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翻越护栏的确不文明,该怎么处罚怎么处罚。不过动辄上万年上亿年这个用词我觉得就没啥意义了,试问地球上有哪些景观不是亿万年形成的呢?沙漠的一把沙子都是几千几万年历史。你说这个东西珍贵,只是有人来看,作为稀有景观,可以赚门票,它珍贵。如果人们不喜欢看,那就一文不值。地球上太多亿万年但是一文不值的东西了。
所以如果这个东西是无价之宝,动动就香消玉损了,我建议直接圈起来禁止游览,以防止被游客手贱被破坏。
如果没那么珍贵,还能给你家挣很多钱,我建议加高围栏,加装监控,加强巡逻,加强宣传,以保护你家的聚宝盆,因为根据社会工程学原理,无论你如何采取措施,总有几率碰到不按常理出牌的。
最难的是什么你知道吗?你觉得这个东西珍贵,但是又没有几个人来看,你的门票不够支付安保费用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只有一个解释:你这个东西没那么稀罕。
不要动不动就游客素质怎么怎么地,人一天有三次迷糊,一天如果有一万个游客来游览,就要犯迷糊三万次,你指望靠游客素质保护景点,连渣渣都不会剩下。
首先这样的行为不可取,无论是不是具有地理价值和经济价值,都需要游客文明旅游,文明对待。
其次,景区有没有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或提醒标志,另外要客观的分析游客的行为和钙化被破坏之间存在的必然关系。
再次,基于目前部分游客的素质不高以及存在的跟风情况较多,景区内部对于比较重要的或存在很大的历史价值的区域应该进行相关安保或工作人员进行引导或劝说,从视频中来看,没有看到相关的景区工作人员。
如果说,游客的行为可能直接导致了上万年的钙化被破坏,经劝阻无效,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如是上述游客的原因造成上万年的钙化破坏无法修复,那么这里面因为修复的费用或因无法修复产生的损失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游客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主要包括:(四)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最后,还是要文明旅游,做文明游客,岂不是更好。
首先,“是不是所有景区都适合向公众开放”?
除了题目中提到的时间,之前还发生过游客掰断钟乳石,被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2500的案例:
需要亿万年才能形成的“钟乳石”被轻易的掰断了.......所谓的“赔偿”不过是“道歉”+2500元.......这真的“赔”的起吗?
既然有些景区一旦被破坏就“无法修复”,而且破坏的成本又这么“低”,在开发这些旅游景点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这样的“风险”吗?
另外,就是对于“违法”的处罚太低!以至于不能“震慑”违法者:
目前,对于此类情况最重的罪名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但遗憾的是这种罪名对于题目里这种情况似乎又不太适用!
所以,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景区真的在乎这些珍贵的自然资源被破坏吗?”
有人会提“游客”的素质问题!个人认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仅仅靠宣传教育,不能有效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所以,“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并且“真正落到实处”才是最靠谱的!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 往前走 莫回呀头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 九千九百九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 往前走 莫回呀头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 九千九百九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 往前走 莫回呀头
从此后 你 搭起那红绣楼呀
抛洒着红绣球呀 正打中我的头呀
与你喝一壶呀 红红的高梁酒呀
红红的高梁酒呀嘿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
往前走 莫回呀头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
九千九百九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
往前走 莫回呀头 从此后
你 搭起那红绣楼呀 抛洒着红绣球呀
正打中我的头呀 与你喝一壶呀
红红的高梁酒呀 红红的高梁酒呀嘿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 往前走 莫回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