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被告人身份差异对量刑的影响》是篇比较丰富的论文,要引用就引用得全面点。
作者是社科院的胡昌明博士,他干了这么一件事:
把刑罚计量化,例如有期徒刑一个月,等于1;拘役一个月,等于0.9。通过计量化,不同的判决结果之间就能比对刑罚强弱;
再找来1060件盗窃刑事案件;
把被告人以性别、年龄、学历、籍贯、职业等要素做划分,研究被告人身份对刑罚强度的影响。
这一划分,就看出了很多有意思的地方。
性别上,女性犯轻罪时,刑罚强度仅为男性的68.8%,中罪时为75.6%,重罪时为99.4%。
“女性犯罪者的罪行越轻、越容易获得法官的宽宥”,这事其实连黑社会头子都知道,经常以此来迫使团伙女成员参与从属犯罪行为。
胡博士在性别差异上倒没有太多论述,只是指出“重罪上女性几乎无法获得宽宥”。
我个人的观点是:男性犯罪更多、暴力犯罪更明显,所以司法界会对女性有更大的宽宥。
胡博士找的是盗窃类刑事案件,这1060件里,男性犯罪者占了84%,女性犯罪者占了16%。如果以总体刑事案件来看,18年男性犯罪者的占比是90.2%,女性是9.8%。
女性犯罪多为隐蔽型(财务类)、冲动型(激情犯罪)、附属型(从犯),这是法学界的共识。
我们当然可以讨论“是不是因为社会压力主要由男性承担,所以男性犯罪几率大”。但生理差距摆在这,想让女性在整体数据上贴近男性是不可能的。
多说一句。
其实即使女性不是犯罪主体,单纯因为性别而宽宥女性也是不对的。
因为这会导致黑社会特意操纵女性犯罪,依然会加重女性被侵害的处境,并且在轻罪判决上造成明显的对男性歧视。
只是眼下司法资源不足,而男性又是主要的犯罪高发群体,因此这个刻板印象短期内扭不过来。
以年龄来算就比较常规了。
综合轻中重罪,18岁以下的刑罚综合指数是49.7%、18至24岁是96.2%、25至34岁是109.5%、35至50岁是109%、50岁以上是85.9%。
司法里的“体恤老幼”原则,老年犯和少年犯可判可不判、可轻可重的条件下,都可以从免从轻。
其实这条现在已经在改了。主要是把适用年龄网两端压,把适用罪行做限制。
13岁杀人、73岁强奸,这些案件我们都听过。随着经济条件改善,现在人的身体素质和几十年前不是一个概念,宽宥的适用范围也应当调整。
户籍方面,胡博士认为差距不大。
他研究时还是以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做划分(这个法律区分在14年已被取消)。
研究结论是:非农业户口比农业户口,在轻中重罪上,平均刑罚强度分别高出2.4%、9.6%、16.8%。全综合的指数是高出4.4%。
也就是,城镇居民的刑罚比农村要高一些。
个人觉得:胡博士搜集的都是盗窃刑事案件。司法体系在这类案件里,大概出于低收入和后续治理的考虑,对农村有一定的倾斜。
不过胡博士有个很引战的结论:
平均值上看,北京户籍的刑罚强度是外地户籍的81.5%。
具体来看,北京户籍轻罪的刑罚强度低,中罪重罪反而判得比外地高。(轻罪低1个多点,中罪重罪都高出近6个点。但主要是轻罪,所以拉低整体强度)。
这个数据挺有意思。
学历是相当明显的。
重罪里差距不大,但中罪轻罪里非常明显:
与所有人的平均刑罚强度相比,大专学历的刑罚强度是轻罪平均值的70.19%,是中罪的89.57%;
本科是轻罪平均值的61.76%,中罪的78.58%;
轻罪里,大专的缓刑比例是58.8%,本科是66.7%。而高中及以下学历里,缓刑的比例只有20%;
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处罚最重。轻罪里,小学及以下者涉案金额最低,但刑罚强度是本科以上的1.78倍;中罪里,小学及以下者和其他学历的涉案金额相当,但刑罚强度比大专及以上的学历高出27%。
综合刑罚强度来看,小学及以下为111.3%,初中98.5%,高中93.3%,大专75.8%,本科及以上62.7%。
如果你额外把学历和收入再联系起来,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玩味的数据。
最后是职业身份的刑罚指数,这也是最明显的地方。
以平均的刑罚强度来算,学生是42.4%,白领是62.2%,蓝领工人是79.8%,农民是102.5%,无业者是114.9%。
而且这个职业影响判决的趋势普遍存在于轻中重三罪中:
轻罪里,学生和白领的平均涉案金额高出平均值9.9%,但二者的平均刑罚强度只有平均值的48.1%;
无业者的涉案金额低于平均值3.4%,但刑罚强度却是平均值的116.3%;
中罪里,白领、蓝领工人、农民、无业者各自的刑罚强度为21.17、34.72、44.2、47.13,趋势依然成立;
重罪里刑罚强度,蓝领工人为98.28、农民为132.89、无业者为149.24,同样成立。
这个数据值得深思。
胡博士在论文里有四个结论:
一,法定的条件,宽宥程度高于非法定。
这个很好理解,未成年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有明文的减刑减罚规定的;
二,自致因素大于先赋因素。
翻译翻译,就是后天条件(例如学历职业这些)对判决的影响,大于先天条件(例如性别少数民族年龄),
这块要牢牢记住;
三,先赋因素方面,体现出倾斜弱势。例如女性宽于男性、老幼宽于青壮年。但先赋因素的宽宥轻于自致因素;
四,自致因素方面,体现出地位越高、法度越宽的规律。
好论文呀。
犯罪学里的很多数据,相当于社会治理的内裤,往往能体现最真实的一面。
我以前还看过一篇论述犯罪者收入及财产状况对判决的影响的研究。可惜题目忘了,找不到。
那篇也同样精彩。
胡博士的这篇论文立意深远,拿来打打女拳反女拳的嘴炮,实在可惜。
提名1919席卷美国的猩红之夏。
图示是一名被处以私刑的黑人,他的尸体正在歧视的火焰中毕剥作响。
迫害黑人似乎并不那么残暴,但是这是发生在黑人解放后将近六十年之后的全国性迫害热潮。其残暴不仅仅在于对黑人的残暴迫害,更是对民主,对法治,对平等,甚至对人理的残忍暴凌。所谓的政治精英与民主卫士,正是迫害的最大推手。
不知道美国有什么脸面去说民主与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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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还有美国人在瘟疫时期的鬼才操作
外加一个加拿大的
那些评论烦死了!之前因为评论还被知乎制裁了,现在评论区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