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犯罪
动机卑劣、蓄谋已久,
手法残忍、对象无辜,
主观恶性极高,
犯罪后果极重,
社会影响极坏,
群众愤慨极大,
犯罪事实清楚、定罪证据确凿,
被告人供认不讳,
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罪刑相适。
被告人死有余辜、死不足惜。
后续还有二审和最高法核准,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在六一节前伏法。
根据中华民国空军军史馆记载,在国共内战(解放战争)期间(1946-1949年),国军空军出动66,259架次,取得了辉煌战果,击毙共军2,282,578人,并曾多次空袭中共领导人驻扎的延安根据地。
图片见下,来自网络。
这份珍贵的文字介绍,完美诠释了中华民国空军的精确打击力度和作战能力,不仅给解放军造成重大杀伤,而且能够做到在歼敌人数上世界首创性的精确到了个人。
国军空军还整理出来了历次战役的战果,虽然有点模糊,但依然可以识别。例如在徐蚌会战中,仅仅国军空军出动3828架次,击毙匪军272850人,击毁车辆2266辆,重挫匪军。各项战果依然可以精确到个位数。历次战果累计歼敌2282578人(228万多人)。
上图讲述了国军空军一起空战的战损比例:1:31!
就是说,在八二三炮战(金门炮战)期间,国军仅仅损失1架战机,就可击落共军米格战机31架,可见全歼共军空军并非难事,不过吹灰之力。
但国军不仅仅是威武之师,同时也是仁义之师。在给共军造成巨大杀伤,并创造了1比31的压倒性优势,打的共军空军溃不成军之后,国军的飞行员内心大彻大悟、立地成佛,不忍心给敌军造成巨大杀伤,不忍心生灵涂炭,所以功成身退,退出大陆东南沿海空域,主动退守到海峡中间线以东。
对此,有人赞曰:
援美十年捍卫民主,
歼兔一亿虎据台湾!
低速空跑, 实时观测, 避免干涉, 避免碰撞, 随时紧停.
确认之后, 再自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