上的《Bad Romance(罗曼死)》,并且这是他第一次听Lady Gaga。他就写了个小抄,然后上台演奏“拉拉啊啊啊——鹿嘛鹿嘛嘛啊——”这一句。

就这一句,现场嘉宾激烈鼓掌,纷纷表示太厉害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别人还补一句,这真是他第一次听哦,听了就会拉哦,超级厉害哦。

其实二胡家本人还挺谦虚的,说这个很简单,而且就一句……

但是,整个节目制作团队都认为这一部分真的能展现他的演奏技术,并且认为嘉宾捧场的话没什么大错,所以全部放送出来。这简直是……

基本上,任何乐器练习两年,都可以扒谱,就是听一遍就能演奏主旋律。

特别是流行音乐,为了让人传唱,一般曲调简单、重复性强、音高跨度不大。而且便于记忆。

能唱就能弹,是很基本的听音辨音能力。

这还是二胡,如果是钢琴的话,主旋律以外给随便配个和弦。一般外行和稍微学过一点其他乐器的人,听到华丽的和弦就跪了。其实都是套路,从莫扎特时代到现代摇滚,就那几个和弦,翻来覆去。

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人耳听上去和谐的音符组合,就那几个。

和其他乐器相比,钢琴因为演奏方法是手指按,特别容易弹出复杂的和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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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即兴演奏。

这就要说到为什么流行音乐特别洗脑,因为它们符合套路。

虽然即兴演奏可以高到很高,可是,大部分人所谓的“即兴演奏”,就是街头“用你的名字作藏头诗”的水平。“煮豆燃豆萁”这种水平的即兴发挥当然也有,但是一个时代也出不了几首。

因为套路到了这种地步,连乐队都可以即兴弹。演奏旋律的一翘尾巴,其他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

“即兴”到底有多即兴,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个千古绝问:“于谦老师的捧哏到底是不是事先对好的词?”

到底是不是呢?你要问,演员肯定希望观众认为是临场发挥。如果让观众知道都是剧情,就没意思了。

但是,东西好不好,和是不是临场发挥,一点关系都没有。号称即兴演奏,出来的东西平庸,没有任何意义。宁愿你在背后练一万遍,拿出来个像样的作品。

演奏和说话还不一样,说话会冷场,演奏……其实,弹得难听,比把猪肉做得难吃还难。陌生人也是可以突然即兴合奏的,弹出全新的东西没有任何难度。还是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只要尊重音符之间的物理规律,追求和谐很容易,追求出色就难了。

而这些规律蕴含在古往今来的所有曲子中,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练多了自然能掌握套路,就是所谓的“即兴”。其实是在引用典故。

随便弹个和谐的小曲,相当于写出一首押韵的诗。而且你手里有韵书。

怎么能让创作既平庸又花样百出,可以参考乾隆爷的四万多首诗。

----------------------------------------------------

最后,是作曲。

会作曲,相对于“创作歌手”,等于“做饭还行”相对于“开一家成功的餐厅”。

要把歌当做一个作品展现出来,里面需要的东西比“写出曲子”多太多了。一家餐厅走红,可能和饭菜质量关系都不大,因为位置、价格、跑堂的美貌等原因就红了。只写出个曲子,真的没什么。

很多答案里提到民谣,大概都是这个原因。明明作曲是即兴演奏的水平,就敢自称“创作型歌手”。所谓没文化,就是写的歌词里没一个典故,写的曲子里全是典故。

年轻人听了以前流行的车库摇滚、英伦摇滚,可能会受到激励,觉得这种水平也能全球走红,我也行。就好比性手枪乐队的贝斯Sid Vicious,据说他有一次诚恳地对另一个乐队的朋友承认,说自己其实不会弹贝斯,上台就是装个样子。

对方说:“当然了,我们都知道啊。”

这也能开创一个时代啊,我也有摇滚精神我也行。

人家是吸毒担当,你行吗?人家能妥妥地死在21岁,人设稳定,你行吗?(这个人最近唯一被提起的时候,是《娜娜》漫画里的莲以他为原型)

不卖曲子,卖情怀、卖号召力、卖性感度,你有吗?好好练练琴,练成门手艺奉养父母不好吗?

稍微会作曲,就去出张碟。这事儿又不赚钱,不知道图什么。我觉得,如果没自信开创一种新风格,就不用尝试作曲了。太阳底下没新鲜歌,也挺无趣的。

是不是因为这样啊,老年人最后都是在欣赏唱腔。

---------------------------------------------

回答一些问题:

1.是不是太极端了,照你说,90%的歌根本不应该存在?

在流行音乐这个领域,差不多。写来写去都是经典摇滚风,这个风格里啊,我觉得所有音符能组合的可能性,都被尝试过了。这个风格已经被穷举完了。我们通关了,暴力破解了,可以换一种风格了。

然而中国流行音乐还是以经典摇滚风为主。只能说有两种曲作者,知道自己在抄的,和不知道自己抄袭的。曲子这个东西,经常会不知不觉地抄了别人。当然,作曲没突破可能是因为市场不接受新风格,我不知道。

2. 具体说下“写曲子”和“创作歌手”到底有什么不同呗。

比如说吧,很多人会记得“深深打动我的一句歌词”。很少有人会说“我被一个曲子触动了”。这种情况却常常发生在民歌、古典音乐上。《欢乐颂》、《信天游》、《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等很多曲子,可以用音乐本身感动人,流行音乐很少这样。

并不是流行音乐一定不好,而是流行音乐里,歌手人设和歌词占的比重太大了。而古典音乐里,曲子是重点,连歌剧的剧情都不太重要。流行音乐里,虽然曲子是把歌词信息传送给听众的媒介,但是这个媒介很容易被光芒四射的其他东西掩盖。

同一个调子,凤凰传奇把《All Rise》翻唱成《月亮之上》,张韶涵把一个宗教歌翻唱成《寓言》,不可思议却毫不违和,就是歌手和歌词的魔力。同一首歌,某黑人唱了一辈子都不红,猫王一唱就红了——人设差距。70年代的庞克摇滚,一句调子敢唱满整首歌,还是被当做时代注脚——歌词有冲击性。

你写了个曲子,要填什么词?怎么抓时代脉搏?想引起谁的共鸣?编曲追求什么功能性(可以跳舞之类的)?歌手采用什么形象?你唱现场怎么样?这样的歌你一年能写多少?

“流行歌手”是一个职业,职业就有专业性,要在各个领域都拼过别人。“写歌”只是创作歌手人设的一部分,如果只会写歌,离完成一个商品差远了。除非你像周杰伦早期一样出色。

3. 评价一下周杰伦吧。

嗯……我觉得,周杰伦如果生在浪漫主义时期,也可以留下名。

但是他后期“百家布”式做专辑的方法,我非常不理解。

这个事情,没有必要厚古薄今,我觉得很多爵士钢琴家如果生在过去,都可以和肖邦拼个齐名.……

4. “我没学过音乐也会扒谱”,“我学了N年也不会扒肿么办”……

你们说的标准应该不一样吧。能被称为“扒谱”,应该是弹出的还是一个作品。不用每个音都一样,但听起来还是一首歌,不是干巴巴的五指钢琴啊。你得表现出一样的思想感情吧。

我的意思就是,听着弹其实不难,古时候人们都是这样学乐器的(并且是乐器正确的学习方法)。高大上的是演奏本身的质量,你是扒谱、背谱、看谱,没人在乎。但是,外行通常觉得看谱low,背谱高级,扒谱最厉害 ╮(╯_╰)╭

就像最开始那个电视节目,如果他神乎其技地演奏一段《二泉映月》,没人会觉得他厉害吧。Lady Gaga 就厉害了,这是什么世界?

知乎里有一个问题,一帮琴行教琴的,很认真地讨论,如果陌生人来让你表演一段,你应不应给他弹(还是端着让他先报名)。受不了,和外行这么认真,你把肖邦弹活了也收不到学生啦,来段AKB48、最近火的电视剧主题曲,围观群众一定觉得你是大师。(但其他琴师会装作不认识你)


user avatar   qu-qing-6-17 网友的相关建议: 
      

即兴演奏。扒谱。作曲。——把这些当卖点。

这个不能说很low吧,但是震到外行的门槛非常非常低。有多低呢,让我用一个2010年的台湾节目来举例。

那时候刘谦和Lady Gaga 都刚红。这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台湾的二胡演奏家在大陆发展不顺利,钱花光了,就回去抱怨怀才不遇。然后说刘谦他们都是找关系之类的。

好吧,关系多少是有的,但是一个拉二胡的老头子,真的没什么卖点啊!那时候女子十二乐坊和一大堆模仿她们的女子乐团还在流行,满眼都是拉二胡的小姐姐。但刘谦好歹是一个当时没有的型,算填补了一个微妙的市场空白。

这不是重点,这期节目里,为了展现他精湛的二胡技术,他来了一段。是这样的:

文字复述一遍就是,制作人让他拉个特别的。他在后台听了别人手机上的《Bad Romance(罗曼死)》,并且这是他第一次听Lady Gaga。他就写了个小抄,然后上台演奏“拉拉啊啊啊——鹿嘛鹿嘛嘛啊——”这一句。

就这一句,现场嘉宾激烈鼓掌,纷纷表示太厉害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别人还补一句,这真是他第一次听哦,听了就会拉哦,超级厉害哦。

其实二胡家本人还挺谦虚的,说这个很简单,而且就一句……

但是,整个节目制作团队都认为这一部分真的能展现他的演奏技术,并且认为嘉宾捧场的话没什么大错,所以全部放送出来。这简直是……

基本上,任何乐器练习两年,都可以扒谱,就是听一遍就能演奏主旋律。

特别是流行音乐,为了让人传唱,一般曲调简单、重复性强、音高跨度不大。而且便于记忆。

能唱就能弹,是很基本的听音辨音能力。

这还是二胡,如果是钢琴的话,主旋律以外给随便配个和弦。一般外行和稍微学过一点其他乐器的人,听到华丽的和弦就跪了。其实都是套路,从莫扎特时代到现代摇滚,就那几个和弦,翻来覆去。

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人耳听上去和谐的音符组合,就那几个。

和其他乐器相比,钢琴因为演奏方法是手指按,特别容易弹出复杂的和弦。而已。

----------------------------------------------------

然后是即兴演奏。

这就要说到为什么流行音乐特别洗脑,因为它们符合套路。

虽然即兴演奏可以高到很高,可是,大部分人所谓的“即兴演奏”,就是街头“用你的名字作藏头诗”的水平。“煮豆燃豆萁”这种水平的即兴发挥当然也有,但是一个时代也出不了几首。

因为套路到了这种地步,连乐队都可以即兴弹。演奏旋律的一翘尾巴,其他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

“即兴”到底有多即兴,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个千古绝问:“于谦老师的捧哏到底是不是事先对好的词?”

到底是不是呢?你要问,演员肯定希望观众认为是临场发挥。如果让观众知道都是剧情,就没意思了。

但是,东西好不好,和是不是临场发挥,一点关系都没有。号称即兴演奏,出来的东西平庸,没有任何意义。宁愿你在背后练一万遍,拿出来个像样的作品。

演奏和说话还不一样,说话会冷场,演奏……其实,弹得难听,比把猪肉做得难吃还难。陌生人也是可以突然即兴合奏的,弹出全新的东西没有任何难度。还是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只要尊重音符之间的物理规律,追求和谐很容易,追求出色就难了。

而这些规律蕴含在古往今来的所有曲子中,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练多了自然能掌握套路,就是所谓的“即兴”。其实是在引用典故。

随便弹个和谐的小曲,相当于写出一首押韵的诗。而且你手里有韵书。

怎么能让创作既平庸又花样百出,可以参考乾隆爷的四万多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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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作曲。

会作曲,相对于“创作歌手”,等于“做饭还行”相对于“开一家成功的餐厅”。

要把歌当做一个作品展现出来,里面需要的东西比“写出曲子”多太多了。一家餐厅走红,可能和饭菜质量关系都不大,因为位置、价格、跑堂的美貌等原因就红了。只写出个曲子,真的没什么。

很多答案里提到民谣,大概都是这个原因。明明作曲是即兴演奏的水平,就敢自称“创作型歌手”。所谓没文化,就是写的歌词里没一个典故,写的曲子里全是典故。

年轻人听了以前流行的车库摇滚、英伦摇滚,可能会受到激励,觉得这种水平也能全球走红,我也行。就好比性手枪乐队的贝斯Sid Vicious,据说他有一次诚恳地对另一个乐队的朋友承认,说自己其实不会弹贝斯,上台就是装个样子。

对方说:“当然了,我们都知道啊。”

这也能开创一个时代啊,我也有摇滚精神我也行。

人家是吸毒担当,你行吗?人家能妥妥地死在21岁,人设稳定,你行吗?(这个人最近唯一被提起的时候,是《娜娜》漫画里的莲以他为原型)

不卖曲子,卖情怀、卖号召力、卖性感度,你有吗?好好练练琴,练成门手艺奉养父母不好吗?

稍微会作曲,就去出张碟。这事儿又不赚钱,不知道图什么。我觉得,如果没自信开创一种新风格,就不用尝试作曲了。太阳底下没新鲜歌,也挺无趣的。

是不是因为这样啊,老年人最后都是在欣赏唱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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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一些问题:

1.是不是太极端了,照你说,90%的歌根本不应该存在?

在流行音乐这个领域,差不多。写来写去都是经典摇滚风,这个风格里啊,我觉得所有音符能组合的可能性,都被尝试过了。这个风格已经被穷举完了。我们通关了,暴力破解了,可以换一种风格了。

然而中国流行音乐还是以经典摇滚风为主。只能说有两种曲作者,知道自己在抄的,和不知道自己抄袭的。曲子这个东西,经常会不知不觉地抄了别人。当然,作曲没突破可能是因为市场不接受新风格,我不知道。

2. 具体说下“写曲子”和“创作歌手”到底有什么不同呗。

比如说吧,很多人会记得“深深打动我的一句歌词”。很少有人会说“我被一个曲子触动了”。这种情况却常常发生在民歌、古典音乐上。《欢乐颂》、《信天游》、《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等很多曲子,可以用音乐本身感动人,流行音乐很少这样。

并不是流行音乐一定不好,而是流行音乐里,歌手人设和歌词占的比重太大了。而古典音乐里,曲子是重点,连歌剧的剧情都不太重要。流行音乐里,虽然曲子是把歌词信息传送给听众的媒介,但是这个媒介很容易被光芒四射的其他东西掩盖。

同一个调子,凤凰传奇把《All Rise》翻唱成《月亮之上》,张韶涵把一个宗教歌翻唱成《寓言》,不可思议却毫不违和,就是歌手和歌词的魔力。同一首歌,某黑人唱了一辈子都不红,猫王一唱就红了——人设差距。70年代的庞克摇滚,一句调子敢唱满整首歌,还是被当做时代注脚——歌词有冲击性。

你写了个曲子,要填什么词?怎么抓时代脉搏?想引起谁的共鸣?编曲追求什么功能性(可以跳舞之类的)?歌手采用什么形象?你唱现场怎么样?这样的歌你一年能写多少?

“流行歌手”是一个职业,职业就有专业性,要在各个领域都拼过别人。“写歌”只是创作歌手人设的一部分,如果只会写歌,离完成一个商品差远了。除非你像周杰伦早期一样出色。

3. 评价一下周杰伦吧。

嗯……我觉得,周杰伦如果生在浪漫主义时期,也可以留下名。

但是他后期“百家布”式做专辑的方法,我非常不理解。

这个事情,没有必要厚古薄今,我觉得很多爵士钢琴家如果生在过去,都可以和肖邦拼个齐名.……

4. “我没学过音乐也会扒谱”,“我学了N年也不会扒肿么办”……

你们说的标准应该不一样吧。能被称为“扒谱”,应该是弹出的还是一个作品。不用每个音都一样,但听起来还是一首歌,不是干巴巴的五指钢琴啊。你得表现出一样的思想感情吧。

我的意思就是,听着弹其实不难,古时候人们都是这样学乐器的(并且是乐器正确的学习方法)。高大上的是演奏本身的质量,你是扒谱、背谱、看谱,没人在乎。但是,外行通常觉得看谱low,背谱高级,扒谱最厉害 ╮(╯_╰)╭

就像最开始那个电视节目,如果他神乎其技地演奏一段《二泉映月》,没人会觉得他厉害吧。Lady Gaga 就厉害了,这是什么世界?

知乎里有一个问题,一帮琴行教琴的,很认真地讨论,如果陌生人来让你表演一段,你应不应给他弹(还是端着让他先报名)。受不了,和外行这么认真,你把肖邦弹活了也收不到学生啦,来段AKB48、最近火的电视剧主题曲,围观群众一定觉得你是大师。(但其他琴师会装作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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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演奏。扒谱。作曲。——把这些当卖点。

这个不能说很low吧,但是震到外行的门槛非常非常低。有多低呢,让我用一个2010年的台湾节目来举例。

那时候刘谦和Lady Gaga 都刚红。这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台湾的二胡演奏家在大陆发展不顺利,钱花光了,就回去抱怨怀才不遇。然后说刘谦他们都是找关系之类的。

好吧,关系多少是有的,但是一个拉二胡的老头子,真的没什么卖点啊!那时候女子十二乐坊和一大堆模仿她们的女子乐团还在流行,满眼都是拉二胡的小姐姐。但刘谦好歹是一个当时没有的型,算填补了一个微妙的市场空白。

这不是重点,这期节目里,为了展现他精湛的二胡技术,他来了一段。是这样的:

文字复述一遍就是,制作人让他拉个特别的。他在后台听了别人手机上的《Bad Romance(罗曼死)》,并且这是他第一次听Lady Gaga。他就写了个小抄,然后上台演奏“拉拉啊啊啊——鹿嘛鹿嘛嘛啊——”这一句。

就这一句,现场嘉宾激烈鼓掌,纷纷表示太厉害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别人还补一句,这真是他第一次听哦,听了就会拉哦,超级厉害哦。

其实二胡家本人还挺谦虚的,说这个很简单,而且就一句……

但是,整个节目制作团队都认为这一部分真的能展现他的演奏技术,并且认为嘉宾捧场的话没什么大错,所以全部放送出来。这简直是……

基本上,任何乐器练习两年,都可以扒谱,就是听一遍就能演奏主旋律。

特别是流行音乐,为了让人传唱,一般曲调简单、重复性强、音高跨度不大。而且便于记忆。

能唱就能弹,是很基本的听音辨音能力。

这还是二胡,如果是钢琴的话,主旋律以外给随便配个和弦。一般外行和稍微学过一点其他乐器的人,听到华丽的和弦就跪了。其实都是套路,从莫扎特时代到现代摇滚,就那几个和弦,翻来覆去。

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人耳听上去和谐的音符组合,就那几个。

和其他乐器相比,钢琴因为演奏方法是手指按,特别容易弹出复杂的和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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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即兴演奏。

这就要说到为什么流行音乐特别洗脑,因为它们符合套路。

虽然即兴演奏可以高到很高,可是,大部分人所谓的“即兴演奏”,就是街头“用你的名字作藏头诗”的水平。“煮豆燃豆萁”这种水平的即兴发挥当然也有,但是一个时代也出不了几首。

因为套路到了这种地步,连乐队都可以即兴弹。演奏旋律的一翘尾巴,其他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

“即兴”到底有多即兴,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个千古绝问:“于谦老师的捧哏到底是不是事先对好的词?”

到底是不是呢?你要问,演员肯定希望观众认为是临场发挥。如果让观众知道都是剧情,就没意思了。

但是,东西好不好,和是不是临场发挥,一点关系都没有。号称即兴演奏,出来的东西平庸,没有任何意义。宁愿你在背后练一万遍,拿出来个像样的作品。

演奏和说话还不一样,说话会冷场,演奏……其实,弹得难听,比把猪肉做得难吃还难。陌生人也是可以突然即兴合奏的,弹出全新的东西没有任何难度。还是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只要尊重音符之间的物理规律,追求和谐很容易,追求出色就难了。

而这些规律蕴含在古往今来的所有曲子中,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练多了自然能掌握套路,就是所谓的“即兴”。其实是在引用典故。

随便弹个和谐的小曲,相当于写出一首押韵的诗。而且你手里有韵书。

怎么能让创作既平庸又花样百出,可以参考乾隆爷的四万多首诗。

----------------------------------------------------

最后,是作曲。

会作曲,相对于“创作歌手”,等于“做饭还行”相对于“开一家成功的餐厅”。

要把歌当做一个作品展现出来,里面需要的东西比“写出曲子”多太多了。一家餐厅走红,可能和饭菜质量关系都不大,因为位置、价格、跑堂的美貌等原因就红了。只写出个曲子,真的没什么。

很多答案里提到民谣,大概都是这个原因。明明作曲是即兴演奏的水平,就敢自称“创作型歌手”。所谓没文化,就是写的歌词里没一个典故,写的曲子里全是典故。

年轻人听了以前流行的车库摇滚、英伦摇滚,可能会受到激励,觉得这种水平也能全球走红,我也行。就好比性手枪乐队的贝斯Sid Vicious,据说他有一次诚恳地对另一个乐队的朋友承认,说自己其实不会弹贝斯,上台就是装个样子。

对方说:“当然了,我们都知道啊。”

这也能开创一个时代啊,我也有摇滚精神我也行。

人家是吸毒担当,你行吗?人家能妥妥地死在21岁,人设稳定,你行吗?(这个人最近唯一被提起的时候,是《娜娜》漫画里的莲以他为原型)

不卖曲子,卖情怀、卖号召力、卖性感度,你有吗?好好练练琴,练成门手艺奉养父母不好吗?

稍微会作曲,就去出张碟。这事儿又不赚钱,不知道图什么。我觉得,如果没自信开创一种新风格,就不用尝试作曲了。太阳底下没新鲜歌,也挺无趣的。

是不是因为这样啊,老年人最后都是在欣赏唱腔。

---------------------------------------------

回答一些问题:

1.是不是太极端了,照你说,90%的歌根本不应该存在?

在流行音乐这个领域,差不多。写来写去都是经典摇滚风,这个风格里啊,我觉得所有音符能组合的可能性,都被尝试过了。这个风格已经被穷举完了。我们通关了,暴力破解了,可以换一种风格了。

然而中国流行音乐还是以经典摇滚风为主。只能说有两种曲作者,知道自己在抄的,和不知道自己抄袭的。曲子这个东西,经常会不知不觉地抄了别人。当然,作曲没突破可能是因为市场不接受新风格,我不知道。

2. 具体说下“写曲子”和“创作歌手”到底有什么不同呗。

比如说吧,很多人会记得“深深打动我的一句歌词”。很少有人会说“我被一个曲子触动了”。这种情况却常常发生在民歌、古典音乐上。《欢乐颂》、《信天游》、《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等很多曲子,可以用音乐本身感动人,流行音乐很少这样。

并不是流行音乐一定不好,而是流行音乐里,歌手人设和歌词占的比重太大了。而古典音乐里,曲子是重点,连歌剧的剧情都不太重要。流行音乐里,虽然曲子是把歌词信息传送给听众的媒介,但是这个媒介很容易被光芒四射的其他东西掩盖。

同一个调子,凤凰传奇把《All Rise》翻唱成《月亮之上》,张韶涵把一个宗教歌翻唱成《寓言》,不可思议却毫不违和,就是歌手和歌词的魔力。同一首歌,某黑人唱了一辈子都不红,猫王一唱就红了——人设差距。70年代的庞克摇滚,一句调子敢唱满整首歌,还是被当做时代注脚——歌词有冲击性。

你写了个曲子,要填什么词?怎么抓时代脉搏?想引起谁的共鸣?编曲追求什么功能性(可以跳舞之类的)?歌手采用什么形象?你唱现场怎么样?这样的歌你一年能写多少?

“流行歌手”是一个职业,职业就有专业性,要在各个领域都拼过别人。“写歌”只是创作歌手人设的一部分,如果只会写歌,离完成一个商品差远了。除非你像周杰伦早期一样出色。

3. 评价一下周杰伦吧。

嗯……我觉得,周杰伦如果生在浪漫主义时期,也可以留下名。

但是他后期“百家布”式做专辑的方法,我非常不理解。

这个事情,没有必要厚古薄今,我觉得很多爵士钢琴家如果生在过去,都可以和肖邦拼个齐名.……

4. “我没学过音乐也会扒谱”,“我学了N年也不会扒肿么办”……

你们说的标准应该不一样吧。能被称为“扒谱”,应该是弹出的还是一个作品。不用每个音都一样,但听起来还是一首歌,不是干巴巴的五指钢琴啊。你得表现出一样的思想感情吧。

我的意思就是,听着弹其实不难,古时候人们都是这样学乐器的(并且是乐器正确的学习方法)。高大上的是演奏本身的质量,你是扒谱、背谱、看谱,没人在乎。但是,外行通常觉得看谱low,背谱高级,扒谱最厉害 ╮(╯_╰)╭

就像最开始那个电视节目,如果他神乎其技地演奏一段《二泉映月》,没人会觉得他厉害吧。Lady Gaga 就厉害了,这是什么世界?

知乎里有一个问题,一帮琴行教琴的,很认真地讨论,如果陌生人来让你表演一段,你应不应给他弹(还是端着让他先报名)。受不了,和外行这么认真,你把肖邦弹活了也收不到学生啦,来段AKB48、最近火的电视剧主题曲,围观群众一定觉得你是大师。(但其他琴师会装作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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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唐僧在花果山念一段紧箍咒,就会当上猴王吗?

如来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花果山的猴子会认为如来是猴王吗?

不扎根基层,群众是不会认可的!


原答案被折叠了:

盖世猴王为何裸死猴山? 数百头母猴为何半夜惨叫? 动物园最大猴群为何屡遭黑手? 游客投掷的食物为何频频失窃? 连环强 J母猴案,究竟是何人所为? 动物园管理处的门夜夜被敲,究竟是人是鬼? 数百只小猴意外身亡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这一切的背后,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 敬请关注今晚8点CCTV12法制频道年度巨献《题主的不归之路》 让我们跟随着镜头走进题主的内心世界…


user avatar   xiao-tu-59-9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什么叫合格的生活条件呢?

月收入1000的农村家庭里,能保证孩子上完九年义务教育就算合格了

但是在月收入10000的打工家庭里,这不合格,保证孩子在城里上菜小,以后能读个中专甚至大专才算合格

但是在月收入6000的城市小市民家庭里,这不合格,保证孩子报个补习班考上本科才是合格

但是在月收入20000的白领家庭里,这不合格,保证孩子有学区房,或者上私立小学国际双语学校考上211或者出国留学才是合格

但是在月收入20万的家庭里,我不知道,我没见过人家的生活

所以什么才是合格呢?

人生的意义,不就在于超越自己的出身,比自己的爹爹站得更高,看的更远吗?

话说回来

什么都给你准备好了,我他妈的生你干什么?养个干女儿不好吗?比你便宜多了,还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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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美国总统拜登在和英国首相约翰逊的会面中,突然毫无预兆的要求记者清场,而在那段现场的视频中,似乎有一记者问了一句:“Did he shit?”(“他是不是拉了?”),而旁边的另一位记者回道:"I have no idea,hope the microphone got it。"(“我也不知道,但愿麦克录到了。”)

这段视频流出之后,全世界的舆论场都炸了锅,人们纷纷怀疑,已经是80高龄的拜登,是否在这样严肃的场合,一个不小心,拉在了裤子里,所以才会突然要求清场,而现场的记者是闻到了味道或者听到了声音,才会有此一问。

这个看似荒谬的猜测,却意外的流传极广,以至于向来标榜言论自由的外网都开始大量封杀此类帖文,而美国官方也很快出来辟谣说清场跟总统拜登的身体情况无关,只是出于政治和外交因素,两位领导人必须密谈。

但网民们可不管这么多,美国政府越是删帖和澄清,他们就越是对拜登的“脱粪”深信不疑,传言越传越是有板有眼,之前俄罗斯总统普京的那句“祝他身体健康”也被拉出来反复分析,进一步佐证了拜登的“失禁症状”。

这个曾经代表着“战无不胜,众望所归”的超级大国和世界第一强国,居然以如此不体面的方式迎来了舆论的毁灭性打击,这让许多美国的敌人和反对者都大为诧异。

然而,冷静下来思考,我们会发现,这其中疑点颇多,因为在那段广为流传的视频中,第一位记者在提出疑似脱粪的疑问之后,另一位记者给她的回复是“我希望麦克风录了下来”,如果真的是拉裤子这种事情,被麦克风录下来的可能性实在太小,还不如说希望摄像头拍到了。

即便退一万步,认定确实是拜登没有控制住大小便,但其实他作为一个80岁的老人,出现这种情况也并不稀奇,衰老并不是罪恶,也不至于为此如此残酷的嘲笑一位老人。

因此,拜登如今的被群嘲,可以说只是美国国力衰退的一个缩影,无论拜登是否真的大小便失禁,但他作为美国总统,领导着这个衰退的美国一路火花带闪电的跌下了神坛,曾经的荣耀必然会一道一道全部化作孽力反馈回他的身上。

简而言之就是,如果美国今日没有从阿富汗撤军,新冠也已经完全被控制,那么拜登就是拉的到处都是,也依然会有人跪舔说他这就像廉颇“一饭三遗矢”,是有大将之风,可当美国撤出阿富汗,新冠病死七十万之后,哪怕他这位总统日日正襟危坐,我们也总会怀疑,他屁股底下,是不是粘着什么不雅的东西。​

这,就是今日的世界,就是美国从“谁也打不过”到“谁也打不过”之后,所必须要面对的残酷现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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