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保险不赔投保人或投保人关系人,主要原因就是怕骗保。
所以,在一些明显不属于骗保的事故中,把投保人以及相关人作为第三人,是符合法律精神和保险精神的。
之前还有车祸导致投保人的孩子死亡的,不也赔了吗?相关条例可进一步完善,一刀切不赔不可取。
还选个毛
几个老头,谁能活到11月谁自动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