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本身的真假可以放在一边,留待调查。但同胞们之间相互交流抗疫经验和应急方案可照常进行。
印象中,当时武汉封城期间是这样处理的:
1.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只接待孕产妇(好像还有幼儿吧,确实记不清了),总之,为这些人保留一方净土。
2.如果实在是不幸,感染了新冠病毒的孕产妇,当然还是去新冠定点医院,但有专门的团队和病房,既治新冠,也保小孩。
3.指定专门医院接待透析,慢性病拿药的患者。
4.上述措施确实有滞后,好像是封城过了好几天才落实吧,这其中有教训,我们承认。
5.希望大家可以吸取我们当年的教训,提前设置好不同患者的分流措施。
6.其实,这轮疫情一开始就可以启动方舱医院的,避免医疗挤兑。
好多措施当时都有防疫指挥部的短信群发通知。可惜我换手机,旧的扔掉了。有其他的网友如果有留存,不妨发出来让大家“温故而知新”。
真没必要同样的坑反复踩。
还有,补充几点:
1.我自己也是武汉封城期间熬过来的,视西安如难兄难弟,都这个时候了,就别比来比去争面子了,你管他谁抄谁的作业呢,你管他这件事还有没有反转呢,就算这次是假新闻,狼没有来,那下一次呢?就万事大吉了?系统就完美无缺就没有改善的空间了?咱做事不能凭侥幸,赶紧查漏补缺走上正轨才是关键。狼一直来不了岂不是更好?
2.还是熟悉的带节奏方式(从去年开始就那样了)。有些人啊,就是见不得中国人民好。按说,老百姓提意见发牢骚是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解决了自然也就好了。可有些反串人士站在非常极端的角度,动辄扣大帽子捂嘴,实则拱火。别理他们(连缓冲区,隔离病区和隔离病房都不知道就在那喊“院感”,一副没有就医经验的样子,鬼晓得肉身在不在中国)。
唉,这样的新闻看得天眼妹很难过,但又很无力…
据孕妇的家属描述,孕妇先是拨打了120,接不通后又打了110才被送到医院的。但到达医院的时候,因为核酸检测超过了四小时,所以医院不接诊…
从八点等到十点,等到了孕妇大出血才被收进医院进行治疗,但最终因治疗不及时,导致胎儿流产。
截至天眼妹发文时,自称孕妇家属的微博账号@别下雨了成吗 已经删除掉了全部的内容,西安高新医院总经理表示,该孕妇目前正在进行手术后的恢复。陕西妇联也作出了回应:已上报领导,权益部应正在了解调查。
天眼妹查了一下微博中提到的医院——西安高新医院。这家医院并非是公立医院,企业的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间为2011年。据医院介绍,其还是全国首家社会办三甲医院。
天眼妹看了下这家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企业,十大股东中只有一个自然人,其他的股东赶脚都蛮有名的…
该公司对外投资了42家企业,除了综合性的医院外,还有妇儿医学、眼科医院、口腔医院等。
天眼妹查询了一下这家上市公司2021年的半年报,发现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司的财务中所占比重并不小。据年报显示,这家公司的净利润约为4200万,在主要子公司中排名第一,其余的两个子公司均为亏损状态。
说回这件事,西安疫情期间有特殊的防控政策天眼妹可以理解,但这种突发情况下,专门的应对措施也必不可少,突发疾病的患者,同样也应该有及时看病问医的权利。
西安疫情确实是武汉疫情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从确诊人数上就知道了。在这里除了感谢西安医务人员及医疗系统的付出外,祈祷疫情早日过去以外,对产妇的遭遇深表遗憾。
从武汉到西安,疫情已经持续两年了,我们有了武汉的抗疫经验,我们有了大规模的疫苗接种,我们甚至有了新冠特效药。为什么悲剧还在发生?为什么在疫情控制和正常医疗治疗行为之间,我们还要做选择题呢?
在动态清零的大前提下,我希望所有的诊疗、制度都是人性化的有温度的,在北京三甲医院,急诊手术患者可以先进行常规处理,只要有快速核酸结果(2小时内)即可进入手术室,极端情况,这个2小时快速核酸也可以稍后再补。当然,北京和西安疫情的严重程度不一样,遇到新冠病人的几率也不一样。不过真要是救命,其他原则可以适当牺牲。举个例子,气管异物的时候,患者马上要窒息了,我们会用手边的利器扎气管,哪管它干净不干净,扎进去了,患者命就保住了,再进一步治疗。
疫情也许会持续很长时间,但我希望我们不要因为疫情而变得越来越冷漠,对别人的病痛熟视无睹。医疗工作者,最终还是要回归初心,救死扶伤的真谛不是一边倒地做某件事,而是把每个人生命的权利放在最高的位置。
对这种非常典型、常见、有代表性的紧急医疗需求,如果各个医院都可以准备一定的隔离区域,在核酸结果出来之前就开始后续医疗操作,就可以减少问题发生。
在疫情期间其他病房相对空置的情况下,设置隔离或过渡区域是可操作的。而额外的消毒成本不论由何方支付,相比造成孕产妇和胎儿严重健康损害的代价而言,应该都是可承受的,因为消毒成本毕竟还是可以支付得起的,而各支付方经过论证后,对于孕产妇健康,一般还是乐意额外支付一定费用的。
不论是孕产妇,还是冠心病需要介入治疗,虽然需要抢时间,但都是常见、典型的问题,医学上并不少见。是可以准备的。不一定算是什么突发的、技术上确实无法处理的问题。
加强核酸检测力度是必要的,但是无需因为等核酸结果而延误后续医疗流程。毕竟新冠的病死率在这些人身上(其中大部分还打过疫苗)并不如他们的基础健康问题风险大。可以一边进行后续医疗操作,一边追结果。
在疫苗和药物不断进步的情况下,对孕产妇、新生儿而言,更主要的健康威胁首先是原发病,而不是新冠病毒感染。两害相权取其轻。对这类危急患者,实际在感染率方面的容错率还有上调空间。
孕产妇健康在国内常规情况和全球健康评价标准里,甚至是可能高于新冠的(很多时候比心脑血管病、肿瘤、透析的优先级也更高),事实如此。医院里危急情况很多,资源冲突也可能发生,但是比孕产妇急症调用医疗资源时优先级高的病种或健康问题,几乎没有。
在此背景下,各地应该拿出至少和甲类传染病管理同级别的重视程度去重视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
就算是疫情严重,极端情况下需要取舍,必须要牺牲其他患者(很遗憾地说,有时候确实会牺牲掉其他医疗需求),在这两个优先级极高的领域也不宜有所偏废。放到各个科室和医学领域里,也有一些优先级相对较低的诊疗操作,也轮不到挤压孕产妇急重症的救治资源去防控传染病。
虽然医学上有很多不确定性,患者既往病史可能有其他危险因素,此次如果患者更早入院也不一定能改变结局。但是医院应当在经过基本评估后,尽可能减少这名高危患者周转和在院外等待的时间,这点没有疑问。这也是医院需要为自己辩护的关键内容。医院需要证明此时已经尽可能根据患者当时评估得到的病情信息,给予了最快速的就医通道。这点非常重要。如果当时诊区孕产妇患者人满为患,医生和护士经过评估认为患者病情允许可以在外面等,那至少是有理有据的做法。如果当时诊区没有人候诊,这种情况下还没有充分评估患者情况,让患者在院外等候核酸结果,那这里就是有问题的。
如果患者不是初次就诊,那其他之前患者近期就诊的医院,也需要接受调查并且对诊疗经过给出说明。
补充说明:
孕产妇危急重症具有以下特点:
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全球公认的衡量医疗卫生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全球通用,中国的医疗实践和管理中也将其作为第一优先级。
所以如果真要涉及医疗资源绝对稀缺时,孕产妇的健康问题往往会分配到最多的资源。虽然各地医疗资源不均衡,有的地方整体资源有限。但是在区域内部和医院内部,孕产妇健康问题总是极高优先级的,甚至比其他急症更高。
现代社会中,通常来说,医院不会最后只有一张床,而且孕产妇的健康,需要妇产科和儿科的专科医生来处理,并不至于要和其他患者抢资源。这种情况下,更应该保护好这部分人群,使其必要的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此外,新冠病毒感染新生儿后,预后相对较其他高危人群好,产妇分娩后抗感染治疗也不涉及致畸问题,可用医疗干预措施相对多,新冠病毒在这两个人群造成的健康负担比一些危重的健康问题相对小,所以相比预防感染而言,救治原发病的优先级应当更高。
首先,私立医院也要遵循医院管理和执业医师法的一般规定。只要开设急诊和孕产妇危急重症诊疗业务,就不得拒诊,要提供最基本的诊疗,尽到基本的义务,不论公立私立。更不用说这个医院受当地卫健委管理,是定点医院。患者情况可能预后不良,医院能力可能有限,但让患者在外面等很可能是不对的。
如果某些医院真不想承担这一责任,建议直接关掉妇产急诊,或者不要做孕产妇定点医院。这个患者是孕产妇,是来看急诊的,不是做整形美容的。业务能力够的情况下,对这样的急诊,定点医院没有拒诊的道理。业务能力不够,建议对症处理,留存医疗记录并建议转院。
其次,高危孕产妇不论有没有核酸,有没有产检,就诊后都应该在医疗区域里,有医疗监测,有过路的医护人员,或者至少有监控的情况下等结果。坐在医院外面等结果大概率是有问题的,医院要为此承担责任。
第三,出于各种原因,患者可能不按时产检,或者缺核酸结果,这都很正常。患者的一些过失差错不足以撇清医院责任。
人并不是按规章制度和教科书生病的,医院对急诊的危急重症患者,没有挑拣病人的道理。不能因为患者依从性差就作为医院的万能免责理由。
孕产妇健康在医院里是也是最高优先级的重大问题,属于医疗红线。甚至比其他绿色通道的病种地位还高,不论是一般读者,还是从业人员,都应该充分了解这一问题。虽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孕妇都可以加急看病(门诊、经过专业评定的非急重症依然需要排队),但是,实际操作中,资源倾斜是大概率事件。能让高危孕妇诊疗时优先级靠后的,通常是其他更高危的孕妇。
以上是针对评论区的集中回复。
当公共秩序和公民实实在在的生命健康权发生冲突时,秩序必须让位于个人的生命健康,换言之,两害相权取其轻,不能无条件地把个体作为集体利益的牺牲品,因为秩序的价值在于保护个体的利益,这样的处理方式违背我们建立秩序的初衷。
事实上,当地医院明明有很多包括紧急核酸检测、隔离病房生产等应对办法,换言之,防疫和治疗既然初心是一致的,那么只要站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基本立场,那么自然能够有机统一。但是,他们却选择了最机械、最冷冰冰的”一刀切“方式,将患者拒之门外,毫无医疗从业者应有的人文关怀。另外,这起悲剧只是被披露出来的冰山一角,如果当地的防疫政策执行起来是这个样子,真的让人唏嘘。以至于有网友评论道:“无人死于新冠”,着实蚌埠住了。
总之,疫情防控的初衷是好的,但绝不能本末倒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才是我们防疫的根本目的。
分享一则小故事:
南泉和尚因东西堂争猫儿,泉乃提起云:「大众道得即救,道不得即斩却也!」众无对,泉遂斩之。晚,赵州外归,泉举似州,州乃脱履安头上而出。泉云:「子若在,即救得猫儿。」
译文:东西两堂的僧人争要一只猫,南泉和尚便对大家说:“说的出道就救得这只猫,说不出就杀掉它。”大家无言以对,南泉当即斩杀掉了这只猫。赵州和尚从外面回来后,南泉把事情经过说给他听,赵州听了之后便脱下鞋子放在头上走了出去。南泉说:“刚才你如果在的话,就救了猫儿。”
出了问题就撤职。谁敢放他过去?不通情达理?通情达理的被撸的差不多了。剩下的也不敢通情达理了。
把孕妇拒之门外的这家医院,似乎是一家企业性质的医院……
医疗、教育这类公益性事业,就不应该让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来举办……
西安还是先别整花活了……赶紧学习武汉建立方舱医院吧……不然再封几天,可能因为断药、断医受害的慢性病人,孕产妇和一般病人会比新冠病人还多……
在 @企查查 上查了一下该孕妇就诊的医院:
是一家企业性质的、股权结构很杂的非公立医院,不是正儿八经的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立医院。
我相信正经的公立医院不会把大出血孕妇冷冰冰地晾在医院门口长达两个小时之久,不会做出一边想赚取医疗费用,一边却把等待核酸的危急重症患者长时间晾在冬季室外的事。之前拒收心脏病人的高新医学中心也是同一集团下的非公立医院。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心脏病人直接赖在一家公立医院门口不走,直至倒地不起,该公立医院的负责人难道不会被追责?
而西安高新区很缺少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立医院。这是很多二三线城市的如高新区等新市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此还是希望国家尽可能把公立医疗资源往这些新市区倾斜一些。
做也做不好,抄又不愿抄,到底想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