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这个…管你什么法庭,我又不是工作人员,仅仅是站在被告席上,还没有审判我有罪,公民穿衣自由的权力都没有?
如果是一女子穿Lo裙出庭,并向法官称「这是男友买的」……
有一次,在开庭的前两天,我接到某法院的书记员的电话,告知我,参加庭审,着装庄重。
我问,什么是庄重?需要穿律师袍吗?(一般情况下,除非法院有特殊要求,都不会穿律师袍)
书记员说,不需要,只是不能穿奇装异服,或者影响法庭庄严的衣服。
我说,好的,如果没有穿律师袍要求的话,我正常穿黑色西服套装,可以吗?
书记员说,可以的。
这是我做律师以来,接到法院电话,告知我关于着装需要的唯一电话。
关于本案中,法院有没有明确的告知穿着兔耳连体睡衣的陈某,开庭的时候,对着装有什么需要呢?
如果没有告知,就想当然的以为参加庭审的人员知道应该穿什么衣服,这样是不合理的。
记得在一次离婚案件的庭审,顶着红头发,穿带亮片的红色上衣,特别的晃眼睛。我觉得这个造型很独特。结果,这个造型独特的人走向了我。
她说,韩律师,你觉得我今天的造型怎么样?很棒,是不是?我是昨天专门去做的新发型,还专门买了新衣服。我觉得吧,我一定在气势上碾压对方。另外,今天开庭结束后,我就是一个新的开始了。这对我来说很重要。
我也不好说什么。
有一个客观现象是,当我在重庆读书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有人穿着睡衣在逛街时,我觉得特别的奇怪,因为我之前没有见过这样穿着睡衣到处跑的人,后来,我还专门问过本地的同学,他们说,我们从小就是这样啊,你们不是吗?
法官询问:“你怎么穿着睡衣出庭?”陈某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女子,回答:“这是我女朋友给我买的。”
乍一看好像答非所问,但其实什么都说了。
陈某的女友说道:“我就说不能穿,你偏要穿。”陈某则一脸迷惑,并未意识到其着装干扰了法庭秩序,违反了法庭规则。
女友这语气,明显也是见怪不怪了,
这个男人如果有担当,法官问他的时候他干嘛不说“自己想穿”,而是说“女友送的”?
想必在生活中发生什么不如意的事,也会习惯往女友身上甩锅。
比如乱穿衣服因为是女友送的,开车出事是因为女友在旁边捣乱,打游戏菜是因为女友不让玩,没钱是因为养女友了,没时间是因为陪女友了。。。
看似是骗别人,其实是骗自己。
法官向陈某讲解了庭审活动的着装要求,并对陈某予以训诫。陈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明确绝不再犯,法官最终准许陈某出庭。
不是特别严重的错误,知错就改也还好了。
不过勇于承担责任的习惯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恐怕要付出一些代价才能成长。
庭审睡衣大赏:
总结一句:法官不懂女朋友的爱,酸了,遂无理取闹。
聪明人靠统计数字和洞察来得出结论。
平庸的人仅依靠统计数字来获取信息。
笨蛋成天看个案小作文来悲鸣或自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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