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亮剑》中有这么一个桥段:
一团团长孔杰,偶然碰见土匪抢358团的物资,被孔杰追缴了回来,当时李云龙和358团的楚云飞正处于对峙状态,李云龙请孔杰先不要把物资还给楚云飞,楚云飞的部下来找孔杰要物资,孔杰给他讲了这么一段道理:“比如,你运送一批物资被鬼子劫了,你要怎么办呢?你要上报损失。如果你带着战士们把物资又从鬼子手里夺了回来,那你应该怎么办呢?对,你应该上报缴获,那东西就跟你没什么关系了!同样是一批东西,经过鬼子一沾手就是两笔账了!”
虽说这是搪塞楚云飞的说辞,但实际上“理就是这么个理!”
只要她的相关资料是准确无误的,特别是:
人家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话!那个人觉得没什么问题!如果有不服气的,也可以考虑加入外国籍,去考试..........
关键问题在于:“这样的政策是不是真的有意义?”
之前听一个做外贸的朋友聊起一些所谓的“进口产品”,他笑着跟我说:“其实现在很多所谓的进口产品,不过是,在中国生产加工之后,运到国外的出口加工区,转船,再运回来,重新报关,摇身一变就成了进口商品了........价格翻几番.........”
先声明,这件事情的真假我并不能确定,但是,我相信我这个朋友做了很多年的外贸,应该不会在这种事情上篇我!
俗话说:“合理利用规则”!关键是,规则是不是也应该“与时俱进”的进行调整呢?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