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是一个数学问题。
人一生中平均来说最多只有一次倒在地上需要别人帮忙的情况吧。
但是如果碰瓷的人一星期会碰几次瓷呢?我相信平均至少也是三次吧。就说他一生中有十年安照这个频率碰瓷的话。这个人一生就会碰瓷365/7*3*10=1564个受害者。
也就是说,有一个碰瓷的人不被抓就会多出1564个事件,而真的需要帮忙的人只不过是一个事件。
所以人遇上碰瓷,不代表碰瓷的人很多,主要是碰上爬不起来要人扶这种情况比较少。
而碰瓷取证困难,所以大家都不愿意报警,而且报警了加害者也不受惩罚或者讲不清楚。
所以就是必须要抓这些碰瓷的,不抓的话,社会氛围会变差。
也就是说,好人一般一年也就做几次好事。坏人不会做一次就收手,而是天天害人。
人碰上坏事的机率会乘百倍的增加,所以人感觉上是社会上坏人很多。
但是实际上却是,一百个人中有九十九个是好人,只有一个坏人。
而这个坏人能把其他九十九个人都害了。而这九十九个人做的好事才抵得上一个人做的坏事。
所以讹人的人必须要抓。
抓几个讹人的典型重罚就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