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一个亲身体验
一个朋友的朋友,被单位“开除”后怒告单位,仲裁输了一大半,一审找到我,希望代理案子。白天没时间细看,晚上加班看完材料感觉是材料准备不充分,仲裁时劳动者乱搞,有争取基础。
标的额不大但关系不算简单,而且很多证据劳动者都没有准备,时间跨度长,免不了加班加点。谈到费用,我人情报价4000,真的当帮朋友。“X律师啊,能不能这样你先帮我打,打回来我分你5%,你提到公证啊鉴定啊费用你都先垫着,我拿到钱一次清给你,这样大家都开心,你看对不对”,“X小姐,这样的规矩不允许我风险代理,而且案件时间紧任务重,还是外地开庭,我们看工作量的,能够帮肯定帮你优惠了”。
然后她不高兴了,说出经典语录“你们律师怎么这样,坐地起价,就看到我好欺负,我现在困难就不能帮一下吗?不是有规定必须帮扶弱势群体吗”。
“哎呀,那这样看来咱们需求很难匹配。我真的很想帮到您,但任何事情都有成本,这请您理解。我突然想起XXX有免费法律咨询,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您赶紧去问问,不要误事了”。
之后她还来了一次电话,开口就命令我晚上要到律所给资料,希望还是我代理,我直接说我去缅甸打官司了,半年内都不回来。
从这以后除非亲戚帮忙,绝对不接劳动者委托。这根本就不是费用高与低的问题,这根本就是尊重和理解的问题。连尊重和理解都做不到,谈什么帮与不帮?不是律师害你被解除的,人家不是你妈,没有义务处处替你擦屁股。
这么说,LZ懂了吗?
5000 我们所不接劳动争议
10000 我们所不接员工案源
50000 我来这个所前原来做过一些劳动争议
100000 我其实专门做员工劳动争议
500000 我给你们全公司员工做劳动争议
1000000 我做你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