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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网红为拍视频盗走卫辉救援船,阻挠救援行动,被抓后谎称去救人,该网红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第1页

  

user avatar   nogirlnotalk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

没啥大责任。


之前写过,这种事顶多照着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办。

一般是第50条的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命令、阻挠公务人员、阻碍公务车辆出行、冲警戒区。

实在不够,第26条第4款有个口袋: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但问题是:这些都是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这对很多网红不疼不痒。网约车司机还要无犯罪记录,网红圈子里一堆刑满释放的,行政拘留算个啥?


我觉得如果够狠,蓝天那边愿意以盗窃罪入手,还是有惩戒的可能。

入刑起点是在1000至3000元,报道里说冲锋舟价值2.7万元,都快贴到“数额巨大”这个范围了(3万到10万元),绝对入刑。

2.4万以上3万以下,我记得是有期徒刑五年,这比行政拘留几天要清爽得多。

不过想想就好,最后蓝天和河南警方应该还是以警告和罚款为主。毕竟人家打着救灾的旗号,不好下手太重。


总之直播时代、网红时代、短视频时代,这些都是时代特色,不得不品尝。

你看着是几个脑抽的网红,其实镜头后面是几百万上千万的粉丝。这些粉丝就爱看这个,甚至不介意造假,甚至甚至不介意违法犯罪。

人家就是无聊,想看个整活,整到主播自己进去了,也是一种好活。哈哈一乐后,看下一个主播。

你让一个用户为自己的关注负责?这也太特么沉重了。但几万几百万这样需求的关注聚合起来,就能整出这种有大病的。

所以也不好说这些主播脑抽,他们只是在老老实实地上班,满足粉丝需求。


真正有点用的打击,还是把钱袋子给扬咯。

把直播账号给扬了,其他人立马消停。

据说这两人的网名分别是长毛伟哥和亮子团长,没看过也不关心,反正微博上这俩号都无了,抖音上疑似也无了。

没下过快手,希望快手跟进。


反正作为一个祖籍洛阳又在佛山长大的,这几天看各种视频都是心情复杂。

佛山是雷区,洪涝经验也非常丰富。很多人看看他们手部的皮肤,我就知道他们是来玩的,来找片场的,不是来救灾的。

这种人你还不好明着骂,因为人家身边还真有很多做事的人。裤子屁股那一层干了的泥,一看就知道是下了水;皮肤变皱发白甚至发灰的,肯定是泡了至少半个小时;脸部发红发黑,这是水面的紫外线反射,阴天也能把人迅速晒伤。

骂这帮作秀的,会不会打击那些真实救灾的积极性?很纠结。


总之,希望能加大点力度。

感谢那些努力就灾的个人,但还是那句话:救灾主力始终是政府所动员起来的人民力量,你那几箱东西堵不住堤坝决口,我捐的那点钱也管不了几百万人的一日三餐。

对于那些借灾情打造人设的、甚至把灾情当片场阻碍真实救援的,还是要扬几个。

还是盗窃罪吧,河南警方不要顾虑太多啊。


user avatar   li-wen-dong-24-61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种事屡见不鲜,但却也屡禁不止。

网红为了拍摄,盗走救援队的船,阻碍救援。

网红为了拍摄,踹开大衣哥的门,嚣张跋扈。

网红为了拍摄,围住拉面哥的摊,群魔乱舞。

网红为了拍摄,架起高脚摄像机,使的96岁老奶奶停止出摊。

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帮人他们没有什么高尚的情操,也没有什么德道观和价值观的。

马克思说过,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

网红又何尝不是一样,但凡有利益的地方,绝对少不了他们的身影,为了利益,他们可以无视德道的底线,甚至可以无视法律的约束,顶风作案。

但即使这样,他们却并不会受到什么严重的惩罚,坐牢的可能性不大,封号应该是会封的,不过封号对他们来说,也只是封个大的,换个小的罢了。


user avatar   wang-rui-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对责任的认定,关键要看有无非法占有的故意,这决定了是构成盗窃罪,还是如 @猴子老湿 所说,属于偷开他人机动船舶,最高可被拘留 15 天。

有学界观点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偷开他人机动船舶」,主观目的不是占有,而是为了「取乐、摆阔气、耍威风」等[1] ,这就和刑法中的盗窃罪形成了区分。

在 2013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偷开机动船舶问题,但有这样一条:

第十条 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
(三)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将车辆送回未造成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其他犯罪从重处罚。

这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偷开船舶行为的法律性质 -- 如果以炫耀、摆拍为目的偷开且确实造成了船舶丢失,那么更加接近于「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情形,更接近盗窃;但如果实际上并未造成船舶丢失,则更加接近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至于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关键在于看救援队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是民间救援组织,可能不涉及妨害公务的问题。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详见 @猴子老湿 的分析即可,在此稍微发散一下,补充个冷知识:

在中国台湾省的「刑法」中,有专门的「妨害救灾罪」 。在火灾或水灾发生之际,隐匿或损坏防御的器械或以他法妨害救火或防水的行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统一了,也可以考虑借鉴一下地方先进的社会实践经验。

网红为了流量摆拍的行为,除了用法律手段加以规制之外,也要平台在内容治理方面长点心。

大家刷各种视频平台,往往能看到各种「正能量」、「暖心」视频,这些视频常常伴随着评论区铺天盖地的「正道的光」和打赏、关注,进而也吸引了沽名钓誉之徒进行摆拍。也希望视频平台能在流通策略上想想办法,根据绑定话题标签和视频内容特征,对于各类播放量达到特定量级的所谓社会正能量视频,要求发布主体就内容真实性作出确认。如经查证不属实,则按照平台用户协议进行禁言、封禁操作并追究背后的工作室 、 MCN 连带责任,提升造假的成本。

参考

  1. ^ 熊一新,华敬锋《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与适用》 191 页

user avatar   dong-liang-8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些网红有一定概率被警方刑拘,换句话说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有:1、偷开他人机动船舶,最高可处15日拘留并罚1000元。

新闻中提到,这是一艘30匹马力的救援船被偷开。因此,这应该是一艘汽油或者柴油动力的机动船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2、偷开他人机动船舶,造成损毁,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嫌这个犯罪的因素有两点:1、按照新闻的描述,艇身损毁严重,如果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

2、在抢险救灾期间,故意偷开救援船舶,妨碍抢险救灾,且造成救援船舶毁坏,虽然维修费用不到5000元,但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在司法实践中,有偷开他人汽车后过失撞坏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判例。

3、有观点认为网红可能构成盗窃罪,但是可能不符合两高司法解释规定:

第十条第一款 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这个案子中救援船没有丢失,偷开救援船的人,本质上是为了拍摄视频,所以也无法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

4、有人认为网红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的本质是扰乱社会秩序。这个案子是否扰乱社会秩序,可能会存在争议。不排除以寻衅滋事罪判罚的可能。

但是在有其他罪名囊括的情况下,比如上面提到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机关不一定倾向于定这个罪名。毕竟这个罪名大家有抵触情绪。

5、妨碍公务罪。不构成。理由是,该救援队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红也没有采取暴力、威胁方法。

黄石蓝天救援队是由一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志愿发起组成的一个从事户外遇险救援的民间公益性团体。

总之,这些网红被以偷开他人机动船舶拘留的可能性最大,但也不排除被刑拘。


user avatar   nightlordscruze 网友的相关建议: 
      

船这玩意

河南这次暴雨以后

无锡有家企业想马上支援河南,准备了5000箱矿泉水5000箱方便面

结果那个地方说我们很缺船

于是无锡锡山区这企业又马上从下午3点多到处联系厂家,最后在一个船舶厂帮忙下准备了两条船,马达好像还是从现成其他船上卸下装上去,再连夜亲自安排人开车把船送到河南那个县,第二天10点多成功送到人家手上,人家十分感激。

两条船,对于这些受灾地方来说就是雪中送炭。

现在网红拿宝贵的船作秀,还有毁损

这帮家伙已经不择手段了,真可以装了沙袋填口去。


user avatar   tangxiao-93 网友的相关建议: 
      

偷救生船的是东北网红“才艺亮子”团队

偷窃救生船后,找人躺里面,摆拍,谎称救人

并且造成救援队新买的救生艇多处损伤


user avatar   xi-ci-ke-li-f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大家情绪激动主要是通告认为保安行为不违法,对保安的处理不满意。

以及,西安地铁之前的报道在避重就轻。




但是我看到某些人的评论大概是:

1. 这辈子不去西安,把西安拉入黑名单

2. 地铁很危险,保安不违法,太恐怖了

这就直接定性成地铁、西安有问题,不能坐,不能去了。

是不是有些发泄情绪怨恨和因噎废食了?




本质上是保安为了交通能正常运行,但是处理方式过激。

但我看某些评论还以为保安好像另有所图,对女子有不轨似的。

是不是某些人眼里,思维太定式了,眼里只有男女问题了。




不过,这确实不是保安粗暴拖拽的理由。

保安可以劝说为主,但是不应该动手。如遇违反法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

但是保安不应强制暴力措施解决。

保安只是维护治安秩序,但是没有执法权,不可以实施强制行为。



女乘客吵闹但是没有威胁他人安全,保安的拖拽行为明显超出了职权范围。

保安的行为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处理通报中也说了,西安交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给予相应处分和谈话。





我觉得这事吧,保安和女方都有点责任,没事的时候可以学点法律知识,以及如何处理问题等。我最近在看抖音博主:四平警事(id:LPpolice)的视频,都是用一些严肃认真的普法态度,但是幽默风趣的风格给大家普法,我觉得没事看看挺好的。

大家多学点,平时在社会上处理问题也会更好一点,给社会少添一些麻烦。


user avatar   dian-fu-zhe-84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公关公司已经出动了,今夜是无眠之夜。

简单聊聊这种事情一般是怎么被公关没的。

最简单的方式,自然是直接找社交平台,要求彻底热搜,去掉话题词,但是因为阿里之前已经被约谈过两次,这种事情明面上应该不能做了。

但是, 明面上不行不代表没办法。

最常见的,一般是控制“热搜话题词”,比如“某某凡涉嫌性侵”事件,热搜上就只挂个“某某凡”的名字;而这次,明明是“阿里员工受侵害”,却非要把热搜词改成“阿里88”。

减少热搜话题词的信息量,就能减少点进去的人数量。

接着呢,就找大V发布相关微博,发布的微博就带着简化过的“热搜词”,但是微博内容与现在实际发生的事情完全无关。

比如现在阿里的事情应该是“侵害事件有没有发生”。但是就在刚刚这个时间点,却集中有一堆大V发布阿里的其他事情,这怎么看都不够合理。

凭借着高权重,这些大V会占据热搜下的前排,这么做,目的就是浑水摸鱼、模糊视线。


加上互联网讯息更新的快速,时间过去,大家很快就会把事情遗忘到脑后了。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希望这次事件不会被模糊掉,希望有罪的人得到惩罚。

等一个真相,而不是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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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公司已经出动了,今夜是无眠之夜。

简单聊聊这种事情一般是怎么被公关没的。

最简单的方式,自然是直接找社交平台,要求彻底热搜,去掉话题词,但是因为阿里之前已经被约谈过两次,这种事情明面上应该不能做了。

但是, 明面上不行不代表没办法。

最常见的,一般是控制“热搜话题词”,比如“某某凡涉嫌性侵”事件,热搜上就只挂个“某某凡”的名字;而这次,明明是“阿里员工受侵害”,却非要把热搜词改成“阿里88”。

减少热搜话题词的信息量,就能减少点进去的人数量。

接着呢,就找大V发布相关微博,发布的微博就带着简化过的“热搜词”,但是微博内容与现在实际发生的事情完全无关。

比如现在阿里的事情应该是“侵害事件有没有发生”。但是就在刚刚这个时间点,却集中有一堆大V发布阿里的其他事情,这怎么看都不够合理。

凭借着高权重,这些大V会占据热搜下的前排,这么做,目的就是浑水摸鱼、模糊视线。


加上互联网讯息更新的快速,时间过去,大家很快就会把事情遗忘到脑后了。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希望这次事件不会被模糊掉,希望有罪的人得到惩罚。

等一个真相,而不是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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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公司已经出动了,今夜是无眠之夜。

简单聊聊这种事情一般是怎么被公关没的。

最简单的方式,自然是直接找社交平台,要求彻底热搜,去掉话题词,但是因为阿里之前已经被约谈过两次,这种事情明面上应该不能做了。

但是, 明面上不行不代表没办法。

最常见的,一般是控制“热搜话题词”,比如“某某凡涉嫌性侵”事件,热搜上就只挂个“某某凡”的名字;而这次,明明是“阿里员工受侵害”,却非要把热搜词改成“阿里88”。

减少热搜话题词的信息量,就能减少点进去的人数量。

接着呢,就找大V发布相关微博,发布的微博就带着简化过的“热搜词”,但是微博内容与现在实际发生的事情完全无关。

比如现在阿里的事情应该是“侵害事件有没有发生”。但是就在刚刚这个时间点,却集中有一堆大V发布阿里的其他事情,这怎么看都不够合理。

凭借着高权重,这些大V会占据热搜下的前排,这么做,目的就是浑水摸鱼、模糊视线。


加上互联网讯息更新的快速,时间过去,大家很快就会把事情遗忘到脑后了。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希望这次事件不会被模糊掉,希望有罪的人得到惩罚。

等一个真相,而不是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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