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由于我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有什么补偿吗? 第1页

  

user avatar   yi-fen-guang-y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利益相关—vivo影像产品经理

我司有

正常离职也是N+1


user avatar   yu-er-17-63-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为什么要主动离职?这个是需要自己问自己,值得不值得,应该不应该,然后在决定与否。

除非找到了更好的职业发展或者更好的发展平台,否则不要轻易主动的自动离职,因为这样的行为,除非公司有过错,否则基本不会得到公司的补偿的,反而会给公司节省了成本。

如果你所在的公司的劳动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而公司又没有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你的工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在或者你所在的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存在违法的行为在或者没有支付社保的,以上这些情况你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话题

  企业一般用什么方法让你主动辞职? 
  学数学的最后都从事了什么样的工作?是否如传言中的不赚钱。? 
  为什么知乎里那么多年薪百万? 
  做事认真的员工为什么最先离开公司? 
  离职大闹办公室是怎么想的? 
  中国大学老师的收入是普遍偏低吗?如果是,为什么? 
  如何看待经济学家姚洋说 5000 元已经是很高的收入了,80、90 后的真实工资中位数是多少? 
  职场中,因跟领导不合,但又喜欢公司文化和本职工作内容,该不该辞职? 
  工作氛围好,经常加班,但没有加班费,该跳槽吗? 
  如何看待农民工月薪 1.4 万? 

前一个讨论
我是一名高二学生,现在想进入数码类自媒体行业,有何建议?
下一个讨论
如果氢气的来源和储运得到解决,燃氢内燃机还是氢燃料电池的汽车胜出?





© 2025-01-30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5-01-30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