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定的道理,但不完全对。
如果一味追求SCI论文的数量,会导致一个问题:
论文会从「科研的产出」变成「模式化生产」,再到「流水线生产」。
很多人不再是为了解决科学问题,而是成天琢磨怎么可以「灌水」,把论文量灌上去,科研在那一刻发生改变了,自然也会导致「科研能力下降」。
什么改变世界、什么把自己的领域往外推一个小凸起,都不重要了。
就像吃美食,美食评论家是一口一口细细品尝,有人只是为了吃饱而狼吞虎咽,同一个动作,结果却是不同的,带来的影响自然也不相同。
个人看法,如果能把科研的初心和功利有机的结合起来可能会比较好,但唯论文论不行,唯奉献论更不行,怎么把二者结合得恰到好处将是一个长期的核心问题。
前两年在国内作博后,中心的高端仪器基本我都可以操作,tem afm等。有一次一个学生来找我帮忙拍tem,我预约好了机时后,他拿着一卷长得像锡箔纸的所谓的“石墨烯纸”到电镜室来找我,我问他样品呢?他说这就是样品。后来我说,你这个要么溶解分散后滴落,要么用聚离子束加工制样。后来他按我说的去做FIB切割后,我问他要拍啥,他说他就要个tem图,我问你要看清楚什么,我才可以选择合适的技术,他说他不知道,反正审稿人要求要个tem图。这位同学被认为是是他们那个小组最优秀的,因为他的科研成果最多。
另一个学生,我刚来的时候帮她改过一篇论文,我以为一轮一轮慢慢改下来,她应该大致知道怎么去写一篇paper。然而几个月后她又拿来另一篇paper让我改,我发现第二篇论文的初稿跟第一篇论文的初稿水平完全没有提升,那我帮你修改第一篇论文付出的努力的价值是什么?且不说,整个论文的工作就是第一篇的一个换汤不换药的套路速成,至少论文要好好写吧,结果一张图里面abcd四张小图,解释完ab后,cd没有了,直接跳到下一段去解释下一张图了。最严重的是,第二篇paper投稿后被编辑打回,说与第一篇论文高度雷同有自我剽窃的嫌疑。然而,这位同学在一年内很勤奋努力地发了3篇paper。
如果paper数量是评价体系里的主要指标,那么很多人可以只关注整个科研环节中的最后一环,凑数据编paper。于是乎,xrd,ftir,sem,tga,电化学等这一套东西轮番来一次,一篇paper就出来了,再换个体系,这一番套路再来一次,又一篇paper出来了。说到底,只要你自己不在乎期刊质量,文章写好了,最后总是有地方可以接收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思考过,一篇论文刊出来了,会在数据库中一直存在,100年以后也可能被索引到。也就是说,哪怕你人不在了,论文也会一直在。
于科研工作者来说,paper就是你的墓志铭。有这个觉悟的人,大概率是不会一年5篇,3年20篇的。
很遗憾,我不是很优秀的科研人员,但也不太想在墓碑上刻太多杂七杂八的东西。退圈了~
从另一个侧面聊聊这个事,国内的大论文过分强调系统性,要知道,不管是硕士还是博士,实际上是一个科研技能/品味的训练过程,不仅政策制定者意识不到这个问题,大论文的审阅老师也注意不到,典型的评语就是:“x章与上下衔接不紧密”。
真的有必要么?
能在某个领域有见解的解决一两个小问题,证实以后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可以了,而不是假装从头到尾系统的把某个问题从头到尾做一遍。那是重点项目牵头人该做的,而不是一个博士生。
任何脱离研究领域讨论SCI数量都是耍流氓。
刚读博的时候我也觉得文章发的越多越好,我发不出来是我能力不行。现在看来,还是太单纯。文章数量和质量跟研究领域关系很大。我所在的研究领域整体偏应用,整个领域总共就没多少人,期刊数少,影响因子也不高。在我看来,我们领域几乎不存在什么灌水,因为能发出SCI的工作都是质量还不错的工作。正常情况下,我们博士毕业时有个1,2篇SCI就是合理水平,完全可以支撑博士创新点。一篇论文从投出去到接收最快也得半年也上。但我也审过2个博士论文,其中一个发了9篇SCI,仔细一读发现方向几乎全部偏材料。果真,材料才是科研第一热门专业(手动狗头)。另一个,做得是我们领域很传统的研究,结果也发了11篇,全部顶刊。这是真大佬。单从数量上看,两个人都非常厉害,但如果非要让我比个高低,我肯定选第二个。第二个的研究聚焦的是我们领域很困难的问题,他另辟蹊径,引进了很多高观点的数学技巧来解决,这纯粹是靠智商碾压。其实,学术圈同样很浮躁。都想搞热门研究,追求影响因子,发好的期刊。但往往一个领域的期刊数越多,影响因子越高,越说明门槛越低,灌水也越严重。我们反对的不是论文数量,而是背后的灌水行为。
还有就是,不能仅仅看文章数量。我们这种传统工科SCI有个趋势,喜欢工作量非常饱满的文章。很多文章动不动排版出来就是15页以上。科研水平怎么样,他的文章拿来一读就晓得了。目前的科研评价本身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很多工作难度大,耗时长,最后还未必能发一个好期刊。如果仅追求数量,哪怕不灌水,也是提倡大家怎么好发怎么来。最终结果就是热门越来越热,冷门越来越冷。
福禄寿乐队成员的杜雪儿涉嫌走私的毒品“邮票”LSD是什么?
“有一种致幻剂,少量的服食下去,会发现自己进入了一种令人愉快的麻醉状态,想象力突然变得丰富,对周围世界的感知也发生了变化。眼前出现了一系列活动的图像,具有万花筒般的鲜艳色彩,那些在日常生活中被忽略了的物体突然变得生动起来,桌椅板凳都似乎有了生命,听到的每个声音都像是投在平静水面上的一颗石子,让眼前这些奇妙的色彩产生一圈圈涟漪。”
这种“美妙”的境界
是瑞士的霍夫曼博士第一次无意间尝到
自己合成的化学品时体验到的,
这种化学品就是
被称为“史上最强致幻剂”的LSD。
LSD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存在的?
请先看下面几则案例:
01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快递走私毒品案件,查获新型毒品LSD (俗称“邮票”)100张,该案件系东营市破获的首起“邮票”新型毒品案件。LSD外观似小型邮票,印有卡通图案,贴在舌头、皮肤上可致幻达12小时。
02
“90后”大学生张某在社交软件上无意中发现了一样新东西——“邮票”。他以300元一张的价格购买了8张,回来后将每张裁成两半,并将裁出来的半张“邮票”以800元的价格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经警方鉴定,张某出售的8张“邮票”就是具有强烈致幻作用的LSD的伪装物。而张某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03
澳大利亚一少年在家服用LSD后呕吐不止,称身体发热脱去衣服,又失常地掩面跪在地上。过了一段时间,他忽然大声呼叫着冲向阳台,爬出栏杆。他的妈妈和妹妹竭力阻止但最终并没有成功。这个年仅15岁的少年从三楼阳台坠下,头部着地,当场死亡。
1
LSD是如何产生并发展的?
LSD,化学名称为D-麦角酸二乙胺,即麦角二乙酰胺,是一种强效的致幻剂,主要滥用群体是18至25岁的青少年。
1938年
/首次合成
1938年,瑞士化学家艾伯特·霍夫曼博士在实验室里进行一个有关麦角碱类复合物的大型研究计划时,LSD被首次合成出来。
1943年
/精神作用被发现
1943年,霍夫曼在进行化学研究时无意中通过皮肤接触并吸收了LSD,这才发现了它的精神作用效果(如前文所述)。此后,LSD一直被用于精神病学家的医学研究。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滥用和推广
20世纪五六十年代,LSD被一些心理专家和政要人士滥用和推广。一些心理学家在嬉皮士运动中担任反文化的精神导师,将LSD的致幻作用称为精神成长。
二战及冷战期间
/大规模流行
“二战”及“冷战”期间,美国中央情报局致力于研发思维控制类化学武器,将LSD应用于对抗审讯之中。为此,他们大量生产LSD,为LSD的大规模流行提供了来源。随着LSD的流行,美国社会开始频繁地出现各种因为服用LSD而导致的意外事故,精神崩溃、犯罪和自杀的报告不断增加。
1966年
/禁止生产和销售
1966年,时任美国加州州长的里根宣布LSD为非法药物,禁止合法生产和销售。从1967年起,美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全面禁止LSD。
2
LSD是什么?
LSD为半人工合成,从麦角酸衍化而来,无药用价值。纯净的LSD是白色晶体,无色、无味,难溶于水。毒品形式一般为酒石酸盐,白色粉末,易溶于水。典型的滥用方式是口服。不法分子常将LSD溶于水后滴在某种吸附物上,比如吸水纸、方糖、明胶以及各类糖果、饼干等。
后来,为了方便运输和躲避打击,也为了方便使用者携带和服用,毒贩将印好的小纸片浸泡在LSD溶液里,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纸片可含LSD30~50微克。为了能吸引青少年,毒贩绞尽脑汁把纸张设计成各种各样的彩色图案,这与邮票风格非常相似,因此吸毒群体把LSD称为“邮票”,使用时把纸片放入口中即可。
3
LSD为何被称为“迷幻药之王”?
LSD致幻效果特别强,其他毒品的剂量单位都是用毫克或克,而LSD则只需要用微克单位,这也是为什么它被称为“迷幻药之王”的原因。
服用10微克就可以产生欣快感,30微克可出现明显症状,50~100微克就可出现幻觉。LSD一次一般只服用100微克,相当于一粒沙子重量的十分之一,但却会造成持续6到12个小时的感官、感觉、记忆和自我意识的强烈化与变化,还会产生幻影和生动得像白日梦一样的幻想,比如会动的几何图形和光影重叠的色彩等。在药效较强时期,使用者甚至感觉自己灵魂出壳,进行一场“幻游”。
于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使用LSD可以放大感觉,对事物的感受更加深刻,易于体会事物间的联系”的幌子出售、诱骗他人吸食LSD。事实上,吸食LSD后的体验极不稳定,出现的幻象有时会令使用者产生“幻游”的“舒适感”,有时则会令其恐惧,导致心跳加速、呼吸加重,大脑和行为不受控制,使用者甚至会出现自残、自杀、伤害他人等极端行为。
很长一段时间内,LSD被称为“疯子药”,因为一些服用者过量使用,精神崩溃或是受到永久损害,变成疯子。总而言之,LSD对使用者的情绪、精神状态、睡眠等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长期使用LSD会产生焦虑和沮丧情绪,对身体造成伤害,且很快产生耐受性,但身体依赖性较低。使用LSD还会出现一种特殊的“反刍”现象。长期使用LSD会导致麦角酸二乙基酰胺分子会大量沉积于肾脏,如果不再使用,沉积于肾脏内的麦角酸二乙基酰胺分子在代谢消解的同时,有一部分会重新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产生新的连锁反应。
LSD在我国早已被列入精神药品管制目录,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被严格管制。面对新类型毒品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局面,公安禁毒部门多次在媒体和宣传中提醒,很多毒品宛如“披着羊皮的狼”,广大民众尤其是青少年朋友一定要警惕类似“邮票”等毒品的诱惑,千万不要被色彩鲜艳、包装花哨的外表和“没有危害、不会上瘾、体验新奇感受”等谎话所蒙骗。
切莫出于猎奇、逃避现实、追求快感等心理走上不该走的路,犯下不该犯的错!
内容选自甘肃省禁毒委办公室(《你不知道的毒品真相》,作者李文君,有删改)若存在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美国已于上世纪60年代末被禁止。疫情之后又有合法化的趋势——2020年11月份,美国俄勒冈州宣布LSD合法。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五十七条 【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此罪名是选择性罪名,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七节。
首先先分析构成要件: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犯罪主体:自然人、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
小代提醒:这个岳某的证人证言的信息量很大。证明杜雪儿有吸食大麻的历史,但是,证人证言是言词证据不能单独定罪。
说明杜雪儿可能不是第一次使用“LSD”产品,有可能能够追溯到2017年。
杜雪儿竟然是在知乎平台上找到的卖家。
1、杜雪儿以前就可能吸食大麻
2、她的上家是在知乎上找的
3、涉及的毒品只有0.13g。
4、如果我是辩护律师,这个案件,我会走认罪认罚从宽的角度走。如果不走认罪认罚从宽,起码会从三个角度进行辩护:
(1)这个毒品本身,发展,致幻性学术报告。国外的判例。
(2)主观明知与否进行辩护。但是,案卷中的聊天记录如果非常清晰,这里,不用下太大的功夫。证据链已经形成。
(3)从「量」上进行下手。涉及毒品的含量极低,家中应该也没有搜出毒品,否则判决书上肯定写了。这样极低的含量的影响,有没有到严重的社会危害的限度。
(4)辩诉交易,辩诉交易,用认罪认罚来换量刑啊,一年的刑期。说实话……不予置评了,怕挨骂。
附判决书全文:
明朝就是近代社会了。只是现在的历史书上一直写从1840年被西方列强打败被迫进去近代社会。
大家不能理解一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一个近代社会被还有奴隶制圈地掠夺人口的异族入侵是什么下场。这导致了文明的倒退。就像罗马文明被蛮子灭到中世纪一样。
在儒家的天下观里,异族也可以统治。但是这不代表不是异族入侵完成文明崩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