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的演出被取消了,关政府啥事?
观众不来看你的演唱会,关政府啥事?
你说被取消,废话;就你干过的事情吸毒哪个商家敢请?人家还怕招牌被砸,利润下滑。
做一个两边费力都不讨好的生意,我要是商家我情愿得罪对我损失最小的那一方。
靠几首民谣火过一波的宋冬野昨天半夜发条长微博,激起了网友们的负面情绪。
大概意思就是,自己要开个演唱会,结果被人举报了。
煮熟的鸭子飞了,到手的票子没了。
老宋挥毫泼墨一篇小作文,提出了那个经典的灵魂问题:
“我吸毒被抓,但我已经反省了,大家为啥不让我继续捞钱呢?”
*通篇都在抱怨,大家可以去宋冬野的原博瞅瞅
整篇小作文洋洋洒洒几百字,看得出来宋老师也是动了真情实感。
这可以理解,饭碗被砸了气急败坏也属于正常。
但是,话说的再花哨,也解决不了一个根本问题:
你丫作为公众人物,吸毒了!
诚然,按照宋老师的说法,他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已经熬过了三年所谓的“封杀期”。
好像是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但通过此次刚有人举报宋冬野有吸毒前科,承办方马上取消宋老师的活动。
以及宋老师微博下面的一片谩骂声来看,大众对于有吸毒前科的失德、违法艺人还是保持强烈抵制的态度。
那么问题也就来了:
有吸毒史的艺人,到底还有没有资格重新站上舞台?
直接上我个人的观点吧:不能!坚决不能!打死也不能!
之所以我会这么说,并非针对宋冬野或者感情用事。
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吸毒艺人”和“普通人吸毒”的区别。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原则上不会歧视改过自新的吸毒人员,而且各地政府、民间组织也下了大力气,来帮助吸毒人员做健康保障、技能培训和再就业。
应该说,在“让戒毒人员重新回归社会”这块,我国花了大工夫。
也确实有大批戒毒者,在走出监狱和戒毒所之后,重新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他们该成家成家,该赚钱赚钱,只要未来不再触犯法律,生存是没啥问题的。
但以上这些内容,仅限于“普通人”。
对于明星艺人这样的公众人物,则需要另一套制约规范。
众所周知,明星这个职业,是有光环加持的。
他们对社会具备常人难以企及的影响,通过老百姓的注意力和消费力,来实现自己的盈利目标。
在享受巨大的关注度带来的名誉和收益的同时,明星也应该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
这其中包括提供正向的文化娱乐作品、正确的价值观输出、还有公益宣传等。
正因为拥有这些职能,明星艺人们必须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
你的公众形象一定要正派,要正能量。
因为不管是粉丝还是路人都在看着你,你的一言一行都在人们的监督之下。
打个比方,一位明星热衷于公益,他的行为也可能影响到他的粉丝,于是粉丝们也会被调动起投身公益的积极性。
或是明星本人能做到夫妻恩爱、敬老爱幼、家庭和睦,粉丝们也同样会以其为榜样,好好经营自己的家庭。
但假如一位艺人天天上法制新闻呢……
往大了说,这叫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公德。
往更大了说,部分不明所以的粉丝们,是否会效仿呢?
明星违法乱纪,蹲两年号子再出来,跟没事儿人一样继续用自己的影响力捞钱。
会不会让部分心智不成熟的粉丝,更加蔑视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呢?
我认为概率非常大。
明星既是社会对文娱需求的产品,也是社会道德的放大镜。
他们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影响大众的观念。
在这种环境下,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理应受到更多的道德约束。
进一步说,他们犯了事儿,也理应受到更严重的道德谴责。
而对各种黄赌毒艺人来说,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封杀!
这种“封杀”不一定来自法律,也可以是大众自发抵制。
这里我再强调一遍,之所以我会这么说,并非出自私心。
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像“监狱风云吸毒队”里那些曾经的顶流大佬。
什么柯震东、房祖名、张默、李代沫、满文军、王学兵……
哪个不是名声在外,哪个不是娱乐圈里红极一时的人物。
但是他们一度沉迷黄赌毒,最后都告别了大陆娱乐圈。
因为这些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也造成了更多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大众不愿在台上再看到带着“黑历史”的艺人。
于是,大家善用守法公民的权利,将劣迹艺人弃之如敝履。
不对,是弃之如狗屎。
当然,如果他们真的改过自新,从此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国家和社会还会接纳他们吗?
答案是会的,毕竟他们是“明星”的同时,也是有身份证的普通人。
只要好好做人,做个好人,能经得起社会监督和法律制约,他们也有活路。
不仅有活路,如果有才华、有机会、肯吃苦,他们原则上照样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挣大钱。
去幕后找个合适的岗位、改行做个白领、理财投资。
哪怕找个工厂拧螺丝,或者买几套房收租子。
条条大路通罗马,行行出状元嘛。
前提是,不要老在公众面前晃悠了。
挨骂事小,万一引来监管部门,事儿容易闹大。
宋冬野这次暴雷,属于是恼羞成怒,然后自讨苦吃。
细数宋老师的过往,主要就是违法带缺德,但才华还是有的。
以他的才能,做个写词的、谱曲的、音乐总监之类的幕后人物,不是不行。
实在想一展歌喉了,按照市场价格找个地方卖唱,都足够他吃一辈子。
但不行啊!这样来钱太慢啦!
打工人的生活那么苦涩,我堂堂带明星怎么能跟社畜为伍?
明星要当得,演唱会要开得。
即便三年禁演期间,宋老师也没见闲着。
发歌、走穴、平台捞钱,玩的是行云流水不亦乐乎。
这吸毒艺人原地复活,难道网友们就听之任之?
他们是没有键盘,还是忘了祖安人的问候语?
只是老宋不在乎,网线一拔,爱骂你骂去。
反正人在洋房、钱在银行,只要跑车够快,黑子就追不上我。
挣钱嘛,生意,不寒碜。
但这次不一样,宋老师破防了。
因为演唱会开不得了,明星当不得了。
宋老师躺在床上眉头紧皱,MMP说好的互联网没有记忆呢?
辗转反侧的宋老师,只得祭出杀招——感情牌。
爷牢也坐了、钱也罚了、歉也道了、骂也挨了,你们这群虫豸还有完没完?
中国警方在线微博重提牺牲的缉毒警察,宋老师还觉得委屈巴巴。
可不是嘛,你怎么证明子弹是拿我宋某人的钱买的?
可惜啊,舆论的反扑超出了宋老师的预期。
网友在骂他,主办方自发关了他的场子。
他一再强调“三年之期已到”,可字缝儿里却写满了“不思悔改”。
他在小作文里一再强调,什么“艺人工作不好干”、什么“抑郁症”、什么“上当受骗顶不住”。
Buff叠了一层又一层,唯独忘了自己口袋里那张曾经拿来开房飞叶子的身份证上,郑重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
他强调有人“剥夺他合法工作的权力”。
却绝口不谈当初做的那些非法的勾当,以及造成的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现在,因为当年种下的恶开花结果,宋冬野却拒绝承担后果,倒是反咬一口正常行使社会监督权力和用脚投票的大众为“暴民”。
老哥,想还是你敢想,干也还是你敢干。
可有啥用呢?
除了给自己钉在耻辱柱上,供更多的人吐痰之外,啥用都没有。
应该说,宋冬野这次迷惑操作,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
身为中国公民,我们普通人都要遵守中国法律,也要遵守中国道德规范。
身为中国的公众人物,反倒做的不如寻常老百姓好,这就不对了吧?
作死,真会死的,并且死的很难看。
不好意思,看完宋老师的声明,我也是忍不住有点暴躁。
如果你觉得我说的还有点道理,不妨点个赞,把正道的光传递给更多的人。
今天就到这里。
拜了个拜。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阿翟
可以啊!
成为贩毒集团卧底。
按照立功表现安排工作。
要是能打掉一个跨国团伙,别说演出了,直接央视c位安排都没问题!
人民群众:你是被毒贩骗了的?
宋冬野:对。
人民群众:毒贩害过你吗?
宋冬野:害过。
人民群众:我害过你吗?
宋冬野:没有。
人民群众:你恨他吗?
宋冬野:恨。
人民群众:恨我吗?
宋冬野:不恨。
人民群众:那你不拿枪指着他你拿枪指着我?
宋冬野:因为你是好人!
人民群众:什么?这是什么狗屁道理?好人就得让人拿枪指着?
看明白了没?宋冬野为什么写一篇小作文,满篇的嘤嘤嘤?不就是因为我们是好人嘛!我们就该给他拿枪指着。
你不是只是口口声声说毒贩害了你吗?那照理说你的人生都是被这帮毒贩给毁了呀!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他们报仇?如果你真的完全是无辜的,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他们报仇?
抵制吸毒艺人有什么错?有什么错!
总有刁民想害朕!你宋冬野怎么会有这种思想?
通篇文章看下来。宋冬野只想表达一个意思,我已经受过惩罚了。你们凭什么不原谅我,凭什么揪住过去的过错不放?
这个就好像日本政府一样。我们日本二战的时候,都被原子弹炸过了,还炸了两次。你们中国人凭什么揪住南京大屠杀不放,凭什么揪住慰安妇问题不放,凭什么揪住731细菌部队不放?
大家看看,这是不是强词夺理?你受了惩罚是你的事。你受到了惩罚不代表人民群众要原谅你,更加不代表你可以继续做艺人捞钱。
最扯的是,这货居然扯到抑郁症和精神疾病方面。我想问他一下,是哪个医生告诉你有了抑郁症和精神疾病,要去吸毒来缓解的?
你真的抑郁了,真的精神疾病了,去看心理卫生科。积极配合治疗,早睡早起。我运动多锻炼。
最后送你一句话。你要体面,我们就给你体面,你不要体面,人民群众就帮你体面。
看见毒狗破防搞得我一整晚舒适无比
宋冬野的长文下面,有个Fenng的评论获得高赞:能不能给个明确的说法?即使刑满释放人员也得允许人家工作养活自己不是?
这个Fenng 是谁呢? 很快就被网友扒了出来:
Interesting,说得好像他不演出,就养不活自己了,只能当乞丐了,只能去讨饭了似的。
然而,这种艺人又不只宋冬野一个,还有别的艺人因为吸毒被抓啊,
那些人是不是都养不活自己,只能当乞丐去讨饭了呢?
所以,宋冬野的这位合伙人,冯大辉,为什么要说得好像宋冬野不演出就养不活自己了呢? 再不济去送外卖,开滴滴也能养活自己啊。是不是看不起送外卖开滴滴的职业,甚至连做音乐培训的职业都瞧不起,觉得太“低贱”?(评论区已纠正:有前科不能开网约车)
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他复吸了,开支很大,所以不演出就养不活自己了。
难怪这么着急上火的。
从逻辑上分析一下,不说结果,只说过程。
宋冬野说【法律规定:禁演三年】。
这句话的含义是,禁演结束以后,可以继续演出。
这句话有逻辑毛病没有?
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禁止】吸毒艺人(即便服刑完毕)永久禁演?
这是一个是否问题,需要司法解释。
但按照事件发生的逻辑来看……既【允许】宋冬野演出,那么久意味着【吸毒服刑完毕,禁演期结束】艺人可以【重新】登台。
这里的逻辑关键点在于:【A部门】依照什么【A法律】允许演出。
不允许【登台】的原因是什么?
按照宋冬野的【一面之词】,是被人举报。
【被人举报】既取消演出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这里的逻辑点是:【B部门】依照什么【B法律】不允许演出。
这两种逻辑点是否合理。
如果合理,那么,宋冬野的哭诉便不成立,他说的所有话也就全都是放屁,如何嘲讽都没有问题。
如果不合理,那么,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如果AB法律有矛盾,那么,谁应该听从谁?
这是法律问题,不是舆论问题,舆论不能左右法律规定,法律也不应该太多顺从舆论压力。
如果舆论正确法律错误,那么,法律是可以更改的。
说个题外话,我所在的行业别说是吸毒了,就连文身都不允许。
确实不合适,文化部应该规定涉毒艺人终身禁止从事大型商业演出和代言活动。你实在不会干别的,找个酒吧驻唱也没人拦你
除了吸毒明星本人,估计没人愿意让有劣迹的艺人重新复出,再次翻红。
首先,媒介平台方就不愿意冒监管风险给吸毒明星再次演出机会。因为封杀是权力机关作出的指示。想让上黑名单的明星复出,需要来自上层的许可。平台才不会自作主张用有劣迹的艺人,哪怕是改过自新,浪子回头也没有用。能不能获得演出机会,最终还是监管部门说了算。
其次,娱乐圈竞争激烈。大把新人等着上位,不欢迎过气明星复出来抢资源。更何况是有黑历史的,巴不得一脚把其踩得永世不能翻身。资本家有太多新人可以捧,观众也有太多明星艺人可以选择。大批量造星的时代,从市场竞争角度来说,根本没有过气劣迹艺人的机会。
最后,劣迹艺人混的再差也远远比普通人有钱。中国人一直以来有仇富传统,巴不得看到权势,财富比起自己高高在上的人摔下来,摔得越惨越解气。穷人能抓住这些劣迹艺人在道德上的缺陷获得内心优越感,弥补自身物质贫乏的自卑。让这种被大众站道德高点审判的劣迹艺人再次翻红,就是打大众的脸,与公众舆论为敌。
所以,劣迹艺人,尤其是道德上有严重瑕疵的明星。不可能复出的,就算如房祖名,张默有在圈子影响力庞大的父亲都做不到。宋东野之流就更不用说了。
就他对毒品的认识那段话,他落得这个处境真的不冤
国家开清朗行动是为了啥?如果说多了肯定又会有人(当然我很清楚这些人是什么人)来说什么阴谋论,但事实就是,现在很多青少年已经被被劣质偶像的恶劣行径严重扭曲了三观,什么都敢攻击,什么底线都敢去踏破
强J可以洗,涉毒不是什么大错,各种踏破道德底线的行为都可以洗,只要是偶像做的,那都是对的,这就是娱乐圈、饭圈的现状,也是有些人想看到的
他的发言,通篇都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但他怎么就没有想过,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劣迹行为会给别人带来什么影响?
其实他的发言还有潜台词,那就是抓住了现在饭圈粉丝的特点,为了偶像可以不顾一切,因为他知道肯定会有人会这样帮他说话
而且想都不用想,肯定又会有人在这件事上添油加醋抹黑国家
所谓的不公正待遇?
不好意思,这里是中国,是禁毒的地方,毒品是绝对的红线
再回到开头那句话,就凭他对毒品的认识和理解,一点也不冤
我相信他百分百没有下图中所提到的格局,他肯定认识不到这些,他跟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也没啥关系
但是,他也认识不到,自己是可以被别人当枪使的
记住一句话,国家的清朗行动,以及后续很多新规,打的并不是这个人,而是这把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