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允许我摘录莫焕晶纵火案件的一审判决: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旁听。
其次,判决书主文对于事实和证据的认定非常详实,希望大家仔细阅读
判决认定:被告人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为躲债于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朱小贞、林生斌夫妇位于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2017年3月至同年6月21日,莫焕晶为筹集赌资,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的金器、手表等物品进行典当、抵押,得款18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价值19.8万余元的物品未被赎回。其间,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向朱小贞借款11.4万元。上述款项均被莫焕晶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2017年6月21日晚至次日凌晨,被告人莫焕晶用手机上网赌博,输光了6万余元钱款,包括当晚偷窃朱小贞家一块手表典当所得赃款3.75万元。为继续筹集赌资,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小贞借钱。6月22日凌晨2时至4时许,莫焕晶使用手机上网查询“打火机自动爆炸”“家里突然着火什么原因”“沙发突然着火”“家里窗帘突然着火”“放火要坐牢吗”“火容易慢燃吗”“发生火灾火怎样才能燃烧慢点”“起火原因鉴定”“火灾起点原因容易查吗”等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信息。凌晨4时55分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屋内的被害人朱小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该室室内精装修及家具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经鉴定,损失共计257万余元。火灾发生后,莫焕晶即逃至室外,报警并向他人求助,后在公寓楼下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另查明,2015年7月,被告人莫焕晶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路望越中央花园徐某某家做保姆时,盗窃茅台酒两瓶;2016年2月,莫焕晶在上海市华发路333弄李某某家做保姆时,盗窃同住保姆汪某某现金6500元。上述盗窃行为被发现后,莫焕晶退还或退赔财物。2015年11月至同年12月,莫焕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西路二弄周某某家做保姆时,多次窃取戒指、项链等物品进行典当,在被发觉前赎回归还。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无疑的共计63项证据予以证实。针对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辩护人所提关于莫焕晶放火时间、放火动机和目的、有无放火故意、有无积极施救、物业设施及消防救援能否减轻莫焕晶罪责等意见,判决均予以详细论述及评判:
(1)关于放火时间。诉讼代理人提出,因起火单元902室住户王晗称其于4时50分被吵醒,起床后走到阳台处看到带明火的条状物从楼上掉下,故被告人莫焕晶放火时间早于当日4时50分。经查,证人王晗的证言并未明确带明火条状物掉下的时间,而王晗家的住家保姆柴国仙的证言证明其于5时09分许听到楼上掉下东西的声响,并告知王晗起火了,故王晗的证言只能证明发现火灾的大致时间,莫焕晶关于4时55分左右放火的供述与公安消防部门火灾现场调查报告认定的起火时间相符,予以采信。
(2)关于犯罪动机和目的。诉讼代理人提出,莫焕晶放火后从1802室入户大门离开并故意将门关闭,极有可能系为毁灭盗窃罪证而放火,且还有故意杀人之嫌。经查,诉讼代理人出示的证人杨彦军的自书材料与电梯监控视频显示的杨彦军和莫焕晶乘坐电梯的路线、剪刀形消防楼梯的状况及杨彦军在侦查阶段所作证言均不相符,该自书材料不实,不予采信,故现场电梯监控视频及相关证人证言不能证明莫焕晶有故意杀人、毁灭盗窃罪证的动机和目的。
(3)关于莫焕晶所提书本点着后没有明火,没有故意引燃沙发、窗帘的辩解和辩护人所提莫焕晶无放火故意的辩护意见。经查,案发前莫焕晶通过手机搜索“家里火灾赔偿吗”“起火原因鉴定”“睡到半夜家里无端着火了”“沙发突然着火”“放火要坐牢吗”“家里窗帘突然着火”“火灾起点原因容易查吗”等信息,反映其有明显的放火预谋。莫焕晶归案后均供认,其点火的时间为4时55分左右,其用打火机两次点书本,在第一次未点燃封皮后又点燃书的内页,看到书燃起火星后将书本扔在布艺沙发上,随后沙发、窗帘被迅速引燃。故莫焕晶在案发前多次搜索与放火相关的信息,案发时点燃书本,并将已引燃的书本扔掷在易燃物上,引发大火,显系故意放火,辩护人所提莫焕晶无放火故意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4)关于莫焕晶及其辩护人所提莫焕晶在起火后报警、积极施救的辩解与辩护意见。经查,在案证据虽然证明莫焕晶放火后有报警行为,但是其报警时距其放火已长达约15分钟,且在其报警6分多钟前,朱小贞及其他群众均已报警,故其报警并无实际价值。在案证据亦证明,莫焕晶在放火前并未采取任何灭火或控制火势的措施,放火之后也未及时对四名被害人施以援手,其所提在火势蔓延时曾用榔头敲击玻璃与相应位置玻璃无明显敲击痕迹的情况不符,故莫焕晶及其辩护人所提莫积极施救的辩解及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5)关于辩护人所提物业设施不到位、消防救援不及时是造成本案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介入因素,对危害结果具有影响力,请求对莫焕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审理认为,放火罪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有可能造成不特定多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莫焕晶不顾雇主及其年幼子女生命安全,选择凌晨4时55分许在高层住宅内放火,最终造成四人死亡及巨额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放火行为与犯罪后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依法应对全部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消防部门于5时04分50秒接群众首次报警,于5时07分52秒派出第一批消防车,消防车于5时11分16秒到达蓝色钱江小区正门,消防战士于5时16分53秒到达着火建筑楼下,随即携带灭火救援装置乘电梯前往事发楼层,接手物业保安实施灭火。消防战士在实施灭火过程中发现供水管网水压不足,遂沿楼梯蜿蜒铺设水带进行灭火。火灾扑救时间延长,与案发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及消防供水设施运行不正常,致使供水管网压力无法满足灭火需求有一定关联。但上述情况不足以阻断莫焕晶本人放火犯罪行为与造成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故辩护人认为可以减轻莫焕晶罪责的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判决认为,被告人莫焕晶在高层住宅内故意使用打火机点燃易燃物引发火灾,造成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莫焕晶还在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盗窃雇主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莫焕晶所犯罪名成立。莫焕晶犯有两罪,应依法并罚。莫焕晶于凌晨时分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导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犯罪动机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虽然莫焕晶归案后能坦白放火罪行,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莫焕晶归案后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罪行,系自首,对其所犯盗窃罪可予从轻处罚。
基于此,莫焕晶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本院认为,上诉人莫焕晶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其在从事住家保姆期间,在多地多次窃取雇主家中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一人犯二罪,依法应予并罚。上诉人莫焕晶对其所犯盗窃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予从轻处罚。上诉人莫焕晶选择于凌晨时分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其对所犯放火罪行虽有酌定从轻情节,但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造成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上诉人莫焕晶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对上诉人莫焕晶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且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之后核准执行死刑。
不了解的可以戳死刑复核_百度百科了解死刑复核。
然而,极少数极端分子仅仅凭借一些主观臆断的片段再加上封建迷信的大肆渲染,凭借阴谋论就想推翻一个事实与证据几乎无懈可击的刑事案件嘛?
不知道你们发现没有,大概从2000以后,就很少出现冤假错案了,甚至有很多悬案都纷纷破解。因为刑事司法侦查的专业水平逐渐在提升,同时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也在逐渐提升,已经几乎不可能再出现重大的冤假错案了,想要凭借只言片语捏造事实,难!
相信我,事实胜于阴谋论,我是郭律 @郭律Esq 。
现在的网络舆论太糟糕了。
现在的网络舆论真是把中国人爱看热闹的天性展现的淋漓尽致,自从罗志祥和郑爽事件以后,很多网友越来越喜欢看所谓“反转”剧情,后来吴亦凡满足了网友们。
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网络舆论管控太差,遍地都是造谣!而且很多造谣的人根本没受到什么惩罚,搞好了甚至还能吸一波粉。
今年的林生斌事件我从头到尾都没怎么关注过,因为一看就太假了,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个什么井,这剧情都能写小说了。到后来竟然有人说他的妻子是被他谋划杀害,我心想这真不是小说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信?
说到底,林生斌就是一个虚伪、精致利己主义者罢了,他没那么爱老婆,只不过是利用老婆博取大众同情而已,但你说他犯罪可就大可不必。
法律是道德最低要求这句话没错,但一个人道德败坏,你非得说他是杀人犯,那就是你不对了。
没有人是完美的,但现在的网络要求每个公众人物都得是圣人。明星要有更高的道德要求这没错,但林生斌不是明星,为什么非得有人要求他是圣人呢?
现在网络上“挖坟”行为越来越普遍,一旦公众人物在几年甚至十几年前发布了什么不好的言论,如果被人挖出来那真是噩梦。我们以现在的道德要求来要求十几年前的我们,就比如德云社事件,十几年前的相声大家都这么说,观众也不觉得不妥,但被人挖坟之后却给德云社带来了大量负面舆论。
这导致一个人如果想出名,那就必须是圣人,这个人过往做的所有事都能被人扒出来。扪心自问一下,有任何人禁得住这样显微镜式的检查吗?
还有胡乱造谣的,就比如那个谢明皓,这次他所谓“实名举报”就不说了,不知道大家了不了解这个谢明皓,他是有热度必蹭,就是一个跳梁小丑罢了,之前我就觉得他的名字有点熟悉,突然想到了前段日子许嵩被抄袭事件,他也是马上蹭,说许嵩是抄袭之王。
来看看他的发言:
网络监管太差的结果,就是遍地造谣。
现在互联网早过了野蛮发展时期,也该加强监管了,要让造谣的人付出血的代价。
还有,建议“谁举报谁举证”,光靠空口白牙说某些人xd或者谋划杀人是不行的,如果你有证据就请拿出证据,如果没有证据但确信他犯罪,请报警!总之随便造谣是不行的,你和你举报的人必须进去一个。
7月来林生斌的事情,就是一场大型网络二极管图鉴:
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而爱恨之间转变的关窍,不在其人的作为,而在那个人不再符合自己对于完美人格的想象。
爱时称其为信仰,恶时称其为奸邪,网络断案,微博死刑,左谣言,右谶纬。
镇魂井的谣言,和保姆婚外情的谣言,牢牢扣住了在民间最容易传播的两种消息:怪谈、八卦。
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形下,凌空指证一个父亲杀害了自己的儿女,这在我看来已经突破了做人的底线。
二极管们,今日捧人,明日杀人,捧和杀之间,只在于对方符不符合他对于黑白世界的想象。
被他们的舆论所针对时,虽然可以自我宽慰“于我何加”,但无疑会被恶心到、被暗箭伤到;而被他们所歌颂时,也实在不必高兴,反而需要警惕起来。
不参与每一场狂欢,无论是造神,还是浸猪笼——这应是每个想让世界尽量正常的人的自我修养。
让朝阳分局去查。
官方通告写的很清楚啊,大家认真读一下:
1.林生斌和保姆莫焕晶有不正当关系。× 谣言
2.莫焕晶和任某真又亲戚关系,莫焕晶是任某真介绍到朱家做保姆。× 谣言
3.三名消防员为林生斌哥哥、妹夫、莫焕晶儿子。× 谣言
4.林生斌有一个四岁儿子。× 谣言
5.林生斌哥哥是刑满释放人员。× 谣言
6.案发绿城物业保安杨某军为任某真姐夫× 谣言
7.林某斌曾为妻子孩子买大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谣言
8.林生斌是否偷税漏税、非法公开募捐、诈捐。正在调查中,暂无结论。
其中第八条很多人语文不好,我多解释下,这里的意思是暂时还在查,现在进行时,而不是石锤完成时:
当然,我知道,很多网友要问,家暴是不是谣言呢?别的100条网友传说是不是谣言呢?
我的看法还是那样,应该查,完全应该查,而且怎么查都不过分。
但是,你依然要看官方通告不是么?
现在至少可以说,前期很多满天飞的,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事情,都是谣言。
连我妈这种从来不看新闻的早上都和我说,林生斌有问题,串通保姆弄死妻女。
谣言多了的确会影响舆论讨论环境,而且有的谣言你稍微想想就知道是假的,但是没有人管。
哦不是没人管,警察叔叔说了这么一句:
林生斌即便退一万步说,也是滥用网民关注敛财,骂他,看不起他,我觉得是没问题。
具体的我之前写过:
网民未必平时就觉得这些谣言是真的,但是他们在巨大的情绪包裹中,没有空动脑了。
所以其实当议程设置已经完成后,其实网民不关心你在说什么,或者什么是真相。
他们只是关心那个令人愤怒的议题“林生斌是渣男石锤”能不能酣畅淋漓势如破竹地推到底。
媒体喂给你一个前面足够虐心而结局又足够解气的长篇故事,你作为媒体的消费者,你投入的只是一点情绪。
不要误会,愤怒其实也是爽文的一种,也是情绪发泄和放松摸鱼的一种。
能够酣畅淋漓地看到一个渣男社死,有什么比这更快乐么?
哪怕是假的,也不是我宣传的呀,是自媒体说的呀,谁说的你找谁去呀!
事情到这一步,就像洪水一样,由不得你说一些中立立场的东西。
但还是不要因为讨厌一个坏人,就去给他瞎编很多莫须有的罪名,因为这显得你智力很低。
自己瞎编挺没劲的。
造谣不是你做的,传谣也不是你自愿的。
我能理解这种希望林生斌是超级渣男被捶死的心情。
但是如果你不相信法律,我们的讨论没有任何基础不是么?
在这个人人自危的自媒体时代,造谣摸黑一个人变得非常简单,法律是我们普通人的最后避风港。
希望大家以后吃瓜时,观望下,慢一点,别着急。
等一等蓝色的警方通报,没事的,来得及。
官方通告应该说从客观上回应了大家的质疑,我认为是可信度很高的。但是他这个人的人设和品质我是鄙视的。
首先,就目前的证据显示,没有发现林正斌参与策划、实施纵火案的事实。这个已经给出定论。
其次,林某斌与莫焕晶有不正常关系等谣言进行了官方澄清,并就相关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理。
重点是第三条对于部分网民质疑及举报“林某斌涉嫌偷税漏税、涉嫌非法公开募捐、诈捐”等情况,相关部门已按照程序认真开展调查,查证确有违法违规事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我现在关心的就是这个,其他的无所谓。另外是不是按照宋某德虽说的情况,目前也不知道。但是即然已经调查,进入了程序,那么见光的日子就不远了。
我觉得现在来谈赢家还为时过早,因为几个能决定战后格局的重要因素还无法确定。但有两点可以基本确定了:这场战争没三个月无法结束,北约方面不会派兵直接干涉。所以从这两点来看,欧佩克等能源输出国(除了俄罗斯)将肯定是赢家;同时国际资本将向美国回流,美联储终于有了加息的物质基础。
至于未来的国际政治秩序和金融格局等都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甚至俄罗斯过两年熬到懂王上台后咸鱼翻身也不是没可能。唯一可以确定被严重打击的就是现有国际秩序将会礼崩乐坏,我们又要回到霍布斯丛林了。
大家情绪激动主要是通告认为保安行为不违法,对保安的处理不满意。
以及,西安地铁之前的报道在避重就轻。
但是我看到某些人的评论大概是:
1. 这辈子不去西安,把西安拉入黑名单
2. 地铁很危险,保安不违法,太恐怖了
这就直接定性成地铁、西安有问题,不能坐,不能去了。
是不是有些发泄情绪怨恨和因噎废食了?
本质上是保安为了交通能正常运行,但是处理方式过激。
但我看某些评论还以为保安好像另有所图,对女子有不轨似的。
是不是某些人眼里,思维太定式了,眼里只有男女问题了。
不过,这确实不是保安粗暴拖拽的理由。
保安可以劝说为主,但是不应该动手。如遇违反法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
但是保安不应强制暴力措施解决。
保安只是维护治安秩序,但是没有执法权,不可以实施强制行为。
女乘客吵闹但是没有威胁他人安全,保安的拖拽行为明显超出了职权范围。
保安的行为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处理通报中也说了,西安交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给予相应处分和谈话。
我觉得这事吧,保安和女方都有点责任,没事的时候可以学点法律知识,以及如何处理问题等。我最近在看抖音博主:四平警事(id:LPpolice)的视频,都是用一些严肃认真的普法态度,但是幽默风趣的风格给大家普法,我觉得没事看看挺好的。
大家多学点,平时在社会上处理问题也会更好一点,给社会少添一些麻烦。
以不变应万变
美国棋高一着 赢了又赢 麻了又麻
俄罗斯在乌克兰边境军演
布林肯:美国没有向乌克兰派兵的计划
俄罗斯在乌克兰边境增兵
国防部发言人:美国不会向乌克兰派出军队
俄罗斯承认卢甘斯克顿涅茨克独立
拜登:美国绝对不会派出一兵一卒
俄军空降基辅 登敖德萨 攻入哈尔科夫
白宫:美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派兵乌克兰
美国:套娃竟是我自己
英文:我和乌克兰感同身受
聪明人靠统计数字和洞察来得出结论。
平庸的人仅依靠统计数字来获取信息。
笨蛋成天看个案小作文来悲鸣或自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