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即兴演奏。扒谱。作曲。——把这些当卖点。
这个不能说很low吧,但是震到外行的门槛非常非常低。有多低呢,让我用一个2010年的台湾节目来举例。
那时候刘谦和Lady Gaga 都刚红。这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台湾的二胡演奏家在大陆发展不顺利,钱花光了,就回去抱怨怀才不遇。然后说刘谦他们都是找关系之类的。
好吧,关系多少是有的,但是一个拉二胡的老头子,真的没什么卖点啊!那时候女子十二乐坊和一大堆模仿她们的女子乐团还在流行,满眼都是拉二胡的小姐姐。但刘谦好歹是一个当时没有的型,算填补了一个微妙的市场空白。
这不是重点,这期节目里,为了展现他精湛的二胡技术,他来了一段。是这样的:
文字复述一遍就是,制作人让他拉个特别的。他在后台听了别人手机上的《Bad Romance(罗曼死)》,并且这是他第一次听Lady Gaga。他就写了个小抄,然后上台演奏“拉拉啊啊啊——鹿嘛鹿嘛嘛啊——”这一句。
就这一句,现场嘉宾激烈鼓掌,纷纷表示太厉害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别人还补一句,这真是他第一次听哦,听了就会拉哦,超级厉害哦。
其实二胡家本人还挺谦虚的,说这个很简单,而且就一句……
但是,整个节目制作团队都认为这一部分真的能展现他的演奏技术,并且认为嘉宾捧场的话没什么大错,所以全部放送出来。这简直是……
基本上,任何乐器练习两年,都可以扒谱,就是听一遍就能演奏主旋律。
特别是流行音乐,为了让人传唱,一般曲调简单、重复性强、音高跨度不大。而且便于记忆。
能唱就能弹,是很基本的听音辨音能力。
这还是二胡,如果是钢琴的话,主旋律以外给随便配个和弦。一般外行和稍微学过一点其他乐器的人,听到华丽的和弦就跪了。其实都是套路,从莫扎特时代到现代摇滚,就那几个和弦,翻来覆去。
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人耳听上去和谐的音符组合,就那几个。
和其他乐器相比,钢琴因为演奏方法是手指按,特别容易弹出复杂的和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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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即兴演奏。
这就要说到为什么流行音乐特别洗脑,因为它们符合套路。
虽然即兴演奏可以高到很高,可是,大部分人所谓的“即兴演奏”,就是街头“用你的名字作藏头诗”的水平。“煮豆燃豆萁”这种水平的即兴发挥当然也有,但是一个时代也出不了几首。
因为套路到了这种地步,连乐队都可以即兴弹。演奏旋律的一翘尾巴,其他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
“即兴”到底有多即兴,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个千古绝问:“于谦老师的捧哏到底是不是事先对好的词?”
到底是不是呢?你要问,演员肯定希望观众认为是临场发挥。如果让观众知道都是剧情,就没意思了。
但是,东西好不好,和是不是临场发挥,一点关系都没有。号称即兴演奏,出来的东西平庸,没有任何意义。宁愿你在背后练一万遍,拿出来个像样的作品。
演奏和说话还不一样,说话会冷场,演奏……其实,弹得难听,比把猪肉做得难吃还难。陌生人也是可以突然即兴合奏的,弹出全新的东西没有任何难度。还是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只要尊重音符之间的物理规律,追求和谐很容易,追求出色就难了。
而这些规律蕴含在古往今来的所有曲子中,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练多了自然能掌握套路,就是所谓的“即兴”。其实是在引用典故。
随便弹个和谐的小曲,相当于写出一首押韵的诗。而且你手里有韵书。
怎么能让创作既平庸又花样百出,可以参考乾隆爷的四万多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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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作曲。
会作曲,相对于“创作歌手”,等于“做饭还行”相对于“开一家成功的餐厅”。
要把歌当做一个作品展现出来,里面需要的东西比“写出曲子”多太多了。一家餐厅走红,可能和饭菜质量关系都不大,因为位置、价格、跑堂的美貌等原因就红了。只写出个曲子,真的没什么。
很多答案里提到民谣,大概都是这个原因。明明作曲是即兴演奏的水平,就敢自称“创作型歌手”。所谓没文化,就是写的歌词里没一个典故,写的曲子里全是典故。
年轻人听了以前流行的车库摇滚、英伦摇滚,可能会受到激励,觉得这种水平也能全球走红,我也行。就好比性手枪乐队的贝斯Sid Vicious,据说他有一次诚恳地对另一个乐队的朋友承认,说自己其实不会弹贝斯,上台就是装个样子。
对方说:“当然了,我们都知道啊。”
这也能开创一个时代啊,我也有摇滚精神我也行。
人家是吸毒担当,你行吗?人家能妥妥地死在21岁,人设稳定,你行吗?(这个人最近唯一被提起的时候,是《娜娜》漫画里的莲以他为原型)
不卖曲子,卖情怀、卖号召力、卖性感度,你有吗?好好练练琴,练成门手艺奉养父母不好吗?
稍微会作曲,就去出张碟。这事儿又不赚钱,不知道图什么。我觉得,如果没自信开创一种新风格,就不用尝试作曲了。太阳底下没新鲜歌,也挺无趣的。
是不是因为这样啊,老年人最后都是在欣赏唱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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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一些问题:
1.是不是太极端了,照你说,90%的歌根本不应该存在?
在流行音乐这个领域,差不多。写来写去都是经典摇滚风,这个风格里啊,我觉得所有音符能组合的可能性,都被尝试过了。这个风格已经被穷举完了。我们通关了,暴力破解了,可以换一种风格了。
然而中国流行音乐还是以经典摇滚风为主。只能说有两种曲作者,知道自己在抄的,和不知道自己抄袭的。曲子这个东西,经常会不知不觉地抄了别人。当然,作曲没突破可能是因为市场不接受新风格,我不知道。
2. 具体说下“写曲子”和“创作歌手”到底有什么不同呗。
比如说吧,很多人会记得“深深打动我的一句歌词”。很少有人会说“我被一个曲子触动了”。这种情况却常常发生在民歌、古典音乐上。《欢乐颂》、《信天游》、《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等很多曲子,可以用音乐本身感动人,流行音乐很少这样。
并不是流行音乐一定不好,而是流行音乐里,歌手人设和歌词占的比重太大了。而古典音乐里,曲子是重点,连歌剧的剧情都不太重要。流行音乐里,虽然曲子是把歌词信息传送给听众的媒介,但是这个媒介很容易被光芒四射的其他东西掩盖。
同一个调子,凤凰传奇把《All Rise》翻唱成《月亮之上》,张韶涵把一个宗教歌翻唱成《寓言》,不可思议却毫不违和,就是歌手和歌词的魔力。同一首歌,某黑人唱了一辈子都不红,猫王一唱就红了——人设差距。70年代的庞克摇滚,一句调子敢唱满整首歌,还是被当做时代注脚——歌词有冲击性。
你写了个曲子,要填什么词?怎么抓时代脉搏?想引起谁的共鸣?编曲追求什么功能性(可以跳舞之类的)?歌手采用什么形象?你唱现场怎么样?这样的歌你一年能写多少?
“流行歌手”是一个职业,职业就有专业性,要在各个领域都拼过别人。“写歌”只是创作歌手人设的一部分,如果只会写歌,离完成一个商品差远了。除非你像周杰伦早期一样出色。
3. 评价一下周杰伦吧。
嗯……我觉得,周杰伦如果生在浪漫主义时期,也可以留下名。
但是他后期“百家布”式做专辑的方法,我非常不理解。
这个事情,没有必要厚古薄今,我觉得很多爵士钢琴家如果生在过去,都可以和肖邦拼个齐名.……
4. “我没学过音乐也会扒谱”,“我学了N年也不会扒肿么办”……
你们说的标准应该不一样吧。能被称为“扒谱”,应该是弹出的还是一个作品。不用每个音都一样,但听起来还是一首歌,不是干巴巴的五指钢琴啊。你得表现出一样的思想感情吧。
我的意思就是,听着弹其实不难,古时候人们都是这样学乐器的(并且是乐器正确的学习方法)。高大上的是演奏本身的质量,你是扒谱、背谱、看谱,没人在乎。但是,外行通常觉得看谱low,背谱高级,扒谱最厉害 ╮(╯_╰)╭
就像最开始那个电视节目,如果他神乎其技地演奏一段《二泉映月》,没人会觉得他厉害吧。Lady Gaga 就厉害了,这是什么世界?
知乎里有一个问题,一帮琴行教琴的,很认真地讨论,如果陌生人来让你表演一段,你应不应给他弹(还是端着让他先报名)。受不了,和外行这么认真,你把肖邦弹活了也收不到学生啦,来段AKB48、最近火的电视剧主题曲,围观群众一定觉得你是大师。(但其他琴师会装作不认识你)
凤凰社:
比尔转述邓不利多的话, 只要不把他从巧克力蛙的卡片中撤下来,他们做什么他都不在乎。
邓不利多卡片:
被公认为当代最伟大的巫师
邓布利多广为人知的贡献包括:
一九四五年击败黑巫师格林德沃,
发现龙血的十二种用途,
与合作伙伴尼克·勒梅在炼金术方面
卓有成效,邓布利多教授爱好室内乐
及十柱滚木球戏。
虐。。。
单单只看袁崇焕案当然不是冤案,罪行有一码是一码,足够给他吃刀子了,毙个一两回并不很冤。
问题是.....有一大半的勋贵、庸官、阉党、军阀那种动摇国本的应该凌迟几十回,大明敢么?
之前的辽东将领,“辽左发难,各城望风奔溃”,比起袁他们给个七八刀,有啥问题么?
那袁为啥吃刀子?吹最大的牛,打最响的脸了呗。......况且,身处高位本来就很难完全干干净净,谁还没个吃刀子的罪.....
冤吗?不冤吗?emmmmmm.........
高赞举了D的例子,我也举一下表达我的观点,黄克功案知道吧?一个团级干部因感情问题枪杀恋人,他的死确实罪有应得,而且功过不相抵,这一点没毛病吧?
问题是 那吴化文投奔日寇、残害百姓、阻挠抗战怎么算?他罪行够不够大?比起黄够不够多吃两颗花生米? 结局:战场起义,将功赎罪,安度晚年。
少帅放弃东北、不肯抵抗、白赠国土怎么算?不是蝗军满世界开打他就是千古罪人了。比起黄够不够多吃两百颗花生米? 结局:都懂。
这些不是说黄就不该处死了,只是大家一定要知道,双重标准是一直伴随着OO存在的,嘟嘟有罪,揪出来就得死,没毛病,一点都不冤,但真正冤了天下苍生的人逍遥自得,才是另一种冤。
哈利波特把伏地魔干死了到哈利波特把伏地魔干死了
人类的大脑实在太神奇了。
我出生以来,它24小时不间断工作,但却偏偏在考试的时候,大脑会猛的开始循环播放各类沙雕歌曲。
不会的题越多,想起的歌词越多。
题目越难,想起的歌词越沙雕。
从场景来看,地方指挥官从远处看到的是这样:
、
实际上如果你是前排敌方骑军你看到的是这样:
如果你是步兵,你冲锋的时候看到的是这样:
你开心的跟伍长说你已经窥破了敌军弱点,所以选择了
这样和
这样。
军需官瞪了你一眼:我们是亚洲战场,哪儿他么有双手剑和塔盾这种玩意?然后把你武装成了这样:
你很开心的拨开了几个超长枪的杆子,贴近对方到了大概一米的地方,然后看到了这样:
一个竖劈,你架住了,你觉得自己帅爆了,然后你看到了这样:
你这次没那么走运了,只有用自己的头骨去尝试格挡对方的长戟,很遗憾,失败了。
下一个倒霉蛋看到了这样:
灵机一动,觉得对面的护甲等级是这样:
于是自信的把自己武装成了这样:
然后发射了箭矢,这才发现对面的防御等级是这样:
给个特写的话是这样:
你的武器对面感觉如同这样:
哦不好意思图错了
你很自信,蚁多咬死象。但是突然发现对面的投射火力是这样:
这样:
甚至是这样:
第三个倒霉蛋,也是最后一个,出来了,说,老大,俺寻思俺们可以这样:
它发射的是这样:
你觉得下令装填的时候自己是这样:
于是对面发现了你的炮兵阵地,他们是这样:
发射的是这样:
然后你变成了这样:
但是,鞑子败了,我们才得了个机会,不用再经历这样:
哦对了,别忘了黄石部队的抚恤金是这样:
对方的抚恤金是这样:
除非你男票很爱用钢笔写字,是真的【爱】的那种,
没事儿不玩游戏,不看电视,不看漫画,不下AV,不跟朋友鬼混;
而是每个周末会专门准备1个小时,练习一篇长恨歌。
否则,就我所知的男人里面,极少有人可以配得上这么一只笔。
对绝大部分人来说,这种礼物束之高阁或不慎遗失是它的最终宿命。
如果你铁了心非要给他买一只这么华而不实的礼物,
那就买Lamy2000吧。
好歹外形好看,转送给别人做礼物也算是个稍微好一点的归宿=.=
如果不幸你男友就好这一口,那就百利金吧,德国货,有信仰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