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句话想对这位被踩的女士说:
如果陈女士踩了之外拒不道歉态度恶劣,你报警讨个说法,这叫大快人心:
如果陈女士踩的这双鞋价格昂贵,是珍贵文物或者某大牌限定,你报警要求赔偿,也是合情合理;
但人家歉也道了,你鞋也就值280,还不依不饶,让人赔钱,最后自己只能光脚回家,这叫自取其辱。
人家赔钱,也只是懒得和你这种人浪费时间,不是你占理。
你的做法在法律上完全说得通,被侵权了就要维权,但日常生活中把法律当行为准则的通常都是人厌狗嫌。
你想想你是不是?
以前是三个女人一台戏,现在是两个女人一台戏。社会真的在进步!
你以为280是赔给你的?
错了,只是人家懒得为两三百和你在警局瞎耗着。
看似你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在旁人看来只是给你贴上了一个“难搞”的标签。也就遇到了一个好说话的,不信你来早高峰的广州地铁三号线试试。
死亡三号线了解一下,“饼干变面粉、面粉变饼”的操作不是开玩笑的。踩你一脚都算好的,千军万马从脚上踏过都正常·······
有时候无意之举大家相互迁就一下就过了,如果真的较真········就比如遇到我
既然要维护权利,那我也要维护我的权利!
在公安局做完笔录,然后让那个人去告我;请他举证,我踩了一脚对她的鞋子确实照成了实质性损害。
你说多少就多少?不存在的!
一定要请专业机构定损,然后走法律诉讼程序,该赔多少赔多少!看谁更麻烦
醒醒吧,不是每个人都会惯着你。
此外,那些鼓励“维护个人权利”的人有没有想过,如果大家真这么做了,确实是维护了个人“权利”,但是浪费了司法资源,那是不是对社会也是一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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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到日常生活中,在面对许多无解的问题时,通常需要一方妥协。
同理,还是广州地铁三号线,你无法保证在地铁上不被踩,并且在早晚高峰时,你很可能不知道谁踩你,怎么办!
无法让别人不做地铁,所以只能自己买一辆车呀!
同样的方法,回到事件中。换做是我顶多给50,爱要不要~如果不满意你就去折腾吧!
别尬黑,那个得理不饶人的女子,不是光脚走出去的,那还穿了袜子。
事情是这样的。深圳开往上海虹桥机场的高铁上,陈女士在自己快要到站的时候,提醒旁边的女士自己要出去,让对方收一下脚。对方收了,但是女子腿比较长过道比较狭窄,脚没有收到全。列车减速晃动下,还是踩到脚上了。
陈女士连忙给这名女子道歉,女子没有任何反应。陈女士再次道歉后便准备离去。这时候,女子抓住了陈女士的胳膊,说自己要报警。
于是,二人就闹到了警察局。对方认为自己被踩,不是一句道歉能解决的,提出了赔偿的要求。警察听了该女子的控诉后也感到非常不可思议,但还是耐下性子对二人进行了调解。
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陈女士还是向该女子做出了赔偿,赔偿对方一双鞋子的钱。但是由于鞋子是该女子穿过的,所以只能进行折价赔偿。原本对方花360元买的鞋子,才穿了没多久,就这样到了陈女士手中。陈女士只给了对方280元的鞋子赔偿钱,但是这双鞋子在民警的协调下也归陈女士所有,不再属于被踩女子。[1]
就是这么一回事。看起来挺荒诞的。但是就是发生了。
我个人觉得,有两种可能:
一:该女子是真的小心眼,不会大度,也不会得饶人处且饶人,别人礼貌的提醒了收一下腿,并且在踩到脚后,两次道歉。这正常的人也就要不说声没事,要不就是不说话,在有的脾气差点的,瞪一眼,撇个嘴,也就拉倒了,穿的也不是多么金贵的,也没有说踩出伤了。大多数都是这么过去了。但是这个女子就不,道歉也不吱声,然后说报警,让提出赔偿,最后自己穿着袜子走出去了,还得遭到人指指点点,还给我提供素材写个回答。
二:那就是早就打好了算盘。被踩女子花了360元买的这双鞋子自己觉得既不合脚颜色又难看,买的时候感觉还可以,但穿了一段时间后,越来越不合脚而且越来越感觉难看,丢掉吧又可惜,不丢掉吧又难看,鞋穿过的也不是啥品牌,也不好出售,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然后就想了这么一个茬,这也能解释为什么陈女士两次道歉女子都没反应,在最后的时候拉住陈女士报警。最后哪怕穿着袜子出去都要坚持索要赔偿。这就不是要讹钱,因为按照道理来说,既然都已经这么丢人了,这已经这么斤斤计较了,那是不是得让陈女士去给她去医院拍个片子,再送点精神损失费啥的。女子没有,这就是不想讹钱,就想把鞋处理掉。
不管是哪种原因,陈女士的处理都没有问题,出去之前善意提醒,并且在不小心踩到后两次道歉,虽然去了派出所,但是也没有继续浪费警力资源。最后接受了赔偿。
最后,陈女士和对方都离开了警局,不过一个人手上提着一双鞋,另一个人是光着脚出的门。出门又走了一段距离,陈女士见四下无人就将鞋子扔进了垃圾桶。两个人在出警局时也没有一句交流。
不知道那个女的,最后扎脚没有。
ps:找到了当时人陈女士的抖音。她在里面说了详细的经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我也可以简单的说一下新闻里说到的细节。
这个视频是陈女士自己拍的,为了给自己作证,然后从警局回来后越想越气,于是就把这个视频发到了朋友圈和抖音上,然后就火了。事情的前面是和新闻说的一样,就是陈女士坐在高铁座的里面,那个女子坐在外面,然后要下车的时候陈女士说美女让一下,把腿收一下。然后那个女的就收了一半,因为前面的座椅是斜下来的,然后高铁减速晃动,就这么的踩到了女子,然后陈女士就说对不起,美女,不小心踩到你了。女子没有说话,然后陈女士又说了一句对不起。然后陈女士就在等着下车,这时候女子就冲过来了,大喊大叫,说要报警,然后出站了,也拉着陈女士在大叫,在站台下也是,就要去警局。然后两个人去了警局,这位女子就开始继续哭闹,一哭二闹三上吊,不依不饶。最后陈女士服从了民警的调解,付一部分钱给该女子。然后付完钱了,陈女士问这个女子,凭什么我给你赔了钱,你还穿着这个鞋子。难道再去碰瓷下一位吗?最后女子就脱了鞋。最后陈女士表示发这个视频,是觉得有些人的道德真的有问题。所以发出来了。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她抖音名叫遇见you虹佑,id107421924.
这个女的在哪里,我准备“不小心”用忘记盖笔帽的圆珠笔在她裙子上花上一道。
别跟我讲程序,也别跟我讲谁对谁错。
这个被踩的女的完全是欺负坐高铁的人时间不充裕,想讹人家一次。
我没那么多时间跟你哔哔赖赖,那么就剩那句话了。
用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叫问题。
只要能让我出口恶气,别说280了,我出两千八让你在高铁站裸奔我都愿意。
所以,活该而已,踩了一下,你的鞋280元,真的不是那种踩了一下就报废的香奈儿,你至于吗?
踩个鞋能报警我是没想到的,
报警的这个被踩的鞋只有280也是我没想到的。
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这所谓精致的尊严,值二百八十人民币
这个叫以鞋碰瓷,现实版的爽文爆款。
高铁就是现代江湖,两个行走江湖的奇女子不经意间展开了一场武功对决。
某女有一双名震江湖,兵器排行榜第2名绝杀夺命女鞋。
此鞋看起来平平无奇,粉红娇艳,却是上古传说,奇门异士独家打造,仔细算来已有上千年。
江湖中人只闻其名,未见其形,只知其为神兵利刃,不知其如何杀人无算。
陡然之间,某女意外获得,重现江湖。
这一日,高铁飞驰 ,人人神情紧张,眼看着就要进站了。
陈女侠看了一下手里的车票,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心想:“这么快就要到站了,这一走,自己恐怕就此远离江湖,重新回到困了自己20几年的家,至此隐姓埋名,如何心甘?”
然而,世事如此,由不得自己,有走进江湖的一天,就有离开的一天。
拿起包袱褡裢,走罢。
刚刚站起身子,突然眼前寒光一闪,一件神兵利器生生横在面前,不由倒吸一口冷气。
这便是江湖中传说的粉鞋拦道?
自幼便从师父口中听见过数次,粉鞋拦道,精光柞现,一击既出,毁天灭地。
这是上天不要我退出江湖么?
陈女侠自觉武功并不算精到,行走江湖多时,并没有真的和高手过招,打过几个江湖中人,却大多是浮浪子弟,中看不中用。
眼下是遇到扎手的武林高手,这一双利器,怕是要坏大事。
陈女侠内心紧张不已,进退失据,并不敢轻举战端,只盼着对方是认错了人,最好是逃过一劫。
陈女侠双手抱拳。唱一个深喏:“这位豪侠,敢劳尊驾,放小女子一马如何?”
某女伸长大腿,暗聚内力,正是要试一试这绝杀女鞋的威力。
这副女鞋到底是不是上古兵刃,某女心里其实并没有底。
某女是因为家里的一件秘事败露,愤而走上江湖,四处漂流。
某女并没有脚上功夫,只学过一些内力修养之法,兼之有些嘴上功夫。
江湖凶险,若无绝迹傍身,恐遭不测。
正在彷徨无依之际,一时机缘巧合,偶遇一江湖奇人,因身无盘缠,愿意将家传宝物贱卖,以换取银两度日。
某女和江湖奇人约到四下无人之处,仔细观看这家传之宝,不由心中狂喜,这不正是传说中的兵器排行榜第2名绝杀夺命女鞋吗?
真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上古兵刃在手,何惧江湖风险?
某女不动声色,只说此物无用,眼看有人江湖落难,心中不忍,愿意接济一二,留一个江湖名声。
江湖奇人大声叹息,只说是自己对不起祖宗,他日命陨黄泉,如何面对父母?
终究是活命要紧,无奈忍痛卖出。
接过这绝杀夺命女鞋,某女内心狂跳奔流,自己再不是浪迹江湖的小角色,要扬名立万,威震天下。
一定要找个机会,显示一下这江湖传说的致命一击。
牛刀小试,这个看起来好落魄的上班女,完全可以体验一下。
哼哼,抱拳拱手,一溜了之,没门。
某女将力道汇于双脚,一脚暗藏弓步,借力高铁,一脚往前暗伸,陈女侠恰好踩上,粉鞋定会应激而发,一招灭之。
陈女侠只觉脚底一震,在粉鞋之上留下了浅浅的一道痕迹。
哈,居然什么也没发生。
某女狂怒,妈的江湖骗子,上当了。
恼羞成怒,来不及懊悔,得赶紧把锅甩出去,这个背时货,马上要找个接盘的。
“赔钱,你要赔钱。”某女高叫。
陈女侠听见一声喊,心里一块大石落地,原来这并不是什么江湖高手,不过是扑街女。
“想得美,想得美。”
双方你来我往,骂战升级。
警局大哥来了,他带着手铐,腰佩绣春刀,一枚金印乱晃,正是京城十大捕快之首--镇北城李云龙。
镇北城说:“两位小姐姐,请局子里喝茶。”
镇北城剑眉高挑,相貌堂堂,正是一个器宇轩昂的好男儿。
某女双脚一软,正想说句:“好哥哥,我们约会吧。”
谁知话到嘴边,却说成是:“鞋我不要了,让她赔钱吧。”
陈女侠冷笑一声,掷下280元,捏着粉鞋扬长而去。
某女双脚一收,心中暗喜:好哥哥,这下看你怎么收拾我。我就等着。真是天助我也。
陈女侠拿着粉鞋,走到僻静无人之处,将这劳什子扔掉。
未曾想,身后还跟着两人,他们正想趁机拿了粉鞋。
这双粉鞋并非浪得虚名,某女根本不知道这双鞋的用法,故而以为自己上了当。
兵器排行榜第2名绝杀夺命女鞋重出江湖,必定要掀起一阵腥风血雨,真正能与之抗衡的只有小李他妈的飞刀。
蓝藻,
堪称地球上第一次降维打击,直接把地球的生物灭绝得差不多了。
后来产生的生物基本都是靠有氧呼吸的。
识字率
明代:
明朝对社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即15岁以下的孩子都可参加,入学时也不需要考试,招生数额也没有限制,凡是愿意读书的,都可以来参加。
《明史·杨继宗传》中记载了这么一句话,即:“成化初,用王翱荐,擢嘉兴知府.......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
明代小说出版业繁荣,有大量的人购买这种休闲通俗读物。
传教士记载:利玛窦等合法传教士的著作,他们不约而同地记载道:他们惊讶地发现明国老百姓识字率很高(而那个时候他们使用二十多个拉丁字母的西班牙葡萄牙母国的识字率可能还不如用几千个汉字的大明),并且把识字率高的原因归功于两点:1.中国人特别注重文化教育2.中国各地方言差异大,要互相理解必须靠文字作为桥梁。
清当局:
第一,生员不得言事;
第二,不得立盟结社;
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第四,大兴文字狱
第五,篡改历史文献
第六,禁毁和篡改汉语著作
通过以上手段,经过两百年黑暗统治中国人识字率终于达到历史最低的 1% (清当局学部在1909年的统计,当时中国人的识字率不足1%)
商场运营方的本质是物业公司,
想各种办法吸引人流过来,接着招商,目的是收取租金,然后涨租金。
所以这个问题的本质,是来福士想要吸引的大批顾客群体,他们是不是在意棒棒入内。
如果他们其实希望棒棒不入内,那么来福士不过是个手套防火墙而已,抵挡了来自网络和外界的骂名。
如果他们反对禁止棒棒不入内,那么就算没有这个报道一段时间后来福士自己也会被用脚投票的顾客教做人。
商场是否以为棒棒影响了形象不重要,最终用户怎么想的才重要,想想谁掏钱?
所以,到底是顾客有这样的需求而商场才这么去干?还是商场自以为是的猜测了顾客的需求呢?这只有顾客自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