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本来没有很关心这个事情。本来觉得是律师和老板分赃不均。昨天一看,卧槽尼玛。这是法援律师帮农民工要工资啊。我不知道怎么表达我的想法。胡乱说几句。
现在不少年轻的律师们并不在乎我一个月能赚多少多少了。他们已经开始凭借自己一腔热血碰向这个诉棍和资本家构筑的法律围墙,粉身碎骨在所不惜。我这两年见过不下五位说不上清贫,但是收入绝对不会超过中位线的二十多岁的律师,他们常年在法援中心值班,耐心的解答来咨询的群众,主要收入来自法援案件一件1200元的补助和零星的案件。在各种诱惑甚至来自所里的压力面前毫不退缩。在他们身上我终于相信中国律师界是弄够出施洋大律师这样的真共产党员真马列主义者。
今天薛律师倒在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道路上。我很悲愤。但,我也相信大道不孤。薛律师不会孤单。
最后那个脏心烂肺的王八蛋包工头,我从感情上祝愿他不会被警察叔叔抓住,而是头上长藓脚底流脓口角生疮烂鸡鸡堵屁眼浑身长蛆死在粪堆边。
最后的最后,薛律师好走。
好吧,某人反讽反到我愣是没看出来
杀人嫌犯雷某现年 47 岁,凶器为自制土枪,发射的似乎是钢珠。其亲戚称,雷某早年与亲戚合伙开机械厂,后又经营建筑公司,曾经生活无忧;后因做生意亏本,穷困潦倒,一星期前曾找亲戚借 200 元维持生活。
2020 年 11 月 19 日和 2021 年 5 月 7 日,雷某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先后被限制高消费。我觉得今后可以设置给被限制高消费的人挂个电子定位器,监控他们的行踪,这有多方面的功能。
法院、律所需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民事诉讼涉及强制拍卖被告人财产等“可能引起被告人报复”的场合,应关注被告人的行踪,及时处理其不安定因素——尤其是在这种“欺压农民工的嫌疑人被多次起诉,涉及同一名律师”、容易引发打击报复的情况下。
如果成本上难以操作,那么我觉得用电磁脉冲等手段暂时压制被告人行动能力的方案可以考虑一下。
我敢说,看到这个新闻会有相当一部分上访户拍手叫好。
以前经常报的是杀法官,现在法院安检越来越严了,刀片都带不进去,所以只能找律师下手了,如果这个人能进得去法院,他肯定先去找法官报仇。
很遗憾,现在就是这么个态势,我办案这么多年,身边没有被当事人人身威胁过的同事几乎没有,只要你在业务口,只要你办案,一定会遭人怨恨。
本人从业近十年了,一起信访案件没有,我也对天发誓从来没有违法违纪,没有徇私枉法。但即使这样,还是接到过两次电话威胁,一次当面威胁。
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并不在乎你是不是公正,只要没有符合他内心的预期,不管输赢,就是不公正,只有保护他的利益才是公正,即使是不正当利益。
你以为今天枪杀律师这个只是特例?不,那只是因为大多数当事人都没有能力搞到枪。我见过太多极端的人,他们那种杀意绝对是真实的,我可以断定如果他们手里有武器,后果绝对不堪设想。
他们把自己催眠,认为自己是受害的一方,就像本案中的当事人,不管你什么原因,都是欠了钱吧。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在他们看来,就是可以有一万个理由不还钱,只要是他们手里的钱,就是谁也不能动,你要是动了,那就是欺负他,他就要跟你拼命。
他觉得全世界都欠他的:“你不让我好过,你也别想活。”
我只能说,我们的法治还有很长路要走。
不是制度层面,是精神和信仰层面。
枪怎么来的,必须要搞清楚。
如果不是有这么便利的作案工具,一个醉鬼不大可能完成杀人的过程。毕竟受害人再怎么不能打,面对持刀或者赤手空拳的醉鬼也不至于非得死不可。
所以要查清枪支来源。
一把枪如果超过两年以上不保养,还能不能正常击发就很难说,所以推测其枪支购买时间或者最后一次保养时间应该不会超过3个月。
那么问题就来了,湖北武汉,疫情早期爆发的地方,从去年1月26日封城以来中国边境就是严格管制状态,那么如果两年内获得的枪支,肯定不是来源自国外团伙。
如果是国内来源的枪,那么要么是失窃的枪支,要么是自制的枪支,或者是销毁过程中被盗枪支。
这三个渠道无论哪一种,都是一个重大刑事案件,必须要一查到底,查处枪支贩卖的源头!
一个月内,已有两名律师被杀害。
上个月,抚顺一名50岁女律师被害;不到一个月时间,武汉一名律师就被当街枪杀。
律师才是真正的高危职业,官司打赢了得罪人,打输了也得罪人。要知道中国总共只有四五十万律师,一个月被杀两人,这个概率可以说也是没谁敢说更高危了。
奈何律师行业内部也不团结,没有类似“医疗自媒体”的“律师自媒体”,无法为自己的权利发声。
是不是有必要在律师事务所门口安装安检设施了呢?不管有没有用!既然医院要安检,律所凭啥不能安检?难道律师低人一等,不该享受点特权吗?
网友莫名其妙替凶手找原因,替受害者安罪名。
不知道这一枪又要劝退多少想学法的。
我就这么说吧:在中国,有门路搞到枪支弹药并且敢下手枪击的凶手,有一个算一个,基本全是恶人。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正常人遇到事最多只想到拿菜刀!!!
2019年冬天,武汉一名美团外卖员因为受不了顾客差评,在商场拿刀把顾客杀了,然后淡定地靠着商场的栏杆点了一支烟,享受最后的自由。
而这凶手居然可以搞到枪,他能是什么好人吗?正常人有钱你也没渠道搞枪啊!!!
我今年30岁,专职律师,市律协维权委副主任。
我们天天搞维权,维护律师权益,实际上只是哀求办案机关给与一些程序优化,比如开设律师通道,开通网上预约立案会见,最多也就争取一个网络查控。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如果这位律师发生在我市,维权委能做些什么?筹备个捐款活动?免费代理附带民事赔偿?
我很想跟当地维权委取得联系,虽然我远在广东,但是如果发起捐款,应该可以筹集个十万八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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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被指派给凶手法律援助?我想我还是愿意的。
我不仅愿意,我还会作无罪辩护,不承认任何指控。同时辩护即使是故意杀人,但是有预谋有计划,并非酒后激情杀人。
不然万一给他整个自首坦白从宽怎么办?
我觉得所谓酗酒行凶很可能是凶手用来降低刑罚的借口。
这种人杀人是肯定蓄意的,酗酒更可能是为了壮胆。
各门户网站的评论区,各位民间狄仁杰网线福尔摩斯早就火速断案了——
“肯定是这个律师做了什么太过分的事!”
“做人要留一线啊!”
“才几年就买房,开宝马(其实凶手逃逸时是随机抢的一辆宝马…),钱真好赚~”
我一个医生看了,怎么这么眼熟啊?
不就是:这些年头杀医案头条下面,无数人叫嚣“黑心医生杀得好”,“白衣禽兽死有余辜”的既视感么??
那么…
医生、律师、老师。
还有哪些职业是下一个?
在这群苍蝇眼里,哪个职业都是“脏”的,都是他们喷S的完美对象。
其实律师行业和期货交易有点像,都是零和博弈。
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个案件里总有输家。而每个律师都只能祈祷自己不是那个输家。
原告如果赢了,被告就会觉得自己律师太烂。被告如果赢了,原告就会觉得自己律师不行。
和检察院对擂台的律师就更危险,一个被控多项罪名的被告,律师如果尽职尽责保护自己的当事人,难免让公安检查部门认为你在包庇犯人。
如果替弱势群体说话,那就成了“人权律师”,一不小心就被看成有政治野心。
一个总打官司赢,胜率极高的律师,必然踩着无数同业人员的“事业”上位,毕竟每当你赢一场官司,对手就输一场官司。
而能请律师的官司,往往都很棘手。一个被告是判了十年还是一年,可能只是律师的技术问题,但对于被告来讲,这就是他的一生。
一桩几百万的官司牵扯的可能是很多人一辈子的经济状况,这个时候谁也不想自己请了一个会被对手打得落花流水的菜鸟。
正因为律师面临的都是人们极其看重的利益,这时候很容易产生不信任和怨恨。
可能一个律师尽心尽力,在当事人眼里却恨他水平不行。可能律师只是在法律范围内给予司法建议,但穷凶极恶的人群却对不为自己违法的律师记恨。
当然那些水平不行或者坑自己当事人的律师结了多少仇人,就更不用说了。
律师这行,游走在法律边缘,需要极强的沟通技巧和心理素质,熟练的业务能力,情商智商都在线,才能走好这条路。
今天这事,杀了人极端了。但现实里面,我看对律师有意见的人真的不少,想偷偷打一顿报复的也有。
律师这碗饭不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