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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政府立法禁止高利贷?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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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被现金贷刷屏了,现金贷大户趣店在美国上市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为什么媒体如此关注趣店,因为趣店的盈利模式只有一个,那就是现金贷。

为什么现金贷如此引发关注,因为他是一种高利贷,年化利率100%起步,高的甚至可达到500%以上,说实话当年鼎鼎大名的白毛女,她爹杨白劳借黄世仁的利率是多少呢,书上写的很清楚,杨白劳欠黄世仁本金25大洋,每年需还利息7.5块大洋,年化利率折合30%,官方剧本直接认定这么高的利率属于高利贷,杨白劳还不起利息,最后被逼死,白毛女逃亡深山。

古代金融落后,利率普遍偏高,解放前30%的利率还没现在15%的利率黑,这都被定义成恶贯满盈,而现代金融如此发达,却诞生了100~500%这种超高年化利率的怪兽,难怪立刻激起了民愤,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最终引来的官方的注意,10月28日宣布开始介入,对所有现金贷开始监管。

现金贷是一种什么样的操作模式呢,很简单,做一个APP,然后任意用户来进行申请,你填报的资料基本不予审核,新用户通过率是95%以上,直接进行放款,放款金额大概是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纳尼,还有这么好的事情,不予审核直接放款,就不怕借款人不还款吗,这些做现金贷的人是疯了还是在做慈善呢,他们没疯,也不是打算来做慈善的。他们不经审核,不做任何风控就进行放款,风险肯定很大,坏账率极高,那么为了覆盖掉他的风险,他就需要一个超高的利率,只要收益足够高,能覆盖掉自己的风险,那么这个生意就是赚的。比如年化利率100%,假设坏账率低于50%,也就是放出去的钱有一半人赖账了,一半人按期还款了,那么他就不会亏钱。

坏账率50%是个什么概念,就是找你借款的人一半都是老赖,指望所有人都按期还款很难,但是指望这么多人都不还款,也很难,因为很多借了几次现金贷的人还是希望过正常生活的。超高的收益覆盖掉他超高的风险,所以这门生意就是赚的。据专家介绍,按照当前现金贷的坏账率和运营成本来计算,如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利率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4倍这个条例的话,市面上的现金贷会全军覆没,无一能够幸存下去。因为年化收益无法覆盖掉他的风险,现金贷就是亏钱的。所以必须提高利率,只要收益大于风险,这个事情就有赚头,中国目前利率最高的现金贷是“发薪贷”,最高年化利率达到598%,相比而言,被狠批的趣店目前的最高利率只有36%,相对其他现金贷同行,已经属于很良心的了。

现金贷这种东西是有原罪的,首先他风控几乎是零,也就是没有风控,来人就放钱,道理也很简单,优质客户太少,真正有还款能力的客户早被银行的信用卡抢走了。中国的信用卡如此普及,办信用卡的业务员简直是无处不在,我相信大家应该都遇到过业务员偷偷溜进办公室推销信用卡的事情。所以在银行的撒网式办卡大跃进中,但凡有一点还款能力的人,都会被银行塞一个3~10万额度的信用卡了。如今这种连三五千块钱都要借现金贷的人,毫无疑问都是被银行所认定没有还款能力的人。

能和银行合作且能按期还款的人,是肯定不会去考虑什么现金贷的,手头的信用卡还有一堆额度没刷呢,犯得着借什么现金贷吗。那些在银行疯狂推销信用卡的时候都被排斥不予发放信用卡的人群,很显然不是什么优质客户。所以现金贷要做大规模,只能低门槛甚至无门槛,优质客户早已被银行搜刮干净,剩下的全是劣质客户。

劣质客户自然风险大,按期还款能力堪忧,如果风险不大那么银行也不会放弃他们,所以必须要高利率来覆盖掉自己贷款的高风险,但是过高的利率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还引人反感,劣质客户虽然还款能力低,但是并不算太傻,如果你告诉他们你的贷款年化利率是100%,脑子没毛病的人都不会借的,毕竟白毛女的故事是写进所有小学课本的,这种情况下还借款的人,就是劣质客户里的劣质客户,很可能是压根不打算还的。

所以现金贷的利率是通过多手法来掩饰的,现金贷平台一般都闭口不谈利率,他们将“利率”这一敏感词抹去,取而代之的是“手续费、服务费”等,这样就规避了法律红线。比如有平台告诉客户“借1000元,一周后还1100。”客户感觉只多了100元,但是这笔现金贷,实际的年化利率高达520%。另外有的现金贷平台不会告诉客户该还多少钱,只是告诉客户:通过APP注册并按提示填资料、输入借款金额借钱后,才能看到服务费是多少。除此之外,还有费用惊人的滞纳金,按照现行规则计算,如果马云用现金贷借款5000元,逾期一年不还款,整个阿里巴巴都改姓了。。。

那么,如此之高的年化利率和如此之低的风控,带来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就是劣币驱除良币,这个并不生产创造实际财富的零和游戏,赢的就是老实人的钱,谁老实谁吃亏。那么怎么定义老实人呢,谁按期还款谁就是老实人。。。现金贷放出去的贷款,坏账部分就是他们的损失,那么要弥补他们的损失且能获得高额盈利,就是靠那部分老实人来老老实实按照高利率还款了。

这种劣币驱除良币带来了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带来的是信用崩塌,因为低门槛无审核,造就了一大批的专业骗贷者,他们成群结队,伪造资料,成村成村的集体骗贷,贷款的目的就是不还钱,他们免疫各种催收方式,电话催收、轰炸通讯录等传统网络催收方式连挠痒痒都不算,甚至连上门催收都不怕,因为全村人都在干这个。现金贷平台拿这群人毫无办法,只能拉黑,但是后面又有源源不断的伪造资料上传,现在已经有人开始批量销售这种伪造身份证+手机号码+通讯录一条龙服务了,这群人的口号是,只要是不上征信的现金贷APP,新出一个,就是新发一笔工资。

而老实人的血汗,就被这群骗贷者和现金贷的高盈利状态里被压榨的一干二净,这种逆淘汰过程是违背法律和基本道德的,金融的原则是把钱借给有需要的人,让钱创造出更大的社会价值,这才是金融行业存在的目的,现代金融存在的前提是信用,你守信用,我也守信用,大家都守信用,才能把金融行业给发展下去,所以正常的金融秩序,必定是鼓励遵守信用的。这种谁不守信用谁获益的游戏规则,是对信用金融体系的逆淘汰,是能够从根基上摧毁金融的。

所以现金贷的出生带有原罪,他只有三个结果,第一个是茁壮成长,网络覆盖所有中国的中低产阶层,以高利率和高违约率彻底摧毁这一阶层,榨干最后一滴血,然后毁掉整个中国进步的根基,随后自己也跟着灭亡。第二个结果是被直接取缔,完全消灭掉,来避免对中国底层人员的危害。第三个结果是强监管,要求现金贷透明化公正化,对于每一个贷款人清清楚楚的说明你的贷款折合年化利率应该是多少,而不是故意欺瞒,以看起来很低但是实际很高的利率来忽悠底层百姓,而且建立风控机制,排除无还款能力的人。

我个人倾向于第三种,那就是强监管。古代出现高利贷是有实际需求的,如此之高的利率,脑袋正常的人都不会借去进行投资生产的,几乎全部是用来消费。在古代,青黄不接的时候,很多家庭是会饿死人的,不少人家被迫卖儿卖女砸锅卖铁来度过这段时间,要是连自己命都没了,还谈什么未来。这个时候,如果地主愿意50%甚至100%年化利率借给他们几十斤米,那不是剥削,是恩德,如果没有这几十斤米,很可能这家人在秋收之前已经化为白骨了,人口的减少是有损于社会总生产力的,所以这批贷款的存在,是资源的流动调配,把有限的社会资源调给了最需要的人。古代农民借高利贷的目的绝大部分,都是为了生存,保命。

而进入现代,谈什么饿死就太搞笑了,就算去要饭也不会饿死的,这个时候中国的现金贷,因为奇高的利率,也不会有人贷款去做投资生产,绝大部分还是消费,只不过是拿去吃喝玩乐了,除了故意骗贷者,绝大部分贷款人都是没什么自控能力和辨别能力,自我思考识别能力非常低下且经济能力很差的人群。

现金贷不筛选贷款人,通过隐藏实际年化利率等诱骗手段,让没有贷款能力的人,进行贷款,实质是诱导犯罪。但是现金贷覆盖的是社会最底层人群,是银行所天然厌恶的劣质贷款人,正符合国务院发布的普惠金融小额贷款的指导方针,所以不可能彻底取缔,如果取缔就是和中央意志过不去,所以剩下的路只有一个,被强监管。

进入强监管之后,首先就是要求现金贷降低实际利率,这个是必然的,然后要求现金贷平台不允许以欺诈手段来隐藏利率,什么服务费,砍头息都坚决不允许,这个也是必然的。如果平台的实际利率降低到36%以下,那么现在这套玩法就玩不转了,如此之高的坏账率,在先行者发财刺激下人数越来越多的骗贷大军,如果平台执行36%的年化利率,很明显必然破产。所以倒逼现金贷平台建立自己完善的风控体系,把钱借给那些真正需要资金,明白自己借款成本到底是多少,且能按期还款的人群。

这样的现金贷,才是有利于金融,有利于国家的,他覆盖掉了银行所不能覆盖的低端人群,但是同样非常的难,如果这些劣质贷款人的资质筛查,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确认如此简单的话,银行会不做这个生意吗?这里面夹缝的肉是有,但是很稀少,我估计最后只有极个别的现金贷平台能幸存,拥有自己独特的能力,能够准确的在风险成本和收益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来占领这个夹缝中的领域。

而目前的现金贷,野蛮生长,非常不成熟不完善,就是校园贷的加强版,催收方式也很简单,女的要裸条,男的轰炸亲人通讯录,没别的了。风控为零的放款机制,有害于贷款人,有害于经济,有害于国家。以目前的现金贷状态而言,是一剂毒药,而不是良药。

最后,监管风暴已经来临,现金贷行业即将大洗牌,最后能幸存的平台肯定是寥寥无几,而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能做的只有一个,把本文里的现金贷暴利模式告诉你身边的朋友,告诉他们现金贷实际年化利率的计算方法。除非你决心做故意骗贷者去撸钱,如果不想放弃正常生活,那么没有十万火急的事情,千万别去借他们的钱,现金贷或许以后会成为一个利国利民的好平台,能替代银行救济穷人,不过目前和瘟疫一样,碰他的人都会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命丧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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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放开高利贷,对借贷双方确实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但对高利贷的批判和限制,说纵贯古今东西毫不过分。关键点有两个:一是借贷双方你情我愿,会不会对别人有负面影响?如果负外部性很强,决策者可以通过限制利息去追求社会最优。二是即使放开高利贷是社会最优,决策者可能也没有激励这么去做。限制高利贷可以是一部分人寻租的手段。两个方面,都可以解释一部分。这个答案应该比较全面了。



限制高利贷,一般是通过划定一个合法的利息上限来实施。这个上限和市场均衡利息,两者相对大小会决定限制对借贷市场有什么后果。如果这个上限比均衡利率要高,人头撞不到天花板,限制不会有什么影响。如果这个上限比均衡利率要低,会有一部分资金持有者不乐意出借。这时候影响主要有两点:一是总体借贷减少;二是条款更严厉,比方说,银行会要求更多的担保和更多的证明,但借到的钱变少,还款期限也变短。其它条件会充当“价格”的作用(Ostas,1976)。



此图总结了中世纪借贷双方隐藏“利息”的常用技巧,来自Koyama(2010)。



还有一点影响也非常重要,就是双方可能通过很多合同来“隐藏”利息。比如现在部分校园贷,钱到手前就要扣一部分“手续费”。中世纪欧洲,有一种合同叫Mutuum,把借贷和商品买卖挂钩:你从我这里借1000块钱,可以,但必须同时买一顶价值150块的礼帽。教会后来禁止了这类合同(Helmolz,1986)。更高明的,会把利息藏在诸如年金、合伙企业和海事贷款这类合同里,无论是订约,还是当局要来调查,又或是法庭要定罪,过程都会十分复杂(Koyama,2010)



这些后果对社会福利的影响都是负面的。因此,流行的第一类解释——限制高利贷可以提高社会福利都需要引入一些其它因素。比较早的解释来自Glaeser和Scheinkman。他们的逻辑是:人会面临很多风险,对收入影响可正可负。如果没有发育得比较好的保险市场,储蓄也靠不住,国家强制规定一个低利率,相当于补贴那些,收入遭受负面影响冲击的群体。他们可以用低一些的利率度过难关。如果收入风险和不平等程度都很高,这种补贴会更有效。



另一种解释来自Rubin。以基督教为例,正式限制高利贷是第一次尼西亚会议的决定。尽管3世纪下半叶时,已经有一些地区教会禁止了高利贷,但这不是全局范围的规定。当时罗马帝国的法律也是允许温和(moderate)的利息的,实践中比较宽松。Glaeser和Scheinkman的解释是把利息限制和金融市场缺位连在一起,但这不好解释为什么对高利贷的限制会时断时续。实际上,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按17世纪前后的司法档案,20%左右的利息也是得到法庭保护的。



Rubin指出:利息限制和济贫相辅相成。基督教会救济债务缠身的贫民。如果他们即将因无力偿债沦为奴隶,教会会帮他们还清。问题来了:如果有人兜底,一部分人就可能去追逐自己能力之外的风险。如果教会很难看出哪些人会这么干,那它就有激励去限制利息,限制资本市场。利息低了,放贷的人在挑选客户时就会更加谨慎,配给会把贷款导向有能力偿还的一方。这样,来领取救济的人里,因为追逐风险而落个坏下场的人群比例会下降,教会整体负担也会减轻。



Rubin借助早期基督教文献说明:从历史上看,基督教财力扩张,和救济规模扩大、救济甄别的严格程度,以及加强对利息的限制基本在同一时间段。道德风险角度的分析可以同时解释这几个现象。4世纪最典型的,反对利息的基督教学者,当属该撒利亚的巴西流和米兰的安布罗休。前者直接把借贷生利称做空中楼阁(castles in the air)。杰罗姆在论以西结书里也提到要把面包给“苦于饥饿的人”。Reed和Baker指出,这一逻辑也可以解释11-17世纪间,教廷对有息贷款态度的几次反复。





我们还可以通过历史上利息限制的强化/减弱,来观察利息限制对社会的实际影响。这方面的实证比较少(Temin和Voth,2008,2008;Zegarra,即将刊出)。前两篇文章研究了英国加紧利息限制:年利上限从6%,降低到5%。作者发现银行贷款利率确实降了1%,但单笔贷款金额明显上升(见上图)。同时,贷款者中,贵族比例明显上升。Zegarra研究了智利取消高利贷法的后果,结果是利息没有明显上涨,而借款者中,富人、官员等“精英”的比例明显下降了(见下图)。





当代的实证主要基于美国的领薪日贷款(payday loan),@温义飞 在他的精彩答案里有所介绍。这种贷款手续很简单,一般是拿工资单去专门店铺。如果要贷360美金,月利息是40美金,直接签一张400美金的支票就可以拿钱。利息很高,年化利率在400%左右。不过,每年都会有几百万人次去贷这个款。实证结果两边都有:领薪日贷款可以降低当地的盗窃案案发率和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家庭数量(Morse,2011),也可能恶化工作表现(Carrell和Zinman,2014),增加无力偿还账单或破产的家庭数量(Melzer,2011;Skiba和Tobacman,2015)。



从这部分证据看,旨在最大化社会福利的决策者,对高利贷态度如何并不明确。一方面,取消限制,确实能让一般人更容易借钱,也可能改善社会治安,因为一部分本可能铤而走险的人有了融资渠道。另一方面,高利贷确实会让很多个人或家庭陷入泥淖,讨债者也常常使用很多踩在法律边缘,为道德所不容的手段。哪一块对应的社会福利更要紧,不同时期,不同社会,都可能有差异。如果是为了解释对高利贷的限制为何可以长期存在,寻租也是很不错的视角。



这一角度最早的解释来自Ekelund、Hebert和Toliison,这里的逻辑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大斗进,小斗出”。三位作者指出:通过限制利率,教会在自己要借钱的时候可以要很低的利率,节约融资成本。可是,如果有人无可奈何要向教会借钱,他们要承担的利率并不低。三位作者发现:教廷向意大利银行家借款,利率大致在2.3%到6.6%之间。而在英国,向主教借钱的僧侣,如果把需要承担的利息和费用统一折算,利率在16%-21%之间。这是笔利润丰厚的生意。



没收放贷者的财产也是生财之道之一。1100-1500年,教廷将高利贷分成“有特定受害者(certa)”和“无特定受害者(incerta)”两种,前者的非法所得要补偿受害人,后者的非法所得应该救济穷人,或用于“虔诚目的(pious purposes)”,说白了就是捐给教会。Galassi发现放贷者死后将财产遗赠给教会的比例更高,他的研究题目就叫“购买天堂的通行证(Buying a passport to Heaven)。同时,世俗政权也会参与这种有利可图的执法,谴责和打击高利贷犯罪,在商人死后将非法所得充入国库(Becker,1957;Koyama,2010)。



除了当权者,富人和法律工作者也可以从限制高利贷中获益。前面提到,高利贷会提到贷款利率以外的“价格”,要求更多抵押,或者缩短借款期限。如果限制很严密,能够掏出充足抵押品,或者有很高声望及名誉的这部分富人就会从中获益,因为和他们竞争贷款的人变少了。前面展示的实证结果印证了这一点。规避法律条款需要借助年金、合伙或海事条款等工具,但相关的法律条款极其复杂,常常是家传手艺(Koyama,2010)。因此,这一领域的法律工作者可以从管制中获益颇丰,而雇用他们的价格,通常也只有富人才承担得起。



这一点也有实证。Bodernhorn的研究说明:尽管纽约州在19世纪规定了贷款利率不能超过7%,但还是有银行会收取超过这个水平的利息。利率限制增加了单笔贷款的数量,同时有不少客户会和银行签长期协定,约定借款数量和利息。银行会提供融资渠道,客户也不会因高利息起诉银行。以小额贷款为主的用户很难应用这些工具,他们缺乏资产和声誉来做出可信的承诺。





Benmelech和Moskowitz的研究应该是截止到目前,对这一问题实证最彻底的一篇。他们发现19世纪,美国各州利率限制的强度,包括限制的利率水平和违反限制的罚款数量这两个维度,和当地政治精英的利益密切相关。政治学家发现限制选举权的法令,可以反映精英的政治势力,从上图可以看到选举权法和利率限制有相同的变化趋势。两位作者进一步发现:利率限制的强度,和当地精英政治势力,以及融资成本都有密切关系。当地政治精英势力越强,金融市场集中度越高,或当时市场融资成本越高,利率限制就越可能收紧。



对这些结果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当地精英通过操纵利率限制,来维护自身利益。政治势力越大,操纵的能力就越强;融资成本越高,收紧利率限制,挤掉一部分竞争者就越有利可图。两位作者进一步发现;操纵利率更符合金融行业以外的精英的利益。政府确实会考虑高利贷会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但政府的个别成员,以及一些与政府有密切关联的人,还有特定行业,有激励去推动限制高利息的政策。这种做法实质是抬高了进入壁垒,在贷款上附加了更偏向他们的要求。



总之,社会福利和寻租都可以解释一部分限制高利贷的行为,单一解释很难让人满意。评估这一政策的福利效果需要谨慎:我们容易看到因借高利贷陷入困境的案例,但我们可能低估通过高利贷成功“过桥”的比例;我们也可能只注意到高利贷纾解困境的功用,而看不到确实有很多人做不好长远规划,最终陷入泥淖。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个人很难从金融市场融资,他们可能转而寻求宗教或宗族的帮助。Chen就发现印度尼西亚金融危机促进了伊斯兰教在当地的发展。



参考文献:



Becker M B. Three cases concerning the restitution of usury in Florence[J].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1957, 17(03): 445-450.



Benmelech E, Moskowitz T J.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evidence from US state usury laws in the 19th century[J]. The Journal of Finance, 2010, 65(3): 1029-1073.



Bodenhorn H. Usury ceilings and bank lending behavior: Evidence from nineteenth century New York[J]. 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 2007, 44(2): 179-202.



Carrell S, Zinman J. In harm's way? Payday loan access and military personnel performance[J].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2014, 27(9): 2805-2840.



Chen D L. Club goods and group identity: Evidence from Islamic resurgence during the Indonesian financial crisis[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010, 118(2): 300-354.



Ekelund R B, Hébert R F, Tollison R D. An economic model of the medieval church: usury as a form of rent seeking[J].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Organization, 1989, 5(2): 307-331.



Galassi F L. Buying a passport to heaven: usury, restitution, and the merchants of medieval Genoa[J]. Religion, 1992, 22(4): 313-326.



Glaeser E L, Scheinkman J. Neither a borrower nor a lender be: an economic analysis of interest restrictions and usury laws 1[J]. 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1998, 41(1): 1-36.



Helmolz R H. Usury and the medieval English church courts[J]. Speculum, 1986, 61(2): 364-380.



Koyama M. Evading the ‘Taint of Usury’: The usury prohibition as a barrier to entry[J]. 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 2010, 47(4): 420-442.



Melzer B T. The real costs of credit access: Evidence from the payday lending market[J].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2011, 126(1): 517-555.



Morse A. Payday lenders: Heroes or villains?[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11, 102(1): 28-44.



Ostas J R. Effects of usury ceilings in the mortgage market[J]. The Journal of Finance, 1976, 31(3): 821-834.



Reed C G, Bekar C T. Religious prohibitions against usury[J]. 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 2003, 40(4): 347-368.



Rubin J. Social insurance, commitment, and the origin of law: interest bans in early Christianity[J]. 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2009, 52(4): 761-786.



Skiba P M, Tobacman J. Do Payday Loans Cause Bankruptcy?[J]. 2015.



Temin P, Voth H J. Credit rationing and crowding out during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evidence from Hoare’s Bank, 1702–1862[J]. 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 2005, 42(3): 325-348.



Temin P, Voth H J. Interest Rate Restrictions in a Natural Experiment: Loan Allocation and the Change in the Usury Laws in 1714[J]. Economic Journal, 2008, 118(528): 743-758.



Zegarra L F. Usury laws and private credit in Lima, Peru. Evidence from notarized records[J]. Forthcoming, 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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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能够提出这个问题,说明你已经掌握了基本的经济学逻辑,并试图以此建立自己的价值体系。所有学习经济学的人,都会经历这样的过程。

这个社会有些公认的规则,比如地球是圆的,日夜会轮转,横穿铁路危险,教室后排安全,余文乐好靓,答主可堪比肩。

“高利贷很邪恶”也是其中一条。从中古时期的欧洲,到今天的伊斯兰世界,高利贷都为人所不齿。中国从汉景帝时就立法规定利息不能高于两分,新中国的法律也不保护年息超过36%的民间借贷。

在朴素的道德观念里,勤劳节俭是好,贪婪剥削是恶。经常听说高利贷害的人家破人亡,那它当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是,当题主具备了基本的经济学思维,回头检视自己初始的价值观时,就发现了一些问题。

就像你描述的,高利贷之所以存在,是因为金融市场上有这样的需求。本质上说,高利贷就是把资金的使用权租赁出去,然后收取高额的租金。为什么豪华酒店可以收很高的房费,而救急的资金就不能呢?大家都能理解好房子租金贵,而这样无抵押,手续快,立等可取的金融服务却是违法的,似乎有点不讲道理啊。

在贸易理论中,凡是双方自愿发生的交易,一定是对双方都有益的。如果借高利贷是自愿行为,那借款人一定有什么急需用钱的地方,比如生意周转不开,亲人得了重病等等。高利贷似乎反而是在雪中送炭,救人之急。

如果完全从理论上看,这确实只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也难怪有很多经济学家支持高利贷的存在。


然而,当你的学习继续深入,并渐渐能够把理论结合进实践,就会发现社会并不是在纸面上运转。以我自己的见闻来讲,江浙一带的民间借贷月息5-10%很常见。敢借这种钱的固然有部分手头紧张的老板,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打算靠高利贷来殊死一搏。这些人的资金链断裂后,不去借高利贷会立即破产,借了高利贷也不过是赌上百里无一的指望。就像最近发生的催债命案,苦主可能就是这样情况。

这就产生了两个问题,首先是逆向选择。

假设这个借贷市场中有两个人。一个是需要资金周转,但是能够按时还钱的健康借款者,另一个是危在旦夕,难以还款的危险借款者。那么,危险借款者愿意接受的利息往往会高于健康借款者,因为前者是垂死挣扎,借不到钱左右是要完蛋,会选择铤而走险。

放高利贷的金链子王大哥并不知道他们二位的底细,所以只能按照多年的金融从业经验把利息订在两人中间。此时,健康的借款者就会离场,只有危险的借款者留下。经济学假设了交易双方都有充分的信息,但是在真正的交易中,只有借款者知道自己已经山穷水尽。

如此一来,健康的借款者借不到钱,高利贷也就失去了资金周转的性质,纯粹变成了赌徒们的最后一搏的赌注。现实中,人们的风险意识甚至还要更差,君不见,多少人为了享乐就敢借裸条,为了逃票闯虎山,为了抄近路而翻火车月台,其中就有朱自清的爸爸。

所以,第二个问题也就随之而来,高利贷有着巨大的负外部性。能够从银行或者亲戚朋友那里借到钱的人,是不会去借高利贷的。而另一边,放款方也不是善茬。如果投资失败就能愿赌服输,早就去当天使投资人了。谁不希望坐在明亮的会议室里被创业狗商业跪舔,那可比刀山血海里讨债体面多了。金链子王大哥也知道这一点,可惜当年总嫌读书难,现在只能混社团。


因此,不管法律禁不禁止,这个行业都只能遵从丛林法则。借款者报警没用,放贷者报警恐怕也是一样。催款因此需要特殊的强制手段,而这些手段也几乎不可能是合法的。如果靠合法手段就能收账,银行早就放贷了。王大哥就曾经告诉我,欠钱时间一久难免要动刀,我问为什么,他说因为时间是把杀猪刀,我没敢不笑。所以高利贷天然就会带来社会冲突,甚至刑事案件。

高利贷里的两方是一拍即合,但他们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却要所有人来承担。法律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就只能牺牲经济学里的效率。


多说一句,美国和加拿大倒是有提供十天半个月短期贷款的门店,这种“发薪日贷款”的年利率高达500%,每年都会有很多人为此流离失所。政府明知高利贷有害,也只是限制长期贷款利率,而放任短期高利贷,就是因为题主所说的,民众有需求而政府不愿意得罪选票。


总之,建议大家别借年化利率20%以上的贷款,也别轻信年息20%以上的融资。这钱不好挣,更不好花。






个人微博:Blake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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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应该禁止的,是一年期存款利率低于3。


user avatar   wu-liao-da-shi-64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大可以再拉高点,我跟钱算我输 。

寻找渠道进行收入洗白或者创造热点控盘股价什么的也轮不到我操心。


user avatar   ren-yi-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分清楚责任

一件事情如果做错了,会找到责任人,责任人很重要,不要帮人背锅。当然,也不要随便推锅。如果有人推锅给你,一定要怼回去,用邮件怼。


做好自己的事情

如果自己负责的事情做砸了,不要慌,也不要推锅。要分析一下root cause,找个solution出来,即使这个solution你自己搞不定,这个步骤也要做。尽量从工作流程中找到问题的根源 :)


不要放下自己的工作帮别人

除非老大正式的让你去协助别人(邮件为证),否则不要帮别人完成工作。很多时候,帮别人做不该做的事情,就是背锅的开始。


一切以邮件为准,不要口头协议

如果是口头确定过的东西,写个邮件发出来,抄收给所有相关的人,特别是相关的老大。并且,找他们要comments。这是以后避免背锅的最重要步骤。



这些不仅仅针对印度同事,而是针对所有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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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过哪些极其愚蠢的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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