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清华学姐的事,我在家里吃饭的时候聊了一下。
当时只有我,我媳妇,月嫂三个人。
我就把这个事说了一下,很平淡的那种,我媳妇就愣住了,片刻后:“我去,还有这样的事?没监控小学弟不是凉了吗?”
我说啊,运气好呗,有监控。
我媳妇吃了口菜:“这个女的咋这样啊?太坏了。”
我说女权是这样的,她们巴不得女性受尽苦难,以便她们打拳有资本。
我媳妇摇了摇头,什么都没说,继续吃菜。
这时候,一直没说话的月嫂突然说话了:“不对啊,她这么搞,成了还好一些,这搞不成,我女儿正读大学呢,以后怎么找工作?”
诶,新观点?
我赶紧接了话:“清华的事,怎么也出不了校园吧,不至于。”
她接连摇头:“不是的,她这样搞出名了,以后别的单位招我女儿的时候也会考虑我女儿会不会搞这个名堂的。”
她一边吃着,一边讲着,农民出身的她用很朴素的话,告诉我一个道理,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
我大号回答过清华学姐的问题,当时我想的是舆论被资本绑架,人人自危,然而和她聊过之后,我才发现我还少看了一样东西。
为清华学姐站性别队,顾左右而言他,拼命洗地的女权群体,只会增加企业使用女性的不稳定成本。
清华尚且如此,其他女性何如?
资本只求稳定,哪怕女性资本家,面临用人时。也会选择屁事不多的,否则哪个姑娘一篇微博,自己公司上热搜,一切就完犊子了。
这个所谓的博士强吻事件,无凭无据,再度开始了米兔。
似乎某些群体想借着这件事,掰回一层舆论。
大部分的人开始选择不相信,别说无凭无据,哪怕这是铁板钉钉的事,也会不相信。
一个女权主义者的一时之快,一群女权主义者的抱团共情,一整个女性群体将会集体买单。
我已经不想再讲什么大逻辑了,时代是大家共同创造的,也应当共同拱火,亲手毁灭。
或许接下来的二十年,会是中华文明最糟糕的二十年。
让我们拭目以待。
希望学妹赶紧取证,行动起来,目前我和很多网友站在你这边。希望赶紧看到处理结果,希望正义降临在大地上,让每一个骚扰者都无所遁形。
更新:加一句,建议去“我是落生”微博下@平安北京,举报清华出现猥亵。我相信人多了警察一定会管的,不管是学长还是大v,总得抓一个不是。也可以搞个#清华学妹被强吻#的话题,有话题才能上热搜不是。
为什么要说目前呢,因为这事的反串概率太高了。
你们可能不知道,在豆瓣这个平台上,有一条对郭楠的评价很常见—— 郭楠太喜欢抱团了,很团结,所以女权打击不了他们。所以为了打击这种团结,很多女性说要分化男性。
随便说一个评论,具体记不得了,大意是:“我们要把郭楠分为三六九等,160的,170的,180的让他们互相攻击,打破郭楠的抱团”
我可以保证这话没有添油加醋,原话意思就是这个。具体有没有这么一回事下个豆瓣看一下就知道了,记住,不要打扰他们。求求各位看官,我绝对是网络上最不希望豆瓣受到影响的人之一,求求各位不要下场,看看就行。豆瓣没了哪还有那么多素材。
感谢网友提供素材,我看一眼就走了,真找不到原帖。 对了,听说女装男这一招在微博上非常多,我想知道真的假的,我不怎么玩微博,看好多人说微博上女的装男的特别多。。。知乎上自己就碰见过一次。。。
就在清华学姐事出了之后,微博上出现了一个匿名的清华学生留言截图。没有保存,希望有图的发一下。
ta以一个色狼的口吻说:学姐这事真好啊,以后我骚扰别人就不怕被告了,哈哈。
然后下面又是一堆人说“男权的目的达到了,以后被骚扰的女性没有援助了。”
你知道我什么表情吗?
一边恶心,一边觉得这种反串也太尬了,处处透露着不和谐。一个色狼匿名发帖感谢学姐:以后可以放开骚扰了。拜托,下次把剧本润色一下好吗。我脚趾头要抓破鞋了。
图找到了放一下,有趣的是,这个匿名也是我是落生博主爆出来的。
就在被称为男乎的知乎上,女性装男性攻击男性的也比比皆是,我第一次看到女性装男性的答案,一脸不可思议,搞不懂她们怎么想的。
这次学姐事件看了豆瓣,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女权还有分化男性的“宏图大计”,这些装男人的行为不就是这些“大计”吗?我看傻了。
再讲一个,这次学姐事件因为道理讲不过,豆瓣发起了一个投票,纷纷表示自己受到了性骚扰。
目前女权使劲浑身解数,也改变不了学姐这件事的舆论风向,观察一下女权平台就发现她们真的挺急的。所以女权有没有可能继续“装男人大计”呢?
我觉得是非常有可能的,因为图中的这位“我是落生”是小有名气的“女拳”,这篇文章也处处透露着一股想改变风向的焦虑。
不是我不相信学妹啊,只是这事处处透露着异味,我真心希望学妹赶快报警,把这事闹大,完全可以在不透露信息的情况下让警察发个公告。我希望学妹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帮网友解开疑惑,谢谢。我和广大正义网友暂时站在你这边。
更新:热心网友希望将犯罪绳之以法,关心学妹的报警进度,希望得知目前警察处理的进度,却被拉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我是非常焦虑的,不希望学妹委屈,不希望学长逃脱制裁。。。
在此希望落生博主将报警记录发表一下,让网友们监督司法机构,还学妹一个公道。
我相信,有网友们的舆论帮助,警方在不透露信息的情况下在网上公示一下还是没问题的。
拉黑之后显得更可疑了,如果学妹有些胆小不愿意把事情闹大,怎么敢把事情爆料给大v转发了上万条呢?难道学长看不到吗?我建议赶紧报警保护自己。
我们不双标,
我们支持受害人报案,
一切结论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为准,
其他所有匿名渠道的所谓证据,我们都无法承认其可信度。
按照描述,俩人第一天见,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就敢这么做,那性骚扰无疑。
虽有“清华学姐”之事在前,提醒我们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但同时也不该放过一个坏人。考虑实际情况,如果男方认错态度好,两个人能自行处理是最好的,例如让男方手写道歉信,以及保证物理上远离女方。
我深感舆论能量强大但关注力有限,群众只能盯住少数案例,比如关注了清华的瓜,可能就吃不动北大的瓜了。所以我还是希望建立正确的舆论风气,以对任何一个潜在的骚扰方施加压力,令其不敢轻犯,犯了也不敢不认错。
说点跟这件事情无关又息息相关的:
现在你们知道腚姐碰瓷的危害了吗?
就是哪怕这个问题里的性骚扰事件是真的,由于腚姐“珠玉在前”,大家在看待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不免心里打个嘀咕“是不是造谣啊,会不会有反转?”
碰瓷式平权的恶果终将由弱势群体集体来承担。
从女性保护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败笔。
如果大家去网上追根溯源一下,会发现传播的节点引爆有两个关键,第一个是清华学姐的事情还没有冷淡下去,另外一个是微博上有个大V的投稿。
这个投稿是给一位知名博主的,我仔细寻觅了一下,貌似没有比这个时间段更早的爆料了。
我陷入了沉思,清华学姐是在觉得自己受到骚扰之后,没有选择报警,没有选择监控摄像头,没有走正规途径,而是选择了广而告之。
受到诟病的,也就是这个没有弄清楚事情之前的广而告之。
而清华学妹的事情,钓鱼痕迹之重咱们就不说了,假设这是一个真事,从全文的描述上来看,依然不选择报警,不选择正规渠道,还是在搞广而告之。
两件事情呈现角度不同,但是内核都是一样的,然后试图用后面一件事情给前面一件事情的舆论拨乱反正。
这波操作,看的我们这些普通学校的学生有点迷。
又担心是有什么高级的传播技巧咱们没有看懂,又担心是有什么深层逻辑的地方咱们没体会。
作为一个常年混迹咨询圈的人,我只能从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角度来揣测,因为PR八股文风格太浓重了。
大家细品占了绝大部分篇幅的「发声原因」,罗列了四点。
第一个,是在说明「朋友」帮忙发声的重要性和合理性,这是标准PR开头,不用细说。
第二个,上升到了「意识问题」,一方面说学长没意识到是性骚然,一方面说学妹也么意识到是性骚扰。然后「朋友」给这事定了一个性。
又是定性,又是定性,又是定性,前几天书包蹭屁股也是被定性了,哎……
咱们且不说「朋友」直接定性是不是程序正义,就单单说信息传递的失真效应,帮忙发声的前提是收集了二手描述,我日常工作就是信息挤压,套话的技术一套一套的,诱导性询问的方法一堆一堆的,PR基操而已。
第三个,这是戏肉。
敲黑板:
PR标准四段式结构,第一段铺垫,第二段定性,第三段私货,第四段升华。
大家随便找个成功的PR范文来看看,看看是不是这个八股风格。
这段戏肉(私货),是讲清华美院和美院女性被污名化,说有些已经对公共课赶到了压力和恐惧。
没办法,前几天清华学姐操作实在是有点猛,至少知乎上舆论一边倒,急需要「拨乱反正」一下。
这时候发生第二件事情,不光时间巧合,而且PR写作技巧巧合,微博大V涨粉巧合,什么都巧合在一起了。
还专门call一下污名化的事情,如果不是在给强效去污洗衣液打广告,那就是有人在强行引导舆论。
那什么,清华新闻传播学院的小伙伴们,被绑架了你们就眨眨眼……
所以看到这一段,我不正经的脑子里面立马蹦跶出来一个小人,使劲的在吼:麻蛋十有八九是自导自演啊。
第四个,「都可以成为可怕的女生」。
这一个升华,踩中了时代的前列腺,传播效果拉满,不高潮都对不起这简练且强悍的口号。
这不是在搞男女对立,而是在搞美国第一宪法修正案:禁止剥夺言论的自由。
让每个女生都可以成为「可怕」的女生,都可以对疑似性骚扰的事情发声,都可以发布在网上游街示众,被人用证据打脸的时候反正事后道个歉就行。
最后还生怕大家对事不对人,开始扒皮这事儿是不是真的,还专门呼吁一下「希望就这个事件本身引发大家的讨论」,怎么不说一键三连+转发朋友圈呢……
这套军体拳打下来,四平八稳,稳中带骚。
讲究的就是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你看,人你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事儿你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对清华学姐事件舆论的二次传播是真的,呼吁成为随手广而告之的女生是真的。
全篇,尽管所谓的证据已经收集齐全了,没有一个字提到报警,没有一个字提到报告学校。
清华法学院的,有人在鄙视你们哦,你们不出来走两步?
尽管小作文写的很好,但是对于女性保护来说,依然是在用反例强化反例,用黑魔法支持黑魔法。
从小我们就被教育有事情找警察叔叔,警察叔叔是老江湖,有技巧有经验有手段,能帮助女性维护自己的权利。
怎么现在反而开始推广微博维权了,除了拉动微博运营的KPI,有任何意义么?
强吻可以构成猥亵罪,可以上升到刑事犯罪的程度。性骚扰的定义非常不清晰,基本就是个民事纠纷。
在有正当途径维权的前提下滥用舆论是令人不齿的行为,事实上我更关心类似的事件有没有尝试过走正当途径。
最后想说说现在一种特别恶心的吃人血馒头的方式就是强行受害人,简单说就是对于民事纠纷,我们应当鼓励受害者使用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能迫使受害者通过维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一些很典型的例子就是无限夸大受害者的心理创伤,事实上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加重受害者的社会压力。这种事情,事实上非常明确的告诉对方不喜欢这种亲密的行为,如果继续使用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就已经可以解决问题。并且通常来说也能让受害者学习到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正确的应对方式。
在明确表达拒绝的前提下,对方依然采取强制性行为或者纠缠不清持续骚扰,那显然已经触犯法律,交由警察叔叔制裁就可以了。
当然,你也可以直接找警察叔叔解决问题,也可以找舆论解决问题。但我认为,最妥当的解决步骤应当是:
我当然不是说如果你没有进行前面的步骤就不能进行后面的步骤。我只是想说,很多时候应该学习的是如何明确拒绝,而不是直接快进到社会性压迫,拒绝也无用之类……
没用当然就报警啊,报警也没用就向分局、总局、公安厅投诉,都没用就舆论监督咯。但是不管什么事情直接快进到社死这不是解决问题,这是想吃人血馒头……
“只有被害人才有权利报警”的说法明显是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更何况强制猥亵犯罪是公诉犯罪。
“因为可能无法入罪所以不报警”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一边认为“报警意义不大所以可以不报警”,一边认为“意义重大需要大家一起讨论”,本身就是在消费他人,这与某些主张是背道而驰的。
舆论重不重要?当然是重要的。有的行为就现行法律来说,可能难以下有罪的定义,但是确实当下的主流道德难以接受的,那么就要发扬舆论的作用进行批判,比如鲍某敏、比如婚内出轨、比如PUA。
但如果有的事情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大张旗鼓的进行舆论批判而不诉诸法律进行救济,其实是在挂着保护弱势群体的羊头,卖性别对立的狗肉。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违不违法,拉到司法机关里审一审、辩一辩,这才是提供保护和帮助的方式。
如果一个东西看起来像鸭子,走起来像鸭子,叫起来像鸭子,那他就是鸭子。如果有人需要帮助,人民群众绝对不会吝啬自己的热情(事实上,也一直是如此),但有人如果想要嘲弄大众的智商,那么事实会让他们明白,人民群众的头脑是清除的,眼睛是雪亮的,记忆能力是健全的。
建议艺术专业招生改革。
985文化课分数不低于一本线。
能解决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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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1,成为艺术家不是不学其他基本知识的借口和理由。
2,别拿那套忽悠了社会很多年的,艺术要消耗精力所以分数可以低来忽悠我,有几个正经做出艺术成绩,有几个正经创造价值的?谦虚点那么难吗?
3,就知道学那些古典天才艺术家,达芬奇那种啥都会的你咋不学?
4,觉得我骂人的人太有趣了,我骂谁了?知道为啥某些人被瞧不起吗?自卑+玻璃心+总怀疑别人在贬低自己。
5,真的搞艺术的,懂艺术的,首先会包容,骂街算什么艺术家?
6,我就说清华美院,你们自己去问问清华其他的人,承认你们是校友吗?除了去泡妞的有吗?还装。
请一些朋友别跟我撒泼,我连自己都瞧不上,连自己都怼。
最糟糕的就是,假如这件事是真的,有一群人永远不相信它是真的; 假如这件事是假的,也有一群人永远不相信它是假的。
再也没有什么共同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