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一线人员和管理者以为严格抗疫下只要把潜在的感染者挡在门外,就能保卫自己的职业安全,却没有想明白,患者安全才是一切安全的前提,才是所有措施的根本目的。
个人的担当很重要,必要时有所作为,人人当鸵鸟反而要出事。
他们以为最坏的情况就是把一个感染者放进来了,而实际上两年的抗疫早已形成了成熟的制度,未排除新冠的也可以进入隔离病房、缓冲病房、缓冲手术间等,提高防护等级进行先行救治。即便是确诊的新冠感染者,也有高级别防护下救治的流程。
而实际上最坏的情况是患者出事,出大事,而且还是众目睽睽之下以一种非常惨烈的方式展示出来。这时候你们之前那些小九九,那些层层加码之下私自拍脑袋定的“规矩”,没有一样经得起细看。不仅如此,那些平时手里有点小权力,可以罩你一把的“上级” “领导”,到出大事的时候全部自身难保,能把锅甩给你就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搞不好直接一撸到比他们都高几级的人去了。这时候再看你死板执行的“规矩”,全是错的。反而是那些基本的医疗责任,你显然没有落实到位。
一个事故的发生,一定是击穿了体系所有的防线,每一个环节都漏成筛子。
第一手接触患者的人员,她的病情你们第一时间评估了吗,最基本的检查做了吗,记录没有,该如何分诊,不给予处理而是于院外等待是你的决策吗。
再往上,医院的中层和高层,必须见48小时核酸是谁规定的,有没有落实缓冲病房、急诊手术的制度,有没有规定好先行救治的原则。这可是孕产妇的定点医院,病人没有什么别的选择的。
再往上,为什么给一家私立医院如此重的定点任务(孕产妇、主动脉夹层、心脏急诊手术)。虽然这家私立也是三甲,但它对于重大政治任务的自我约束力和执行力如何,至少回头看是很有问题的。还有规定黄码区的患者按病种定点就医这个规划科学吗,尤其是急诊还这么规定,本来疫情期间医疗资源就紧张,直接剥夺了多数医院首诊分诊的责任,急需医疗的患者不能就近,不能就急,都扎堆去一个医院(心梗8小时的也是去了这家),恰好这家又不能落实好责任。
急诊孕产妇、心梗等患者,都算不上特殊人群,这在平时就是医疗的日常,一个二线城市的医疗完全能够妥善应对。灾难性的管理反而把原来成熟的体系搞乱了。
针对“疫情期间如何救治特殊人群”这个问题,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就医的通告》里,做了操作说明:
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人员和即将分娩的孕产妇,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联系定点医院,并告知接收医院就诊人员管控情况。诊疗结束后,由街道(乡镇)或隔离酒店专班安排专用车辆接回。
但这个说明本身就有问题:需要急诊抢救的人和孕产妇肯定有来不及做核酸检测的情况,那医院应该如何收治?这让医院如何处理?
疫情都2年了,其实解决办法(定点医院有满足隔离条件的应急医疗区,疫情封禁期间急诊病人送定点医院)早就公开,西安有没有这么要求?有的话定点医院是否按照要求设立了隔离医疗区?有隔离区为何不收治病人?没有隔离区那如何成为定点医院?
而且120为何打不通?是坐席不够还是120中心并不具备疫情期间指导调配医疗资源的能力与权限?如果是后者原因那能不能尽快给与其匹配权限(比如卫健委领导去当接线组长,现场处理难题)。
还有这一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在哪里?协调交通和120系统是社区的责任,那么社区到底有没有尽责?没有的原因是什么?是社区人员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责任,还是社区工作人员抽不出来?
除了事故处罚相关责任人是应该的,但是不是在处罚的同时,公开被出发人具体犯了哪些错误,这些错误如何补救。
并针对同类问题,给出 患者、社区、医院的操作说明。
这才能杜绝此类问题事后再犯。
西安孕妇调查结果出来了,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但依然有人在说什么“孕妇就一点错没有么”、“这孩子抢救了也是死胎”之类的话,还是挺难理解的。
所幸事件发酵,让我们等到了“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这句话真的很重要。因为核酸检测的结果可以等,但患者的疾病和孕妇的生产可不等人,这背后代表着的都是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设立规则是对的,如果只是一味的循规蹈矩,不知道变通、不敢于变通的话,规则只会变成桎梏,反而容易出问题。
以后若碰到的不是孕妇,而是肚子疼的、脑袋不舒服的群众,也要灵活变通,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患者就医。
首先,私立医院也要遵循医院管理和执业医师法的一般规定。只要开设急诊和孕产妇危急重症诊疗业务,就不得拒诊,要提供最基本的诊疗,尽到基本的义务,不论公立私立。更不用说这个医院受当地卫健委管理,是定点医院。患者情况可能预后不良,医院能力可能有限,但让患者在外面等很可能是不对的。
如果某些医院真不想承担这一责任,建议直接关掉妇产急诊,或者不要做孕产妇定点医院。这个患者是孕产妇,是来看急诊的,不是做整形美容的。业务能力够的情况下,对这样的急诊,定点医院没有拒诊的道理。业务能力不够,建议对症处理,留存医疗记录并建议转院。
其次,高危孕产妇不论有没有核酸,有没有产检,就诊后都应该在医疗区域里,有医疗监测,有过路的医护人员,或者至少有监控的情况下等结果。坐在医院外面等结果大概率是有问题的,医院要为此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当时候诊区里完全没地方了。
一个人如果既往资料特别全,专业判断风险小,那反倒没事。而这个产妇产检记录缺失,初次就诊,不知道既往病史,那恰恰可用信息更少,相比于规律产检的资料齐全的产妇,就更有可能是高风险患者,就更没有理由让她在外面等核酸了。
第三,出于各种原因,患者可能不按时产检,或者缺核酸结果,这都很正常。患者的一些过失差错不足以撇清医院责任。
政策宣称和政策落实往往存在一定差距,那些政策无法覆盖的人,恰恰是最容易患病的弱势群体或者易感人群。本身容易生病有基础健康问题的人就是弱势群体,包括行动不便、信息匮乏、知识有限等,都是制约患者得到基本医疗的重要原因。对孕产妇这种典型情况,并不是什么不容易想到的问题,就算是检测结果不全,医疗机构应该有更高的容错能力,因为医院就是孕产妇安全的最后防线。对这个特殊的极高优先级的人群,按照行业惯例,承担的责任本来就比其他人群大。
人并不是按规章制度和教科书生病的,医院对急诊的危急重症患者,没有挑拣病人的道理。不能因为患者依从性差就作为医院接诊流程错误的万能免责理由。
孕产妇健康在医院里是也是最高优先级的重大问题,属于医疗红线。甚至比其他绿色通道的病种地位还高,不论是一般读者,还是从业人员,都应该充分了解这一问题。虽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孕妇都可以加急看病(门诊、经过专业评定的非急重症依然需要排队),但是,实际操作中,资源倾斜是大概率事件(虽然患者不一定知道,但医护人员在后台是会重点关注的,分配的注意力本身就应该高)。能让孕妇诊疗时优先级靠后的,通常是其他更高危的孕妇。
以上是针对之前一个高赞回答评论区的集中回复。
我觉得最大的警示是不妨碍网络喷子继续骂西安人,西安医院,西安政府。
反正不论怎么处理,也会被骂。
据说这是私立医院?
那我觉得应该取消这家医院的行医执照。
看到“西安孕妇在医院门口流产?妇联回应”疫情防控不容松懈,但防疫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民众的安全,而不是“为了防疫而防疫”。一名孕妇因核酸检测超时4小时,而在救命的医院门口苦等两个小时直至大出血,间接导致8个月大的婴儿流产……这样的结果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涉事医院是一家私立医院,但无论如何,在特殊情况下,连轻重缓急都分不清吗?医院难道没有基本的救助通道吗?难道没有隔离病房吗?事实上,在疫情发生之初,每家医院就该考虑到孕妇和各类病人的救治措施。每一个新生儿都是我们社会前行的新动力,在生命面前,人人都应该有最基本的敬畏之心。
目前涉及这件事的很多zf人员已经被处分,包括医院的相关人员,但是我们不能每次都做亡羊补牢这种事情,而是应该在羊还没有丢之前,就应该做好预防的事情。虽然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是毕竟每次都会有损失,长此以往下去,加起来的损失的不是一点半点了。
最大的启发:不能因为“防疫”二字而失了心智。
到了此时必须明确,自上而下并达成共识。
有些管理层认为『人只要不是新冠病死的,怎么死的予自己没关系』。这绝不是政治正确,这是人性的悲哀。
这是用生命换来的共识...
善意是抗疫的最终防线,
这是用生命换来的共识...
有一些人犯了错误,推卸责任,却希望将自己和政府、国家绑定在一起,让国家来买单。还有人担心如果承认问题,会不会影响形象等等。而实际上,越是严肃处理,越能够赢得老百姓的支持,越是和稀泥,越引起反弹。为什么孕妇得不到及时救治?不是医生不想救,而是这其中具体负责的人,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作为定点医院,难道孕妇真得了新冠,医院就不救了?难道不应该有专门的流程和隔离病房?
不仅仅是孕妇,任何有严重疾病的人,难道不应该有特殊流程来处理?
这里面责任人不是医院里的医生,因为医生除了问题自己要被责任,问题在于受处分的这些人。也希望这个事情里,大家都能够对一线的医生多一些理解。
非常时期,无能就是罪过,没有本事把这些事情有条不紊的组织好,就应该承担责任。
希望在讨论西安的疫情时,大家的心态和视角都应该是内部矛盾。做的不好就应该批评,做的好的应该赞扬。客观来说,西安这么大城市确实有压力。但是在中国内部,我们不就应该以高标准或者正常标准来要求么?
我们在这里说的话,都应该是希望西安的每一位朋友都能平安,这是基本的出发点。抗疫的工作里,只有两种人:做的好的人,做的不好的人。做的不好,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有人问为什么没有处理最开始拒绝收治的几个公立医院,因为没给出具体的医院名字,所以我只能猜测有可能是跟另一个案例里的省医院一样,提前就被征集为新冠定点医院了,所以停诊了。
这次西安疫情zf层面还有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没有统一发公告到底哪些医院被征集为新冠定点医院了哪些医院可以正常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