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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湖南城管当街打死「不牵绳」宠物狗,狗主人称「狗是自己跑出去的」?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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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深圳立法禁止吃狗肉的时候,我觉得很恶心。倒不是因为我喜欢吃狗肉(事实上我不吃),而是因为这引来了一群“爱狗人士”的狂欢,他们能更加扭曲的把他们爱狗的观念强加给每一个人,就别说这到底是不是在“爱狗人士”的推动的才立的法。

不瞒大家,当看到那些疯狂的爱狗人士敢在高速拦运狗车的时候,我当时的心情是,要我是大车司机,我他妈肯定直接撞过去,你敢为狗不要命,那老子就成全你。

但是当城管用粗暴的方式形式当街打死一条偷跑出来的宠物狗,所有人都欢呼雀跃的时候,我同样觉得有点恶心了。

我们农村人民向来很朴素的认为,狗,是要咬了人之后才会被打死的。如果说因为它有咬人的可能,所以就先打为敬,我不认为这是一种对的做法。

我记得那些虐猫虐狗的视频出来时,大家的态度出奇一致。

但当一只并没有咬人的狗被当街打死,为什么大家的态度又出奇一致了?难道不都是强大的一方对无法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弱小生命的剥夺和施暴?

人的情绪就是这样,如果这条狗咬了人,我当然也会说打得好,因为我能感同身受——我至今小腿上都还有好几个窟窿印子。可这只狗明明还没咬人啊……

要知道,我是小时候被狗咬过很多次的人,而且我也绝对能做到当一只恶犬敢过来咬我我就能干死它,详见下面的回答。

当街打死并没有咬人的宠物狗,除了炫耀残忍之外没有其他意义。

不过喜欢看虐待动物视频的人会高潮吧。

对了,我不养狗,并且我每次回老家的时候,还每每以吓唬那些胆敢冲我吠叫的狗子为乐。

不匿,但关评。

至于应该怎么处理,我觉得下面这个答案说得挺好的。

如何看待湖南城管当街打死「不牵绳」宠物狗,狗主人称「狗是自己跑出去的」? - 李汇之的回答 - 知乎 zhihu.com/question/4020


user avatar   jin-nian-55-24 网友的相关建议: 
      

粉丝行为,偶像买单。

厌狗人士只是想让狗被拴上链子,

不牵绳的爱狗人士是想让它死啊!


user avatar   tian-xing-jian-shui-sho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关于狗,目前的主要矛盾不是吃不吃狗肉的问题,而是如何规范养狗的问题,涉及到狗的疫苗接种免疫,遛狗牵绳,狗的排泄物及噪声扰民处理等等。狂犬病死亡率百分之百,预防狂犬病最有效的就是疫苗。狂犬病疫苗分为人用和犬用。中国人用狂犬疫苗的使用量达到了每年1500万人份,这占了世界80%的人用狂犬疫苗产量。震惊全国的长生生物疫苗造假案涉及的就是狂犬疫苗。为何我国打了这么多人用狂犬病疫苗?因为我国养狗的基本都不给狗打狂犬病疫苗,直到狗咬人后,人才去打狂犬病疫苗。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规范养狗,强制给狗每年接种狂犬病疫苗,狗咬人后,人基本可以不打狂犬疫苗。看看米帝在预防狂犬病上是怎么做的,不要好的不学,总拿狗肉说事。


user avatar   bao-jun-51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换做三年前,我会跟着大家一起骂城管,毕竟我以前也算是爱狗人士。

但是,爱狗人士双标、奇葩言行看多了以后,我对城管的行为表示支持。

人打狗、杀狗的时候

爱狗人士:没人性、残忍、粗暴、狗狗太可怜了、给狗狗陪葬,5555

狗咬人的时候

爱狗人士:狗狗什么都不知道、你不招惹狗狗,狗狗会咬你吗,你不带孩子出门,狗狗会咬你孩子吗,咬一下怎么了,大不了打狂犬疫苗啊,虽然没拴绳子但是有证啊……

我小时候被没牵绳的狗咬过、后来又被没牵绳的狗追过几次,我老家一老人被狗咬了,舍不得花钱打疫苗,狂犬病发死了,就这样,我也不讨厌狗。网上众多爱狗人士的众多双标奇葩言论,直接让我对狗的感官都变差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粉丝行为偶像买单?

至于为什么当街打死,因为找不到狗主人啊,弄回去之后,你说狗没牵绳,狗主人说她牵了绳,是你故意把绳子弄掉的,你怎么办,把狗还给主人,然后下次狗主人出门遛狗又不牵绳?

好言好语说出门遛狗要牵绳说了多少年了,听了吗?

就拿我们小区和我们这整条街来说,没几个带狗出门是牵了绳的,有时候我出门买个菜都要被狗追,你总不能菜都不让我买吧。


user avatar   663638080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还记得湖南长沙前些年民警(辅警)打死的那只咬人的金毛吗?

当天夜里就有部分群众到事发地点蜡烛悼念了,还有小白花。

北京那边好像是直接有部分群众去了驻京办闹腾。

后来这名辅警被人肉,诅咒之类。微博评论区下面也是你来我往。

当年就因为这个狗的事情,满城沸沸扬扬。

当然也有群众给当地派出所送锦旗,人民卫士表示支持。

后来我又陆续看到新闻,一些群众高速公路上拦截了重型半挂牵引车,因为半挂车里都是狗…

也有每年玉林狗肉节,一些人去阻扰之类。

最近就是农业部六畜与深圳禁止吃肉等等事件,当然还有一些不牵狗的主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狗被我们民警套走。

作为民警我也是支持此项政策,为什么当年有打狗队,打猫队却少有呢?因为狗对人类威胁是比猫要重的多,尤其是流浪大型犬类。(随着各种品种狗走入百姓家,大型犬被遗弃也是逐年增多的)

至于为什么,当然是保护多数受益方的利益。至于为什么直接捕杀,这里倒是想说说我个人观点:我们城市建立的动物收容所远远不够用了。

确实,这里提到我们民警也应该避免当街把狗给处理掉,这对于一些围观群众造成映像就是不人道,这对于警民关系是不利的。

如果我们民警将狗拉走后再处理,想必也没什么问题。(谨防有人跟踪偷拍,不然跳进黄河洗不清)

再来说为什么直接捕杀?因为流浪动物太多,政府自建的收容所容纳不了那么多动物,安乐死还得走宠物医院。同样,大概率是上级出台了相关文件或者有群众举报狗如何如何,执法机关才会进行一系列的行动。我没听说只要遇到狗就得一棍子给敲死这种情况,其中肯定有政策支持。比如说一些旅游城市,那流浪狗就挺不适合待的(仅对于游客而言)。

这里也恳请各位宠物主人们,一定要认真养好自己的宠物,不要随意丢弃它们。

这里建议是,对于有狗证的狗可以暂缓狗的处罚,对狗主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说罚款、做社区义工。对于无狗证的责令其主人给狗上狗证,罚款。对于没有人认领的狗以及咬伤他人的狗(其实有主人,主人不想承担责任)执行处罚(不一定全部处理掉)。评论区说罚款要高,要知道狗的价格超过罚款本金狗主人可能就不来领取自己被民警所查获的狗了。

现在二维码很方便,狗证甚至不用带手机里存个图片即可,再者如果都给狗上证了想必也是爱狗之人。

下一步我以狗主人立场来说那么就是民警可以对狗的项圈进行辨认,甚至狗牌可以刻印上二维码,这样就知道主人是谁。

民警遇到没有狗牌以及项圈的,自然就是流浪狗。

这样差不多可以达成多方的要求,但民警执法要有政策支持政府还要对群众普法,经过一段时间消化后,慢慢的会形成全民共识。到时如果还有人以动物权益名义去搅乱社会舆论那就直接派去收容所当义工,这才能解决本质问题。

现在养宠物的人们越来越多,我自己就救助了三十多只猫…不过城市里少有能见到流浪狗了,也希望大家互相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不是流浪狗应有这种下场,而是那么多流浪猫流浪狗都是哪里来的?源头没办法消灭(比如遗弃动物罪),只能疏而不堵。

最后分享一则小故事作为结尾,我去日本旅游时候听学姐说,日本狗都是免检产品,我问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说日本狗咬人后不会有狂犬病,因为所有的狗都接种了狂犬疫苗…当然这个我话也就是听听,不过日本六十年代后就没怎么报道出狂犬病患者了。


user avatar   mo-zi-xu-16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养狗有两条规矩。

1.咬人

任何行为的咬人都不可以,我可以要求它什么规矩都没有,唯独不可以咬人。

(之前养过金毛,前男友扔给我的,因为没经验➕没时间,导致过于宠溺,护食之后把我咬了,从此之后不会手软,该教规矩都要教)

之后养过两只狗,玩耍生气不会下口,主动给手它会躲避(但也不太好,怂,被欺负不会反击)

2.牵绳

谁不喜欢狗狗跟在自己身边溜达?

有人说,我家狗不乱跑,不咬人。

真的?你是它肚子里的蛔虫?还是你会狗语?

还是那只金毛,有一天带着它去公司草坪溜达,公司门口就是一条大马路,非常宽,因为和物流公司是邻居,经常有货车出入。

一对老夫妻养了一只萨摩耶(补充一下,不拴绳的大部分都是老人养的老狗,老狗性格是最稳重的,但还是会翻车,种类不同翻车几率不同,譬如吉娃娃,博美这一类小型犬,警惕性高又敏感)没有拴绳,看到我家金毛直接从马路对面冲过来,差点被车撞。

刚出社会的时候,和亲戚住在一起,亲戚养了一只京巴,稳重成熟懂得绕开老人孩子,但是非常喜欢跑出去(当时租的房子,装不了防护栏),经常耽误事就算了,最后因为出去乱吃了鸡骨头,加上年纪大,放弃治疗死亡。

再说一个我最烦的,还是金毛时期。租房附近有个茶楼,茶楼老板养了只小狗,忘记是吉娃娃还是什么小型犬了,特别喜欢突然冲出来袭击路过的狗(不管对方有没有牵绳),当时金毛不到半岁,怂的一批,被吓的嗷嗷叫。有好几次,不下三次,我都想一脚踹死那只狗,有次甚至于追了我半条街(金毛被我抱在怀里),这次惹恼了我,去找茶楼老板,要求她拴起来。

老板回答:没事,它不咬人。

我???追着我家狗屁股咬,合着咬的不是人就不管了?

最后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狠狠踹了它,就是落空了,但也是真的生气了。

(不过后来路过就没看见了,听说是被车撞死了,因为周围都是马路,加上附近有工地,车来车往的。喜大普奔的感觉。)

至此,我讨厌所有不牵绳的狗主人。

当然,我自己也犯过错,金毛小时候带出门没拴绳,直接扑到小孩子身上,当时我也是屁民想法:它不咬人。

(后来因为护食把我咬了,操)

但是随着越来越有经验,了解了越多,才发现狗始终是狗它依旧有最原始的冲动。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会因为各种道德,常识,感受的约束。

看到这个新闻我也嗤笑,并没有同情的感觉。

狗,狗主人,亦或是爱狗人士被黑的已经不能再黑了。

我们视狗狗为家人,就更应该对家人负责。

对于城管,我很同情,的确,狗是生命,其他人的命就不是命了?

与其谴责城管的做法,不如谴责狗主人的疏忽。

至于狗擅自跑出去,我第一只比熊就是跟着快递员跑出去跑丢的。

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做防护栏,有经验的狗主人都会在大门处安装防护栏,防止狗狗出逃。

这不是你不负责任甩锅的理由。

最后,狗是无辜的,有罪的是打着爱狗旗号,不做人事的狗主人。

——

有人说,打死狗狗太残忍。

那么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对狗有恐惧症(我以前一个同事就是极度怕狗,另外同事带了两只雪纳瑞来公司,不小心跑到我们办公室,直接吓到跳上桌子。而她平常是雷厉风行的女强人),被一只突然冲出来的狗吓出各种各样的后遗症,那么是保人还是保狗?

亦或者,小孩子见到了狗,因各种原因不小心接触,狗狗被挑起自我保护心理而攻击小孩子,这个时候保狗还是保人?

我喜欢狗,但也不得不承认,人狗在一起。人始终是第一位。

倘若新闻里的狗狗,真的伤害了人,舆论肯定又是一边倒。

大概率会引发“相关部门不作为”之类的言论。

所有的问题请追根溯源,这件事错的人只有一个,就是狗主人。


user avatar   li-miao-wen-27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给湖南永州城管的敢于担当点赞,

养狗人的违规违法问题

一向是城市管理的大麻烦,

早些时候基层还能管一下,

这几年出现了专门的狗闹,

居然发展到公然拦车,

跑去派出所送花圈,

弄得基层单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想管、不敢管,

这次永州城管开了个好头,

对于养狗的各种问题,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微博上有人带节奏说错的是人,

不是狗,不能打狗要罚人。

这些人明知道我们国家对于轻微违法

执法力度一向是很宽松的,

故意这样来说,其心可诛!

这里我倒是有一个意见,

对于养狗违规现象,

总结成一句话就是:

杀狗罚人

只要遇到养狗违规,

对狗依法扑杀,对人依法处罚,

就像在城里乱搭乱建,

房子要拆,人要罚,

狗和房子的法律属性一样,

都是物,没有生命权。


user avatar   tian-cai-guai-dao 网友的相关建议: 
      

坚决支持,并申请严格执行,全国推广。这一次,我站城管。

1,狗本身没有人类的权利,也不承担人类的义务,它们没有错,也无所谓对错。

大家都明白,狗咬人的话,狗本身其实并没有什么错误。因为它们就是动物,没有人的什么观念,既不承担人的义务,也没有人的权利。哪怕动物园老虎咬死了人,普通群众骂受害者不遵守规则,受害者指责动物园管理者没有尽到责任,有谁去指责老虎吗?没有,因为老虎并没有什么义务要保护人类,遵守人类的规则。

但是,即使老虎没什么错,面对攻击人的老虎,我们仍有可能要击毙它。我们击毙它不是因为它犯错了,它没错,但是它从此对人类产生了威胁,所以我们要剥夺它的生命,哪怕你是国家保护动物,你也没有任何人类的权利。

所以,对于咬人的狗,我们讨厌归讨厌,但是我们能指责它们什么?它们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因为一切都是他们的天性,他们不是人类,谈不上对或者错

2,人和狗本来处在一种平衡的关系中

从权利上来说,城市公共环境本身就是市民共有,或者小区业主共有。如上所述,狗没有承担建设城市义务,也没有任何天然不可侵犯的权利。因此对于无人认领的狗,它们和人类处在一种平衡(不是平等)的关系中:即狗可以根据自然状态生存,它们有可能咬人,那么人类自然也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捕杀或放任。

3,狗主人的出现通过私有化打破了这个平衡。

因为一部分狗变成了部分人类的私有财产,狗和人的关系通过私有化转化成了狗主人和其他人的关系,也就是人类之间的关系。狗带来的自然风险也变成了狗主人有意识人为带来的风险。

也就是说,狗对人类的威胁还在(咬人),但是其它人类不能随意的根据需求捕杀和驱赶了(侵犯私有财产)。

4,因此为了保持这种平衡,就要求狗主人承担相应的义务

因为狗主人行使了养狗的权利,同时也因为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了额外的风险。因此就要求狗主人比如打疫苗,办狗证,牵狗绳等等。而这些目的,就是降低因为狗主人养狗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风险。

同时,无论怎样降低风险,风险都是存在的,一旦该风险还是给他人造成了伤害,那么狗主人也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5,而目前的状况是,狗主人作为一个群体,并没有充分履行自己的义务。

甚至在发生冲突后推诿抵赖,强行混淆视听,无视自己的不当行为给他人带来的风险更有甚者试图给自己的狗增加人的权利。很多人早已受够了狗主人的双标:狗受到侵害的时候,狗也是生命,狗也有感情,狗也有权利,狗是人类的朋友。他的狗侵害到人的时候,它就是条狗,你和狗计较什么。更有甚者直接丢车保帅,弃“人类的朋友不顾”:狗咬的你又不是我咬的,你找狗去不要找我。

这种双标思维本质上不过就是既想享受养狗的权利,又不愿意承担养狗的义务的利己主义者。这种利己主义者思维,才是人们讨厌养狗人的根源所在。

6,回到本案中,狗主人并没有尽到自己防范风险的义务。

并不是有证狗就可以随意出入到人类的公共场所,它的风险本身不因是否有狗证降低,狗主人应当履行自己对危险源的作为义务。狗主人是故意放出去,还是过失放出去,都改变不了狗主人对他人造成了风险这一事实。

7,城管没有义务去识别狗是否有狗证

狗自己不会随身带着身份证,也无法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这个义务是狗主人应该承担的,狗主人由于过失行为,而且是完全可以预见的过失而带来了风险,执法者有权利消灭风险。城管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任何一条无人看管的狗是否有狗证。

如上所述,狗是不是自己跑出去的,狗有没有证和它该不该死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要它给人带来了风险,人就可以消灭它。狗让她女儿看着,如果女儿是未成年人甚至小孩子,他将有风险的物品交给女儿看管本身就是放任风险。如果她女儿是成年人,那么这个责任就是他女儿的,如果他们明知狗跑了出去,却没有积极追捕消除风险,那么他们本身也还是放任风险。所以无论如何和,这都赖不到城管头上。狗是自己跑出去的有狗证这种话,说白了只是记者为了带节奏,顺便看能不能坑上城管一把,给他们扣上一顶“随意杀戮有证犬”的帽子罢了。


看了不少答案,有人对城管过于暴力的行为表示不满。

家犬管理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该条例既然未被废除,如果本案中该犬没有任何标记,任何人当然都可以当街捕杀。

只能说,制定条例的那个年代,我们还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的,民间也没那么多吃太饱的人,我们更加看重的是人民能不能不受流浪狗的威胁,更重视的是人民的健康能不能得到保障。

有些人认为不应该这么粗暴执法,应该收容,罚款。我觉得这首先是犯了一个认识错误,即执法大队在处理狗时,一定能知道这条狗是有主人的狗还是没有主人的狗。这个认识显然是错误的。并且因此而大大低估了收容狗的成本。目前城市无证狗流浪狗已经太多,如果每条狗都要执法大队收容起来喂养,场地和人力,食物成本如何解决?养狗人组织协会承担吗?那么凭什么要用全体纳税人的钱来做这种事?

因此,执法队在收容狗的时候,必然是貌似无主狗,那么如何能确定它究竟有没有主人来认领?那又去找谁罚款呢?狗的价值不一,该罚多少钱?罚的少了不足以弥补收容成本和威慑。罚的多了恐怕好多人还不如重新买一条狗吧。

那么,既然执法大队也是依法行事,操作也是杀狗的正常操作,几闷棍打死,干净利落,都是捕杀的必要步骤,既没有虐待,也没有肢解放血,那么引起妇孺老人心理不适这种观点恐怕就过于矫情了。

恕我直言,妇孺老人受到流浪狗的威胁更大,平时他们自己处理不了,天天看到狗就害怕躲闪带来的心理压力比这恐怕大多了,他们看到当街杀狗,有人为他们伸张正义保护他们时是高兴还是难过,恐怕也是难说吧。


更新

还有的朋友认为这侵犯了狗主人的财产,或者说狗主人是犯了错,但是罪不至此不至于直接打死。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应当这样理解。

首先,执法大队有捕杀流浪犬的义务和责任。

其次,本例中,狗被打时,狗主人并不在狗身边,狗主人的电话录音也自述狗是自己跑出去了。

那么,面对这样一只无人看管的狗,执法大队应不应当知道这不是流浪狗而是有主人的狗?我觉得不应当对执法大队要求这么苛刻,因为城市中不牵绳遛狗的很常见,但是让狗跑出去没人管的常见么?

换个说法,当你看到一只没有牵绳的狗走在路上,如果周围有狗主人,大部分人是能很容易分辨出来狗主人的。但是,如果周围没有狗主人,那么它大概率应该是一只流浪狗,我觉得这个概念符合一般人的认知。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城市里流浪狗非常普遍和常见,所以人们判定一只狗有没有主人,主要是看周围有没有人在实际占有这只狗。

举个例子,假如我路上看到一头家猪,我想也不用想我也知道这头猪一定是有主人的,因为城市里根本没有流浪猪啊,那么它一定是从人手里跑丢的,社会一般人很容易认识到这是属于某个人的财产,那么我是不能随意捕杀或者带回家的,否则一定构成侵害财产或者不当得利。

但是,大家带回狗或者猫回家饲养的行为却很常见,就是因为大家默认猫狗周围没有主人时,它就是流浪的。

所以,回到本例,执法大队在面对这样一只周围没有主人的狗时,当做流浪狗捕杀有什么明显的错误么?我认为没有。那么,既然是捕杀流浪狗,这个行为根本就不是对狗主人的处罚,也就谈不上什么处罚不当或者罪不至此的问题,这就是简单的在履行捕杀流浪犬的职责而已



看看狗粉们是怎么作贱自己的,说实话有点看不懂爱狗人士这种极限1换0的操作……你觉得你自己等于犬类是你的自由,但是别以为别人都和你们一样。反过来,虽然我认为自己的价值远高于汪星人 ,但是我坚决捍卫你们把自己等同于汪星人的权利。


user avatar   fen-nu-de-si-ji-dou 网友的相关建议: 
      

邻居:你家狗跑出去了

狗主:嗨,这孩子从小就皮,随它去吧


邻居:你不怕狗咬人吗

狗主:奥,皮埃尔,帮我把大衣穿上吧,天气突然变凉了,对了,狗自己跑出去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城管:你家狗被打死了

狗主:奥,皮埃尔,还是把大衣脱了吧,我好像热血沸腾了。我的狗是买了证的,你们得赔钱


城管:狗死之前咬了人

狗主:奥,皮埃尔,大衣还是穿上吧,另外,从它离家出走的那一刻,就跟我没关系了


城管:幸好那人穿了防护用品

狗主:奥,皮埃尔,你说说,咱家狗养了这么久,结果被打死了,不赔钱说得过去吗?


城管:但是那人腿上没穿防护用品,他穿在手上的

狗主:好像有一股凉气扑面而来,皮埃尔,帮我把大衣披上吧!

对了,这都是我舅妈……不是,都是这条狗做的事,现在狗已经死了,你不信就问它。


城管:狗咬的就是手

狗主:奥,皮埃尔,我想起来了,狗就算死了也应该是我们家的嗷


城管:那人的防护品质量太差,狗牙把它咬穿了

狗主:这鬼天气,皮埃尔,帮我把大衣脱了吧,太热了。对了小城管,我家的狗没这么瘦。


城管:防护用品卡在了狗嘴里,那人没受伤

狗主:天气怎么又转凉了,皮埃尔,把我的大衣拿来,你说会不会是这几天狗饿瘦了?


城管:法律规定,狗不纤绳,当场杖毙,狗主要处罚现金2000

狗主:太热了,皮埃尔,帮我把大衣拿着,我还是回去吹空调吧。对了,狗是自己跑出去的……


user avatar   yu-ben-guo-w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工作人员:您好,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遛狗的时候请牵绳。

某人:我牵不牵绳管你什么事情,瞎操心。


警察:您好,遛狗的时候请牵狗绳!

某人:好好好,不好意思,警察同志,就是想让它自己跑跑,一会就牵,一会就牵......


城管:你好,遛狗不牵绳,一律捕杀。

某人:好好好,我去个厕所,回来就牵哈......

某人回来后,狗已死,城管持棍在旁......


某人:你们真把狗打死了,你们怎么这么野蛮,我不是说了我上个厕所回来就牵嘛!

城管没说话,指了指“遛狗不牵绳,一律捕杀。”的牌子。


某人赶紧拿起电话:“儿啊,快把咱们家那3只斗牛犬套上狗绳,别让它们乱跑,城管真的能把狗打死啊......”


最后,支持湖南城管的行为,希望能在全国推广,不要手软!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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