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好的想法。
之前的主要矛盾点在于,如果质疑者既不用提供证据,也不用付出代价,那么举报就会变成恶意竞争、发泄私人恩怨的途径。这个提议能解决这一点。
不过还要补充一下,如果被质疑者真的有问题,质疑者还需要付出成本,那也是不公平的。
我的看法是,饶教授先垫钱让裴教授公开做重复实验。如果能重复出来,饶教授道歉,甚至可以追究一下当初饶教授所称的重复不出来是真是假;如果重复失败,除了应有的处罚外,裴教授还应该把垫的钱还给饶教授。
另外,在开始重复之前最好还要厘清怎么样算重复成功。目前双方对此的定义似乎也不一样。附个链接:https://www.zhihu.com/answer/1703989272
那是你没见过真吹过头的时候,那时候知乎全都在论证年薪30万码农从各方面吊打省直单位正科级,吊打985青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