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的,建议各单位学习一下。
N+1不设上限意味着什么,懂的人估计都懂。
简单来说,如果一个人在同家工作了20年,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有1.5万(不管入职的时候是多少,一切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就是20个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代通知金,也就是20*15000+15000=31.5万。
直接就突破了《劳动合同法》里面关于经济补偿限制的规定,看到底下有朋友科普,我这就不Ctrl+c、Ctrl+v了。
强烈建议如今所有正在裁员的互联网公司效仿,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毕竟有些公司裁员还滴滴墨墨的,单独约谈,期间HR形影不离连上个厕所都跟着,有的甚至还想无偿辞退试用期员工。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即便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也没那么多人会有怨言。
可惜。
日本在完全城市化后生育率也能常年稳定在1.4,这是值得深入学习的。
一边是
另一边是
我只能说
其实我的内心是
简单总结:可能是目前国内最高的赔偿标准,高管会拿到天价补偿金。
现在外企关厂太卷了,大家给的赔偿标准一个比一个高。
再看看年底互联网企业都是只给N+1或者更低的标准,外企还是很良心。
实际上,佳能给的不仅仅是N+1。
总体算下来,是要比2N还要高。
还额外给了相当于N的特别慰老金、根据不同工龄可以高达7个月工资的就业支援金。
以一名2000年1月1日入职,工资1W元为例。
如果仅是N+1,则是22.5W。
但是,按照佳能的方案,赔偿金高达47万!
这算下来真的比2N还要高。
1.基础赔偿:N+1=22.5W
2.特别慰劳金:2008年之后的工龄13.5年*1万*1.3=17.55W
3.就业支援金:7个月工资=7万
而且,赔偿方案还直接规定了高薪的员工不受封顶限制。
《劳动合同法》对于补偿金有个双封顶的规定: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佳能的方案明确说明,不设封顶限制。
这就意味着,对于高薪的高管,如果工龄较长,赔偿金可能要数百万元!
看完整个方案,我真的大呼良心!
国内的互联网大厂,看看别人,再看看自己,哎……
之前新东方裁员有的拿个N+1都费劲。
这一对比,全是伤害。
公知们和精日们又狂欢了。
这么高额的赔偿是佳能自己从日本赚的钱拿过来补偿给员工的,还是这么多年在国内赚的钱补偿给员工的?
如果是前者,那么佳能就真是良心企业,自己其它地方赚的钱来补贴。
如果是后者,那么只能说明以前技能的东西智商税太高了
如何评价
看完这个问题下面的很多回答,不知道为什么,因工作繁忙没有在知乎出现的这两个多月里,竟然出现如此之多「恶意回答」的答主呢。
不知有多少人还记得,1925年上海的日资棉纱厂无理由随意解雇中国工人,中国工人无奈罢工导致带头的党员工人顾正红被日资工厂枪杀,而后上海各界组织游行被英国巡捕房开枪镇压,史称”五卅运动和五卅惨案“的历史。
近100年前,中国工人可以随意被日本在华工厂解雇,可以被随意枪杀;而近100年后,在华日企却需要给中国员工发放高额的补偿金才能完成遣散,这难道是日本的资本家们突然良心发现了吗,显然不是。
佳能作为一家日企,如今心甘情愿在裁员时给中国籍员工巨额补偿,而不是开枪射击,不正说明咱们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彻底站了起来,西方资本家畏惧中国的实力,在华机构再也不敢随意开除中国员工,而且还要给咱们高额补偿了吗?为什么到了有些人的嘴里,这事好像又是咱中国人输麻呢。
因此,佳能珠海为中国员工提供高额补偿才完成解散,我们最应该感谢的就是我们伟大的党,感谢他们给我们建立了强大的国家,给我们人民群众坚强的依靠,而不能像现在的评论区里各种冷嘲热讽,吹捧日企,因果倒置。想想看,如果现在执政的是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台湾当局,还会有「 在华日企遣散赔偿方案不设上限」的新闻吗,他们只会把中国工人当作捞钱的人口红利。
五卅运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斗争的起点,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通过工人运动,农民运动,武装斗争,横扫一切牛鬼蛇神,逐渐走向胜利,最终建立起属于我们人民的政权。
昨日的五卅惨案,今日的巨额赔偿,这种巨大反差让大家最应该明白的就是,中国的普通百姓想被尊重,不想被奴役,就应该反复学习20年代的工人罢工,30年代农民运动的光荣历史,懂得实力决定一切,而民众自身就是最大的实力来源,最终坚决支持我们伟大的党。不敢团结起来,不敢高举党的旗帜,没有任何企业会尊重你。
我们公司被收购的时候高管们的黄金降落伞公式都不如这个……
警惕日企打补偿牌,对于这种行为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严防死守。
东芝和佳能关了小小的两个工厂,把某些伟大企业的遮羞布都给捅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