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鼓励就有用的
需要的是严惩作恶的人
你七老八十不方便坐牢是吧,那就赔钱?赔钱也没有,那就蹲监狱吧,至少看守所得让你进去体验一下
南京某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扶,直接干掉了我国宣传多年的雷锋精神,影响极其深远,哪怕十几年后,这种事情一旦发生人们大部分也都是避而远之
不是咱们不愿意帮人,还是怕自己遇到讹诈自己的人,这帮老犊子没啥可以失去的,反而你也没法抓我坐牢,讹到就是赚到,讹不到也没所谓,脸皮对于他们而言就是最没用的东西,接着寻找下一个目标就行
16年过年的时候,大年三十晚上8点左右,我爸妈从市区赶会老家,突然路边就冲出来个醉鬼,趴在我爸车上要钱,我爸妈不想在要过年的时候来这么一出,就给了500拿钱消灾了
这事我知道后只能庆幸我不在车上,你碰瓷是吧,没监控是吧,打个半死再说,反正醉鬼也没力气,人也是懵圈的
说的很直白点,就是对这些王八蛋而言,没有惩罚,只有好处
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从重处罚,80年代我国有一个罪名叫做流氓罪,此罪之重尤胜杀人,当然也不必这么重,按诈骗算就行了
下次遇到没监控的,大巴掌抽就行了,有监控的,记得录下视频,追究刑事责任,警察和稀泥就打12345投诉,把事情闹大,让这帮老不死的看看后果
女孩不是真的善良就是家里真的有矿。
同工从未感觉这句法谚能如此贴切: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英国哲学家 培根
这一切都要从2006年(15年前),某王姓法官在“彭宇案”中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这个惊人逻辑里说起了。
我就想问这个新闻暖心在哪?
为啥我觉得凉飕飕的……
之前参加过一次志愿者培训,其中有一次培训就是扶老人的培训。
新闻中有人出手扶老人起来,并且拍视频为自己证清白的行为值得鼓励,非常暖心。
不过按照培训的内容以及医生指点的要点来讲,我觉得还是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
除了要注意被陌生老人讹人,更重要的是避免在扶起老人的过程中对其身体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
注:这不仅仅是针对街边扶起陌生人,也针对扶起家里以及熟悉的老人。
在扶起老人之前,第一要点就是要确定老人意识是否清晰,是不是流口水,呼吸困难,呕吐,痉挛等症状。
可以判断出老人是否患有心脏病脑梗之类的疾病。
其次,要确定老人身体其他部位是否有知觉是否有疼痛。
例如骨折,腿脚麻痹等症状。
如果是摔倒了,导致某一处骨折,这一扶起来可能会加重伤情。
如果是腿脚失去知觉,麻痹,也可能是脑出血之类的突发状况,更不能随意扶起来。
所以,如果发现老人倒地需要扶起的时候,确定老人意识是否清醒。
伸出一两根手指让老人辨识一下能否看清,可以判断老人说话是否清晰,能否听得清他人说话,眼睛是否看得见。
确认老人家可以正常沟通后,再询问老人身体状况,手脚是否有疼痛,头晕不晕,有没有其他疾病。
确认没有别的问题,可以让老人先坐起来。
另外就是将老人扶起来的方式方法。
倒地的情况下,最好单膝跪地在老人两腿之间,让老人双手搂着你的脖子,你从老人腋下将其抱起。
有他人配合的情况下,可以一起辅助将老人扶起来,不用着急让老人活动手脚或者走路。
让老人先坐好,缓一缓。
恕我直言
只要一日,碰瓷讹人者不被严惩,释善者轻易承担责任罪责
此类宣传就是祸害他人
让不知道的人以为世界真的变了,去行善,然后自己承担恶果。
这等于把治安落后地区女孩子受到侵犯的时候有人出手解救,就大肆宣传,这边很好。
行善的风险至今仍未解除,这才是最大的障碍
很多事情不需要鼓励,你不去打击就行了。
民众不需要鼓励,需要的是无后顾之忧。更不是什么点赞。
很多时候行善是发至内心的,恰恰是可能存在的风险强行抑制了。
谁也不是冷血的,但是不敢。
在风险解除之前,此等宣传有什么意义呢?
行为是好得,但是不值得宣传。
已经不是见过一次两次了,改变了什么呢?
你去超市购物,你不会偷东西,但你依然会选择按照惯例,将随身携带的包,放进临时的储物柜里。
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你也没有准备做任何错事,甚至你去超市购物,于超市而言是件好事。
但你仍然要为此「多此一举」,付出「多余」的行为成本。
为什么?
因为信任关系,是有成本的。
回到「扶跌倒老人」这件事上,只要非义务人员,实行救助前做出自保行为,但凡作为旁观者,你没有任何理由去指摘救助者。
因为救助者和被救助者之间的信任关系,是有一定成本的。
况且,你我都知道,「不敢去扶跌倒的老人」是怎样成为常态化情绪的。
那些破坏了信任关系的人,几乎零成本,甚至还得到了「正向激励」——没有得到惩罚或讹到了钱。
但想要恢复从前的状态,或想要更好的信任关系,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更多勇敢善良且智慧的人站出来。
个人认为应当鼓励「自保救人」的行为,只要救助了,便说明一切正在「回暖」,甚至激发出更优秀的社会规则,和更科学的救助标准行为。
哪怕因为「自保行为」,造成真正需要救助的不及时。但没有办法,这就是难以避免的「成本」。
现实就是如此,你去破坏美好,轻而易举。你要重建美好,却必须付出远高于原来建造的成本。
你值得更美好的世界,那么你就要付出更多。不知道你愿意否,但我愿意。
以下是商品链接,在不割裂真正回答内容的前提下,为自己搞点创收。喜欢的人可以购买,不喜欢跳过即可。
当你需要更加清晰地认知社会实践,你需要更好的大众心理知识书籍。
单从女孩这种行为来看我觉得值得赞同,有爱心有勇气有责任感,但是也要留下证据以防万一,在做好事的同时避免给大家都带来不必要麻烦。
这件事也让我想起了今年6月份在隔壁盐亭发生的相似事件,主人公也是我本人。
6月8号傍晚我路过一小区门口附近一坡道路口,看见一群中老年人围观评论,遂走上前去查看详情,只见一位耄耋老人躺倒在地,脸上少许血迹,左手腕上套着一个装着几盒西药的白色塑料袋,拐杖也丢在附近,不说话也不呻吟,眼神无光,期间看到老人轻微晃动肢体想站起身来也无能为力最终放弃…从群众的评论声中了解到老人她是附近的居民,平日很少见她出门。周围人都在观看却无一人上前帮忙,有人说已经有人回她家去喊她家人来了,但是半天都不见人影,我觉得我想帮助她。
首先我问她身上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伤到骨头没有,能不能站起身来,我问了好几遍,音量也逐次加大,终于从她本人口中确认无大碍后,当着大家的面用双手架在她的腋下把老人扶起来,再次确认能否走路,答可以走路,在群众指路后,我跟另一位阿姨扶着她往她家的方向以很慢的速度走回去,走得太慢我想背她回家,但是始终她没法躺到我的背上,加之又是上坡路,我虽然健过身一身腱子肉但是也不敢冒险,怕意外造成二次伤害,简单尝试后还是选择扶她回家,期间有社区群众主动为我录像并询问我的姓名。送到楼下她孙女也回来了,感谢我后我就离开了。
后来那几天只要我路过那个路段附近的叔叔阿姨都会表扬我,有一天附近的便利店老板娘问我留下电话号码,说老人的家人想要感谢我,如果给我说一声谢谢我都会很开心的,于是我就留了。不过至今没有等到一个感谢电话
其实后来想了想,我的做法也有些欠妥,首先询问情况,扶老人到附近就坐,及时联系她的家人到达现场,该回家回家,该送医送医。
放在山东,叫污染环境 ,
放在某发达省份,这叫土豪。
放在青海纳木错 这叫小气。
放在知乎,一群无聊之人,莫名惊诧,长此以往 ,国将不国!
怎么的,这还有意外收获?
前几天就看到这个内容,没当回事,以为是假的或者是重名。
没想到还真有其事!
目前还不知道真假,不好下结论。先把位置占好,等待后续结果。
在此之前,我们如果先假定它是真的,那就有意思了......
办案检察院、公安分局的领导们现在肯定睡不好。如果涉及到什么不可说的事情,各位领导和办案人员的下场不得而知。总之是很后悔,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毁了自己本该光明的坦途。
王新刚以及他的妻子现在肯定睡不好。你说你自己办的啥事心里没数吗?怎么就敢这么高调呢?人通缉犯还知道找个餐馆后厨啥的人少的地方打工,你们这么大事儿怎么就不知道低调做人呢?
两口子现在肯定悔的肠子都青了,你说咱要是在狗咬人的第一时间就道歉赔钱,是不是就扯不出这么大的事儿了?
不过按他们这两件事的行事作风,事情败露之前肯定是不会收敛的。这还只是报出来的,没爆出来的呢,还有多少?谁也不清楚。
王新刚现在是科级干部,十年前大概率不到科级。到底是什么样的能量能将百万级的诈骗案件压到这种地步,我不敢想。
如果他们两口子没问题,那说明他们只是普通的没有道德的乐色;如果他们有问题......
期待会有后续调查结果并且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