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最可怜的就是你这种啥也不懂,还被带了节奏的孩子。以下为科普内容,注意看清楚。
你衣服鞋帽的外观设计是没有专利的。因此也就不存在版权,因此也就更无所谓盗版和抄袭。你所买的鞋如果是抄袭侵权了,那你放心,比你更着急的是耐克。他只要派自己的法务团队去告那个公司就行了,要知道回力可不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小作坊。那还不一告一个准啊。但人家耐克都不这么着急,你急啥?
同样的逻辑,你看卫衣你看牛仔裤你看白衬衣这些衣服哪个品牌都有。那你说是谁抄谁的?有谁跳出来说牛仔裤或者白衬衣是我发明的,你们大家都是抄袭吗?并没有。道理很简单,外观是没有版权的,谁都可以用。
你撕掉商标的行为恰恰是最傻的。外观设计没有抄袭,但是商标存在侵权。回力哪怕做的和耐克一模一样,只要他挂的还是回力的商标,那它就是一个正常商品。哪怕他跟耐克做的一点都不一样,但只要他挂了耐克的标,那就是侵权商品。所以你撕掉商标的行为,恰恰混淆了,把原本人家正常的商品搞成了疑似侵权产品。
当然了,法律上认不认为侵权是一回事,你个人可以说我就只买最初原创设计的那一款,这是你的自由。你把这定义为尊重原创也没问题。但你选择这个原创,不代表那个就是抄袭侵权的。外观设计谁都可以用。
另一方面做人不能双标。你打开你的电脑看看从windows到office再到其他的软件,你是不是每一款都是用大几千块买来的正版软件?如果不是的话,那你现在可以收起你的玻璃心了。你侵这些权的时候,可以堂而皇之,理所应当。而面对一个跟耐克一样设计的法律意义上都不存在侵权问题的鞋的时候,你却这么玻璃心,你不觉得有点精分吗?不,原因只是因为鞋便宜,你付得起道德制高点的门票。正版office太贵,闭眼当看不见。
说你这样的孩子可怜,是因为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律边界,你不明白,却被网上的一些人,尤其是很多汉服党给把路带偏了。你知道汉服党和所谓的破产三姐妹(汉服洛丽塔jk)为什么不遗余力的要强调山寨和正品吗?不是因为他们知识产权版权意识强,而是因为在法律上外观没有版权,他们找不到别的办法来打击低价的竞争者,只好发明了山正这种概念。所以山正之争的始作俑者都是商家,而你们这些无辜的孩子又被带了节奏,自以为站在了道德制高点。
所以回到你的问题,你买了这双鞋怎么办?最好不要撕商标,该穿穿你的。你自己觉得尴尬恰恰是因为你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