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解释一下他爸所谓的舍不得。你可能在疑惑,难道房车加了女朋友的名字,他爸爸就舍得了?人家舍不得的是女儿跟着你,你不对她好,所以加上这些名字以后,意思是如果你对她女儿不好,两个人离婚女儿可以分你的财产,对你是一种威胁。这才是他所谓的舍不得的原因,这也是他为什么说丑话说到前头。
我建议你好好看一下新版的婚姻法,现在应该是民法典。如果你能够证明那个房子就是你婚前财产的话,加不加名字是无所谓的。能够证明是你婚前财产的东西,即便加上名字了,离婚的时候分割也跟他没什么关系。所以如果你也爱你女朋友,那他要加就加好了,无所谓啊。如果只是为了满足他们家的心理需求,又不影响未来的财产分割,你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那种按手印的协议,我真的是乐了,婚姻法的最主旨精神是婚姻自由,你这以财产转移为前提的婚约,怎么可能受到法律支持?按就按好了。你真的结了婚,然后没有加她名字,她爸能怎样?让她女儿离婚吗?无所谓啊,真那样离就离好了。他还能把你怎样?不放心你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车子加名字就更无所谓了。房子很谨慎,是因为房产单价比较大,日后价格上涨空间比较大。而车子从新车买到手的第1天就开始折损跌价,不断贬值。这种东西你加她名字有什么所谓吗?不出意外的话,你们家的车主要是你在使用吗?开都是你在开对吧?那不就行了,一个不断折损掉价的东西,它折腾的过程主要都是服务于你,那你有什么所谓吗?加就加好了。真的要分的那一天也是几年以后了,一辆你一直在开,折损掉大部分价值的二手车你给人家就给人家好了,这有什么好争的?
所以总结一下,人家要提这种要求。先别急着去判断合理或者不合理。合不合理不重要,就算网上网友都说你是合理的,但你女朋友不嫁给你呀,我们又无所谓。
凡是讲对错是典型的学生思维,看到这种问题先想想有没有操作性手段能够去解决。不就行了吗?能靠操作性手段调和两方矛盾的,那争对不对又有什么意义呢?明显他父母对于这种法律问题以及财产使用过程的问题没有考虑的那么仔细,或者根本就不懂,不趁他不懂赶快把事办了,你还等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