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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建立时期有没有屠城的记录?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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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用户川丹丹 引用的我就不赘述了,随手讲讲一些其它的。

一、破城之后掠夺妇女

川丹丹引了《明太祖实录》中的这一条:

初,诸将破城,暴横多杀人,城中人民夫妇不相保。上偶出见一小儿立门外,问曰:“尔何为?”儿曰:“候我父。”曰:“尔父安在?”曰:“在官养马。”问其母曰:“亦在官门下,与父不敢相顾,但以兄妹相呼,我不敢入,故窃候之。”上为之恻然,即召诸将谓曰:“比诸军自滁来,多虏人妻女,使民夫妇离散,军无纪律,何以安众?凡军中所得妇女,当悉还之。”明日,聚城中男子及所掠妇女于州治前,至则令妇女居内,男子列门外两旁。纵妇女相继出,令之曰:“果夫妇,相认而去,非夫妇,无妄识。”于是夫妇皆相携而往,室家得完,人民大悦。

实际上这是润色后的版本,原始版本在《明本纪》中,老朱只让退还了那些有夫之妇,而大约一半没有婚配的,则许配给了弟兄们:

初,城中杀伐甚众,存者少。纵有存者,夫妇不相认。一日,暇,上马台前一小儿,但能言语,不知人情,上谓小儿曰:“汝父安在?”曰:“与官人喂马。”“汝母安在?”曰:“官人处,有与父娣妹相呼。”上知不可。明日,会诸人,喻曰:“兵自滁阳来,人皆只身,并无妻小。今城破,凡有所得妇人女子,惟无夫未嫁者许之,有夫妇人不许擅配。”期明日,阖城妇女男子尽行会衙门前。明日,依期而至。上令妇人入衙,以男子列门外街两傍,令妇人相继而出,下令曰:“果真夫妇,即便识从,非夫无妄为。”令既,妇女出,完聚者半之。

也就是说,破城之后,朱元璋并没有像《明太祖实录》所说的那样“凡军中所得妇女,当悉还之”,这样太不近人情了,朱元璋此时还只是一个小军阀的头目之一,没这种主角光环。

实际上,老朱首先对于部下掠夺妇女表示了理解:

兄弟们都是千年老光棍了,俺朱重八能理解的(兵自滁阳来,人皆只身,并无妻小)。

然后话锋一转:

但是呢,俺们也不能太不讲究,那些有丈夫并且还活着的妇女,兄弟们就手下留情,放回去;那些没有婚配的,就当你们两情相悦、喜结连理了(今城破,凡有所得妇人女子,惟无夫未嫁者许之,有夫妇人不许擅配)

这是乱世中一个有水平的枭雄的做法。

对这些有兴趣的可以看看王崇武的《明本纪校注》,他将《明本纪》中的记载与《明太祖实录》做了非常详细的文本校勘,能够很直观的看到《明太祖实录》对于某些事件的润色。

二、朱氏军队草创初期的劫掠

在朱元璋正是确定夺取天下的目标之前,其最多只能算小明王手下一个实力较强的军阀,因此,其所作所为难免带有乱世军阀常有的印记。

例如,渡江之后,为了激励手下来源五花八门的军队斗志,朱元璋果断玩起了“期货政治”,向手下将士许诺:前方太平好地方,美女钞票大大滴,你们别跟个乡巴佬一样,看到点“粮食孳畜”就幸福得摸不着头脑了,兄弟们,拿下太平,美女、钞票、财宝通透都是你们的。

时诸军饥馁久矣,一视粮食孳畜,尽意欲取,意在盈舟而归。上视军意不过图财而已,此去再欲复渡,恐事难为,不能掳有江东。因是以刃断群舟之缆,推入急流,须臾船漾漾而东下,诸军恐之。有告上曰:“如此若何?”上谓诸军曰:“前有州曰太平,子女玉帛,无所不有。若破此一州,从其所取,然后方放汝归。” 《明本纪》

再例如,朱元璋在占领金陵之后,逐渐摆脱了“流寇乱贼”的定位,开始有意识的约束军纪,但是朱元璋手下的军队来源太杂(有濠州红军老班底、归顺元军、山寨土匪、巢湖水匪、长枪军等等),在元末这个“人民如草芥”的年代,杀人夺财之事,很难避免。例如,攻击京口之前,朱元璋就很担心手下这一批无组织无记录的豪杰:

将欲发兵取京口,上不亲行。恐帅首纵诸军焚掠太甚,犹豫未决。 《明本纪》

三、建国前的杀戮

1368年,朱元璋于金陵建国,国号“大明”。

在这一时间段的前前后后,应该来说明军的军纪与十几年前的渡江前后有了质的飞跃,因为朱元璋是下定决心以王者之师来规范自己的队伍的,他的目标是天下,而不是一城一地的子女玉帛。

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是有一些比较残酷的杀戮存在。

3.1 北伐

首先是北伐时,对抵抗最激烈的东昌地区实施了屠城式杀戮,目的可能是为了威慑后面的城池。

《纪事录》“戊申年”

二月,攻东昌,坚拒数日。大军四面登梯克之,遂屠戮,纵军掳掠,焚其房舍而去。

对于东昌这个的地方,我们要尤其注意。东昌沟通南北,无论对大都还是金陵,都是至关重要的战略堡垒。由南伐北,东昌陷落,则大都危,因此元军在东昌是有重兵把守的,因此抵抗激烈;由北伐南,东昌陷落,则金陵危,这也是为什么几十年后的靖难之役中,朱棣在东昌被打得这么狼狈。

东昌之站的特殊之处,在宁王朱权的《通鉴博论》也有隐晦记载:

大明克取东昌。

而其余各地,在《通鉴博论》统言“归附”。

北伐过程中,除了东昌,还有两处山寨也遭到屠戮。《纪事录》“戊申年”条:

怀来县有大、小二寨,攻之,土人力战,不克。大军梯登屠之。

3.2 南征

除了北伐,在南征方国珍之时,朱亮祖部也对所下城池进行了无差别的杀戮和掠夺,但这一点我们更多的要从朱亮祖这个人来讲,跟朱元璋关系其实不大。实际上,朱元璋对于朱亮祖的不守军纪应该也是很恼火的,建国之后,朱亮祖也是因为在这一带擅作威褔被朱元璋将他们父子活活鞭死。

朱亮祖出身长枪军,这只军队的特别就是战斗力奇高、军纪奇差,攻城略地所向披靡,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朱亮祖是他们最杰出的代表。

在朱亮祖出征之前,可能想着这小子出了名的不守规矩,于是朱元璋特意把他叫过来提醒了一番:

命参政朱亮祖帅浙江衢州、金华等卫马步舟师讨方国珍。上曰:“方国珍鱼盐负贩,呰窳偷生,观望从违,志怀首鼠。今出师讨之,势当必克,彼无长策,惟有泛海遁耳。三州之民疲困已甚,城下之日,毋杀一人。”于是亮祖顿首受命而行。 《明太祖实录》

至于实际执行结果如何,《明太祖实录》没说,但是在其它史料中可以见到,朱亮祖并没有遵循朱元璋的指示。

按照万历·《温州府志》记载(原文长,我翻译了一下大意):

至正二十七年十月二十六日,申时温州投降,夜中军士燃灯检刮,至三鼓(凌晨)放敢扑救,二十七日城市损坏大半,凡五日,兵才安。

康熙·《临海县志·列女传》记载:

明师入城,火焰滔天。

朱亮祖对温、台的杀戮,不仅记录在了地方志中,而且在文人的诗词中也多有体现,这主要是因为台州城破之后,元末著名文人陶宗仪(也就是《南村辍耕录》的作者)的三位女性亲人不愿受辱而自尽,人称之为“陶氏三节妇”,这一起事件对于元末文人的心灵震动极大,因此留下了不少诗篇。

元末江西著名诗人刘崧有《陶氏三节妇诗》,开头就说:

往年兵入台州府,劫掠州人尽荼苦。陶家一妇偕二女,捐命俱能保真素。

文坛领袖杨维祯也对此事有详细的记载,与刘崧的记载基本吻合,只是对三人殉节之事,记载更加详细。

这次“兵入台州府”究竟是指的谁?

我们可以捋一下时间线,至正二十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朱亮祖攻克台州,十月乙巳日,陶宗仪的亲人王淑、陶宗琬等不堪凌辱自尽。

因此,这个“兵”为大明兵,已经很明显了。

四、其余的话

实话实话,朱元璋的军队算是元末非常有纪律的一支队伍了,至少比一般的官府军队和绝大多数义军强得多。因为朱元璋在占领金陵之后,本人已经有了“不谋万世者,不能谋一时”的长远构想,因此会有意识的约束军队的不法暴行。

但是,我们一定要明白元末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环境。那个时候,是地狱。百姓 要么被杀,要么加入杀人的队伍,没有其其它选择。

若你支持起义军,那么官军来了会杀你(例如脱脱屠徐州城);若你支持官军,那么义军来了会杀你。你能做的就是要么加入义军或者官军或者自己纠集一部分人自保,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

《纪事录》和《国初事迹》等从元末走出来的人所写的书中,他们对于朱元璋是极为尊重的,但是他们会非常若无其事的讲出朱元璋最血腥的手段,我们会不适应,认为是在抹黑朱元璋。其实,如果作者能和我们对话,他们会嘿嘿一笑:

小娃娃,你知道什么叫元末吗?太祖高皇帝只是做了当初最习以为常的事情,你就认为血腥了?
真正的元末,是人吃人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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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真是……很难见到一个问题下出没这么多大手子了。

屠城的事泉儿和川丹丹说了,首阳又补充了一个掳掠妇女的外国记录,明文写着“明军屠城”的官方资料怕是很难找到,民间资料又往往会被diss,甚至于四库还是四库存目傻傻分不清,可能是带着“四库”俩字就不行,只是不知四库禁毁能不能算数。

不过,虽然官方没咋写,但根据官方留下的各种蛛丝马迹其实是不难推断的。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十七《诏令杂考三》里头,记载了一则洪武十五年九月初二朱元璋给云贵前线征讨将领傅友德、蓝玉、沐英等人的诏令,与传统圣旨以及实录里的文字不同,这封诏令是采用明初常见的白话方式直接说出来的,很有元代硬译文牍的感觉,读起来非常贴近生活。

勅谕总兵官颍川侯永昌侯西平侯及平凉侯安陆侯知道六月初八日贵州都司文书至京师知盘江路道上未通行兼说目下并无升合口粮如此艰辛符到之日将各处守城寨官军若无粮用时且将城寨不守尽数出去会做一处将那有粮蛮人都打了取粮用休固守不肯那移久后军马饥荒了符到水西留四百守城看霭翠变也不变普定云南也如此将水西普定应有军马都会一处每日去蛮子住处攻打要粮用他那有工夫去打我空城只这般依着如勅奉行钦此(洪武十五年九月初二日)

大致意思就是说,六月初八贵州都司来报,说云贵前线粮食不够,于是朱元璋给傅友德们提供了一个思路,别呆在军营里不动弹,没粮食的时候就出去把有粮食的当地蛮人都打了,取粮用。

注意标黑的这句:将各处守城寨官军,若无粮用时,且将城寨不守,尽数出去,会做一处,将那有粮蛮人都打了,取粮用,休固守不肯那移。

你不会觉得明军会是仁义之师,只抢粮食不杀人吧?既然粮食抢得,那人怎么就不能杀?

话说这本书的这部分简直就是无穷宝藏,里头记载的朱元璋的思路简直是让人拍案叫绝。比如朱元璋对水西贵州宣慰司的安排是这样的:其水西霭翠地方,必会十万之上军数,踏尽了,然后方是平定。此等料度,皆是我坐家说的,不知可行不可行,军中自从其便。(洪武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霭翠那边还是得考虑大军进剿踏平,不过这是我在家纸上谈兵,不知道可行不可行,你们随便吧。”也得亏是霭翠识时务,主动献土置驿同意设卫,要不然贵州宣慰司怕是能成为贵州长官司。

十月初十,朱元璋又发指示:乌撒若平,便趋芒部,既平芒部,乌蒙若半真半假来归,且虚待着,东川若降,亦虚待着,且把军十数万都调毋役、西蒲等处,尽剿了,然后复往乌蒙、东川,水西人在后,下手当日回奏。

我看这意思似乎又要干点儿啥见不得人的……

我之前说过,明初的时候云南是孤悬在外的,因为通往四川、湖广汉地的路上必须要经过大片少数民族地区,而朱元璋很明显对这些地区的信任不比对毒蛇的信任高,随处可见的让“军士每去厮杀”“杀的蛮子每畏服了”,甚至于洪武十六年平定云南回师的时候还特意指示傅友德,是不是可以在回来的路上搂草打兔子,再干一票?

军回时,其途中亦子九寨、戎县地面、五村、大坝上下、落乡十池等处,及黄平、罗木洞蛮、霭翠、佑下、阿吕、雨宗、碎瓦得、阿胡、阿遣等助乌撒杀害军民的这几,大军既回,经由便路合就势,畧加以威如何?如可,施行其事;如不可,收兵抚恤了便过……

前面还有对霭翠钓鱼执法的,可惜霭翠真的是识时务,没上钩。

符到水西,留四百守城,看霭翠变也不变。

留四百人在水西老营里,其他大军都走,看霭翠会不会把这四百人怎么样。这也真够悬的,但凡霭翠笨点儿,上了当,那水西基本就没了。你不信?看看明朝是怎么在乌撒钓鱼执法的,咬钩之后傅友德过去“斩首三万余级,获马牛羊万计”,蛐蛐一个土司府,还是明初的时候,砍了三万余脑壳,乌撒还能留下多少力量?这三万余级是怎么来的,怕是只有当事人心里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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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朱明军队的屠戮现象,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非常难研究的课题。有关明初史实最成系统的史料,是经过三次编纂的《明太祖实录》,出于对太祖形象的神化,着实剩不下什么“负面”的蛛丝马迹。我们只能自残存的更原始记载中拼凑出一些史实。

作者能力有限,在此只有限利用了永乐年间北京刑部左侍郎刘辰为修撰《明太祖实录》所呈进的草本《国初事迹》,俞本《皇明纪事录》,以及王世贞《诏令杂考》所辑录的部分太祖文书、敕令。

结论是,作为“一个极度的理想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朱元璋是多面的。爱民如子,也曾纵兵掳掠。时常流露出好生之情,也曾制造无数血流成河的屠戮。

一 . 攻城屠掠篇

朱明军队在破城之后会做什么事情?这一问题有些复杂。毫无疑问,太祖本人有着注意约束部伍纪律,阻止其戕害百姓的政策。《明太祖实录》的记载多次展现了这种命令。例如:

初,诸将破城,暴横多杀人,城中人民夫妇不相保。上偶出见一小儿立门外,问曰:“尔何为?”儿曰:“候我父。”曰:“尔父安在?”曰:“在官养马。”问其母曰:“亦在官门下,与父不敢相顾,但以兄妹相呼,我不敢入,故窃候之。”上为之恻然,即召诸将谓曰:“比诸军自滁来,多虏人妻女,使民夫妇离散,军无纪律,何以安众?凡军中所得妇女,当悉还之。”明日,聚城中男子及所掠妇女于州治前,至则令妇女居内,男子列门外两旁。纵妇女相继出,令之曰:“果夫妇,相认而去,非夫妇,无妄识。”于是夫妇皆相携而往,室家得完,人民大悦。[1]

又如:

(丙申岁三月辛卯)上既定金陵,欲发兵取镇江。虑诸将不能禁戢士卒,为民患。明日召诸将,数以尝纵士卒之过,欲寘之法。李善长恳救,乃免于是。命徐达等将兵以往,戒之曰:“吾自起兵,未尝妄杀,今汝等将兵往,当体吾心,戒戢士卒,城下之日,毋焚掠,毋杀戮,有犯令者,处以军法,纵之者,罚无赦。”诸将皆顿首,曰:“谨受命。”[2]

再如:

(洪武元年七月辛卯)上将发汴梁,大将军徐达等自陈桥入辞。上谕之曰:“朕与卿等率众渡江,誓除祸乱,以安天下。今士卒舍父母妻子,战斗于矢石之间,百死一生,久未休息,朕每念之惕然,于心非得已也。 中原之民,久为群雄所苦,死亡流离,徧于道路,天监在兹。朕不敢忘,故命尔等帅师北征,廓清中原,拯民艰苦。昔元起沙漠,其祖宗有德,天命入主中国,将及百年。今其子孙怠荒,罔恤民艰,天厌弃之。君则有罪,民复何辜?前代革命之际,兵戈相加,视如仇雠,肆行屠戮,违天虐民,朕实不忍。尔诸将帅当以为戒,克城之日,毋虏掠、毋焚荡、毋妄杀人,必使市不易肆,民安其生。凡元之宗戚,皆善待之,庶几上荅天心,下慰人望,以成朕伐罪救民之志。有不恭命,必罚无赦。”诸将皆感激拜辞而退相谓曰:“主上爱民若此吾属敢不敬承。”[3]

但是,明太祖的仁慈并不是毫无条件的,一些通过其他途径留存在下来的更原始信息,则可以帮助我们形成更全面的认识。

刘辰《国初事迹》指出,明太祖“毋焚掠杀戮”的指令,似乎仅仅针对于主动归降的城池。身为人君,既需要保境安民使得人心所向,也需兼顾武人的效忠。如果对方抵抗到底,则在破城之后放开官兵肆意掳掠,掠得的战利品则“听为己物”。而且,正是这种对个人战利品的保护措施,有力的提高了朱部将士的士气与战斗力。

太祖渡江,或亲征,或遣将克取城池,令曰:“凡入敌境,听从稍粮。若攻城而彼抗拒,任从将士检刮,听为己物。若降,即令安民,一无所取。”如此,则人人奋力向前,攻无不取,战无不胜。

一些为《明太祖实录》所讳言的的屠城史事,也通过亲历者的笔记流传下来。例如,身为“凤翔卫骑士”随徐达西征的俞本在其《纪事录》中记载了洪武二年明军苦战攻陷庆阳之事,俞本书中“城在山上”、“穿地道攻城”、“城中人用黄泥细者以人油炸而食之”的细节在《实录》的记载中均可得到印证,更补充了大军破城后“屠男子,掠妇女”的史事。

先,于五月,达令羽林卫指挥使张焕哨庆阳,元守将张师道埋兵击之,遂退。是月,整兵再攻之,城在山上,坚拒不克。城中水穀俱绝,互相杀食。饲马以松柏屑,人用黄泥细者以人油炸而食之。至八月十五日,达令各卫将士上下穿地道以攻之,城中不觉,师道方力战间,城中地透军出,遂克之。羁其守将,屠其男子,纵掠妇女,擒师道于一百八渡,斩之。

早在四月,据守庆阳的元将张思道“闻王师克临洮,惧而走宁夏”[4],将城池交予其弟张良臣。俞本不知,误以为思道(并误写为“师道”)仍守庆阳。而李新峰《纪事录笺证》也已指出,后句的“擒师道于一百八渡,斩之”乃是作者将次年五月徐达等“自徽州南出一百八渡,至略阳擒元平章蔡琳”[5]的事件混淆。因为明军随即在兴元处决了沈儿峪之战俘获的王保保众头目,李新峰便又提出了一个假设“疑俞本混淆了庆阳与定西两次战后的杀俘事件”。部分网友据此认为,俞本所说的“屠其男子,纵掠妇女”便是将定西战后杀俘之事倒置。但稍作辨析之后,我们便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据《明实录》记载,明军在庆阳破城后就有杀俘之举,为惩戒张良臣以下复叛,徐达命人将投井的张氏父子“引出斩之”,并“诛良臣之党柴知院等二百余人”[6]假使俞本文中的庆阳之屠确以一次杀俘事件为原型,其所本也应是发生在庆阳而非兴元的这次

就当时的史实而言,庆阳降而复叛,致使大军苦战两月,将士积愤已久,故有破城杀俘之事。这种情况下,即使连带发生了“屠其男子,纵掠妇女”,也在清理之中。何况俞本所记庆阳围城诸多细节与史勘合之处颇多,可见即使作者随韦正守邠州未曾参与后半部分的围城,其落城前后的记载也当是自亲历者口中而来的。

其实,李新峰所说的“混淆”其实指的是俞本以“至兴元,斩之”衍生出了“擒师道于一百八渡,斩之”而已,并未提及庆阳之屠。

另外, @李子寒泉 回答提到《纪事录》所记的东昌之屠、怀来山寨之屠,也都很有可能是作者隶凤翔卫期间亲历的事件。

另一方面,《明太祖实录》虽讳言“攻城屠邑”,却存在不少朱明将领将欲屠城而被制止,或以屠城为恐吓逼迫城池投降的记载。

某次武官欲屠饶州乡民,为知州陶安所止。

后克黄州思得重臣以镇之,曰:“无逾安者。”遂命之黄州,至则宽租赋,省徭役,民悦服之。寻移知饶州,时方征伐,急军需,安劝谕诱率其民民皆乐输,而用不乏。及寇至攻城,安开谕父老率子弟固守,后数日援兵至,击走之。诸将以乡民多从贼,欲屠之,安曰:“民为所胁耳,从贼非本心,奈何杀之?”由是民皆得全。上闻,遣使往劳之。[7]

罗复仁以屠城为警,逼降武昌。

......时大兵围武昌久不下,上以复仁友谅旧臣,令往招谕其子理使降。复仁至城下,号恸不已,理恠之,使召之入问故。复仁曰:“今不降,大兵且屠城,城中民何罪?愿蚤为之计,则家族可保也。”理由是遂降。[8]

葛俊欲屠华亭,为冯荣所止。

吴元年夏四月丙午朔,上海民钱鹤皋作乱,据松江府。大将军徐达遣骁骑卫指挥葛俊等率兵讨平之......俊怒华亭人从乱,欲屠其城。华亭知县冯荣初不屈,于鹤皋为贼缚,置狱中。至是始出,即争于俊曰:“反者钱鹤皋耳,馀皆良民,纵有从者,皆由迫胁。将军必欲加兵,荣请先死,有邑无民,何以为治?”俊从之,华亭赖以安。[9]

胡廷美欲屠建宁,为何文辉所止。

壬辰,克建宁。时征南将军胡廷美督兵攻建宁,益急。达里麻不能支,夜潜至副将军何文辉营纳欵。诘旦,总管翟也先不花亦率众诣文辉降。廷美怒二人不诣已,欲屠其城。文辉止曰:“吾与公同受命至此,为安百姓耳,今城降,欲以私忿杀人,可乎?”廷美遂止乃整军入城,申严号令,毫发无所犯,执参政陈子琦送京师。[10]

张彬欲屠靖江,为杨璟所止。

壬戌,平章杨璟、参政朱亮祖等合兵攻靖江,克之,执元平章也儿吉尼......亮祖、德兴各以所部兵入城,惟彬尚屯南关。彬始攻城,为守者所诟,尝恚曰:城破之日,当悉屠之。”比克城,璟惧其纵杀,下令曰:“杀人伤人及剽掠者死。”彬乃止,众心遂安。翌日,送也儿吉尼于京师。[11]

从以上记载,我想大家多少都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动辄扬言屠城的朱明将领,难道从未遇到过“无人劝阻”的情况?而且,若朱明军队从未对抵抗到底的城池“做过什么”,以屠城为要挟进行恐吓怕是也没什么意义了。

二 . 杀俘篇

大规模屠杀降卒,对于明太祖来说也并不是什么陌生的操作。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二十九·诏令杂考二》收录了朱元璋在吴王时代的一道令旨,指示徐达、常遇春在俘获的张士诚部众六万余挑选“精锐勇猛”一二万,其余统统暗地解决掉。

吴王亲笔:差内使朱明前往军中,说与大将军左相国徐达、副将军平章常遇春知会。十一月初四日捷音至京城,知军中获寇军及首目人等陆万余众。然而俘获甚多,难为囚禁。今差人前去,教你每军中将张军精锐勇猛的留一二万,若系不堪任用之徒,就军中暗地去除了,当不必解来。但是大头目,一名名解来。

龙凤十二年十一月初五日

如果这道令旨曾被执行,则此次惨遭屠戮的张士诚旧部高达四五万人。而太祖布置这场大屠杀时,只是轻描淡写地安排道“就军中暗地去除了”,可见徐、常等人必然也不是第一回做这种脏活。自然,也不是最后一次。

在《诏令杂考》同卷洪武三年四月二十日一道圣旨中,太祖又以相当随意的口气“顺便”命令徐达再将俘得的降军与王保保麾下头目统统处理掉,只留下年纪小的“小军儿”收编去攻打四川明夏政权,日后镇戍西蜀。:

说与大将军知道:恁四个好生议的稳当,将著那军马合往何处征进呵便去。说那甘肃省也无甚么军马,如可守时节,就发人守了。其余那吐番西蜀那些地方,可就将军马收了。那里了,大将都把大江里,下来省气力。这是我家中坐著说的,未知军中便也不便,恁只捡军中便当处便行。到那有骒马的地面呵,连群教头目每赶将些来临濠,我看就临濠牧养。别无甚么说的缘故,止是就阵得的人,及阵败来降的王保保头目,都休留他,一个也杀了。止留小军儿就将去打西蜀,了后就留些守西蜀便了

洪武三年四月二十日辰时

明太祖在四月二十日做出的“都休留他”指示,很明显针对的是同月八日徐达大破王保保的沈儿裕之战。明军在此“擒元郯王、文济王及国公阎思孝、平章韩扎儿、虎林赤、严奉先、李景昌、察罕不花等官一千八百六十五人,将校士卒八万四千五百余人”[12]。郯王是元宪宗蒙哥三子玉龙答失的后王,根据“凡元之宗戚,皆善待之”的原则,不至于被害。而王保保的旧将阎思孝、韩扎儿、虎林赤、严奉先、李景昌、察罕不花等大概皆无法幸免。明军“就阵得的人”,大多跟随是李察罕-王保保集团累年的嫡系精锐,明太祖对他们无法信任,故只要年幼的“小军儿”。如果徐达奉圣旨行事,这八万六千余人中的幸存者恐怕不会太多。

但是亲历者俞本的回忆显示,徐达此次未必严格了执行太祖的骇人命令。他所清理的只是王保保军中的将校而已,而基层士卒则被收编“派录各卫,随征成都”,体现了大将在外“因时制宜”的一面。《皇明纪事录》曰:

初五日,达令各卫士卒轮昼夜惊扰之,元兵饥甚而不得息。达选善劫营将士数十人,初七日夜,不令军士扰之,俟元兵睡熟,潜令将士造其中军劫之。元兵大溃,遂克其营,河南王仅免遁去。部下大小将帅悉擒,至兴元,斩之。士卒派录各卫,随征成都

关于徐达执行杀降的具体策略,也可由俞本的记载所知。原来,前方将领在接到明太祖的密令后,并没有马上动手,而是先假意收编之,大概还保持了降军的原统属结构,使其放松警惕。随后,徐达率军南下,五月二十三日攻兴元(今汉中),“守将刘思中、知院金庆祥迎降。”[13]在此地,明军才对王保保部下“大小将帅”挥动屠刀。

考虑到朱明军队吸收各路降军的巨大规模,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恐怖至极的思考。明朝日后编纂的《武职选簿》等资料可以证明,自群雄军队与旧元军中“归附”的人员,构成了明朝军队中相当大的部分。那么,到底有多少次将无用人员“暗地里去除”的命令被执行过?

值得一提的是,明太祖热衷“暗地里去除”也许是深受蒙古军队“秘密杀俘”的军事文化影响。这一文化,可参看周思成老师的著作暨博士毕业论文《规训、惩罚与征服——蒙元帝国的军事礼仪与军事法》第七章第二节。

这类似做法,恐怕是元末各路势力杀俘时的通常做法。 @太師淮王 补充了一条《明本纪》中常遇春欲隐瞒俘虏之事秘密处决陈友谅部精锐的史事,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这种行为的普遍性。

明日,陈兵果至,其来甚锐,直造城下。守者摇旗鼓噪,伏兵见之,缘山而出,循江而下,绝其归路,一战俘斩万余众,生擒三千人。常遇春不欲以闻,曰:“此皆勍敌也,既俘不杀,将贻后患。若以闻,上必不尽诛。”达不听,遂以闻。上谓使者曰:“急回军中喻诸将,彼先开隙,今初与战,三千精锐,未可尽废,宜释之,使为后用。”遇春初闻遣使赴京,密令军中以三千人皆杀之,黎明,止存三百人。上闻之,再命使往,令生放还,于是俘者归至陈。


一点闲话

明初史料读的越多,作者心中朱元璋的形象也愈加多维,愈加丰满,但唯有两个字愈加深刻,那便是“君主”。朱元璋有着大爱大慈,也有着大格局大视野。他为了达成目的,从不择手段,更从不在乎要杀多少人。也许在他看来,这些都是使天下永离乱世的必要牺牲。

当然,本篇之中列举的明初屠戮史事材料是很不全面的,作者学力,精力实属有限,以上讨论仅做抛砖引玉之用。期望有朋友能够继续搜集更多资料,对这一话题做全面探讨。

参考

  1. ^ 《明太祖实录·卷二》 乙未岁正月戊寅日条
  2. ^ 《明太祖实录·卷四》丙申岁三月辛卯日条
  3. ^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二》洪武元年七月辛卯日条
  4. ^ 《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二》洪武二年五月辛丑日条
  5. ^ 《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二》 洪武三年五月辛亥日条
  6. ^ 《明太祖实录·卷四十四》洪武二年八月癸未日条
  7. ^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五》洪武元年九月癸卯日条
  8. ^ 《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四》洪武四年四月丁酉日条
  9. ^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三》吴元年夏四月丙午日条
  10. ^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 洪武元年正月壬辰日条
  11. ^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二》洪武元年六月壬戌日
  12. ^ 《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一》 洪武三年四月丙寅日条
  13. ^ 《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二》洪武三年五月辛亥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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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军破城后掠夺妇女这事,倒是有条挺有趣的记载可以补充 @李子寒泉 的回答。

《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年(1369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条:

先是高丽国王王颛有姪女遇乱陷没于军,使者入朝言其故,上令中使访得之。至是赐以衣资廪饩,令其使者护归本国。

明朝建国的消息传到高丽之后,高丽恭愍王很快遣使来朝表示臣服。同时呢,恭愍王表示,自己的侄女在大明军队破元大都的时候失踪了,麻烦陛下能不能帮我找找?

据《高丽史·列传第四》所载,这个下落不明的恭愍王侄女,就是高丽忠惠王的女儿长宁公主。

长宁公主,德宁公主所生,适元鲁王。元之亡也,失于北平。恭愍王遣尚书成准得告中书省索之,太祖高皇帝遣宦者访天下军前,得于北京,赐衣食遣还。

长宁公主的母亲德宁是元朝镇西武靖王搠思班的女儿。镇西武靖王一家就是当时出镇青藏地区的元朝宗王。所以也难怪她最后嫁回了元朝给鲁王为妻。

既然是新小弟的第一次要求,做大哥的怎么也得答应。朱元璋下令一找,还真的在明军军队里找到了她。之后,明朝就赏赐衣食把长宁送回了高丽。

这里值得注意的地方不少。首先此时距离元大都失陷已经超过一年,长宁公主作为元鲁王的亲属,依旧在明军军中,身为前朝皇室成员并没受到礼待。朱元璋明显并不知道她的下落,否则也不用“遣宦者访天下军前”。

另外,找到长宁公主的地方是“北京”。洪武二年时候,明朝的北京是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之前的元大都已经改称“北平府”了。

那么,长宁公主回高丽之后,恭愍王的反应是怎么样的呢?

王闻而不悦。

是恭愍王主动提出要朱元璋帮忙的,为什么侄女回家了他反而高兴不起来。

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知道了长宁是从“军前”被找回来的。

谁都能猜到这段时间长宁在明军中遭遇了什么,难听一点就是破城后直接进了军营当军妓喽。

知道这种丑闻的肯定不会只有恭愍王自己,高丽大臣中间也立马出现了反对供养长宁这种失节女子的声音:

“辛旽密令左司议大夫吴中陆等上书曰,‘妇人从一而终,义不敢他适。长宁公主,本麟趾之孙。其在元朝,尝有帷薄之讥,我国之耻也。当元朝离乱之际,又不能守节徇身,为虏获于大明,亦可耻也。大明犹念我祖宗之裔,以归于我,殿下何以待之?若优容而列于五殿以供奉,如宗庙何?如国人耳目何?请实边远,以保其生。’”

长宁公主当初在元朝的时候就有各种不守妇道的流言,现在大元亡了,她不但不能守身,反而在大明失节,真是我国的耻辱啊!殿下您要是大张旗鼓接她回来,以后怎么面对百姓,怎么面对先人啊!不如找个偏僻的地方,打发她去那了此残生吧。

还好恭愍王并没有那么绝情。他不仅允许长宁公主回到开京,还命令百官出迎,并将德宁公主过去所居的宫殿赐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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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今天偶然回顾一下发现某人被我吐槽毫无考证后居然更新了,我还以为多硬汉就是不改呢,结果还是暗搓搓把自己回答改了,不过嘛,前面还捧李新峰的屁股,怎么这次更新后不捧了?果然是卖屁股吗?


——————以下是以前写的

补一个李新峰的论证,与我所想相同。纪事录关于庆阳之战,存在严重错误。第一,将张思道(纪事录写为张师道)和张良臣兄弟二人搞混。第二,误将洪武三年于一百八渡河被抓的平章蔡琳当做了张思道。而根据张思道墓志铭,逃到宁夏的张思道并未被明军捕获,寿终正寝。第三,如李新峰所述,将定西之战的杀降张冠李戴到了庆阳

抄串书了,害我瞎纠结了半天,改个小错误

—————

凑个热闹吧。因为我从诸位回答里看到一个很有趣的争议,那就是《纪事录》对徐达攻克庆阳之事引发的争议。 @贺六浑@苍白的正义 都提到了这个质疑。

我对这个之所以有兴趣,并不是因为《纪事录》说徐达屠杀了,我在其他回答早就写过朱元璋玩“稍粮”“寨粮”这种因粮于敌的招数,说穿了就是沿途劫掠嘛,屠不屠的没什么可掩饰的。

我的兴趣点在于按《纪事录》的描述,完全推翻了关中非常重要的庆阳之战的破城过程。因为各方描述都是将庆阳城破是“姚晖等以城降”,守军坚持不下去投降所致,而且守将张良臣是投井自杀未遂,被明军抓获。

而纪事录是这么讲的:

至八月十五日,达令各将士,上下穿地道以攻之。城中不觉,师道方力战间,城中地透,军出遂克之,羁其守将,屠其男子,纵掳妇女,擒师道于一百八渡斩之。

看到没,并没有人投降,是明军挖地道攻破的。城破后屠杀,并且在“一百八渡”抓住了张师道斩之。

大家都知道,我特别喜欢研究军事啊,这个大发现太特么惊喜了。

我完全可以就《纪事录》这一点写个paper给杂质投个稿混篇有分量的论文啊。推翻关中最重要战役的庆阳之战的史事。

一百八渡在哪呢?

《方舆纪要》卷56略阳县:一百八渡河“自巩昌府徽州界流入境,下流合嘉陵江。明初,徐达下秦州,遂南出一百八渡河,由略阳入绵州,是也

这可是大发现啊,完全改写庆阳之战的历史大发现。张师道不仅没在庆阳被抓,而是跑到了五六百公里外的略阳县附近的一百八渡河才被明军抓获。

怎么感觉好像哪点不太对? 这张良臣怕是个日行千里的神行太保?明军感情全员高达居然跑了五六百公里抓他?

呵呵。诸位看出错漏了没?

我再提示一下“扩廓帖木儿与其妻子数人由古城北遁走和林。达遣都督郭英追至宁夏不及而还。五月达率师自徽州南一百八渡至略阳,擒平章蔡琳遂入沔州”这是洪武三年五月的事。

纪事录把洪武二年与三年的2件不同的战役给混淆了。

其实还有其他错漏,有兴趣的自己去核对纪实录所述的时间和明军所进驻的地名。

说到底,《纪事录》这就是个孤证,怎么找也没找到一则能与之对应的记载,哪怕是旁证我都没找到。

我将涉及庆阳之战的史料列在下面,《国初群雄事略》与太祖实录一样就不列了,特别说明一下,《国初群雄事略》是引用过《纪事录》的书。

《明史本纪》张良臣以庆阳降,寻叛。癸卯,始祀地于方丘。六月己卯,常遇春克开平,元帝北走。壬午,封陈日煃为安南国王。秋七月己亥,鄂国公常遇春卒于军,诏李文忠领其众。辛亥,扩廓帖木儿遣将破原州、泾州。辛酉,冯胜击走之。丙辰,明升遣使来。八月丙寅,元兵攻大同,李文忠击败之。己巳,定内侍官制。谕吏部曰:「内臣但备使令,毋多人,古来若辈擅权,可为鉴戒。驭之之道,当使之畏法,勿令有功,有功则骄恣矣。」癸酉,《元史》成。丙子,封王颛为高丽国王。癸未,徐达克庆阳,斩张良臣,陜西平。
《弇山堂别集》五月,张良臣以庆阳降寻复叛,六月甲戌,达自泾州率诸军围之。己夘,遇春与副将李文忠率步骑九万取开平,败元兵于锦州败之于全宁又败之于大兴州进攻开平,元主先北奔追北数百里,俘其宗王平章斩之,得将士万人车万辆马三千疋牛五万头。己亥,遇春卒李文忠代将之,八月丙寅破元托里巴之师降其众万余。癸未克庆阳斩张良臣,达等还京师赏赉有差此克元之大畧也
《太祖实录》初张思道在庆阳,闻王师克临洮,惧而走宁夏,使其弟良臣与平章姚晖守庆阳。思道至宁夏,与金牌张俱为扩廓帖木儿所执。徐达既下干凉,即谋取庆阳。汤和遣部将谢三往招,良臣遂以城降。达遣薛显将兵赴庆阳,良臣出迎,蒲伏道左。逮暮,以兵劫营,我师溃散,显被伤走还。良臣骁勇善战,军中呼为“小平章”,以庆阳城高险可据以守,其兵又精悍,养子七人,皆善战。军中语曰:“不怕金牌张,惟怕七条枪。”又倚其兄与王保保为声援,贺宗哲、韩札儿为羽翼,姚晖、葛八之徒为爪牙,故复据庆阳以叛,欲拒守以成大功。达恐其党与相扌扇为声援,先遣兵抄其出入之路。六月,达驻师东原,分遣诸将围其城。良臣遣竹苛往宁夏求救,被执于环州。又获王保保谍者四人。七月,王保保部将韩札儿攻破原州,又陷泾州,欲以援庆阳。冯宗异自驿马关引兵击之,札儿遁去。八月,张思道遣右丞王让等,以白ふ衣与良臣为信,且言王保保已往永昌,俾以城降,为我军所获。良臣数出战不利,内外音问不通,粮饷乏绝,至煮人汁丸泥咽之。姚晖等以城降,良臣父子俱投井中,引出斩之。
《鸿猷录》五月达帅师征平凉张良臣自以城池险可据有养子七十人皆勇悍善战又为扩廓帖木儿所诱恃扩廓及贺宗哲为声援遂复据庆阳叛达怒还师趣泾州诸将咸以师来会达恐良臣党与相援分遣兵抄其出入之路俞通源略其西傅友德略其东陈德略其南顾时略其北达自帅师趍庆阳以兵围其城良臣出兵挑战达遣兵击败之部将张奂获其小元帅张十五等送达军门斩之扩廓帖木儿遣部将攻陷原州守将指挥陈寿等皆陷没徐达与诸将议驿马关当原州之冲遣右丞徐礼将兵扼关冯胜亦驻军于关之东去庆阳三十里与礼缓急相应复令傅友德薛显帅兵驻灵州韦正守邠州叶国珍守彭原遏之韩札儿复攻陷泾州冯宗异击之札儿遁去宗异还兵驿马与徐礼协守由是扩廓不复敢以兵来侵达以原州泾州陷诸将败绩各治其失律罪多所斩杀惟胡德济以尝有守御功械送京师 上竟以前浙东诸暨新城功曲赦之元贺宗哲侵凤翔守将张隆击之败走达与诸将围庆阳逻者获张思道所遣使王让自扩廓来者具言扩廓巳往永昌良臣又遣人赴宁夏求援亦被获于是庆阳内外音问遏绝达督诸将急攻之屡败其兵于城下粮饷乏绝城中至煮人汁和泥丸为食其部将姚晖等遂献门纳王师达勒兵入城良臣父子投井中未果引出斩之诛其党与数百人

《明本纪》八月,冯胜围庆阳,克之。宁州、黄河等处悉平。

《明史纪事本末》癸未徐达克庆阳先是徐达率诸将四面围其城张良臣出战东门顾时击败之复自西门出战冯宗异御之走还良臣登城呼吕徳约降达不听初良臣之叛也自以其城险而下有井泉可据以守其兵精悍养子七人皆善战军中语曰不怕金牌张惟怕七条枪又其兄思道与王巴拜为声援贺宗哲哈扎尔为羽翼姚晖葛行为爪牙故欲拒守以图大功及明师列营城下困之良臣不得逞数出战俱不利遣人赴宁夏求援輙被获内外音问不通粮饷乏絶至煮人汁和泥咽之姚睴熊左丞胡知院知事不济开门纳降达勒兵自北门入良臣父子俱投井中引出斩之明日诛良臣党柴知院等二百馀人以都督佥事陈徳守。

以上可见,大同小异,细节略有不同。

《明本纪》这里好像出了很大错误,直接套给冯胜了。

最后,我还得贴另一个书,《皇明通纪法传录》这本成书于嘉靖,后有增补。此书也引用参考过《纪事录》的,李新峰等人似乎没注意。

但是在庆阳之战,《皇明通纪法传录》与《国初群雄事略》一样,亦未使用这本所谓《纪事录》的记载,其描述更接近《明史纪事本末》,明史纪事本末或许参考了此书也为未可知。这已经似乎足以说明了问题。

我特别强调一句,李新峰虽然写了《纪事录笺证》一书,但李新峰仍然明确将《纪事录》归类为“野史”,从未说过这书就不容置疑,是“信史”哦。

最后呢?

你到底信纪事录还是信什么? @血鉴中华 说的对,看屁股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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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各位大佬在这个问题下纷纷掏出《俞本纪事录》挥斥方遒,俺这种小萌新不由得瑟瑟发抖

说在前头嗷,此回答绝非洗白明初明军军纪,也尽力摒弃粉丝滤镜的明初视角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明军不是pla!明军不是pla!明军不是pla!

1·像太祖实录中:

比诸军自滁来,多虏人妻女,使民夫妇离散,军无纪律,何以安众?凡军中所得妇女,当悉还之

这种经国润色的文段 @李子寒泉 大佬已经考证了

实际上“”只是将有妇之夫归还,未嫁的许配,这里就不多提了

2·草创时期的军纪自然不能高看:

《皇明本纪》:前有州曰太平,子女玉帛,无所不有。若破此一州,从其所取,然后方放汝归
《明史·本纪第一 太祖一》诸将以和州饥,争取资粮谋归。太祖谓徐达曰:“渡江幸捷,若舍而归,江东非吾有也。”乃悉断舟缆,放急流中,谓诸将曰:“太平甚近,当与公等取之。”

对照《明史》的前后文来看,“子女玉帛,无所不有”当非虚言。

封建军队嘛,抢钱抢粮抢女人

3·屠城

我先要说清楚,这个问题不针对现存的《明兴野记》也就是所谓的《俞本纪事录》的真实性,也不想对李新峰先生开炮。

人家一个著作等身的学者,被我们这些口嗨为乐的“爱好者”当靶子(或挡箭牌),实在太委屈

我只是想说,若是以《明兴野记》所载《纪事录》为主要参考标准,那么可能需要各位以严谨、真诚的态度进行明初史实的考证。如果做不到这点,或者是不想做到这点,就请说明这是段子接龙而非“考证”

此回答并非回答,也不是考证,只是写出我看到的一些疑点

譬如 @友善用户川丹丹 大佬所引用的《国初事迹》:

太祖渡江,或亲征,或遣将克取城池,令曰:“凡入敌境,听从稍粮。若攻城而彼抗拒,任从将士检刮,听为己物。若降,即令安民,一无所取。”如此,则人人奋力向前,攻无不取,战无不胜。

此类记载完全符合历史事实,“任从将士检刮,听为己物”等语可与《皇明本纪》中“若破此一州,从其所取”这类说法 相互应证,没有任何疑问

而后其列出的《纪事录》文段中提到:

遂克之。羁其守将,屠其男子,纵掠妇女,擒师道于一百八渡,斩之。

李新峰先生考证前文提到的陕西军阀张师道应为张思道,而对“屠其男子,纵掠妇女”等记载并未做进一步的考证

钱谦益的《国初群雄事略》和刘辰的《国初事迹》均未提庆阳被屠一事,我又查阅一下乾隆朝《新修庆阳府志》

依据县志记载,盘踞庆阳的是张思道的兄弟张良辰,而非张思道。

而《新修庆阳府志》并无其他相关的记载,卷三十六纪事时间线直接从金跳到了明

所以,《明兴野记》(之后暂且将它称为《纪事录》)所记“屠其男子,纵掠妇女”一事为孤证。

但是川丹丹大佬对于其回答所引用明太祖实录关于文官劝止“屠城”的记载提出了看法:

动辄扬言屠城的朱明将领,难道从未遇到过“无人劝阻”的情况?而且,若朱明军队从未对抵抗到底的城池“做过什么”,以屠城为要挟进行恐吓怕是也没什么意义了

所以我这里斗胆抛出一个概念:“《纪事录》孤证可信,因为不被他文所记之事例极大的可能是'无人劝阻'的情况”。此概念将会作为接下来的讨论的通行原则

因为无论是钱谦益的《国初群雄事略》还是刘辰的《国初事迹》都是明人所著,所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他们是有意的删去关于国初的黑料”,而太祖实录被细修三次,“我们有理由怀疑”此等内容会被隐去,所以此屠城记载可信

而关于杀俘一事,《明史》的列传也并不讳言:

太祖使使谕遇春:“克城无多杀。苟得地,无民何益?”于是遇春浚壕立栅以困之。顿兵六月,天瑞力尽乃降,遇春果不杀。太祖大喜,赐书褒勉。

所以杀俘之事无可辩驳

我们接着往下看

“常遇春屠东昌”一事:

二月,攻东昌,坚拒数日。大军四面登梯克之,遂屠戮,纵军掳掠,焚其房舍而去

先行的解释基本来自于李新峰先生的考证:

大致理由是:朱权编修的《通鉴博伦》在绝大部分记载为“归附”而只有东昌是“克取”

当然,实录里也是“克东昌”:

癸丑副将军常遇春师克东昌元平章申荣自经死于是所属茌平等县皆降遇春仍还军济南

我们捋清一下逻辑:《纪事录》说是“屠东昌”,而《通鉴博论》记录其余“归附”的情况下单东昌记为“克取”,其中有可能是东昌之战打的比较艰难,也有可能是此战元平章申荣自杀余县皆降其意义较大.......但总之是“克取”。那么我们参照“《纪事录》孤证可信”的原则,在确认《纪事录》所记载与事实出入不大的前提下,做出了《通鉴博论》可佐证《纪事录》所记可信的结论

还有李子大佬所引万历版《温州府志》记载的“夜中军士燃灯检刮”一事,我分别翻阅了弘治和嘉靖版的温州府志,都没有找到对应的段落

嘉靖版只有珊珊几笔,当然此版本身的史志价值较低,所以也能理解

而后温州文献丛书·第三辑·《弘治温州府志》中相关记载如下:

记载较多的在孝友条目,依县志所言多是方明善入居温州前后被杀,这里选几个较为典型的案例:

最后一个关于王泰的记载非常重要,至少可以证明至正二十七年明军攻克温州时有纵兵抢掠的情形在(话说他这经历也太逆天了8.....)

当然《弘治温州府志》就有同样的文段,万历本应当是原样照抄:

当然唯一一点出入是,原文写的是“三鼓后令牌方下,居民始敢出扑救”,到第二天清晨“城市焚毁大半”

李子寒泉大佬简略翻译为:

凡五日,兵才安

这个翻译应该有些问题,这里是“凡五日后民始得安”,主语有些不同

当然这就当我是钻牛角尖了

但至少可以看出朱亮祖的军纪肯定和“秋毫无犯”不沾边

至于其对万历版府志的总结我觉得甚为恰当,在此贴出:

水平有限,手里没有万历温州府志,所以还是拜托 @李子寒泉 大佬贴一下万历温州府志的原文,在此拜谢

乾隆版没有啥有用的就不贴了

接下来说怀来:

怀来县有大、小二寨,攻之,土人力战,不克。大军梯登屠之

光绪怀来县志自然是没有记载的,根据“《纪事录》孤证可信”的原则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此记载可信

前文说过,此回答不质疑《纪事录》的真实性,至少不质疑现存《明兴野记》所载《纪事录》的真实性,没有能力去质疑,至少不敢质疑

这里仅仅只是提出一个假说,俞本作为一个老兵,对大明草创之初的典章礼仪如数家珍:

但经考证发现其记载不无错漏,若是缺乏太祖实录、县志、国初事迹、皇明本纪这类资料的勘误佐证,我们是否能继续沿用此前一贯通行的原则

这仅仅是疑问,我并未作出任何关于《纪事录》是否是信史的判定,就算判定是信史那也是极为不严谨的,因为世界上没有100%的信史,也没有毫无根据的野史,所谓的正史也应当以求真务实的眼光加以审视

我不参与任何关于《纪事录》的争执,我承认我确实对此书的真实性有自己的结论,但我不认为我有这个能力对之做出坚决的评判以至于影响他人,谢绝任何争论,任何人都可以指责我,我接受所有批评,但我绝不介入争论

我没资格

也不用劳烦各位来尝试说服我,《纪事录》的真实性不需要以说服旁人的方式来获得

就如 @血鉴中华 所说,这是屁股问题

屁股不是贬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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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不奇怪,这很正常。

如果这个网站开始正面评价岳飞的话,我还要怀疑它是不是在酝酿着什么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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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不奇怪,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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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蛇人前来回答。首先说结论,想要蛇像猫狗一样认主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大型蛇类相对来说智力会高一点,典型的例子就是球蟒(虽然这玩意在蟒里面不算大)和KC(眼镜王蛇),但这两种说实话我都不建议普通人去碰,首先是它们在国内都是受保护的,而且国内爬宠交易方面的流程还不是很完善,也就是说如果你打保护动物主意,很有可能某一天公安蜀黍就上门来做笔录了(身边有个养球蟒的朋友跟我说过,因为一个卖家翻车了,所以他被顺藤摸瓜找了出来还做了笔录,然而蛇还是留下来了);其次是KC这玩意虽然毒性不是特别特别强,但注毒量非常恐怖,所以有着非常高的致死率。虽然可以去毒腺,但来路不明的去毒腺蛇你敢放心吗?万一没割干净,长回来了,到时候哭都来不及。家养的猫狗都可能攻击主人呢,何况是个浑身长满鳞片的家伙。

那么一般的玩具蛇(比如加州王,玉米,猪鼻)能不能“认主”呢?现在圈内大部分人的观点是,你可以指望它熟悉你的气味和存在,但你不能指望它们像猫狗一样跟你进行互动,更不能指望它听懂你说话。蛇的脑本来就只占头部很小一部分,再加上他们本来体型就不大,所以这些家伙的智商可想而知了。跟人相处时间久了以后,它们对你会很熟悉,但是这种“熟悉”跟熟悉饲养盒里木屑的味道、熟悉一根树杈基本上没有本质的区别。熟悉后它对人的靠近不会再有那么大的反应,你伸手抓它它也不会跟一开始一样强烈抵抗(当然看个体,所谓“养不熟”的个体确实是存在的),但万一你手上沾了食物的味道,它依然有可能一口咬上来,你不小心弄疼它或者惊扰它的时候,它依然会摆出防御姿势。

当然这个“熟悉”也包括条件反射,比如有一段时间我比较忙,每个星期除了加一次水顺便喂食以外基本不会去开饲养盒的盖子,这样过了几个月后,我每次开盖,蛇都会表现得特别兴奋,因为“开盖”的现象和“食物”的出现被联系在了一起。所以养蛇可以避免开盖喂食跑路这样的流程,不然等你心血来潮想开盖把玩的时候,迎接你的有可能会是一张血盆小口(手动狗头)。

所以,如果你把一条刚破壳的小蛇养到成体,在它眼里你就是一个一般情况下不会伤害它,每次出现有可能伴随着食物或者自己被拎到空中的不明大型物体,而不是主人、伙伴什么的。养爬宠和养猫狗的乐趣其实不太一样,它们能带来的价值更多的是观赏(包括观赏外观和行为)而非互动和心灵上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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