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讲历史细节之前,先说一点我的看法:可以说这不是一部面向军史爱好者的历史片,而是一部面向全民市场的军事题材商业动作片。如果你能接受《战狼2》和《红海行动》,大概率也能接受这部电影。
这部影片对于全景式展示长津湖战役的部分较少,而是集中在战场的一支志愿军连队上。预告片看到的毛岸英、杨根思、冰雕连这些元素,感觉更多是起到了背景铺垫的片段,估计和时长有关系,电影的重心还是集中在七连和伍千里伍万里兄弟,这种展开更像是编剧兰晓龙一贯的传奇故事……或者说是《我的团长我的团》的剧场版。
都知道我是《团长》的无脑吹,团长用虚构的人物龙文章和炮灰团重演了远征军历史上的松山之战。历史上的松山之战,结果远征军坐拥优势兵力和火力,在无谋进攻下伤亡巨大、战果极微。而用团长的台词来说:“我想要事情是他本来该有的那个样子!”——于是才有了炮灰团可歌可泣但是不再憋屈的战斗。
而回到《长津湖》电影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相对有着较好条件的九兵团连队,是如何在长津湖战役中发挥战斗力的。这也是弥补了我们心中永远的缺憾——如果九兵团冬装、后勤充足会怎么样?——事情如果是他本来该有的那个样子,又会如何?
长津湖战役我军给与美军陆战第一师以歼灭性打击,并首次成建制全歼美军一个团,打出了抗美援朝开战以来最振奋人心的大捷。但同时也带来了最大的缺憾,就是由于后勤不足加之突遇极端天气,造成冻伤减员28954人,甚至要高于战斗伤亡的19202人——如果不是因为极寒,或许九兵团成建制歼灭的战果就不止是一个北极熊团了,而是多达3.8万人的美军陆战第一师!那支从西伯利亚打到太平洋瓜岛的陆战第一师!
九兵团为什么会缺乏棉衣,这是一个可以展开单拍一部纪录片的话题。电影里用最简单的方式大概提了一下,大致就是因为战斗任务紧急和美军空袭骚扰,七连所在的军列不得不在没有完成补给的状态下就紧急入朝,又在入朝后遭到美军的空袭,导致补给愈发匮乏——这几乎是最简化的版本了。
在历史上,原先预备配发九兵团的御寒装备是由全国各地支援生产,预计在12月15日前送往朝鲜的。后来周总理下了死命令,才改为在11月内完成。
然而,因为战事变化和张东荪泄密事件,九兵团实际在11月12日紧急入朝,比原先预计的要早得多。就是掏光了沿途的库存也来不及完全装备部队。而更大的问题是,之后各地支援的棉衣补给虽然陆续到位,却因为山地崎岖和美军空袭,有半数运输物资的卡车被毁,救命的物资无法运到前线的部队手上。加之长津湖地区突遇五十年不遇的极端降温天气,最终导致了更多的志愿军战士没有倒在炮火下,而是倒在了严寒的雪地中。
志愿军巨大牺牲换来的,是料敌先机的战术突然性——至11月22日23时九兵团所有部队到达战役集结位置,而恰恰第二天仰仗着机械化装备的美军就进入了长津湖地区——可以说哪怕差一天,长津湖的伏击战都打不起来。
诚然,电影中的七连也面对着入朝时冬装不足、补给被空袭炸毁的困境。但是感谢兰晓龙的几次安排,七连在后勤上应该要强于九兵团绝大多数兄弟部队。
第一次是在东北车站补给,因为任务紧急不等补给就要开车,车站的东北地方工作人员边跑边将抓得到的棉衣(甚至是脱了身上的棉衣)扔上火车,甚至还有一位东北大妞把自己的红围脖塞给了四字弟弟(当时我心里一凉,这是《辽沈战役》的经典flag啊,四字弟弟药丸……)
第二次是电影中段的美军遭遇战,战斗结束后,吴京和四字弟弟换装了美军的M43防寒夹克,四字弟弟还搞了一顶美军的暖帽,标志着七连借机缴获了不少美军的装备。
这里有一段美国在当时摄制的纪录片,向观众展示了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志愿军战士和美军士兵装备冬装的对比,至今看来仍不禁潸然泪下。要知道如此装备的美军在长津湖的寒风中也遭遇了预期外的非战斗减员,何况棉衣下只有单薄衬衫的志愿军了。
第三次是七连完成任务到达大榆洞志愿军司令部,志司总部的“刘秘书”又为这支连队送来了补充的棉衣。
前面也说了,每个了解长津湖战史的朋友心中都有过一个“假如我们能有冬装……”的遗憾,可以说在七连这支艺术虚构的部队身上得到了实现。但是得到加强的仅仅是一个七连,却无法让十几万九兵团战士都有冬装穿,电影中仍然表现了九兵团的其他部队如何与极端的严寒,比如杨根思连,比如冰雕连。
戏说不是胡说,改编不是瞎编(战术后仰),说到底我们也学不来好莱坞那样“假设”美国如何单枪匹马击败纳粹德国。影片最后歼灭的北极熊团,是美军第7师31团,其团长被击毙、团指挥部被攻占、团旗被缴获,是我军历史上第一次成建制歼灭美军团级单位。北极熊团的团旗,今天还能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看到。
影片最后的结局,可以说这个结局这和全片是同样的风格,结合了真实历史与浪漫传奇的寓言,就是从情绪上来说还有些意犹未尽,前面铺垫的许多梗和flag都没有做最后交代。难道说……点赞多了会有续集?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只想说,秦某水这样的坏种,是现行法律对轻暴力人身侵害惩罚过轻,给惯出来的。
轻暴力人身侵害,即以屈服受害人为目的凌辱殴打,对受害人造成的人格凌辱、精神威胁,往往大于实际造成的人身伤害程度。而我们现行法律却是只以轻重伤确定后果,而忽视对施暴者侵害目的的惩罚与制裁。
所以,黑社会、流氓混子、校园霸凌等施暴者,都热衷于使用反复的轻暴力,来使被害者屁服。单次轻度殴打造不成入刑的伤害程度,但时不时反复频繁的这样侵害,对受害者及第三者心理的伤害威胁震慑,是远超于一次入刑的重伤害的,但现行法律对这种施暴者的惩罚是无力的。
秦某水说白了,就是利用这种法律空白的老手了。为什么为我们眼中小事就殴打老兵?就跟野兽圈地一样,他这类人在当地的威慑力,就是靠这种反复轻暴力建立起来的恶名,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恶名传扬下很多事不依靠再施暴就可以达到目的。比如收个保护费、吃个霸王餐之类。而这次会被惩罚,更多还是因为老兵年迈和酒醉失了手,如果是个经打的年轻人或者他没醉掌控好程度,大家想也想得到结果,他肯定不是第一次这样干了。
所以要避免悲剧的再发生,我一直呼吁应将反复轻暴力施暴者与偶尔发生的轻暴力行为分开,建立对单个施暴者反复施暴,或多个施暴者对单个受害者反复施暴的累计刑罚制度,加大对前者的惩罚力度,而不是等这种人失手打伤打死人,法律才作为。
老兵被害虽要重视,但非要到打死老兵才重视,不义已是海面下的冰山了。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只想说,秦某水这样的坏种,是现行法律对轻暴力人身侵害惩罚过轻,给惯出来的。
轻暴力人身侵害,即以屈服受害人为目的凌辱殴打,对受害人造成的人格凌辱、精神威胁,往往大于实际造成的人身伤害程度。而我们现行法律却是只以轻重伤确定后果,而忽视对施暴者侵害目的的惩罚与制裁。
所以,黑社会、流氓混子、校园霸凌等施暴者,都热衷于使用反复的轻暴力,来使被害者屁服。单次轻度殴打造不成入刑的伤害程度,但时不时反复频繁的这样侵害,对受害者及第三者心理的伤害威胁震慑,是远超于一次入刑的重伤害的,但现行法律对这种施暴者的惩罚是无力的。
秦某水说白了,就是利用这种法律空白的老手了。为什么为我们眼中小事就殴打老兵?就跟野兽圈地一样,他这类人在当地的威慑力,就是靠这种反复轻暴力建立起来的恶名,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恶名传扬下很多事不依靠再施暴就可以达到目的。比如收个保护费、吃个霸王餐之类。而这次会被惩罚,更多还是因为老兵年迈和酒醉失了手,如果是个经打的年轻人或者他没醉掌控好程度,大家想也想得到结果,他肯定不是第一次这样干了。
所以要避免悲剧的再发生,我一直呼吁应将反复轻暴力施暴者与偶尔发生的轻暴力行为分开,建立对单个施暴者反复施暴,或多个施暴者对单个受害者反复施暴的累计刑罚制度,加大对前者的惩罚力度,而不是等这种人失手打伤打死人,法律才作为。
老兵被害虽要重视,但非要到打死老兵才重视,不义已是海面下的冰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