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了啊。
我大宋发明了海禁政策,明朝继承了:
《宋史·本纪第五》:己巳,禁海贾。
《宋史·卷一百八十六》:太平兴国初,私与蕃国人贸易者,计直满百钱以上论罪,十五贯以上黥面流海岛,过此送阙下。淳化五年申其禁,至四贯以上徒一年,稍加至二十贯以上,黥面配本州为役兵。
《嘉佑编敕》:客旅于海陆商贩者,不得往高丽、新罗及登莱州界。
《熙宁编敕》:自海道入界河,及往北界高丽、新罗并登、莱界商贩者,各徒二年。
《宋史·食货志》:绍兴十二年,兴榷场,遂取腊茶为榷场本,凡胯、截、片、铤,不以高下多少,官尽榷之,申严私贩入海之禁。
《宋史·卷一百八十》:淳祐十年,以会价低减,复申严下海之禁。
明朝基本上没有制度是直接继承自宋朝的,因为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改朝换代后就是一张白纸可以自由涂画,明朝的制度基本继承自元朝,海禁也是直接继承的元朝海禁。
元朝中书省独大还直辖地方、右左丞相们权力很大,干出过废立皇帝、强娶皇后、公主做妾等猛事;虽然明承元制,朱元璋肯定是要吸收前朝教训进行变革的,所以废除中书省和左右丞相。
而元朝的中书省和丞相也不是自己折腾出来的,是继承了南宋的制度,南宋孝宗时期三省合一,恢复了右左丞相。
再举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例子:
宋朝从晚唐五代那里继承并发展了所谓的“扑买”制度,简单来讲就是把部分官营手工业承包给私人经营等等。
元朝一开始也继承了“扑买”制度,但自元世祖忽必烈开始变革,实行“诸色户计”制度,简单来讲就是把百姓按照职业、民族、宗教等因素划分成各种户籍分别管理,各种户籍一般都得世世代代从事其职业,进而加强了对官营手工业的控制,无需故也不再“扑买”。
明朝也部分地继承了“诸色户计”制度,形成了明朝前期的“匠户”制度等等,直到明朝中期的私人手工业超过官营手工业,极大地冲击了明朝的“匠户”制度,最终使其名存实亡。
因为大家评论的都是一群骗子,演员侠……
大家心里希望真正的高手能出来被大家评论,只是,大家都没想过,一群喷子,键盘侠的评论,对高手而言,其实是没有价值的。
如果有高手的话……出场费,还是要的,至少不会一喷就跳出来,那是演员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