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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深圳通过的禁食猫肉狗肉法令? 第1页

           

user avatar   dong-liang-8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谢大家的点赞和评论,我相信只要文明探讨,不人身攻击,真理会越辩越明。有人诛心地说我肯定喜欢吃狗肉,坦白说,我只吃过两次,一次是很小的时候,还有一次是上大学时沛县的同学带过来的特产,味道很独特,但并没有特别美味。

禁止吃某种动物,一般有两方面的原因,一种是功利的,比如中国古代曾禁止吃牛肉,因为耕牛是很重要的生产物资,用来吃太浪费了。现在禁止吃国家保护动物,原因是这些动物非常稀有,很容易被吃绝。

一种是道德的,对于某些民族、国家不吃猪肉、牛肉,那是因为他们有独特的宗教和道德体系。而在我们国家,禁止吃猫狗,既不涉及功利方面的考虑,也不涉及到道德。所以我说这个立法是没有扎实依据的,单纯以所谓的人类文明共识是没有说服力的。


这个立法太激进了。不吃狗肉的人,不见得比吃狗肉的人高尚,不吃狗肉的人,也没有权力要求别人也不吃狗肉,这种行为本身不危害社会和他人。假如有一天喝咖啡的人,觉得喝咖啡是国际共识,吃大蒜不雅,立法禁止吃大蒜,那又如何?立法不能这么武断。

首先,立法禁止食用猫狗肉,很可能是跟我国《物权法》相违背的。跟德国物权法将物和动物并列立法不同的是,我国物权法并没有宣称动物不是物。

这就说明全国人大本身并没有将动物单独与其他财产区分开,动物还是公民的合法财产,既然如此,公民对该财产就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包括食用。当然,很多人不会食用自己的猫狗,那是他们的权利,但是不能妨碍另一部分人行使自己的所有权(特别是有些狗属于商业性饲养的肉狗)。

这种对所有权进行限制,属于物权方面的制度,涉及民事基本制度,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应当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通过法律来规定,深圳立法部门是无权立法的。换句话说,深圳立法部门涉嫌违xian。

其次,立法不能强行地与所谓的“国际共识”接轨。按照当地立法机关的说法,国外、香港、台湾都禁止食用猫狗,所以我们也要禁止。那么问题来了,荷兰、丹麦、日本、香港色情业合法,我们是不是也要与他们接轨?美国、澳门赌博业合法,深圳要接轨吗?加拿大大麻合法,深圳立法部门要不要接轨?

如果他们敢在这方面与国际接轨,我给他们打666。但是他们肯定不敢,因为色情产业和赌博产业、毒品涉及到意识形态问题,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瞎搞。

饮食习惯涉及到一国文化,恰恰不能强行地与西方国家接轨,否则就失去了民族传统和特色,而且很可能被他们忽悠瘸了。禁止食用猫狗肉,来源于西方的动物福利思想,动物福利思想在西方深受基督教的启蒙。动物福利思想诞生于英国的18、19世纪,在这期间,“将仁慈对待动物的思想转变为一种自觉的道德,福音运动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1]

换句话说,禁止食用猫狗肉,是有深厚的宗教背景的,暗含深厚的宗教道德。在中国有没有这种道德土壤、宗教背景?显然是没有的,我们是无神论国家。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强行接轨?按照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所说,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美国社会学家吉尔兹所说,法律是地方性的知识。我们的民族道德、地方性知识里,食用猫狗并不违反传统道德。所以,深圳立法部门的立法依据到底是什么?有没有夹杂一些信教、爱宠人士的私货?

另外,我们常常说,一个社会的良心程度是看他对社会底层的态度。但是这个法律恰恰是对社会底层不利的。因为食用猫狗的人,很多都是社会底层。正如在英国的动物福利运动中一样,“动物立法的主要规训对象指向社会底层...动物保护立法被指责为有钱人的法律,干预和侵犯了私人的生活空间。”[2]

即使在西方国家,他们虽然叫嚣着不食用高智商的猫狗,但是他们却残忍地食用着另外一些高智商的动物。比如加拿大人、挪威人就合法地食用海豹并出口海豹制品,2014年还曾引发欧盟的制裁。日本人捕鲸也是世人皆知。但是有人去谴谪他们吗?起码我没有听到。即使加拿大日本被谴责,他们会没自信地立法禁止吗?

再次,即使是最著名的动物福利者,也不主张极端地进行动物福利立法。比如写出《动物权利论争》的动物福利主义始祖学者雷根、科亨,也认为不能片面、绝对地夸大动物福利,动物福利立法不能完全取消商业性的动物饲养和打猎、捕兽。[3]而深圳的做法,不加区分,几乎把当地的肉狗养殖业逼上了绝路。

说了这么多,我不是反对食用狗肉,我是反对拿所谓的人类文明、国际共识说事。


一觉起来有读者给我发私信,说该法规未禁止食用猫狗,这种说法只是一个普通人大代表的采访说辞,让我别带节奏。事实上,我看过这个法规,确信我的理解无误,该法规确实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至于是否禁止食用商业性饲养的猫狗,那取决于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和执法者对法规的理解。而当地人大法工委负责人证实禁止食用猫狗的说法。所以别再洗了好吗?

证据如下:

第二条 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
第三条 可以食用的动物包括:
(一)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以及该目录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
(二)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

第二条和第三条你仔细品。宠物饲养,主要指哪些动物?起码猫狗在其中吧?如果你觉得这条有点模糊有点歧义,那么立法部门的解释是最权威的。

人大法工委负责人的采访新闻如下。人大法工委负责人你知道是啥意思不?这叫普通人大代表?如果你真不清楚,我给你科普科普,人大法工委是专门负责立法和法律解释的部门,负责人三个字不用多说了吧?

关于法规本意问题,我们都应该承认,第二条和第三条存在歧义。如果法律文义存在歧义,那么法律应该怎么解释?首先是遵循立法目的解释。而立法目的,无疑是立法者最清楚的。我引用当地人大法工委负责人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的观点,来说明立法目的,没啥问题吧?

参考

  1. ^ 刘宁:《动物与国家:19世纪应该动物保护立法与启示》,《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2. ^ 刘宁:《动物与国家:19世纪应该动物保护立法与启示》,《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3. ^ 汤姆雷根、卡尔科亨:《动物权利论争》,杨进通、江垭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0页。

user avatar   wang-rui-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是否禁止食用猫狗,其实是个未知数,因为相关标准还没有出台。

条例规定: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同时规定可以食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的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

然而,该条例所指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还没有公布呢==

2 月 14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该决定要求: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然而,截至目前,《决定》所指的最新目录尚未公布。最近一条关于《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权威报道中,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介绍道,该目录的仍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抛开这点不谈,假设这部条例明确禁止食用猫狗,那么也有可能和其他现行法律法规存在抵触。

例如,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

老师,能不能再厉害一点呢?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老师,能不能再厉害一点?

还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都说,来了,就是深圳人。深圳有大量朝鲜族同胞,而狗肉是朝鲜族同胞们长期以来所习惯食用的民族传统食物。深圳即将施行的条例,是否影响了民族兄弟们的风俗习惯,这一点是值得说道说道的。

有人可能认为这是少数民族应该革除的陋习,对于这种观点, @猴子判官 的回答有一段写得很好:

美国社会学家格尔兹所说,法律是地方性的知识。我们的民族道德、地方性知识里,食用猫狗并不违反传统道德。

我也狗尾续貂一下:法学家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里的经验,不仅是立法者个人的经验,而是指一个社会所共有的社会风俗和价值观。

相关人员在答记者问时表示:

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如果仅仅是为了迎合「普世价值观」而立法禁食狗肉,那就是仅仅理解了普世价值观的皮毛。尊重民族风俗多样性,尊重传统,恰恰正式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重要价值导向。

为啥美国政客们在圣诞节一般不说 Merry Christmas 而要说 Happy Holidays? 为啥美国法律允许印第安人在自留地上开赌场? 其中有政治博弈的因素,但也包含着对不同人群习俗的尊重。

诚然,传统不能正当化一切行为,正如带明律也不认可摩门教的重婚习俗。但至少这个问题是经过社会讨论,经过长期司法实践,通过平衡不同价值诉求慢慢给出答案的。这一点,不能偷懒抄作业,要给出适合每个社会自己的解答。

(头像保命,从防疫的角度来说,我支持国家立法保护野生动物、支持通过立法禁止食用和交易特定具有传播人畜共患病风险的野生动物,这里所反对的,仅仅是罔顾法治精神和社会传统的拍脑袋立法。)


user avatar   song-zi-wei-42-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不吃狗肉,但我觉得深圳因为

他认为吃狗肉野蛮就立法禁止吃狗肉

非常可怕,非常非常偏激

你们觉得没什么?

那我换个说法,假设

一个省因为宗教问题,立法禁止该省所有人吃猪肉,你们怎么看?

又或者,一个省觉得牛是大家的好朋友,吃牛丧尽天良,立法禁止吃牛

你又怎么看?

吃与不吃,他没有资格凭一己喜恶强迫别人和他一样。

既不是保护动物,也不是野生东西,更不是虐待动物,凭什么立法?

那下一个省是不是也可以凭一己喜恶立法禁止别人吃猪牛羊驴?

可笑至极。

说到底,吃任何动物都不会高贵到哪去,真要是动物保护就禁止食肉,立法吃素。

人类的好朋友?谁不是人类的好朋友

就给猫狗开后门?显得你高贵有爱心?

抱歉,我猪牛羊鹅马驴鸡鸭兔兔不答应

拿法律取悦某部分人?

谢谢,有被冒犯到。



(更新:有些人拿起键盘说猫狗无检疫,我在评论区回复快累死。有位同志发给我一个万全总结,检疫问题及相关法案他说的非常清楚了,在此附上链接。谢谢你同志 zhihu.com/answer/110067

希望有的人看完放下键盘捂脸退下。不抵抗的话,我们还是可以维护和谐干净的网络环境)


user avatar   mu-xie-jun-61 网友的相关建议: 
      

自问自答,题主刚刚上网了解了一些资料,给大家看看,以便全面深度了解

第一张图,摘自《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目前可以看到,在深圳,如果不在目录范围内的动物一概不允许食用。

第二张图,摘自负责人答记者问,可以初步了解,狗肉不在此列,目前来看狗肉属于不被允许的食品。

目前国家尚未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即上文中《目录》,目前并不能明确狗肉属于禁止范围。

再给你们看看道德名言

说明立法者已经盲目到了无法区分肉用狗和宠物狗之间的区别了,第一次见到将食用肉用狗定义为不文明的行为。前者很明确是食物,后者很明确是宠物,现在立法者将这两者混为一谈,并且上升到道德层面的高度来要求(bangjia)公民,实属不可取。

顺带一提,某些立法者眼中的发达国家(灯塔国),人家还允许民众持枪,允许民众打猎,每年死于枪击案几千人(几万?),这是你所谓的文明?人家有属于人家的国家特色,中国也有属于自己的特色,搞不懂为什么总有些gao ceng看不起自己个跑去舔别人?人家也没因自己每年死于枪击案多少人感到羞愧啊?也没觉得自己野蛮啊?反倒是某个文明古国在某些精神大户眼里处处不文明。

有些答主说的目录,并非《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今年),而是《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2006),由于网上存在信息失真的情况,具体年份与名称存疑,不过可以肯定两点:1.《条例》所指《目录》为前者;2.截止目前(4.2),前者尚未向大众公布。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条《条例》或是《目录》有必要进行修改,或是进行更详细的阐释。

欢迎指正。


user avatar   ffancage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这些天多人邀。

1,因卫生检疫等群体健康科学的原因,禁止特定物种或特定情形下,野生动物的公开买卖,合理,也是文明的进步。

2,因物权的必然,禁止并打击对宠物(包括但不限于,猫、狗、龟、猪、蛇、蛛...)的偷盗行为,合理,也是文明的进步。

3,因生物多样化和种群保育需要,禁止、限制捕杀特定濒危生物,限制捕杀母体或幼体,限制捕杀时间窗口,合理,也是文明的进步。

4,结合产业链特性、执行成本、不同物种的神经系统属性等考量,逐步建立起一套对动物宰杀的标准体系来,合理,也是文明的进步。

5,结合不同物种的神经系统属性,逐步建立起一套打击虐待动物的法律法规,合理,也是文明的进步。

6,在不违反上述12345各条情形下,因少部分人的主观文化喜好、宗教信仰、生活习俗、感性好恶,对全人群处置/买卖/食用/加工具体特定物种的自由,进行全面的限制,是文明的倒退。

没看清楚就再说一遍,

是文明的倒退。

重要的话说三遍,

是文明的倒退。


若有国家或地区对此进行了了立法,这个国家或地区在这一点上,相对来说,就是落后的。若有一群人支持这种立法,这样的人群在这一点上,相对来说,就是蛮荒的。


作为一个资深喵奴人,我双手双脚支持任何人在不违反1-5个条的基础上,对喵星人的自由处置权。


user avatar   david-dong-20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其实我国的政治核心,是“弥合矛盾”。禁食要比支持更容易弥合矛盾。

估计如果饕客太多,吃的需求很大,有可能会或以文化保护的形式在局部可以实用,或产生专门的产业链解禁专门生产的。


user avatar   tao-li-zi-2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数据不可信,还有个原因,有关调查是什么调查?是哪个专业机构还是部门发布的?

数据来源有什么论文支持不?

—————————————————————————

评论设置了已关注才能评论。

我自己确诊过,所以不相信这个数据。

作为一个十大几年的老病号,来回复发,我已经过了有人为我发声就高兴的年代了。

因为他的目的未必是帮我,结果更是未必对我有益。

很多人说好多没去看过,那这9000万数据是咋来的。如果按照某个比例,这个数字岂不是应该更大?

我认识我们好几个医院的心理科大夫,门庭冷落,如果像这数据统计的,岂不是每天应该门庭若市?

我从来没有那种自己抑郁,全世界都有问题的观点。

有抑郁症治疗就好了。没必要总是呼吁和夸大。

————————————————————————

觉得数据有问题,我们单位大概有一千多人,我几乎都认识的。加上社会交往,加入了几个心理咨询的圈子,我身边确诊的人数不足五人。

我所在的四线城市,大概有四百多万人。但身边接触到的抑郁症患者很少。在心理学圈子里已经包含了很多有点问题,有的确诊,有的没有确诊的人。所以不知道这个数据是怎么来的。

按照统计,十几分之一的抑郁症。。。这个就很神奇。。。感觉有点哗众取宠。。。。这个周刊,你是认真的么?

因为这个数据感觉明显失真,所以也不知道该说啥。

不过抑郁症的诊断总觉得还是比较随意的,国内的心理学圈子也比较杂乱。之前有一次坐网约车,司机正好是我们这医院心理科的大夫,聊了一会儿,嗯,挺不专业的,开车的过程中,和媳妇吵了一路。。。。

倒不是因为他的斜杠职业,而是确实感觉不对路。

总体几年求医的经历,感觉除了精神病院没去过,其他的感觉都就那么回事。当然这方面和我所在的地区医疗水平有关。。


user avatar   lao-sun-da-f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喜欢烘焙,刚开始,偶尔做做蛋糕,面包。我的建议准备如下就好,其他东西可以根据喜好慢慢添制。

1、烤箱:容量不低于30L,功能上至少可以做到单独控制上下管温度

2、厨师机:喜欢烘焙,不建议购买面包机,想做懒人版简化版面包的可以考虑,直接买厨师机,用处多,可以揉面团,打发奶油,打发鸡蛋等等。

相对便宜些的厨师机千元以内可以满足基本家庭需求。当然预算够的话可以买性能更好的。家用的,几百元,几千元,上万元都有。

3、电动打蛋器:电机尽量皮实一些,太弱的机器使用多了电机会烧。不过要在分量和性能间做一个平衡,好的电机内部铜等金属材料用料足,但提起来的手感很重。

比如,我最后添制的,太沉了,手提打时间久了会酸,所以有时候偶尔还会用原来的小机器,那个轻巧。

后来的机器,动力不错,打发蛋白速度快,不过价格也贵,够买之前的三个了,算是各有利弊吧。

4、手动打蛋器

5、厨房秤

6、橡皮刮刀

7、打蛋盆两个:盆深一点更好用,打发不容易飞溅。

容量建议2~3L,一大一小最好,其中一个大一点的盆,建议容量不小于3L。这主要是在做全蛋打发时,体积会膨大的很大,如果6蛋的配方,2.5L满足不了要求,3L都会满满一盆。

材质建议不锈钢,虽然视频里经常看到玻璃容器,那是为了视觉效果,实际用的时候,玻璃容器还是很沉的,举起来远不如不锈钢容器轻松。

如果有个盖的就更好了,可以做为面包发酵容器来用。

8、擀面棍

9、毛刷:硅胶易清洗,棕毛感觉上更健康

10、隔热手套

11、6寸8寸活底蛋糕模各一

12、带盖吐司模一个


user avatar   jiang-shuo-20-90 网友的相关建议: 
      

凡各种人狗冲突中,没听说过狗主一方自杀的。罕见人的一方狗主一方的人用各种暴力的。

狗主和拜狗者一方抱团人肉他人,骚扰他人,辱骂他人,围攻他人,殴打他人,逼人退学,辞职,社死,倒是常有,很多,很多。

对了,最近还在大肆炒作所谓"反虐待动物法"。看了下这个"法"的某个所谓专家建议稿,其中称:

是的,你没看错,在散放猫狗的惩罚是"警告"或者"责令改正"起步,被猫狗咬伤需要自己幸苦追索赔偿,也只能赔偿有票据的医药费交通费等有限金额的现如今,

有些人正在试图立法,假如你胆敢屠宰猫狗或者运输猫狗肉(周全地卡死了网购猫狗肉的可能),不但要重罚你,还要你"具结悔过"。

所以,姑娘,别这么傻。

”让他们良心上过不去“这种试图以自己的生命换取对方良心发现的做法,对拜狗者群体,是没有用的。下次记得,反正命都不要了,伸张正义先。


user avatar   shen-zhi-zi-21-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引:

2007年,FBI公开了恋童癖圈子的符号。恋童癖通过这些符号来分辨性取向,用来沟通在哪里可以找到对方或者找到“猎物”。这些恋童癖符号经常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人们视野中,他们自作聪明地以为人们会永远被蒙在鼓里,没有想过有一天人们会觉醒,而这些象征主义符号就会导致他们自己的失败。



这是一张江南布衣线下活动的宣传照。

如果说是我们不懂西方文化,无法理解图片是有多诡异,那笔者今天就借这篇文章给大家普及普及。(注:笔者在他们删微博前,存了那么一点图片。)

01

9月19日,有家长发文称,家里的一件“jnby by JNBY” 童装上印满了“Welcome to hell(欢迎来到地狱)”



“let me touch you(让我摸摸你)”等诡异图案和英文开始。



到众多购买过江南布衣的家长们开始自发讨论退货。

除了文字,网友晒出的衣服上还配有一个魔鬼形象的人作势要砍掉一只脚、另一个男人把手伸向旁边的男孩以及疑似车裂酷刑等诡异图案。

随后的9月23日,江南布衣发布了致歉信,全文如下:



但道歉有用吗?你的危机就能解除吗?从网友反馈来看,大多人对这份声明的态度并不满意。

02

因事件不断地冲上热搜,而后又经过网友的不断发掘,这才发现出问题的衣服不止一件Welcome to hell。

多名消费者也纷纷晒出自己购买的童装照片:

比如“七窍流线”的锈色兔子图案,

这玩意别说穿在小朋友身上,穿在成年人身上也会做噩梦呢。



还有乱箭射死的图案,屠杀印第安人血淋淋的历史。



断肢、爆头的诡异设计



而且在官网宣传照上,也明目张胆的宣传。



这些让人引起不适的设计被网友痛批,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冤枉。



在童装产品中,有一款服饰的印花图案取自艺术画作《人间乐园》,花苞和蛇的图案设计,印上女孩的裙子上。尽管这一画作的艺术价值很高,但凑近了仔细看才能发现这是一个倒立的裸女半身,双手盖住敏感部位,下体还有一坨巨型红色水果。






性元素应用于儿童服饰上明显不妥,也在很大范围内引起人们的视觉不适。而这件服装是江南布衣2017年的产品,至今已有5年时间。

03



据企查查显示,江南布衣集团成立于1994年,但其品牌的主公司——杭州江南布衣服饰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为登记于1997年9月4日。



赴港上市后,总市值一度拉升至百亿港元以上,号称“中国设计师品牌第一股”。



其创始人李琳更是被外界贴上了诸多标签:“浙大学霸”“山本耀司拥趸”“不计回报的环保主义者”……

此后江南布衣正式推出jnby by JNBY童装品牌,主打“纯粹、自然、趣味”的设计风格。



为了打进“中高产阶级家庭”的心里,江南布衣对新开拓的品牌配备了对应的设计师团队。

从首席创意官到主设计师再到摄影师,每位均在集团工作超过16年,以保证“出品高质”。



但问题在于,这些天马行空的创意官、设计师、摄影师真的就懂艺术吗?真的以为从骨子里默认西方元素那就是艺术吗?

笔者也在江南布衣摄影师袁xx身上又发现了一些特殊的嗜好。



为某男朋友系列拍的耳环饰品照片。



一个小男孩的摆拍,向wolfgang tillmans致敬!












再到给江南布衣拍摄的照片!

笔者都想问问江南布衣童装和童模图片展示出来的血腥、暴力、宗教等图案和英文表达,设计师与摄影师们是出于什么样的设计理念,希望向少年儿童传递什么样的价值观?

04

回到恋童癖标志。

2007年,FBI公开了恋童癖圈子的符号。恋童癖通过这些符号来分辨性取向,用来沟通在哪里可以找到对方或者找到“猎物”。






蓝色螺旋三角,这代表喜欢男童,而浅蓝色的螺旋三角代表喜欢男幼童。粉色心形,代表的喜欢女童,而双色蝴蝶代表男童女童都喜欢的恋童癖。



这是因为如果一个恋童癖设立儿童机构或者组织,就可以很轻易的从那些儿童中选择猎物。

江南布衣明目张胆地将三角恋童标志放在线下买家亲子照活动中,还要用兔子毛衣代替easter bunnypedo,所有兔子服饰、背包……

05

难道这个企业不去反思一下吗?



在江南布衣在道歉信中:“我们希望通过全面回顾服装设计及审批流程,建立更严格的内部审核机制,完善消费者体验。”

在我这家长看来,这样的道歉毫无诚意,不过,也就如此吧!

或者这根本不是某个或者某些设计师的问题,而是从根上,从企业文化上,从设计理念上,从垃圾员工身上,这家企业,就已经出问题了!

孩子,在他们的眼里已经不是孩子,

或许就是一个猎物,可怕么?

真的,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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