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就算是在导师专业化水平非常高的俄国,虽然大部分不抢也不要学生的论文(主要是俄语科学语体的运用熟练度是一个随着时间增长的过程,绝大部分博士生用的都很烂,导师抢了要了属于现场丢人),但是和导师共同一作或者导师在学生排列之前也是常有的事情,答辩的时候答辩委员会会认为该生与导师有亲密的合作关系,而且文章的科学性有导师本人用自己的学术信誉背书,所以相对来说反而更占优一点。
在国内,都默认排学生面前的老师,是挂名,实际操作是学生自己做的,就算是二作只要不是什么天坑领域也会认定为一作。
实际上别管美国和苏联,博士生在教研室、组里就是个学徒,教研室和组本身就是个科研任务分包商,对于博士生这种在法律上被视为参加工作的群体,师道师德什么的不是必要的东西 重要的是名、利、惠
私以为,任何导师要求学生给一作的都是不对的。哪怕idea是导师的,公式是导师推的,论文第一稿是学生写的(哪怕写的超级烂,导致修改后的论文相当于导师重写),论文的第一作者还应该是学生。抢学生一作的导师说不好听点就是人品太差,太过于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