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你的问题说明,感觉你是对秦国的奖励军功制度理解有点偏了吧。
秦国的军功受爵制度,不是分封制度。授予土地是奖励军功的一种方式,但是这跟分封土地截然不同。
例如你在战场上表现神勇,一个人砍杀了几十个人。然后你的所有功劳会被记录在册,此时国家根据你的功劳分给你几十亩土地。这几十亩土地就成了你的私有财产,你可以耕种、卖出、赠送等等。但是,并不等于你可以在这片土地上为所欲为,例如你并不能在这片土地上宣布独立建国,也不能拒交粮食税收,也不能拒绝国家对此片土地的常规管理(国家对土地的评级、税率的高低),更不能用该片土地的收入组织武装力量,建立军队等等。
说白了,你只享有该片土地的部分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你碰都不能碰。再来对比,那个时期的诸侯在各自的国土上享有的权利几乎与周天子没有任何差别。他们在所获得分封的土地上行使的是统治权。说到这里,你就应该明白两者之间的巨大差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