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
公职人员侵占村集体组织利益的问题在很多地方都还存在,公务员必须是居民户口,不享有村集体组织的权益,现在虽然有些地方搞房地分离,房子可以被居民继承,但好歹地是没有的。
公职人员退休回去变成乡贤,是不是意味着户口也要迁回村里?不是这个村的人,凭什么来指手画脚。而退休公务员户口迁回村里,村集体组织就得按照村民为其分配山林土地、宅基地等利益,那不就等于变相侵占村民利益了吗?
这个提议如果执行,那可能会给官员回乡盖别墅、建农庄开了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