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足吧。
现在有色人种虽然占美国总人口的比例不高,但最近两年美国有色人种新生儿的人数已经超过了白人。再考虑到移民,到2050年,美国应该会有70%左右的人口都是有色人种。
到时候,别说杰斐逊的雕像了,把杰斐逊跟华盛顿的坟刨了都有可能。
我还有更劲爆的桃色新闻。那就是Jefferson家三代人和奴隶Hemings家族三代人啪啪啪的历史。
Jefferson岳父John Walyes娶一个老婆死一个老婆,死了三个之后终于受不了了,推倒自己的女奴Elizabeth Hemings,就此不再娶。
Jefferson和岳父的两个女儿xxxxxx
然后,Jefferson的小女婿,Jack Eppes,在Jefferson的小女儿产后并发症死后,与Mary Hemings的女儿啪上了(也叫Sally,也就是杰斐逊的小妾的外甥女)= =,并且死后葬在一起。
以下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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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我是来爆杰斐逊桃色新闻的,正好最近几个月在研究他。你知道他跟自己的混血奴隶小姨子同居38年,直到他死么?
弗吉尼亚在1662年仿照罗马法,制定了一项防止女奴企图跟男主人生孩子,而让后代逃避奴隶制的法案,即子宫法案,拉丁文,partum sequitur ventrem。倘若白人女性跟黑男生的孩子,却是自由人,但是在人生的前31年要作为契约劳工为主人干活。
杰斐逊的妻子Martha在结婚10年,马不停蹄怀孕7次之后终于一命呜呼了(总统大人您的战斗力太厉害了!) Martha的父亲跟自己的混血黑奴Elizabeth Hemings生了6个小孩,最小的那个叫Sally,比杰斐逊小整整30岁。Sally一家其实是Martha的嫁妆奴隶,因为跟杰弗逊结婚,而自动变成杰弗逊的奴隶了。
Jefferson在妻子死后得了抑郁症,于是采纳了Madison(后来的美国第四任总统,美国前五任总统有四个是弗吉尼亚农场主,因此被戏称弗吉尼亚王朝)的建议,带大女儿Martha去法国做大使,接替当时的大使Benjamine Franklin。
在法国没三年,他的连襟Eppes写信告知他小女儿Lucy得了百日咳死了。Jefferson立刻要求把另一个小女儿Maria接过来,这个任务就落到了当年只有14岁的Sally身上。
咳咳,然后,法国是禁止蓄奴的,凡是奴隶踏上法国国土,都可以向法院file a petition,要求自由,100%可以实现,所以就在J搞大了她的肚子,即将回国之际,小女奴拒绝了。
Jefferson这个人呢,性情温和儒雅,厌恶正面冲突,何况眼前这个人是亡妻的同父异母妹妹,自己的小姨子,Jefferson就跟她谈条件,最终Sally同意回国继续做奴隶。
条件是什么呢,在1873年南北战争重建时期,激进废奴主义的报社记着采访了Sally跟杰弗逊的次子Madison Hemings(他是他俩4个存活子女中唯一一个还承认自己是黑人的,其余三个因为有7/8白人血统,隐瞒身世融入到白人社会了)。
Madison说,母亲告诉他,杰弗逊答应会给她无以伦比的特权(extrodinary priviledges),将在她所有的孩子达到21岁就给人身自由,并且让他们小时候一直待在妈妈身边。
撇开其他的不谈,作为美国最有权势的白人男性,他完全可以回国食言的,但实际上他真的做到了。他真的只让sally缝补自己的衣服,收拾卧室这种轻活儿,他所有的儿子都和他一样是小提琴高手,并且学了精湛的木匠手艺,为将来进入白人蓝领社会自谋生路做准备。并且在临终前一个个给他们自由。
这段地下啪啪啪到1802年的时候被一个叫Callendar的记着曝光了,一时间丑闻如潮,甚至远在苏格兰都寄来了讽刺色情诗歌,在这种重压之下,杰弗逊也没有卖掉送走他们,相反,他继续和她生孩子= =(对,Madison是杰弗逊62岁时生的,1805年。他的弟弟Eston生于1808)。
杰弗逊和Sally只有一个女儿,Harriet,当时已经风烛残年债务缠身的他偷偷给了女儿50美元,派了车夫送她去了北方。(杰弗逊是个非常家长制的男人,让一个年轻女人独自上路在他看来是危险且不负责的)。
杰弗逊死后留下遗言,让他白人女儿Martha give sally her time,言下之意就是,随她去吧,不再给她派活儿,也就是不正式的解放。
可能你们要问,既然他的确关心自己的影子家庭,为何不立刻给他们自由?
因为当时弗吉尼亚有法律,释放的奴隶1年之内必须离开这个州,如果不走还要再变成奴隶。孤儿寡母能去哪里?不如等他们长大学了手艺,再做定夺。
杰弗逊是律师出身,他在10万美元债务之下尽量安排好他们的后路。
Hemings家族在Jefferson眼中有多受重视?
Jefferson有一个和他一起长大的贴身男奴叫Jupiter,从小就陪他玩耍,长大后服侍他,形影不离,但自从Hemings一家入住Monticello之后,Jupiter就被打入冷宫了= =(这么形容好像有点不对),被派去马厩,专门照顾Tom的6匹马。贴身男奴变成了Elizabeth的两个儿子,Robert和James。Jupiter自此一直都有深深的不安全感,极力的想挽回主人对他的宠爱,结果57岁那年明明病得很重还要逞强陪主人出远门,不幸病死= =。
而Hemings一家霸占了Jefferson大House里所有的工种,厨师,园丁,客房清洁,家具保养,服装制作,即稍微有些技术含量,不用风吹日晒,又能在客人面前显摆的轻体力活。Jefferson甚至出资培养Hemings的几个儿子学习木工,发型设计(Tony老师),并且在Jefferson去法国的5年里,家里关门,他允许Hemings男性全部外出打工,收入全部归他们自己所有。
Jefferson甚至特地叮嘱自己的监工:
“我不在的时候不要给Hemings的女人们派活儿干,农忙的时候都不要让她们下地干活,我养着她们。他们需要钱,你就给她们。他们不在你的监管范围(They're not in your control)”
Jefferson日后总共释放了7个奴隶,全部都是Hemings,以及跟Hemings结婚的人。
Jefferson确实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非常反感黑白通婚。但如同他的昵称“斯芬克斯”,很多时候他所说的跟他的行动完全南辕北辙。Sally的大姐Mary Hemings在Jefferson去巴黎的五年间,把自己外包在镇子上一个新来的白人商人Thomas Bell家里做家务,做着做着做上了床(嗯哼),还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Bell对Mary是真爱,因为当时Mary已经跟农场的白人监工生了4个小孩了,也已经是30多岁的女人,美人迟暮,但Bell依旧爱上了她。所以Tom从法国回来之后,Bell立刻提出把Mary和6个孩子都买下。Tom没有卖出所有的孩子,而是留下了Mary之前生的4个,而将Bell亲生的两个孩子,以及Mary给了他,成全了他俩。Bell此后终生未娶(法律上黑白不能结婚),一直跟Mary同居到死,并把所有的财产留给了她。Bell一家也跟Jefferson一家保持密切的关系,还充当了Tom钉子工厂的批发商。
关于杰弗逊和奴隶们的故事,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两本书。
Master of the mountain: Thomas Jefferson and his slaves
以及,
The hemingses of monticello,蒙蒂赛洛的海明斯家族
杰弗逊年轻时是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身高189cm,据他的一个奴隶Joseph Fossett回忆,他的主人"像一匹赛马一样强壮,全身没有一丝赘肉"。杰弗逊还有表演用牙齿叼起100磅重物的记录(我想知道他用的哪个牌子的牙膏2333)。在管理奴隶的时候他发现年轻女奴“每两年生一个孩子的频率给他带来每年4%的收益率”(总统先生您这是发现了固收类理财产品嘛?),为了保证4%的收益,他努力的降低婴儿死亡率= =,还把这个4%配方推荐给华盛顿。然而晚年时代的华盛顿已经坚定了废奴的决心,觉得这个配方disgusting.....
华盛顿跟杰弗逊在奴隶制这个层面,恰恰走了一条相反的路:华盛顿年轻时是个严厉的主人,毫不吝啬使用体罚,却在七年战争开始后渐渐改变了看法,对奴隶制感到不安与悔恨,最终在临终前写下遗言释放自己的全部奴隶。Jefferson一辈子都对奴隶很和善,早年为废奴大声疾呼,但中年之后却牢牢地把他们掌握在手中不肯放弃,后世猜测他是为了给两个女儿和10几个外孙留下些许遗产。
Sally的哥哥James Hemings美国早期历史上第一名厨,Jefferson是个美食家,在James只有19岁的时候就带他去法国跟宫廷厨子学艺,炸薯条和冰激凌就是他带回美国的。这个聪颖英俊,才华横溢的男人在跟Jefferson谈判争取到自由之后,却在36岁自杀身亡。后世从Jefferson跟他来往书信的端倪中猜测,James虽然身体自由,但心理上一直无法摆脱奴隶的烙印,无法摆脱Jefferson亦父亦主的控制,他自由之后过着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努力找寻自己的位置,最终无解而自杀。(J写信给一个中介人,委托他而不是亲自写信,要求而不是请求James来白宫做他的厨子,James一开始拒绝,但最终还是鬼使神差的,像以前那个小奴隶一样乖乖听话去了,干了一个月后离开自杀)
Jefferson被历史学家公认为是性格极其复杂,如谜一般的人物,被称为美国的“斯芬克斯”。无论是私生活还是政治场合,没人真正的了解他,甚至他一生的挚友和同盟Madison与第五任总统Monroe也不能。他的言行非常不一致,不仅是现在的黑人,当时的白人政敌也攻击他虚伪。他年轻时奋力为一个混血契约劳工争取自由,但又轻蔑黑人(但他并不敌视憎恨他们,相反他尽力照顾自己的奴隶),他观察黑人汗腺更多体味更大,尿量少(总统大人你想干什么!),他认为黑人与白人无法在一个社会以同等身份共存,甚至企图说服弗吉尼亚州立法惩罚与黑人生孩子的白人女人,但是自己却跟混血女奴一个接一个生孩子。Jefferson一生对于皇室/镀彩,有着异乎寻常的恐惧,坚持削弱中央权力,而增强各个州的独立权,他理想的美国是一个以农业立国,拥有独立人格的自耕农共和国,他敌视银行。他一辈子的政敌,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Alexander Hamilton在选举最后时刻倒戈投票给他,让他成为总统。
Jefferson在25岁做律师,33岁起草独立宣言,36岁担任弗吉尼亚州长,41岁成为驻法大使,50岁成为国务卿,54岁成为副总统,58岁成为总统,并且两届连任。
Jefferson也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智商最高的总统,他毕业于威廉与玛丽学院。相比正式教育停滞在11岁的华盛顿(第二任总统John Adams吐槽华盛顿是文盲2333),他是个文艺复兴式的男人,对天文,数学,建筑学,园艺,文学,历史,语言学都有很深的造诣,一生致力成立一个政教分离的大学(即弗吉尼亚大学),支持普及民众公立教育,却反对给女性平权,反对给她们教授除了语言,跳舞,绘画,音乐之外的知识。他一生中提案过几次渐进式废奴方案,却在从法国回来之后,对此事绝口不提,躲闪回避。
仿佛如命中注定一般,1826年7月4日,美国50周年国庆节的中午,83岁的Jefferson咽下最后一口气,他生前所记录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Is it the 4th?”
他死之后几个小时,第二任总统,90岁的John Adams也断气了,断气之前最后一句话是“Thomas Jefferson is alive”(Jefferson还活着啊。。。。啊。。。)
好了,我扒完了,你们继续谈正事。
对了,因为杰弗逊的生活铺张,他的奴隶们在他死后都被拍卖抵债了,唯一全身而退的,只有Hemings家族(其他的Hemings就不再赘述)
美国50几个签署独立宣言的国父里,Thomas Jefferson是最有意思的一个人,Hamilton跟Aaron Burr(被誉为被遗忘的女权主义者,坚称男女智力没有差别。但是因为没有底线原则很招人恨)也很有趣。
附录:
1、关于雄霸Jefferson老宅半个世纪的Hemings一家四代,女始祖Elizabeth(下文简称Betty)有个伤感的故事。Elizabeth出生于1735年,她的母亲是个纯血非洲人,她的父亲是个英国捕鲸船的船长,姓Hemings。Hemings船长常年往来于英国和弗吉尼亚,与Betty的母亲有染,但是他不知道女儿的出生。等到他回弗吉尼亚发现女儿的时候,Betty已经11岁了。
Hemings与很多白人不同,并没有撒手不管,而是一定要争取回自己的骨肉(determined to have his own flesh and blood,将近140年之后,Sally的儿子Madison介绍了这段历史),他出了很大一笔钱(远超一个混血小女孩应有的价格),要给Jefferson的岳父,希望购买Betty和她的母亲。但是无良岳父看到那个年代黑白混血儿开始出现,对这个既不黑也不白的小孩产生了极大兴趣,要亲自抚养,想看看日后会成什么样。
Hemings购买不成,盘算出一个抢夺计划,打算半夜潜入岳父大人的庄园,抢走母女俩乘船走人。但是不幸的是,计划被嘴碎嫉恨的家奴们泄露给了Jefferson岳父。岳父当即把母女俩安置在自己大房子里,一步不肯让她们离开。诱拐计划也失败了,伤心之下Hemings船长扬帆而去,此生再也没有出现在弗吉尼亚的海岸。
2、Tom的大女婿Thomas Mann Randolph Jr. 这个男人一辈子被抑郁症困扰,而且根据我读的材料,100%是躁郁症表现症状。Randolph也是弗吉尼亚世家子弟,是Jefferson母亲那边亲戚家族的后代。毕业于爱丁堡大学,这个在那个年代算是受过极好教育的男人,一碰到岳父Jefferson就语无伦次hhhhh。Jefferson其实一生中有2/3的时间都不在家,农场都靠破产女婿打理(因为Randolph的爸爸另娶新欢生了儿子,把大儿子继承权基本算是剥夺了。所以对于南方家庭的子女,更希望自己爸爸跟女奴有染,而不是娶个白人,奴隶的后代是不能继承财产的)。
Randolph一辈子活在岳父阴影之下,按照西方传统,女儿出嫁之后理应脱离父母,与丈夫成立新家独立。但是由于Jefferson极强的控制欲以及女儿Martha对父亲的心理依赖,这父女俩反倒更像是夫妻,互相扶持。Randolph一生都没有得到过妻子无条件的爱,事业失败,还是个醋坛子,不仅嫉妒妻子爱岳父,嫉妒自己亲儿子更受Jefferson青睐,还嫉妒连襟Jack Eppes比他更受Jefferson重视。。。但是,Randolph其实是个非常心软的人,见不得奴隶挨打,奴隶被打甚至给他留下了阴影,他后来在自家农场一律严禁肉刑。奴隶真的犯了法,他就送他去法院,跟白人罪犯一样。他曾经也想卖掉自己大部分土地,只留下自己一家人可以耕种的面积,最后也因为破产,而不得不依附于岳父提供物质支持而开不了口。窝囊了一辈子的Randolph在45岁时头铁的要去参加1812年战争,还要跟自己堂兄弟决斗,都被Jefferson一顿训斥(捂脸)
3、Jefferson的孩子们后来怎么样了?
Jefferson的家庭生活既有无尽的快乐(他的孩子们和外孙们都非常爱他,对他很忠诚),也有极致的痛苦(Jefferson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妻子,5个孩子和至少2个外孙女)。
白人长女Martha:生了12个孩子,其中11个活到了成年。父亲死后破产,在贫困中度过了10年光阴。她的一个女儿Ellen从小天资聪颖,长大后嫁给了北方一个大学的知识分子,搬到了北方。他叫Coolidge,他们的好几个孙子都是著名教授,维基百科都可查的那种。
白人次女Maria:身体孱弱,1804年年仅26岁就死于产后并发症。生完孩子之后硬是拖了2个多月才断气。Jefferson当时还在总统任期,匆匆忙忙赶回Monticello之后不到半个月的一个清晨,女儿去世了。Jefferson要求在自己的书房独处一阵子,任何人不能打扰,他坐在椅子上,紧紧地握着圣经,坐了6个小时。不过Maria有个独子存活下来,并且相当长寿(活到80岁),长大之后正碰上外公的奴隶们拍卖,他和Randolph一起尽自己的力量买下来一些奴隶,给他们自由。
混血长子Beverley和独生女Harriet:1821年,Beverley被自己的父亲偷偷放走去了北方。为了彻底融入白人世界,跟自己的Hemings家族几乎切断了联系,只跟自己兄弟姐妹联络。1834年最后一次出现在弗吉尼亚的热气球节上,成为了一名成功的气球飞行师。根据Madison对记者所说,Beverley后来在华盛顿和一个还算比较有身份的白人女性结婚(为了保护哥哥的身份,Madison没有透露兄姐的家庭状况和姓名),有一个独生女。Harriet也跟一名不错的白人男性结婚,生了很多孩子,他们所生的孩子完全没有显露出一丁点黑人的样貌。
混血次子Madison:留在了黑人的世界,与一名自由混血女人结了婚,生了10个孩子,其中有两人在南北战争中加入北方军,后来阵亡。另外一些孩子,最终也有一些加入了白人世界。另外一些孩子仍旧选择做黑人,有一人成为加州第一个黑人议员。正是因为Madison的诉说,我们才能得知这些故事。Madison有个曾孙女Ann Pattiford Medley,留下了一张很美的照片,似乎他们也继承了Jefferson的长寿基因----生于1918的Ann,死于2012,高龄94岁:
混血幼子Eston:因为跟Jefferson长的实在是一模一样,无法掩饰身份,干脆改姓氏成Jefferson,后来搬到俄亥俄州,以小提琴为职业。生有两子一女,其中一人成为内战时期小有名气的北方将领,他的名字叫John Walyes Jefferson.见下图
但他没有结婚生子。他的弟弟后来结婚生了5个儿子,每个人都成了材。其中一人成了出色的股票交易商,1902年死前留下200万美元的财产。
讽刺的是,Jefferson跟白人妻子生的后代无一人像他,反而是混血的儿子们,继承了他的天赋,外貌和爱好。南北战争期间,两个家庭的孩子们各自为联邦军和邦联作战,骨肉相残,成为了悲剧。
4、同时期的弗吉尼亚有至少25个Jefferson男性亲属,为什么这么确定他是父亲?
Jefferson是个有极强控制欲的人,对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做下笔记,包括每日天气,温度,植物的生长,谁来拜访他,哪个奴隶生了孩子,男孩女孩,一一登记在案。Jefferson目前保存在世的信件就多达近2万封。这还不包括他自己亲手毁掉的与亡妻之间来往的信件,以及他死后Jefferson家人为了保护他的名誉,而毁掉的可能牵涉到Sally的信件。1年365天,你们自己算一下他平均每天要写多少信?他在家的每个上午都是在写信中度过,连Tom自己都吐槽他被置于“信件的暴政下”。
就是这么巧,Jefferson有个脑袋不太灵光的弟弟,比他小12岁,住在离他家20公里的另一所农场,有5个儿子,平时也会互相串门。但是,Jefferson的记录里,Sally的怀孕时间与他弟弟拜访记录完全不符,反倒是Sally每一次生产时间之前9个月,Jefferson本人都在Monticello(要知道,Jefferson其实有2/3的时间都不在)。甚至包括Maria临终前后,在Monticello呆了不到2个月,悲痛之中的Jefferson与Sally拥抱在了一起。Maria死于1804年4月17日,Jefferson在5月回到了华盛顿继续履行自己总统的职责。第二年,1805年1月18日,在他离开8个月多月之后,他的第二个儿子James Madison Hemings出生了。
不要责怪他为什么女儿死了,他还有心情xxx。人类xxx不仅仅出于desire,很多时候也是因为悲痛,惊吓而寻求慰藉。
Jefferson的正统儿孙们一直把污水泼到Jefferson的俩侄子Samuel Carr和Peter Carr身上。然而Y染色体是父传子的。1998年DNA证实Carr家族与Eston的男性后代Y染色体完全不符。
5、关于弗吉尼亚人的名字的吐槽
我在读Jefferson各种传记的时候,为了梳理清楚弗吉尼亚人错综复杂的裙带关系费了很大的劲。弗吉尼亚人非常重视血缘和家庭,经常用亲戚的名字原封不动的给自己的孩子命名。如果有一个叫Lucy的女儿死了,那么下一个女儿还会叫Lucy。Virginia有个大农场主Robert Cater,三代人都叫同一个名字。Robert Carter I, II, III......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女人叫Martha, 各种Patty, Polly.....连华盛顿的老婆都叫Martha,让人抓狂。。
6、关于我们的Tom总统颜面尽失的军事指挥史
Jefferson是个智商极高,学识丰富的知识分子,但却是个糟糕的战时指挥官。虽然华盛顿也不怎么样(华盛顿这辈子打仗胜少败多,还特别擅于伪装撤退),但起码华盛顿有足够的勇气。身为弗吉尼亚州长的Jefferson,却在英军打来的时候2次匆忙从家逃跑,而不是及时指挥保卫Richmond(He ran away like a scared little girl.....),第二次逃跑的时候还是Charlottevile有人瞄见了英军,连忙通知他,Tom抛下自己的奴隶匆匆忙忙跑了不到10分钟,英军就上门了。红虾兵喝了他很多窖藏美酒,带走了一批奴隶(啊喂,国王来解救奴隶啦!),而Tom临走之前跟奴隶们嘱咐什么呢?
“我就躲在xx地方的一个大树洞里,你知道的。你在屋顶竖一面红虾兵旗帜,如果红虾兵走了,你就把它降下来,我就知道可以回家了,如果没走就不要撤下来”)T.T,总统大人你要不要这么没有backbone。
Tom的家奴们却在家帮忙逃跑的主人把值钱的金银器和瓷器藏到地板下。就在这个时候,反而是Hemings家的男人站了出来,维护了主人。当龙虾兵把枪抵在Sally大哥Martin Hemings胸口,逼他说出主人下落的时候,Martin挺起胸膛。
“Fire away then”
7、Tom为奴隶们设置KPI考核机制!
你以为200多年前就没有KPI考核了嘛?T_T,万物皆可KPI。
Jefferson从法国回来之后,于1794年在自家Monticello盖了几个小工厂,钉子工厂,箍桶厂,磨坊,铁器厂什么的。因为种植烟草实在实在是太损耗土壤肥力(虽然烟草的确挣钱),Tom后期去除了大半的烟草地,改种小麦。小麦需要的人力不用那么多,而且也没那么累,所以腾出来很多空闲的人,从事磨面粉,粗加工,各种匠人。
前文已经说了,Jefferson是个厌恶暴力的男人,他的监工Edmund Bacon在1850年代回忆说,老主人“was very indulgent to his servants..he couldn't bear they were whipped”,意思是Tom很宠溺仆人,不能接受他们挨打。
相比体罚,Tom喜欢用奖励机制。他召集了10-16岁的小男孩,让他们在钉子工厂996。哪个孩子每天下班之前产量最多,次品率最低,nail rod废料最少,就可以每周得到更多的肉,更好的新衣服。表现一直在前的孩子,可以得到升值加薪(是真的有钱,如果做到管理职位,每年钉子工厂的利润可以分红,做到顶级manager的话,可以分6%)。最后长大了之后被提拔到主人的大屋子里做家仆,这已经是一个奴隶的职业顶点了。
但这不代表Tom就没有惩罚机制了。1804年,Hemings家族有个第四代孩子,因为故意捉弄另外一个男孩,把他的rod藏起来,男孩急得团团转,找不到工具要挨打(当时Tom在华盛顿做总统,手下监工会打孩子,他一时半会儿管不到),情急之下,男孩一榔头砸到小Hemings头上,头盖骨都凹陷下去,当即昏迷了。
Jefferson大女婿抱住Hemings,连夜请了外科医生做手术,医生把凹陷的骨头吸上来,嵌入到大脑的碎骨头渣拿出去,舒缓了脑血肿压力,这个孩子居然神奇的活了下来。事后Randolph给岳父写信汇报,Jefferson在白宫气的脸色铁青,当即找了一个奴隶贩子,将这个肇事男孩卖到了deep south,永远与家人分离,生死不知。因为他伤害的是个Hemings啊。
8、Tom总统大人是个不折不扣的人!妻!控!
Jefferson的初恋是20岁的时候,爱上自己同学的妹妹,当年16岁的Rebecca Burwell。但是年轻时的Tom在异性面前很拘谨,说话支离破碎,结果就在他打算求婚的时候得知Rebecca跟自己好友订婚了,从此烙下了一辈子的偏头痛毛病---只要遭受精神重创,或者压力巨大,他就会偏头痛好几个礼拜,无法工作。
从此Tom对女性开始了更加有攻击性(非贬义)的表达方式。他的第一个人妻目标还是好友....John Walker的妻子Besty Walker。当时John正要去参加州代表团跟一个印第安部落谈判,为了以防不测,身为挚友的John把自己美丽的妻子Besty和几个月大的女儿托付给Tom。结果没想到,Tom迷上了人妻,三番五次明里暗里的表白,情书也写了(被Betsy转手撕了= =),甚至在John回来之后,一个屋檐下,明目张胆的调情,而她老公就在隔壁跟朋友们聊天。Tom还伪装偏头痛,悄悄潜入人妻的卧室,Betsy正在宽衣解带....当然后来没发生啥。Betsy怕两个男人毁了友情,一直藏在心里几十年,结果Sally丑闻期间也一并曝光。为了避免跟John决斗(Tom你这么害怕正面对抗嘛),他不得不承认这件丑闻,写了承认书,被迫交给自己的一位内阁成员。
Tom第二个人妻是Maria Cosway。是他在法国期间认识的一个艺术家。大使Tom迷得神魂颠倒,连政府工作都推到一边,天天跟人妻逛巴黎的剧院,公园,博物馆,画廊,乐不思蜀。Maria后来要跟丈夫去伦敦了,当时已经40多岁的Tom为了在人妻面前表现自己“精力充沛”,从一堆原木上方跳过的时候不慎摔倒,右手腕骨折,从此落下残疾。当晚他用左手连夜写了一封“head and heart”的情书,4000多字,寄给了她。
连他的死敌Hamilton的小姨子Angelica Schuyler Church,Jefferson也不放过0.0,当然他俩只有书信调情。
Tom在巴黎期间还迷过一个美国银行家的女儿,但他厌恶她的丈夫。为此他还写信回国给盟友Madison说,“她的丈夫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发户,心术不正blah blah,专门巴结有权势的人。如果有谁中了他的招---八成是他美丽的妻子的因素”(总统大人你是在说你自己吧hhhh)
任何文明都得面临一个问题,怎么妥善解释自己的历史。因为历史上出现用现在眼光看很不人道的事太正常了,古代很多屠杀、奴役、奸淫掳掠都会发生,甚至本民族英雄人物出现这种情况也正常。所以当讲述本民族历史时,一定要面对这个问题怎么解释。
一种方式是辉格历史观,就是拿今天的知识、道德却要求历史人物。这么讲述历史,按照今天标准,就自然认为历史人物都有着能力或者道德上的严重问题。
另一种方式是唯物主义历史观,讲究理解历史人物必须放在历史环境中来,必须放在当时是生产力环境及社会环境下。一个历史人物,你不能拿今天标准要求他,你要把他放在当时看,那个时期的生产力什么情况,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分别是什么。如果这个历史人物的行为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解决了当时社会主要矛盾,有利于当时大部分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发展的进步,那么这个历史人物就可以认为是优秀人物。
唯物史观能够很好的解释历史人物出现的问题,也能够很好的解释为什么许多历史人物有着今天看来极其严重的黑点却依然要把他们当做优秀甚至英雄人物。
但是,唯物史观是需要学习的,没有系统学习,不用辩证的思维,无法很好的使用。而辉格历史观不需要怎么学习,凭借自己的直觉,就可以做到。毕竟拿自己现在的知识和价值观直接代入,并不是一件有难度的事。
我国建国后一直采用唯物史观解释历史,历史教育也是这种模式为主。这种方式很好解释了中国这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多民族国家发展史,也能很好解释世界史,对大家学习历史中做到以史为鉴也很有益处。但正因为唯物史观学习并不容易,所以很多时候依然有不少人不自觉就用辉格史观来看历史,比如总有一些人会提出“古代中国没有科学都是技术,说明我们是不重视科学的民族”、“岳飞镇压农民起义出身,说明也就是封建君主的走狗”、“古代保留了千刀万剐之类的残酷刑法,说明太不人道了”、“清军入关那么多屠杀,和日本鬼子什么区别呢”、“太平天国搞得邪教一样,比清廷甚至还腐败,可见农民起义就是落后的”之类的问题。就是拿现代眼光看历史的辉格史观。
那么,用两种历史观来看待美国开国时期的问题,其实就很明确了。
按照唯物史观来说,华盛顿、杰弗逊这些人,确实是奴隶主。但是在当时来说,美国脱离英国殖民是有正义性的,独立后的美国更有利于促进本国生产力的发展,所以从历史进程看,美国这些开国先贤有着重要功劳。那么他们使用奴隶这种问题,属于历史局限性;而让美国独立,促进了北美政治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推动了历史进程,这说明他们是美国的功臣,是推动美国发展的英雄人物。
但问题是,因为种种原因,美国拒绝了这种唯物史观的普及。尤其因为意识形态问题,更是热衷于塑造完美价值观模式。这种完美价值观的塑造,最终倒灌自身,使得辉格史观反倒普及开来。这样的结果使得面对质问杰弗逊等人奴隶主历史时候,没法理直气壮的通过一分为二、主要矛盾胜过次要矛盾这种辩证法来回答,最终讲述民族历史时候陷入死局。
美国历史过于悠久(在主要国家中仅次于英国),历史包袱太重。尤其是主要对手是年轻的国家与社会配上古老的族群与文化,在政治上对美国优势很大。
几年前我就曾建言:美国应该对历史断代。第一合众国,由华盛顿建立,亡于作乱的南方领导人。第二合众国,国父为林肯,亡于胡佛。第三合众国,由罗斯福建立。这样一来,可以将华盛顿杰斐逊等人地位降下来,甚至林肯的也降下来。再遇上历史污点和翻案问题,就可以轻易三七开,群众和政治家的心理压力就小了。
最重要的是,历史断代可以从根子上端掉民粹“托古”“复古”的依托。美国至今还有很多人会把200多年前奠基之父抬出来作为政治“神主”,太糟糕了。18-19世纪初美国在孤陆荒野寡民条件下的政治经验怎能照搬至今日?美国保守派被这些“原教旨小政府自由派”绑架(比如前些年的茶党运动和多年来强烈的拥枪抗暴思想),导致思想极端化,同时反过来刺激民主党激进派发展。这是美国政治思想荒唐化的源头之一。一旦历史断代并从小洗脑,民粹便不容易从“前朝”吸取政治号召力了。
此外,一旦开了断代的先例,以后处理大危机时就多了一条路。比如眼下大选可能酿成重大宪政危机,与重大经济危机社会危机叠加。如果真的搞出大乱子,待平息之后,两党建制派和军队便可合计,宣布第三合众国亡于昏君川普。然后大家建立第四合众国,顺便修宪以改革弊政。
某国的历史决议术以及历史和稀泥术,美国真该学学。
1769年,托马斯.杰斐逊被选为弗吉尼亚州议会的成员,履职直到独立战争爆发,议院被强迫关闭为止。此间,他提出解放奴隶这一议题,并未解放奴隶这一议题奔走努力,但被否决。
他向人性发起战争,侵犯与他不相干的人最神圣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利,捕捉并将人们当奴隶贩卖到另一个半球,导致他们在运输途中的死亡。这海盗般的行径,这耻辱的异端战争,正是由大不列颠王国的基督教国王发动的。他滥用否决权,打压所有尝试禁止或限制不道德贸易展开的立法的产生,目的就是为了保持一个人口买卖市场的开放。
《独立宣言》杰斐逊起草部分
独立战争时期,托马斯.杰斐逊抨击英国国王和英国官方的奴隶贸易政策。
解散奴隶之后,自由人方可重新得到那些位置。因此,我们有责任在各个方面打击、阻止对奴隶的进口。但这条修正案恰好给了那些想要进口奴隶的人更多的权利。
州际辩论时期,为解决州与州之间的矛盾,杰斐逊提出打击奴隶贸易。
第一批黑人奴隶是由一艘荷兰船舰运来的,之后,英国就开始了贩卖奴隶的交易,一直持续到了独立战争期间。事实上,战争暂时中断了奴隶的进一步输入,而且立法机关也一直深受战事影响,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引起重视,直到1778年我提出法案,以制止进一步的奴隶输入活动。我的这项法案没有遭到任何反对,全票通过,阻止了买入奴隶这一罪行的蔓延,以期后人将其彻底废除。
美国宪政建立时期,托马斯.杰斐逊提出阻止奴隶继续买入的法案,获得全票通过。但他深知奴隶问题在他这一代是无法解决的,因为南方州的阻力太大了,他希望后人能彻底废除奴隶制。
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项提议一定会被接受和采纳,否则各种各样的问题将会层出不穷。在命运之书中,这些人终将重获自由,没有什么比这更加确切的了。此外,同样确定的是,拥有同样自由的两个种族绝不能够共享同一个政府。本性、习惯、主张已经为这两个种族划清了界线。我们仍然有能力控制和平解放和迁出的过程,我们要放慢节奏,让邪恶在不知不觉中逐渐消失,他们的位置逐渐被自由的白人劳动者所取代。反之,如果我们以暴力相加,人性势必会因备受桎梏的命运不寒而栗。我们不应该效仿西班牙人驱逐摩尔人(非洲西北部阿拉伯人与柏柏尔人的混血后代)的做法,这是徒劳无益的。西班牙的情形跟我们目前的状况大相径庭。
1796年,修订刑法时期,杰斐逊声明尽管在座的各位为了妥协或利益“并未谈及任何一个将要全面解放奴隶的计划”,但是“这些人终将获得自由”,这是不可阻挡的潮流。
杰斐逊提出应以和平与渐进的手段去全面解放黑人。
1805年,杰斐逊连任总统,签署法令,宣布彻底禁绝奴隶输入。
以上。
文化革命并不是历史的特例,而是历史在某一特殊阶段的常态。当新阶级或新族群崛起,要取代旧阶级旧族群时,新阶级新族群的文化必然会取代旧阶级旧族群的文化,文化革命就会随之发生。
商周更替就是文化革命。
罗马帝国的基督教化就是文化革命。
中东北非的伊斯兰化就是文化革命。
启蒙运动和随之产生的法国大革命就是文化革命。
在文化革命过程中,新文化破坏附有旧文化内涵的实物也是自然会发生的事情。
美国历史有一个悖论
如果美国主流意识形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看待历史,则最少有两个结论:
一是英雄是历史进程中的英雄,华盛顿杰斐逊这样的人在当时就是英雄,奴隶制在当时也是客观历史。
二是美国制度也是历史中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所以美国制度不是人类灯塔,也不是历史终结,美国更不是山巅之城。
如果美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形态用新教文明和美国优先的态度看待历史,则最少也有两个结论:
一是美国永远伟大永远优先,所以美国人的制度是全球灯塔,需要去全世界宣传散播,美国人是上帝的选民,所以一直第一,历史终结在新自由主义。
二是美国的英雄们天生就是超人就是英雄,他们目光看出穿历史几百年,立国的是就设计好了未来,宪法必须两百年不变,英雄没有大问题,只有瑕疵和个人缺点。
美国人选择了第二种方式解释历史。
英雄被当年的被压迫者推倒,灯塔的光芒也受到了影响。
原回答本人因记忆偏差不小心误导读者,已删,恩佬原话为:
一般针对封建制度发出的一切攻击必然首先就是对教会的攻击,而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大体上必同时就是神学异端,为要触犯当时的社会制度,就必须从制度身上剥去那一层神圣外衣。
多图,儿童不宜,慎入。
一个黑社会杀手是这么评价他的:
哟,踩苏联砸列宁雕像的时候个个喜形于色,冷嘲热讽。
现在砸到美国圣人头上了,义愤填膺的,如丧考妣的,开始讲什么:
“ 不顾杰斐逊建立美国的功绩,专挑出他种族主义的缺点对他百般诋毁、大加污蔑,甚至将他的雕像推倒? ”
砸,使劲砸。去把华盛顿的脑袋瓜子一起掀了,砸完大不了让总统发推:CHINA~
(误伤了)
而且这一砸将来就得雇人修,砸得越碎修理费就越高,这就有了工作岗位。
雕像一百年不倒,雕塑师傅都要饿饭。修好了还要雇人看守,这就促进安保人员就业。
如今疫情加失业,社稷有累卵之危。
如果美国遍地开砸,增加多少就业岗位啊,这个失业危机就要解除。现在美国人民团结起来,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不能给民众的热情泼冷水,而是要递锤子。就算杰佛逊活过来,他也会跟着砸一锤子的。
接下来不但要砸华盛顿,最好把胡佛相关物件都砸烂,那个大坝就不要动了,会淹到群众。
胡佛可不是个好鸟啊,大家晓得胡佛村吧?就是这个家伙把人民送进棚户区享受资本主义伟大成果,欠薪不给,还让麦克和巴顿开坦克车去碾压一战老兵。你说这种人的雕像和纪念馆该不该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