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这种东西,比较天真。
【丛林法则】、【社会达尔文】在越底层,越有效。
底层的个体利益小而分散,无序性很强,法律和规则的管理成本高于管理收益。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有效范围不是普适的,需要在一个层次的规则限定下。
超越这个限定后,社会性博弈会导致其无效。
比如在底层,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还存在广泛的性剥削和器官贩卖,这个状态下,大量的人类个体成为被【吃掉】的对象,其生命力产生的价值被所谓强者夺取。
但在更高层面的博弈上,一个稳定、发达的社会,很难容忍这样的恶性剥削,在总体的社会收益上,这样的短视剥削会导致社会总生产力下降,消费能力下降,治安成本上升。
在类似无限制格斗的黑暗博弈下,「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逻辑完全通顺,但其适用范围仅仅是社会管理失调或者故意忽视的部分,当这种环境下的某种势力成长为庞然大物的时候,他一定会造成更高层面的负面社会影响,因此会被高层的管理者,直接毁灭。
这样的例子非常多。
我一直说,这个世界上有天道,就是这个意思。
相对可取的思维是:
1,不让让自己落入或者陷入底层的无限制格斗泥潭;
2,灰色地带或者边缘地带的收益可能高,但危险是双重的:无限制格斗中被强者秒杀,成为强者后被GM锁定以后秒杀;
3,了解社会的博弈规则是动态的,在动态规则下,所有短视博弈行为都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
以上。
供参考。
不应该,不认可
先表明身份,我是个生态工作者/学者,常年在野外跑的那种,跟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关系一直挺和谐
我自认为自己接触到野生动物的机会比一般人要来得多,对于在不同课程中学了不知道多少次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物种演化、竞争),也比一般人认识得要深
但即使在自然界中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我始终不崇尚在人类社会中玩弱肉强食,或者说我持有的是完全相反的观点
作为一个生态学者,我一直认为,社会的存在,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
因为社会的存在,强大才不是欺负弱小的理由,强大者也才无法理所当然地欺负弱小
社会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不需要像野兽一样,用丛林法则彼此厮杀
良好的社会,是会给弱小者留下足够的尊严,让弱小者也能有一片立足之地的
弱小者不用被逼着去死,而强大者也无法肆无忌惮地剥去弱小者的尊严
在大自然里摸爬打滚后,越发感觉一个良好社会的美好
同类相食在自然界中是个常见的现象,而我无论如何也不想像匹狼一般对着同类撕咬
对于我而言,比起“弱肉强食”,我更喜欢“保护弱小”
那些为了守护弱小者而追求强大的人,身上所闪烁的光辉,对我而言仿若太阳
而比起掠夺,我永远更喜欢守护;比起破坏,我也永远更喜欢创造
大自然里不缺兽性
但比起兽性,我始终更喜欢人性
我永远想像一个人一样地活着
一家之言,谢谢!!
©犬君拌汪酱 欢迎关注这条写小说的生态狗!!
很简单,你逼格比他高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