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下边乌央乌央的回答把我看愣了都,咋就集中批判起女权和「去父留子」了?
这事的本质是这玩意么?
或者你们认为这个19岁的小姑娘是有能力有意识讨论这些的新时代都市女性?
可拉倒吧。
即使那男的能找到,这俩人还攒一块,他们能顺顺当当养好甚至养活这孩子么?
我看悬。
退一万步说,即使这两位凑合着过,又凑合着把孩子养大了,那又如何?
「王某今年刚满19岁,因不满管教,与父母关系疏远,高一便选择了辍学,离开老家安徽外出打工。2019年7月,王某与男友相恋并同居。三个月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彼此失去联系。」
即使那个孩子被他们凑合拉扯大了,无非也就是在十八年后再一次重复这一套剧情罢了。
这不是在整天上课摸鱼上班划水在知乎打嘴仗的男男女女的故事。
这是属于那些欲当厂妹而不可得的无业姑娘,与欲当打工仔而不可得的三和大神的故事。
这是真正属于社会底层的故事。
教育与文化的缺失,身体与内心的空虚才是这些故事的主旋律;毫无希望,看不到未来的生活才是这些故事的主旋律。
我们踮踮脚就能够到的现代文明,伸伸手就能摸到的千姿百态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几乎是这辈子已经与之绝缘的神话传说。
这是个经济问题,这是个教育问题,这是个社会问题。
这唯独不是个什么男女对立问题。
在这个问题下打嘴仗的男男女女,甚至包括我自己,有一个算一个,唯一的问题就是吃得太饱。
判决太轻。
遗弃出生仅27天的婴儿,对于婴儿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性质非常恶劣。这较之一般的遗弃行为,更为严重,显然应该按照遗弃罪法定刑的最高标准量刑,至少应该判刑三年以上。
可以看出此判决对于“仙女”给予了极大的宽容。
至于婴儿生父,显然没有任何责任。
首先,双方早已分手,再无联系。对于女子怀孕生子一事,他肯定不知情。既然不知情,自然毫无责任。
其次,假使他真的知情,可能他也并不同意女子生下孩子。这种情况瞎女子拒绝堕胎并选择生下孩子,是女子的单方行为,应该由其自身承担对孩子的抚养照料责任。
吃瓜要吃全,按照判决文书这位妈妈自己都完全不知道孩子父亲是谁。
划重点——孩子妈自己都不知道哪个这孩子是跟哪个男的生的。
不要因为她同居过就把事情想当然赖到她曾经的同居对象头上。前男友和她谈恋爱后八个月她生下孩子。你品品这时间,然后微博居然还要追究她前男友遗弃罪?
稍微了解了一下这个案子,有点意思
第一个,交往三个月之后分手,然后发现自己怀孕,正常三月或四个月都是可以做人流的,不管是疫情还是什么,对孕妇,婴儿的医院都是绿灯,做人流也并不会花多少钱,更不需要住院
为什么王某要把孩子生下来
第二个,更有意思。这是21年的案子,王某现在已经出狱了,而王某出狱后依旧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同时王某也不愿意提供孩子父亲的任何信息。再同时王某的父母也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最终孩子的抚养权被民政局变更
所以非常有意思的就是,为什么王某一家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但是又不愿意提供孩子父亲的信息
是对方势力太大不能提供,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不确定父亲是谁呢?
养不起孩子的女的,没耐心独立抚养孩子的女的,如果喝了【我的身体我做主】和【单身生育去父留子美滋滋】的鸡汤,连个套都不好好用,怀了野种不打算好好养还生下来,生下来还没人擦屁股,就是这个下场。
婚姻多多少少保护了部分想要孩子的女性,半强制孩子爹起码出几百块钱抚养费。
我不觉得这女的可怜。
自己作出来的愚蠢和恶毒。
看到没有,只要不结婚,人家还得求着你做亲子鉴定,也不扯什么不信任了,也不扯什么孩子意愿了,现在轮到她想证明孩子是你的了
第二点,女方是否经过男方同意生下孩子?如果否,男方应该拥有断绝关系权,性关系不是强迫一方拥有孩子的理由
最近键政太多,都快把我的本职工作情感专家给忘了。
在当前的中国,包括女权在内的绝大多数问题的根本在于经济,简单说,有钱怎么都好说,没钱什么都难办。
某些网络女拳吹嘘的“去父留子”,看起来很好,唯一的问题就在于有意无意地低估了独自生存的难度,高估了自己挣钱的能力。请大家想一个很简单的逻辑,农村里彻底散养且不论,至少在城市里,一对夫妻养育孩子难不难?两个大人挣钱给一个小的花,尚且如此艰难,没有老人帮忙带孩子都过不下去,你自己一个人难道能挣两份钱、变三个分身?
假如这些女拳不是坏,只是单纯的蠢,那么她们的钱是从哪儿来——要么父母给的,要么男人给的,总之不是自己挣的,钱来得太容易,就对挣钱的难度没有AC数。比如网络上经常有街头采访“你认为男生30岁应该能攒下多少钱?”然后几位小姐姐就开始“30万吧”“50万吧”“100万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彩礼拍卖会现场。
但凡工作过的人,都会对“钱难挣,屎难吃”这句话有充分而深刻的认知。(不包括互联网金融房地产比特币等正处于或曾处于风口的行业)但凡走进过婚姻的人,也都会对“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产生强烈的共鸣。(不包括强力啃老或者傍大款/富婆的)
最后,作为一个种族主义者,我必须要提醒广大中国女性——这个提裤走人的男方,该不会是个尼格吧?
孩子是真的无辜,有些人确实也是真的自私,孩子在她们眼里真的是宠物都不如
男方都不知道这件事,甚至女方都不能指出谁是孩子父亲,女拳一堆在虚空定罪。即使男的知道这事,没有结婚,关他什么事?女拳们不是一直天天叫嚷着去父留子?
判得好!女性享有100%的生育权,那就要对孩子负100%的责任。指责男方纯粹无理取闹,权责统一,男性没有生育权,自然就没有对孩子的责任。
国女很好笑,一旦你稍微有点要孩子的想法,好家伙,那绝对是狮子大开口,不把你祖孙三代扒下几层皮誓不罢休。可如果你不想要孩子,她们立刻换了一副面孔,撒泼打滚样样都来,还不行就小作文伺候,反正一定要赖上男的。
在婚前为生育索要彩礼无果后,女权开始鼓吹“买精生子”,并追捧这种生活方式为“独立又精致”。
在婚姻生活中、育儿话题上,女权经常抱团怒斥“丧偶式育儿”,抱怨忙于工作的丈夫让自己承担了太多养儿育儿的责任。
在规训男性未果、奴役男性无望后,女权开始威胁要“去父留子”,剥离男人与孩子的关系。如果男人想要与孩子有关系,就必须妥协于女人提出的条件,毕竟“女人有100%的生育权”。
在一个19岁成年女性生下孩子残忍遗弃,被判遗弃罪获刑6个月后,女权突然凭空赋予孩子生父(不知道是谁)与孩子的关系,声称孩子生父也犯遗弃罪。
总之,对于权利,女权说男人没有,男人就没有;对于责任,女权说男人有,男人就有。
这就是舆论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