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手机,转走一万多,这是两个事。手机好点就能判刑了,一万多绝对能判了。
可能你对不接受赔偿与赔偿金额太低的区别有误解。
你认为的赔偿可能是:我把钱还你,再给你三十,你觉得怎么样?
人家的赔偿是在想你要判刑的话你得损失多少?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与自己因为犯罪而导致今后的生活中其他的间接损失。
把这个转化成经济利益,再以这个标准的金额作为依据,酌情上下浮动的赔偿才叫赔偿。
这部分你自己衡量,毕竟对有些人隔三差五进看守所的反正是一文不值,对于有些人可能几十上百万都不止,因人而异。
对方目前损失一万块加一个手机,这一部分法院会最终予以追缴,大概率会成功追回,即便是最终追不回,金额相对也不大。
而对方的潜在收益明显要高于风险,一个人假如被判刑,以一般人的经济利益去衡量一年十万应该算是很低了。单就失去自由与用坐牢的时间去工作所获得收入来说就差不持平了,更别说犯罪记录带来的社会性成本。纵然打个对折,赔个五万也远高于风险。
所以目前对方的最大风险是大概率啥损失也没有,小概率损失一万多块钱。而收益是有极大概率获得至少五倍于风险的收益。
不赔钱就坐牢!
----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