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也还是那座山,梁也还是那道梁,基层法院的法官也还是那些法官!怎么一下子,基层法院管辖标准从1000万元以下,直接飙升到5亿元以下了?!基层法院的法官恐怕"喜大普奔"了,"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员额法官人数会增加吗?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会增加吗???管辖标的额的迅猛提高,中级法院以上管辖的案件减少了,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更多了。本来中国四级法院中,人员构成就呈倒金字塔状,基层法院本己不堪重负,这个规定的推出,开句玩笑叫:一个和尚挑水,三个和尚监督!如果没有相关向基层法院增加人员等配套措施出台,基层法院又何以为继?!答主倒有一妙招,只需将法庭管辖案件标准提高至1亿元则可,无他耳!
更高,更多,更强!
基层收案标的更高、人均办案数量更多、工作强度更强。
中院基本没有了一审案件,间接说明中级以上法院基本不办理执行案件。最头疼的“执行难”终于在中院以上解决了!
中院级以上法院职能向单纯的监督管理倾斜,我国的四层级法院制度,由此彻底形成了三层监管,一层干活的模式。
中级以上的法官们,尽管基本不办案,但却将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理论研究,用他们从书本中得出的理论学习成果,对基层每月办理几百件的一线办案骨干们进行监督指导。
对于基层法院的法官因为每天奔忙于接待当事人、开庭送达、整理案卷、调查财产、评估拍卖、信访接待等工作,海量的案件让他们精神状态普遍较差。中院以上的法官,因为基本不办理案件了,各方面压力都较小,因此心情更放松,精神状态更饱满,脑力更富足,终于有更多精力去查找基层法院办案中出现哪些问题,逐条进行监督。
基层法院的本已不堪重负的案件数量,将几何倍增长,这对于一线办案法官来说,是巨大的考验。通过这种摧毁式的洗礼,可以筛选出真正经得起考验的法官,身心无法承受的法官,可能会选择离开岗位,这使得法官群体“留下的都是铁打的战士!”,有利于法官的精英化。
基层法院的法官喜极而泣,感谢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
有的同志可能会认为,中院虽然没有执行案件,但是二审案件压力还是会随着增大。
希望你们不要诋毁中级法院,中院的法官们怎么会剥夺我们基层受锻炼的机会?很大一部分二审的案件,即使法官觉得有问题,也并不是直接改判,而且发回重审。随便挑一个小毛病就可以发回,总之绝对不会在二审把案子的问题给彻底整清楚。
为什么这么做?
就是要锻炼基层法官的责任意识啊,什么都推到二审去认定,要一审干什么?二审发回,一审法官自己好好想想,为啥会发回?这样有利于全面的对案件进行再次审查,防止冤假错案。提高基层法院法官的业务水平,给基层法院法官自我纠正错误的机会。
上级如此用心良苦,我等自当感恩戴德,不辱使命。
基层法院案件量会越来越多。原来基层法院就管辖几千万以下的案件,部分地区上亿,现在标准统一了,现在一方是外省的不上亿还有双方都是或者都不是本省不超过5亿,那都是基层的案件。
十一之后,可以预见中院以上从此基本没有一审民商事案件。再加上之前行政案件县级政府做被告的司法解释一定程度上把基层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扩大了。(提到的行司法解释具体名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4月1日施行)
在刑诉法没修改之前,未来中级法院最忙的部门可能是刑事审判庭,以及负责二审还有审判监督的部门。
此外,一审案件标的额提升之后,除了国内商事仲裁还是由中院执行,剩下的案件都会由基层法院执行,基层法院的执行法官也有机会见到标的额上亿的案件了。如果基层不增加人手,案多人少的矛盾可能会更加突出。基层法院办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的法官的压力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