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定地认为“应该”“必须”“一定”“完全”“彻底”“全面”。
但是你问“可行”,哎呀这事我说不好。
可行是可行,就是难度有点大。
我国医保现在的规模是2万多亿人民币,我估计翻三倍,到6万亿人民币,应该是够覆盖了。
如果想短期实现。就只有跟美国开战了。只有敲烂美国狗头,夺取世界霸主的位置,取得政治、经济和科技霸权,让GDP翻3番,这个计划就可以实现了。
当然现在这个星球总GDP也就是600来万亿人民币左右,如果诞生一个300万亿+人民币GDP的国家,确实有点困难,除了霸权和奴役我是想不到有任何可能。
当然这个计划很容易翻车,大概率会捡瓶盖。
如果是长期计划,估计要继续埋头苦干,就算每年能干到8%,差不多还要15年。当然体量大了,每年8%很难,如果按照4-5%算,2050年问题不大。
当然,这玩意是渐进式的,在这10几20几年的过程里,可以不断完善这个体系。慢慢扩大覆盖范围,慢慢提高标准。
其实这才是她的目的。有方向,有目标,慢慢建立体系,一步一步来。所以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她能做人大代表的原因。
很多提案看起来不切实际,其实只是代表着一种探索。从提案到落地,还有无数的路要走。中间需要不停的调整和博弈,就算落地了也还要不断的修正。
人是要活很久的。看高一点,看远一点。
我觉着吧,大家要不先看一下21年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再发表高论,包括这位代表。
再看看,城镇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
江苏的医惠保,上海的沪惠保不就是这种吗?政府补贴的大病医疗保险。每年交一百多,自费两三万后,其他医疗费用可以报一百万的。
这不就是日本吗?
16岁以下儿童免费,70岁以上老人自费20%,其余人自费30%。
如果自费金额超过某一上限(根据个人收入计算,约为个人收入的¼)的话,则超过部分全额报销。
这个制度肯定好,为了治病倾家荡产卖房卖车的新闻在日本几乎没有。但是基础是什么?基础是全民医保。不仅是全民享受医保,也是全民负担医保。
对于有工作的公司职员来说,健康保险的比例是10.92%,个人和公司各负担一半。而个体户的保费需要全额自己负担,计算方式也不同,总体来看更高一些。
回头看看国内,且不说人数庞大的滴滴司机外卖小哥这些非正式员工,就算是正式员工,公司给缴交社保的又有多少?
而且另一方面,在同等比例下,每个人的保险负担就都一样吗?我看未必。月收1万交1000的保费,和月收1000交100的保费,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后者的生活都要出问题了。
所以,又没有日本的制度基础,又没有日本的收入水平,偏要提案这种空中楼阁的事情,只能说这位代表在如此残酷的现实面前,心中依旧存着一个美好愿景吧。
泪目。
人大代表体谅人民疾苦,我非常欣慰。
但能不能让代表们稍微考虑考虑,看看这方面的论文和他国情况再提案?
这个“大病治疗个人承担上限”隔壁日本就有,某些大病,用药也不在医保范围内,可以申请。骂这个制度是日本亡国制度的人很多。
而日本有国民健康医疗保险,这个是全民保险强制加入,免70%的普通医疗费。
日本人自己的商业健康保险世界第一,有80%的国民另外再买一份商业健康保险,大病的时候可以用特效药,可以有住院补助,意外去世偿还贷款,至少不会给家人添麻烦。
在这个基础上,才有这个“大病治疗个人承担上限”的制度。要没有全民保险和商业保险,那多少钱都不够花的。(就这样骂的人也很多)
而中国呢?这几年全民保险算是很大成就。但只有8%的人购买额外的健康医疗保险,保费也很低。
这种情况下你让中国实行“大病治疗个人承担上限”?别说国家负担有多大了,保险公司第一个不干了,那更没有人去买商业保险了。
所以,还不如提议,让贷款人在买房时必须购买商业生命保险,这样至少万一死了家里其他人生活压力能小一些。逐步提高中国人的保险意识,在规范保险行业条例,规定重病险赔付的简便。
或者,你让阿里巴巴把互助宝再恢复起来,我倒是觉得互助宝能这么短的时间拉到8千万人的加入者,证明这个市场确实存在(但我一直认为是动了保险公司的蛋糕才被搞下去的)。
这些都比这个提议要实际的多。
大量医疗资源都耗费的治不好的”大病“上面。
中外都一样,这个比例可以达到80%,临死之前插一堆管子推进ICU,一天几万几十万,然后还是一个死。
没有意义。
国人有一种错觉,认为花钱就能治好任何疾病,很多人死了是因为没钱。其实很多疾病有钱也治不好。比如乔布斯,富可敌国,花钱千万,也救不活。
公共医疗资源应该重点投入在普通医疗上,提高全体公民的健康和寿命。而不是徒劳的抢救‘大病'上面。
说说容易,这个成本谁来负担?
这个意见肯定就是扯淡。
首先,如果这样搞,肯定基础逻辑是人人平等,同一个标准,不然你怎么设定??那么些人高些?那些人低些??
其次,如果是同一个标准,那么整个上限,对每个人的承受力肯定不一样的。那么自然就会变成对富人的一种社会性福利。简单的说就是罚贫奖富。最后的结果就是,有钱人,体验到最高的,最好的社会医疗福利。而没钱人,依然是就医难,而且针对医保的支持自然就会拔高很多。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富人,平时富人平时在病房可能就是双人病室,如果实施这个政策,那么实际上,这个就会开VIP病房,所有的都用最好的。整个支持成本自然很快就会达到花费的标准,那么花费额定的支持,体验最好的医疗服务。对一般相对富裕的人,肯定舍得。但是对穷人呢?自然依旧是能省就省,毕竟即使这个标准来看,估计穷人也是一大笔钱。如果按照标准走,肯定整个花费,对个人资产支出很大。而同样的这次是可能对有钱人不值一起。其实核心在于,这个提案,没有意识到全国各地的贫富差异性有多大。整个提案的实施,没有合理的标准性和维持公正性基本的参考标准,就会造成公平性缺失,从而造成失去其提案的本来的愿景。
最后,就是能够按照一定的标准,实行差异化,或者申请制度。也就是说,即使有有效可行的办法,但是这个必然产生更多的一些利益关系,而为了更好的达到一种公平平衡整个行政成本必然上升。而且最为重要的一点,超出的医保部分的经费和多额的行政支出,经费从哪里来??
人的本性就是趋利,不能打着为了穷人的口号,实际却为富人牟利。这个背离了服务人民的基本国策。
我需要再补充一点:其实看病的问题的核心在于药物的价格高,还有检查费用高,而最近国家实行有些医疗用品集中采购,其实已经从另一个侧面在解决这个问题,比如以前一个血管支架,几万元, 现在实行统一采购后一个只需几百元,而整个开销花费可以针对道心血管科的病人。这个是政策和开销能够用到刀刃上,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问题。解决看病难和因病返贫的问题。让有些穷人也有活下来的勇气。
我个人只是觉得好点方法可以真的救人,并且服务大众。
12岁以下的孩子生了大病,超过一定额度,余下的治疗费由国家全包,我没意见,并且愿意多交一些税以支持这项政策。(为什么没有人大代表提这样的议案啊)
如果一个八九十岁的老人,还要花几十万、上百万去救治,这就没必要了。实际上,美国的数据表明,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医疗费用花在了人生的最后一年。这就是过度医疗,中国也有类似现象。
并不是说老人的命不是命,而是说人终究是要死的,临终阶段用大量医疗资源去抢救,其实是一种折磨。只有特殊的利益群体(比如药商、赢利型医院),才会要求消除价格的衡量作用,在病人身上不计成本地投入。
医疗这东西,有多少钱都能花完。只要你愿意,一千万都不够。如果人人都这样要求,社会的全部财富都用来看病吧。
不愧是妇联的人提出来的意见,一股子小仙女不食人间烟火却绝对政治正确的歪屁股坑穷人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