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里扔的不是令箭,人家那叫令签,跟令箭不是一码事。盛放令签的叫签筒,签筒上写着“***正堂”几个大字。
正堂就是衙门正管事儿的知县or知府,是正印官,衙门签筒为其专用发号施令的。下图为“大名府正堂签筒”:
所以想必题主问的是知县往地下扔令签的事,而不是扔令牌、令旗的事。
有同学说扔东西是戏里头才有的,事实上历史上也扔,叫“掷签”或“飞签”。《清稗类钞》载清朝顺治年间淄川无头尸案:
甲叔不肯,飞两签下,再辩,又一签下,甲叔惧,应之而出。
扔签子和拍惊堂木的目的一样,叫“掷地有声”。令签扔下去,还有一个意味,是“覆水难收”。我县令扔了,你还让我捡起来么?你听话则已,不听话是要挨揍的。
通常来讲,一个令签顶十板子。费知县让甲叔办某事,甲叔不乐意,飞两签还哔哔,拒不执行。于是费知县又飞一签子,他就不敢了,因为他知道,他再不听,待会儿就要挨三十大板,菊花就要爆了。下出去的签子泼出去的水。
这个案子在淄川很出名,后来淄川有一文人,把案件润色整理了一下,名叫《折狱》,细节细致入微。作者为啥这么清楚啊?因为他叫蒲松龄啊,这个案子是他老师费祎祉在淄川当知县的时候审的。
令签那种小签子比较随意,摆放也随意,和我们现在放在笔筒里的笔一样,不如令箭和令旗具有严肃性。在衙门里,令箭是差遣副官或衙役去做比较重要的事的,还要有文书,文书叫“令票”。
令箭要插在棹上摆整齐,丁日昌的叔叔丁俊卿去做知县,丁日昌当时做的知府。丁俊卿因公事拜见,丁日昌出去迎接,并说:
你办事颇勤慎,但棹上令箭第二枝插歪。
足以见其比令签严肃得多。
在军中,令箭又是另外一回事,史料中常说的某某某持令箭奔驰,多半是令旗。《清通考》卷一九四:
令箭之制,凡旗面式样,大将军、督抚、提、镇,均用三角旗;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均用方旗,成以云缎为之。
所以军中所谓的“令箭”,实则是“令旗”,它大体是这个样子的:
之所以一面旗帜会叫成箭,是因为“以其杆头加箭镞”。大约军中传令,需要旗帜惹眼,你拿个竹签算是干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