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最高法的解释,以及最高检对福州赵宇案的解释,以下答案很有可能随着公安局对正当防卫理解的改变而逐渐消失。
按照我对咱们国家的正当防卫理解呢,就是只有犯罪分子杀死你的份儿,你反抗恐怕就要进监狱,乖乖看别个打麻将。
即便按最新司法解释(一群知友告诉我这个最新解释,谢谢哦)也很容易出现所谓防卫过当。
因为公安局在发生伤害或致死案后,会将人羁押(类似福州赵宇案)如果最后检察院或法院判决无罪且正当防卫,公安局就要承担责任(至少是舆论责任)
为了让公安局不承担责任,检察院可能如福州赵宇案一样,整出个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赵宇被羁押合理合法了,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大概齐是这样的:
一个人黑夜里把你堵死胡同里了,他说他要弄死你。
这时你千万不能反抗,因为任何反抗行为都超过必要的正当防卫限度。对方还没碰你一根汗毛呢!
对方掏出刀,在你眼前比划。
你只能说服他别伤害你。任何反抗行为都超过正当防卫限制。对方仍然没有碰你一根汗毛!
咣当,一刀捅你大腿上了。你需要理智的判断,对方是打算捅死你还是捅伤你?
大腿肯定不是要捅死你,没捅你脸也没捅心脏。对吧?(什么他一刀捅你心脏上了?那你还正当防卫啥啊,你以为你钢铁侠?死去吧。)
所以不能做出任何可能造成他重伤的行为。毕竟他捅你一刀很可能连轻微伤都没有。你不能超限度反击。
什么打脸啊,踹肚子啊都不行。打坏了你要坐牢,还要赔偿他经济损失。
他打算捅伤你,好。但他这时候没拔刀。
你需要再次理智判断,他是放弃再次捅你还是打算再次捅你?你有没有可能逃走?
你不能打他任何地方,他犯罪已经终止了!
对方拔刀了,茫然看着你。
你只能矫健地抢过刀。毕竟打他哪里都可能导致防卫过当。
什么你抢刀的时候把对方手拧断了?那你等着故意伤害入狱吧你!这有必要吗?他就轻轻捅了你大腿一下,你怎么这么残忍?
你需要第三次理智判断,对方是不想捅你了,还是打算空手夺白刃。
对方又扑过来。
你要审时度势,千钧一发之际看看他给你腿上捅那下子多深多重。你要正当防卫,不能超过这个限度!
想起郭靖没有?想起乔峰没有?想起石破天没有?想起张无忌没有?想起楚留香没有?想起郭大路没有?想起李寻欢没有?想起陆小凤没有?
都没用!你需要想起西门吹雪和阿飞!
一刀,只能一刀!
多一分你进监狱,少一分你怒火中烧。
不多不少!
你腿上一寸三分的口子,两寸一分的深度,27.35度斜插,1.275秒停留,大腿非致命处!
欧了,你快若闪电只一刀
原模原样在对方大腿上来了一下
你倒抽一口凉气……
因为
你插错腿了!
对方逃跑了。
你千万不能伤害他,你应该第四次理智地判断对方有没有再次伤害你的意图。
赶紧拨120,110。
这时候你快死了,对方冷笑一声,在你背后扔掉了砖头。
电影里的好汉都是这么死的。
我现在才搞明白,原来他们都是怕防卫过当,才死的。
如果从想杀人的人角度来看,也许是另外一个场景。
一天晚上,他把你堵死胡同里了。
没等你反应过来,他一板砖挟你天灵盖上。你一脸血,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他哐哐撞树,然后一板砖砸自己脸上,一脸砖沫子。
警察来了,他有气无力地说,是你意图抢劫。他拼命反抗。
警察蜀黍频频点头,热泪盈眶。转身从警车里给他掏了一面见义勇为的锦旗。
你闭眼睛最后一瞬间,满心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