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皆无!
“事实婚姻”,我们国家民事法律已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长期以夫妻名义住一起,只能算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除外)。
但《刑法》中存在事实婚姻的情况,《刑法》中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事实离婚”更不存在,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没有任何联系,但只要没去民政局领离婚证,他们都还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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