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经历告诉他:我做的没错,法律没资格审判我。
人民的名义第几集剧情来着?
算了,我的也被删了!
一路走好……
他喵的。
对各方来说都是最好的结果。
太惨了
总之,按照法律规定,法律无权审判他。
撤案吧。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畏罪自杀”,汉语词汇,指犯罪后害怕定罪而自杀,或不能承受道德和良心的责备而自杀。
我真的很想知道,他自杀的主要原因是:
犯罪后害怕定罪,
还是不能承受道德和良心的责备。
现在他死了,
他那个房子还能盖起来吗?
本来不想说的,但又被挂了,挂得还很高:
看完了这篇帖子:
莆田 2 死 3 伤刑案嫌犯拒捕并畏罪自杀,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 猪在飞啊的回答 - 知乎
事情差不多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
这里只说一个人:嫌犯欧某中的妻子。
受害人之一欧某贵,欧某贵的哥哥,的妻子,的妹妹,就是欧某中的妻子。关系好理解?所谓连襟。
就是欧某贵与欧某中的关系,就是你叔叔和你姨父。原本是很少有交集的人。
案发第六天后,欧某贵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详细讲述了争议过程。按照欧某贵的说法,欧金中原属上林村 第八生产组,而他的旧房所在的地块及邻近的村民都属于 第七生产组。
说白了,嫌犯欧某中是外来户。是欧某贵的哥哥,把地给了妹夫(连襟),却没有给弟弟欧某贵。这里,其实情况就不难理解了。
村干部多次协调,由欧金中一次性补偿欧某发2000元,或将道路南侧一块地归欧某发使用。 由于 嫌疑人妻子 多次 不同意 调解方案,嫌疑人一家建房一事搁置。
欧某中的妻子,第一次不同意协商。
镇政府出面协调,达成妥协的土地分割协议,欧某贵表示认可,但 欧金中妻子 不同意,导致协调失败。
欧某中的妻子,第二次不同意协商。
据此前媒体报道, 2019年9月,欧金中正式将旧房拆除,建新房迫在眉睫,几户人家冲突愈发激烈。欧某贵说,光是他和欧金中两方,村里和镇里就来调解了三四次,村长和村书记都曾参与,曾提出过欧金中向欧某贵买地、双方换地等方案。最接近解决的一次是他做出了让步,“他原来的房子是长宽十几米嘛,我就说扩大到24米吧,可以盖连墅。”但是,这些方案均被欧金中的老婆拒绝。
欧某中的妻子,第三次不同意协商。
农村有几大不稳定因素:a、悍妇;b、恶霸;c、。
这些年恶霸是不敢作妖了,文中也都不是恶霸。c也与此事无关。
想想,你竟然能搞到你姐夫的房子,去你姐夫的村子居住,和周边人有纠纷,竟然多次调解不同意。而且是在丈夫和周边人都同意的情况下。
情况是很清楚的。
1据说这图是谣言,我没精力考证,特此说明
2是谣言是黑枪粉们说的,键政我都躲之不及,黑枪一出……你家闹过xx吗?除了关评论并拒绝讨论,就没什么别的选择了。顺便拉黑黑枪粉倒不是恼羞成怒,我从来就没把这帮当人,关门躲x而已。
建房要四方邻里签字才行。
挑动群【众斗群】众,自己稳坐钓鱼台。
某些人学得一手好历史。把初衷忘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