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结下了楼主的问题:
1、保险公司不核保,理赔再查,有问题就拒赔,保险公司受益。
2、保险业务员促成销售赚取佣金,就算明知投保人有健康问题还故意引导不如实告知,最后也不会对业务员有什么影响。
3、怎样限制保险公司、投保人、业务员的行为,避免理赔扯皮?
我逐一回答:
1、保险公司从来不会不核保,只会越来越严格。
如果放松了核保,必然后果是引来大量的逆选择问题,这不是通过后续简单的一句话“拒赔”就能解决,因为这里涉及到投保规则、理赔规则的修改,以及保险公司声誉的问题。
另外,《保险法》引入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限制了保险公司以不实告知为理由简单粗暴拒赔的行为。
2、业务员过于粗放的投保引导所带来的不实告知问题。
这个问题我觉得三方都有责任,保险公司没有严格管理,业务员没有尽指引的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也对自己不负责,在不了解保险产品、告知义务等情况下,就随意投保。
作为消费者,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必须就要警惕起来,一方面了解清楚保险产品和如实告知内容,另一方面也要保留些被误导的证据,这样即使日后发生理赔纠纷保险公司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怎么限制三方扯皮。
这个问题很大,我觉得根源在保险公司,因为保险产品设计、投保规则、告知内容、理赔规则都有它设计,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好业务员培训和管理,必须要保险公司的深刻思考。
另外地对于消费者,其实很简单,做好最高诚信告知就行了,对于那些模棱两可的告知提问,根据目前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司法解释,可以不用理睬。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清晰问到的,就如实回答。
这个是我专栏之前发布的关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保乎观点 | 关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 保乎笔记 - 知乎专栏》
笔者背景:一名曾经在内地保险公司精算部和产品部工作的北美精算师,也是一名篮球迷和足球迷。目前是微信公众号【保乎笔记】(ID:baohunotes)的作者,知乎专栏地址:保乎笔记 - 知乎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