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更新下,目前情况是司机作为过失致人死亡嫌疑人被警方刑拘,但是没有公布是哪种过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
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现在就是不知道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不管是哪种过失,也不会是众多人质疑的因为骚扰行为迫使逝者紧急避险。那就不是过失行为了。
最新公布了遇害一分钟前的视频。
司机在20s的时间里面,行进了260m,速度大概是46.8。也就算50km/h吧。不算快,但是也是一个昏暗路段的正常速度,甚至有点快了。必须得全神贯注。
视频显示,副驾驶车窗一直是开着的。所以有便利,并不需要开窗解安全带跳窗一气呵成,在车窗一直是开着的情况下,司机很难预判乘客什么时候或者会不会要跳窗。
而且,视频显示,车辆行驶很平直,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应该是至少没有抢夺方向盘,或者过大的驾驶动作的,不然不可能开的很正常。也就是说,遇害前一分钟,司机应该还在正常驾驶。
那么,请各位看到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就迫不及待的人,不如解释下,这一分钟又发生了什么呢?司机到底是什么过失呢?
更新下,过往太多经验告诉我,在官方出公告之前,媒体或者相关人员的叙述都是有可能不可靠的。所以没必要太早下结论。
但是,如果只是骑墙,那就没必要回答这个问题。所以我还是说了一些基于我三观下的判断。
既然是判断,那肯定就是有相信和不相信。既然是基于我三观,那自然是偏向于我自己的主观色彩。
只是再次强调和解释下。
1.我并没有任何要为司机开脱,洗清嫌疑之类的想法。司法会给他公正。虽然是一个比较少见又奇怪的事件,但是其实整体的线索和案情梳理并没有太复杂和麻烦。所以在相信公安、法医的情况下,时隔这么多天,没有明确发现司机的刑事嫌疑,那么哪怕不能说完全无罪,也请给别人最起码的尊重,不要这么着急的给人家罪名。要知道在法院没有宣判前,哪怕证据确凿也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犯。更何况现在还没有什么证据。司机可能,注意我说的是可能,也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为什么要对一个可能潜在的受害者二次加害呢?
2.并没有想责怪家属找平台问责的行为。平台当然有她的责任。而家属因为痛失至亲,心情完全可以理解。只是想要真相和公道,想要相关责任方能够整改。这都是非常正常的要求。只是期望不要被某些导向所误导,最终变成一场闹剧。
3.虽然,很多人都觉得媒体人又在吃人血馒头。虽然最近几年,太多的无良媒体为了流量不择手段。但是我内心还是希望遇到这样的比较令人惋惜事件的时候,媒体人能尽可能的秉承着共情和同理心,首先去做个人。所以,我说的是宁愿相信。可能是我的美好愿景吧。
4.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家的生活节奏都特别快也压力很大。上班上学可能都内卷的严重,所以无法避免的需要寻找宣泄口。只是大家都不容易,没必要非要去比谁更不容易,更没必要让本不容易的双方去对立。激化男女对立百害无一利。
5.女孩子在外,确实应该更加小心谨慎。在生理弱势的情况下,提高警戒等级并没有任何问题。甚至有些时候有些过激,大家也都能够理解和包容。但是请注意的是。你的小心谨慎,你的提高警惕也是为了保护你自己。那么至少你的过激行为不要伤害到自己。比如跳车这样的。
所以,哪怕十分慌乱,完全没有信任感的时候,也请作为人类,有一点基本的求生本能。选择一个对自己伤害小一点的方式去紧急避险。
以上。
多年网上冲浪的经验告诉我。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骑墙,等待官方的公告!
说点带有个人三观倾向的判断。只是判断。没有依据,也没有站队。
1.我相信司法机关的法医水平肯定比《唐人街探案3》里面的靠谱特别多倍,所以,死者大概率真的是高速行驶的汽车上跳窗后后脑着地死亡,而不是什么其他的死法。虽然这种死法很不科学,但是伪造难度太大。
2.我相信,在已经控制司机的情况下,第一次释放了,并且过了18天,仍然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司机的刑事责任,那么大概率,司机真的没有刑事责任。
3.我相信,哪怕家属写了这么一封东西,全文也在找“货拉拉”官方的问题,极少提到司机的个人行为,也没有指责司机的刑事责任,更进一步说明,可能家属也认可了,司机确实没啥责任。
4.关于很多“货拉拉”司机现身说法,也有很多耐心的当地的答主分析了路线,所以我也相信这个偏航行为,虽然是主观偏航,但是应该没有主观恶意,甚至可能是当时的最佳选择。
5.我宁愿相信,受害者是自我恐惧导致的应对失当,而不是司机突发歹意;我宁愿相信家属是痛惜过度无法自已,而不是想讹平台一笔;我宁愿相信媒体和众多义愤填膺的看客们只是正义感爆棚,而不是键盘侠吃人血馒头。
最后,我愿意相信我国的公安和司法系统。这件事情,很快就能水落石出。也希望相关平台能更加规范运营杜绝风险,更多的女性同胞能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也拒绝性别偏见。
看了下新闻,这路线我太熟了,曾经每天上班都是这条路线:
我也开过一段时间的滴滴和顺风车,经常接这一片的单子。
补充一点事实吧:
A绿线:原定路线确实是看起来是最短的路线(走西二环南下,走枫林路向西),但实际上当你真正开车的时候就会发现,西二环那个位置是不能直接掉头的,掉头大概就需要多开一公里,而且枫林路一段红绿灯非常多,如果是白天确实是非常非常堵。尤其是路过西站那里更是赌成狗。
B红线:岳麓大道是一条限速70的封闭路线,但整个红线全程只有3个限速摄像头,老司机基本上都是全程80+来开的,只要不是早晚高峰,几乎必然是红线更快。
我不知道货拉拉是怎么来算运费的,如果是滴滴的话,加上怠速的计费时间,除非是完全没车的时间段,否则B线一定比A线价格低,而且怠速还费油,属于双输。做为非常熟悉线路的司机,我非常负责的说,如果是我开车,即使是早晚高峰,我也一定选择B线。
所以,我并不认为B线有绕路的嫌疑。
最后就是我在图中标出的C蓝线:按理按照省钱的思路,最合理的选择是岳麓大道一直往西,然后走东方红路一直往南,这里已经接近长沙的最边缘了,车很少,东方红路还是一条8车道的大路,除了有一段在修地铁,几乎不用怎么等红灯。
但是!如果是早晚高峰,从岳麓大道左拐上东方红路的路口每天都会堵平均3个灯以上(如果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基本上20分钟),所以有很多司机在高峰的时段会按照货拉拉司机选择那条很绕的小路:
真正很熟悉这段路的老司机就知道,这一段绕过了一个要等很久很久的红灯,但唯一的问题是,这个整个区域都是工业园,白天人很多车来车往;但是即使是工作日,到了9点以后,也几乎都是黑灯瞎火了。
所以我个人不负责任地分析:
1,司机的路线选择基本是合理的,但是为什么晚上九点以后没有直接走蓝色C线,而是依然选择了绕工业园区的路线,有点不合理。
2,我怀疑女孩子是在多次改路线以后,对司机产生了巨大的不信任,然后做出了一些激烈的举动。
3,非常遗憾的是,如果她是在佳园路跳车然后发生不幸的话,其实真的只要再过一百多米,车子就会转到桐梓坡西路,一条非常热闹的6车道、灯火通明的大路上了,这条路每天任何时段都挤满了从长沙往西出城的车子。
可惜啊,真的就只差这百把米的距离了……
我家离出事地点才2公里,而以前没装修前租住的地方在金星路,离女生出发地也很近,因此我对这条路很熟悉。要是我是司机,也会选择司机的路线,因为快,近。以前我们经常没事去女生出发地旁边的全明星篮球中心打篮球,我都是走这条路往返,走西二环到梅溪湖步步高简直就是在绕路,路窄不说,还很堵,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长沙的这段路晚上9点的时候也会堵车。
今天吃早餐的时候我老婆告诉我这个热搜,说是家附近的曲苑路出了这档子事,我完全不知道有这回事。听完了我当时下意识就说,这个女生是不是怕出事而跳窗,这条路司机完全没有机会下手啊。
因为我对这条路熟,走岳麓大道首先都是路灯,比较亮,也有很多摄像头,虽然限速70,但是实际上车速很快,避开摄像头的位置,开到90甚至100都可以。
从岳麓大道下了进入旺龙路,到佳园路,就是个单行道,进入林语路,再拐到曲苑路,这一片有个小学,还有好几个公司工厂,所以早晚高峰会比较堵,但是晚上很通畅,也有几个红绿灯,但是不多,印象里几个公司门口都有摄像头,其他的地方也有,但也不多,然后没多久就可以进入东方红中路,这也是一条大路,有路灯,车流多,晚上还算通畅,部分路段有摄像头,部分路段没有,因为在修地铁,麓松路有很长一段没开路灯所以比较黑,一般没什么车,我为了避开车流每次都走麓松路,但是这种路段有时候会有行人走过反而危险,而且离曲苑路大概才2个十字路口就是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还有麓谷派出所也不远,旁边都是小区,这边居民也不少,我想给司机一百个胆子也不敢乱来吧。
所以我当时在想,是不是从大路上下来,从路灯多到比较黑的地方,这个女生一下子给吓到了,又是半夜三更的,可能女生说要换路线,司机说这个路线快,发生了争论,女生就想办法跳出去,车速快的过程中,女生发力一跳,可能腿没有蹦出来,被高速车一挂,下半身朝前,后脑勺着地了。
这也只是我当时一瞬间的想法,原因是我对这边的路太熟了,经常为了避开拥堵走各种小路,不能作为依据,一切还是交给警察来判断吧,不必上升到男女对立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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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人开始对我进行批判了,无奈,我是个非常尊重女性的人。
我这个回答只是早上吃早餐听到了老婆对热搜的描述,说是在曲苑路,我脑子下意识蹦出来的基于对路况的判断,无关案情。
我只是认为,这条路线,不足以证明司机是否存在犯罪动机。
我把在其他地方的评论补充一下吧。
司机作为唯一目击者,也是唯一嫌疑人,不能听司机亲友团的评价,也不能看我们这种本地人的描述,这些都不能作为证据,证据就得看官方的,所谓的民间探案推理都不能作数。
一切都要看警方对其审讯,如果真的是罪,警察一定会想办法打破其心理防线。
从犯罪动机上来看,司机完全有可能实施了语言骚扰或行为骚扰。
因为生活中性骚扰真实存在,无论男女,但概率上,男性骚扰女性的概率要更大。
我老婆怀着孕在北京地铁上都被一男一女拍照骚扰了,我看到了直接怼了回去拍什么拍,那男的身边估计是他的老婆,打扮的男的时髦女的花枝招展的,都是40-50岁吧。我怼完说删了照片,当时我也是一时激动,我老婆还怪我没照顾好,怕她大着肚子受伤害,事后想想也是,万一打起来了,受伤害最多的还是我老婆。
我认为保护好自己的意识是很必要的,采取的措施则多种多样,早上我跟我老婆说,如果万一你遇到这种事情了,在性命和所谓的贞洁面前,我希望你虚与委蛇保住性命,就当是被狗要了一口。
因为两害相权取其轻。
至于一些不友好的,我就不理了,希望知乎不要再跟微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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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下班开车回家,从梅溪湖出发,途径了东方红中路,东方红还是在修地铁,路线画的乱七八糟,还有很多练车考驾照的,基本上大多数车在这儿都违过章。
我为了回家方便,没有继续走东方红中路,而且拐进了曲苑路的一截儿,离女生出事地点有一个街口距离,旁边就是师大附中和附小,路上我说奇怪啊,难道是出了事这条路的路灯都打开了嘛,老婆说还真是,每次路过都是黑的,这下居然开了路灯。曲苑路两旁这一截儿停了比较多的车,都是附近居民的,人不多,行车也少,比走东方红中路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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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7点多去西站接我妈,来回走了岳麓大道,有点堵车,比平时多走了15分钟,完全排除掉了西二环,基本上都是红色的。
去的时候从东方红中路看到了林语路,发觉林语路和东方红中路交口的这一段还是没开路灯,去接的路上我跟我爸提及了这个案例,也在想为啥这一段还是不开路灯呢?
回来的时候在西站特地查了一下高德和百度,平时我用惯了百度,在城里高德感觉老是变化路线,不是很方便。
发觉百度地图完全没给出西二环这条路,高德倒是给出了这条路线,但是是最慢也最曲折的,换正常的司机都不可能走西二环到枫林三路的。
这几天我带着老婆一直想从河东开车走一遍一模一样的路,但我老婆有点怕就没走成。
今天我老婆没出门,刚刚我一个人两点多从河东万达出发,从上银盆岭大桥到岳麓大道,在差不多女生出发的位置开始计时,可能有点不准。今天的岳麓大道车比较多,岳麓大道是双向八车道,加上辅道就是12车道,是长沙的主干道之一,一路速度不快,因为这几天降温下雨开车的比较多吧。
速度虽然不快,但是不堵,至少是在持续行进,车速维持在50-60之间,平时晚上9点能开到90以上。
一路上岳麓大道红绿灯还是不少的,但是基本上都比较通畅,因为直行的绿灯基本常亮,但摄像头很多,限速拍照的不少。我趁车速低和路口等红灯的时候用右手指划拉了手机截了两张图。(这种行为不安全,尽量避免,平时我都是用百度地图语音导航功能,我觉得百度地图小度语音功能还是比较强大的)
至于车速为啥有一段特别低是因为在货拉拉司机下岳麓大道的前一个口子那,有两个车追尾了,作为吃瓜群众看了一眼就开过去了,只记得前车主是个长发飘飘的美女。
到了货拉拉下岳麓大道的口子,我也右拐驶入辅道,运气比较好,左拐灯是绿的,顺势就进入旺龙路,还是那条单行道,右拐进入麓松路,发现路旁的桃花盛开着,花瓣随着风雨飘荡,不禁有点伤感。
从麓松路掉头,在林语路交叉口右拐,这几条路都比较宽,尤其是林语路,路况好,今天行车少,应该是没到晚高峰的原因,这条路除了有点拐,其实比走东方红中路要顺一点,因为东方红中路红绿灯太多了。
然后从林语路到曲苑路,三岔口没有红绿灯,左拐在路边停了下车,拍了一张照片。此处虽然没有红绿灯,但是有摄像头,可以拍到曲苑路。往前走就是曲苑路和桐梓坡西路的交叉口,有红绿灯和摄像头。我在此处短暂停留,就继续开车回家了。
其实曲苑路路况也比较好,平时没什么车,但是只有一边有路灯,印象里晚上好像是没有开的。
真的感觉很可惜,明明只有几十米就是大路了,我实在是不知道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我原原本本地走完这条路,却弄不明白,无论是哪个推测是真实的,我只知道这个年轻的生命就此消散了,仿佛她从来没有来过。
不得不说最近几天都是十分伤感的。走完这条路,这种情绪更加复杂。
我养了两只狗,一只白色比熊叫布丁,三岁,一只棕色泰迪叫芬达,四岁,都是我跟老婆从小养到大的,跟着我颠沛流离从北京到长沙,又回老家,走南闯北。去年放老家养了半年,它俩过得很开心,每天在院子里蹦蹦跳跳的,从院头打到院尾,调皮捣蛋坏事干尽。就是跟在长沙比,浑身脏兮兮的,再怎么洗都白不了。我记得第一天带它俩回去的场景,就跟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一样——当我推开院子门,它俩一下子窜出去蹦到了门口稻田的泥巴里,把我把我给气的。今年本想着过段时间再接过来的,只是没成想这一等待就是永远。
27号早上接到我妈通知,吃早餐的时候只有芬达围在身边,布丁不知为何突然就不见了,然后就使劲找,最后在洗衣机旁边的角落里找到了它的尸体。
没有任何症状和病因,就这样悄然无声的离去了,仿佛它从来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一样。我无法理解。
我妈把布丁埋到菜园子里的时候,芬达抱着布丁一直不放开。
然后接下来几天芬达都不敢一只狗呆着,无论去哪都得跟着我妈,于是才让我妈把芬达从老家带过来。
后来,又看到了达叔离世的新闻,真的是百感交集。
或许我们这代人在长大,变成熟,市侩,圆滑的路上,忘记了最重要的,那就是他们一直在等待,却也一直在老去。
希望他们在天堂都能过上更幸福的生活。
希望疫情赶紧过去,无关国别,只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我们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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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一次,以后再也不提了。
今晚下班比较晚,又从银盆岭大桥上岳麓大道,然后开始估摸着时间,告诉老婆说再走走那女生生前走过的最后一条路。
老婆打着电话没注意听。
车速还是50左右,复工了的长沙城,车多,人多,车水马龙,一片繁华。长沙城的夜景很美,银盆岭大桥上看湘江两岸,全是高楼大厦,霓虹灯光彩夺目,姹紫嫣红,甚至还能看到波光粼粼的江面上的倒影。我想那个女生以前肯定很喜欢这个城市的夜景吧。
不知不觉就到了旺龙路,拐进了麓松路,不知道是不是和我的记忆出了偏差,麓松路到调头这一段是开着路灯的,虽然只有一边开着,远处和东方红交叉口则没有开。
而后到了林语路,则完全符合我的记忆,一直到头都没有开路灯,因此比较黑,有的司机就不讲道理的开着大灯,颇为无奈。
曲苑路到了。令我没想到的是,100米不到的路程,居然全程开着路灯,和我的记忆完全不一样了。
可能是我真的忘了吧,或许这个女生的消息过几天就再也激不起一朵浪花了,正如我的记忆一样。
希望未来所有的所有,都能冲破黑暗,奔向光明。
我觉得,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甚至还在吃人血馒头。
首先,我相信警方的能力。司机在审讯室熬了三天,警方所面对的巨大外部压力还都是不利于司机的;同时,法医有条件对死者尸体进行完善彻底的尸检(不同于受伤者,很多细致彻底的尸检没法进行)。这一切都表明,司机是没有问题,甚至是那种内心图谋不轨的问题都没有。作为一名刑事侦查科学的爱好者,我敢说绝大多是人可能对刑事审讯没有什么概念。刑事审讯给人带来的巨大心里压力,绝不是一个普通人能顶住的。多少有罪的嫌疑人,“后悔椅”一坐,十几个小时内啥东西都招了,在舆论引爆的前提下,司机被警方审了三天,最后释放。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司机给出了一个警方完全相信且完全合理的解释。刑事警察见过地案件多了,各色各类地人见的也多了,并不像大家想的那么好糊弄。
还有法医,现代法医科学的进步也是今非昔比的。凡是接触,必有痕迹。而且这种案件对于法医来说又简单的要命。嫌疑人没有条件没有能力对尸体进行足够的伪装破坏。尸体可以进行彻底的解剖和检查。大量的交通事故也为交通创伤学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可能都建有完善的模型。法医的检查也印证了司机在审讯室的供词。
还有跳窗,60+的速度,要从车窗跳出去,是一件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人都有强大的自我保护本能。你看多少花了几千块钱去蹦极的女孩,站在蹦极台上犹豫二三十分钟还是放弃了。但这个女孩竟然毅然决然地跳下去了,说明在跳下去当时,她面临了非常巨大地心里压力,这种压力促使她战胜了自我保护地本能,才会做出这种过激地行为。
可是司机既然老老实实的,那女孩怎么会有心里压力呢?我觉得真正的凶手就是那些为了流量,大次宣扬极端个别案例挑起男女对立,甚至现在还在吃那个女孩“人血馒头”的无良媒体们。
现在的我们都被这些极端个别的案例信息包围着刺激着,甚至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上个微博热搜提醒你一下。作为弱势的一方,女性对于这些案例会比我们更加敏感。大家都觉得看看这些东西,增强一下自我防护意识没什么不好,但是这些案例会影响你的潜意识。那个女孩既然敢深夜独自上货拉拉的车,说明在她现实的社会经验中,这种行为是安全的,是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不然她就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比如让个朋友跟着一起(无论男女都行),或是安排一个早一点的时间,再或是和司机分开赶往目的地,她既然敢这么做而且还在车上和同事聊天,说明这个决定没有越过她心理的安全区。但是在发现导航偏离,道路昏暗的情况,她的“应对危机模式”迅速启动,肾上腺素飙升,脑子里之前恶性案例一件一件想起来,更加刺激了她的恐惧神经,她的判断能力已经不清楚了。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心里压力会越大,最终超过了阈值,做出了让人心痛的一步。
她的自救行为可以说非常的不理性,她完全有更好的选择。她可以用手机发微信相同时求助,可以共享实时位置,这些行为司机完全无暇顾及,也发现不了;可以用手机报警;甚至真要跳窗,可以在等红绿灯时候跳窗,或是在拐弯减速的时候跳窗。反过来说,如果司机真的对她图谋不轨,她即使在偏僻小路跳窗成功,她有把握能跑得过男性司机吗?偏僻小路正好方便实施犯罪,最终结果还是羊入虎口,送上门来。相信她在正常情况下,绝不会做出这样不理智的决定。但是过度敏感的神经刺激着她,让她的心里压力每分每秒与时剧增,让她感觉到和司机一起呆到驾驶室就是呆在炼狱里,必须马上逃离,冲动之下做出了极端选择。
那些无下限地媒体,为了流量,为了故事地耸人听闻,春秋笔法,断章取义,编造事实,挑动社会情绪,这位年轻女孩的生命就是对此的反噬,他们依然用这个女孩花一样的生命吃着性别对立的人血馒头,不能不说是巨大的讽刺。
2.22日更新:司机已因涉嫌过失杀人被刑拘。也就是说以警方目前持有的证据
1.没有微博传言的车内控制猥亵/强奸/试图强奸,否则应当是强制猥亵罪+结果加重犯或者强奸罪+结果加重犯。
2.没有参与女孩跳车过程,没有实施实质性伤害。否则应该是故意伤害致死。
3.司机有责任,从责任严重到中等到轻微分别是
(1)最严重:言语性骚扰出言不逊导致少女恐慌跳车。但是最近的女孩好心情证据发生在跳车6分钟前,逻辑不通。
(2)中等:双方出现争执/误解,司机的发言/行为构成了女方跳车的因果关系。
(3)轻微:不作为型过失杀人,如少女跳车时有能力制止却放任结果发生。
微博断案目前来看基本坐实扯淡了,现在已经进入刑事通道,我个人相信官通。只是希望不要让舆论裹挟法律
2月6日发生的事情,司机要么在局子里坐了接近20天,要么人都放出来了,警方都没考虑性侵之类的,微博上面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南方系疯狂暗示性侵,你们就信了?
涉女涉性涉外的全民愤怒案件,反转了多少都不记得了吗?
该不会以为在里面调查,就真的是和风细雨的在问吧,专业审讯恩威并施很凶的,货车司机这种平民没点反侦察手段,根本扛不住。
微博全民愤怒都扑向司机,人家怎么回归正常生活?
知道为啥电动车法定戴头盔吗?头部摔伤真就是薛定谔的后果。
三四十的时速,身上其他地方基本就不会伤筋动骨,动能摆在那里,但是摔到头,你不知道摔到什么东西上,不知道会不会撞到各种薄弱点,脑子里撞出奇奇怪怪的血肿,可能看起来速度不快,撞一下头人就走了。
人家大神都考证出来了,司机偏航和百度地图导航高度重合,嫌疑更小了。
还什么国男恶趣味发无码照片,无码照片是人家亲人自己发的,包括无码全名、联系方式、病床照片,关国男什么事?
目前官方没出正式通告,但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司机偏航路线偏僻、女孩本身性格就普遍纤细敏感,沟通出问题恐慌跳车,跳窗的话一般上半身探出来坐在窗上,后脑着地致命很正常。
至于微博媒体,什么头条啊澎湃啊南方系这种沪派粤派媒体,他们报道的当做放噗就行,基本靠编,东北山东河南安徽人都懂。
刑案相信官方基本没问题的。
调查结果公布, 这么详细的通报还蛮少见的, 解答了网友很多的疑问, 特别是司机和女生在车内发生肢体冲突的猜想被否定了
根据通告, 女生发现偏航后要求司机停车, 司机不予理睬, 女生经过未知的心理活动之后, 将身子探出车窗, 然后没支撑住身子掉了下去, 这种情况其实司机也是挺难办的, 急刹很有可能飞出去, 保持原速又是不作为, 点刹又是现在这种结果, 也不知道通报里的点刹是怎么"点", 可能不敢急刹所以想要慢慢停下来, 结果没完全停下来时女孩已经出事了; 也可能看到女孩探出去后稍微点两下降下速看看情况先
可以看到司机减了速(不知道减到多少), 开了双闪, 当时路上可能还没别的车了, 依然出事了. 所以坐车时千万不要把身体探出车外, 探个头啥的万一车辆挨着别的障碍物开上去, 头就没了, 半个身子探出去, 就有可能像这个事件一样摔到车外, 老老实实系好安全带, 等车停下来后再下车
这个事件应该就算告一段落了, 猜测司机不会被判太久, 毕竟这种情况下很难有百分百保证探出车窗后不摔落的方案
另外警方多次试验后得出结论是司机走的路线能快4分钟, 而在主观体验上是红绿灯更少, 之前心惊报说慢6分钟果然还是挑拨舆论的老套路, 对他们家来说见怪不怪了
以下是之前的回答
视频里的信息很有限, 给出了一张路线图, 然后说司机偏航, 我在其它答主那看到提到了司机"三次偏航", 不确定这个三次是答主自己说的还是家属说的
因为感觉只有路线图和时间是有用信息, 所以我在百度全景上跟着司机的路线以及货拉拉推荐的路线都走了一遍, 然后整理下我对路线的观点
首先我的观点是, 司机嫌疑无法摆脱, 但是用路线说明情况很牵强, 就家属提到的偏航, 我更倾向于这是两种可行路线方案之间的选择
先贴个视频里的路线截图, 绿色是货拉拉规划的路线, 红色是司机走的路线
看下路线起点, 可以看到从天一美庭搬家, 一出门只有一条单向车道的路, 这条路就是司机走的路, 也就是所谓的"偏航", 如果想要跟着导航走怎么办呢?
看, 这上面其实也是有路的, 就有点像在大人行道上走车, 我们继续往前走20米
可以看到这里其实像是个停车场, 然后有个小缺口可以通往下面的路, 然后上高架
可以看到, 百度推荐的路线也是走这里的, 但是这就有一个问题了, 我们把路线去掉
我滴个度爷, 这条路好像是单行道啊? 而且仔细看看会发现这其实跟我们第一张截图在同一条小路上
好吧, 硬着头皮跟着度爷走下去
度爷啊, 这就是你不厚道了不是, 这条路是单向的啊, 而且其实这个路线跟货拉拉给的路线不太一样, 货拉拉明显刚出门就上了西二环, 我们回到最初的起点, 现在换一个路线
我们出来了, 这条路方向对了, 直走下去就跟规划的路线方向一致了, 但是走的是西二环辅路, 整个过程没走西二环, 而且路线前期都是单车道
我们再来看看司机走的路线, 回到订单起点
再往前走几步, 出来直接就是上高架了, 但是有一个问题, 方向一直是往前的, 这个地方并没有可以拐弯的, 直到往前跑了很远才可以拐弯调头, 而按照视频里提供的司机走的路线, 在这里附近就有一个可以调头的地方
不知道是做视频的人不用心信息有误差, 还是非本地人找不到路... 调过头后这一整段都是大陆, 没啥可以变路的了, 反而比走西二环辅路好
继续顺着岳麓大道走下去, 直到第一个转弯
这个路线有个我很好奇的点是, 为什么接下来的路线要这么走
而不是走我标绿色的路线, 显然走绿色路线看起来会更近一点
然后走下去, 我就发现, 哦原来是单行道只能右转
其实这里已经算是不小的马路了, 虽然两旁树多, 但是路灯是有的
女生就是在这附近跳的车
可以看到, 在跳车地点往前走几米就是大马路了, 拐个弯走下去就到达目的地, 是一条很可行的路线方案, 而且从头到尾整条路上都是有路灯的, 除非路灯坏了, 不然途中这两段小路应该只能称为"偏僻", "安静", 而不是"昏暗"
这是我觉得路线不能说明问题的原因, 两条路线方案都有其合理性, 而且大家跟着全景地图把两条路线走一遍的话就会发现, 两条路线并没有明显的谁比谁好, 而且就我不熟悉当地路线的情况, 我会出门直接右转, 然后走上司机走的这条路
换个角度, 假设货拉拉司机想要对女生实行性侵犯, 除非司机有预谋, 下了决心今天就要干一票, 否则从觉得女生好看, 到萌生歹意, 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一个普通人要走上犯罪的道路, 是需要犹豫好一段时间的. 而在刚下订单的时候司机是不知道女方长什么样的, 第一次见面是在司机到达天一美庭时, 一开始司机只会觉得女生好看, 需要一段时间才会往想要犯罪转变. 这个转变可能在搬运期间, 也可能在路上, 也就是说, 司机选择这条路线, 可能真的只是觉得这条路线更好, 而不是想为犯罪提供便利.
那么女生为什么会跳车呢? 一开始我觉得可能是恐惧心理引发的, 如果道路真的如家属所说很黑暗, 甚至只能看到车灯, 那么一个23岁的女生跟一个陌生人在一起, 是有可能非常恐惧的, 而在恐惧之下做出在我们看来过激的避险行为是有可能的, 但是如上面我们走过的全景图所示, 沿途都是有路灯的, 我觉得不是因为阴暗而恐惧
还有一点, 如果路上黑暗, 安静, 那么只会让女生想要躲在车里, 而不是离开车里, 去到那个让她恐惧的环境中, 所以如果真的是女生自己跳车, 只能说明她觉得威胁来自车内, 也许是恐怖的环境让她联想到滴滴奸杀的各种案件, 进而吓到自己, 也许是车内真的发生了什么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 24分女生还在工作群聊天, 而30分司机就报警了, 折去女生从还有心情聊天转换到觉得自己处于危险, 以及司机从事故发生然后决定报警, 女生出现未知情况到跳窗其实可能只有不到4分钟, 这4分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实在难以想象一个大姑娘为什么会莫名其妙跳车, 而且是在前方就是大路的时候跳车, 这不应该是对阴暗小路的恐惧, 如果真的像大家猜测的那样, 司机要图谋不轨, 司机是不是开始动手了?
但是要动手的话, 为什么要把车开到这么靠近大马路, 而不是在这小路中间, 而且这已经是最后一段小路了, 再走下去直到终点都是大马路, 甚至想停车都不方便
如果司机以性侵女生为目的, 不应该继续把车开到这里, 如果女生真的遭遇性侵威胁, 车里真的只有女生和司机两个人吗?
进一步的, 事发地点是否有监控? 车上是否有行车记录仪? 女生真的是跳车吗? 路线看起来这么合理, 司机真的是这么走的吗?? 这里是不是第一现场?
事发是2月6日, 今天已经是21号, 15天过去了, 为什么视频只提到了路线信息, 是不是警方没提供更多信息?
视频给的信息太少了, 光编故事都能编万千结局, 还是等警方公布调查结果吧, 舆论多点关注, 破案的速度就会加快一点
补充下评论区其它用户提供的信息,因为醒的有点晚评论太多了没法全看完,可能有些更早补充在评论里的信息没能发现,请见谅
我也是突然才想起来, 我再补充个驾车的, 这个看起来就跟货拉拉的差更多了
早上醒来收到知友说回答被人洗稿了,我去看了下,里面基本就是直接复制这个问题下几个答主的回答的
虽然没有直接问我要授权,但是我设置的是允许转载,他的图片也没去水印,所以也就是游走在侵权边缘
我不靠这种流量吃饭,对我也没啥损失,但是有一点得声明下,正如上图选中的文字,“亲自开车验证”,之后跟上我截的图,这会给人一种是我自己开车验证的感觉
特此声明:本文从未直接表达,或暗示,“本人亲自开车走过”这一思想,所有截图都是基于百度全景地图
当然,我觉得现在大家确实很期待有个有条件的网友开车走走这段路然后录个视频,期待有心人
另外补充下23日的进展
除了之前大家都了解到的信息,长沙警方已经成立了专案组调查此事,大家可以保持适度关注
适度的舆论能推动事件发展,但过于偏激的舆论也可能绑架当事人和办案机关,还望大家理智发言
本来打算开高德验证下,但是它得填我货车信息。。。实在发展不出来一辆货车
想进一步了解的可以去看一下这篇回答
红网时刻长沙2月23日讯(记者 赵翼鹏)记者从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获悉,2月23日,“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3日 19:20左右的新闻, 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了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百度百科
应注意的是当前是为了调查司机而采取的刑事拘留, 而不是定性, 也意味着无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 等 都是有可能的, 接下来静待警方公布事件经过即可
目前大家的猜测呈两极分化的很大原因是没有足够确定事件经过的信息, 这点对于警方来说应该不是大问题, 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了
B站有网友发了实地重走视频了
可以看到在刚拐进小路后一路都是很昏暗的, 有一段路灯距离较远, 还有一段路灯只开了一侧, 在另一侧行车关灯后伸手不见五指, 反而是事发路段的灯光还算是正常
那么女生在昏暗环境下产生恐惧心理的可能性就不能排除了
今天有点忙, 没来得及逛知乎, 再过半小时就25号了, 更新下今天的一些信息
女生父亲和南都记者重走的视频片段
同款车型重走的视频片段, 可以看到这个车型座位偏高, 跳车窗会比普通小轿车方便
和司机家属的对话
新京报长达两个多小时的重走两个路线的视频直播, 给出的结论是货拉拉推荐路线比司机走的快6分钟, 明天要是有时间再完整看一遍
事发时附近厂区的监控片段, 只有两秒
央视和中纪委发声
亲属与货拉拉(不是司机)协商一致, 平台将整改, 并给予一笔不公开的赔偿
种种迹象表明事件接近尾声了, 期待公告
3月1日, 更新下, 一个是几天前法医认为女孩自行跳车概率不大
另外今天中午法治在线复盘该事件, 其中有家属的采访, 救护车人员采访, 当地群众采访等, 但是依然没有最终定音
看文章来看,感觉有点怪,应该首先是声讨司机如何逍遥法外这一件事情,而不是把矛头指向平台。如果这事情真属于刑事案件,司机才是嫌疑人。
《唐人街探案》里,秦风一直想完成一次完美的犯罪。
完美的犯罪有很多种定义,最高端的当然是无形中杀人,毫无嫌疑可言,然而,最基础的一种是,哪怕杀了人,也会因为没有充足证据而被释放。
如果这名女生真的因为司机而死,那么司机是否也算完成了一次“完美犯罪”呢?
毕竟网上冲浪多年,遇见这样的情况我已经学会了等最后的结果。
反转的事例太多了。
你们冲在前面的不怕被打脸,我还怕被误伤。
第一,你们不是公安大学毕业的,也不是福尔摩斯、柯南和狄仁杰。你们对事件全貌的了解,所有的信息全部来自于网络,说白了,第一手资料在警方手里,不在你们手里,你们没有警察懂刑侦,懂破案。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不要去联想,不要自己去想当然的编造一个说服自己的故事,这是一件沉痛且严肃的事情,这不是你们的编故事大赛。我们最终要用事实说话,事实并非在你们的大脑中还原,而是依赖于警察的调查取证和缜密分析。即使结果真的如你们所联想的一般,也不是你们的功劳。
第二,相信警察,会给女孩一个交代,不要有罪推定。司机有不有罪不是我们说了算,是法律说了算。微博上的那些骂警察的言论说好听点是一种无知的行为,是情绪支配理性导致。
第三,不要轻易被挑拨,不要跳入有心人士的性别对立陷阱。
经过长期的米兔运动考验,我现在对涉B新闻一向比较慎重。
有2个利益相关方一直都在试图把问题往涉B上的靠,一个是持B人,一个是新闻妓者。
前者可以通过涉B,强行为其他利益相关方安一个“动机”。
后者可以利用公众喜欢看下三路的心理,把普通问题转变为涉B问题来提高流量和关注度。
所以说,如果看到“某女性在被抢劫过程中跳车死亡”,一般来说谴责抢劫犯问题不大。但如果是“某女性在被性骚扰过程中跳车死亡”,那十有六七是恶意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